潮湿地带[破镜重圆]_宜兔宜家【完结】(40)

  先前头晕眼花,没看清男人的脸,许嘉敏这才发现他长得很好看,约莫三十岁出头,五官英俊,棱角分明,一身挺括的西装却没打领带,看起来洒脱不羁,还有几分风流倜傥。

  “果汁多少钱,我转你吧。”许嘉敏说。

  “举手之劳,也没多少钱。”他不肯收。

  “要转的,”她不知哪儿来的执拗,大着胆子道:“不然我心里过不去。我不喜欢欠别人人情。”

  男人听到这话,瞥了她一眼,似乎觉得有些好笑。但还是掏出手机,把二维码递给她。俩人加上了微信。

  “你都有他微信了,赶紧看他朋友圈呀!”张贝两眼冒光:“说不定有自拍呢!”

  对哦。

  许嘉敏这才反应过来,打开微信,点进那人的头像看了一眼。结果很失望,那个人最近没发照片,朋友圈空空如也。

  “可惜了。”张贝没看到帅哥,很遗憾。

  崔羡鱼也好奇地瞄了眼,觉得那人的头像有几分眼熟,好像在哪里见到过,但是一时半会又想不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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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真的很感谢每一个支持兔的读者,这篇文很冷,但是好几个宝宝一直在追更,真的给我很大的鼓励兔会好好写完的!

  第34章 情人

  到了周五,崔羡鱼和顾平西约好,去吃家常菜。

  家常菜照常营业,在夜幕中像一颗莹黄的小火苗,看着人心里热腾腾的。俩人一进店,老板娘就热络地迎上来:“好久没见你俩一起来,我都有点想崔小姐了。”

  崔羡鱼眉眼带笑:“确实是好久没来了,今天特地缠着顾教授,说什么都得来吃一顿。”

  上次已经很久了,那时候两个人还是“普通朋友”,顾平西铁面无私地要和她划清界限。可是后来发生了太多事,一时间她有些感慨,抬眸看了眼顾平西。

  他似乎想到了一起去,两个人的目光在空中相遇,又分开,沉默胜似千言万语。

  怪不得总说造化弄人呢。

  那时候抱一下都抗拒的男人,今晚将和她在一张床上水乳交融。

  那顿饭崔羡鱼吃得很香,她不爱吃的胡萝卜都挑了出来,给顾平西吃。顾平西才不惯着她,又夹一筷子胡萝卜放进她的碗里。她生气,却乖乖吃了干净。

  崔大小姐再无法无天,顾教授就是能管住她,很神奇。

  一旁的老板娘看得笑眯眯,给两个人送了一份鲜杨梅。

  “上午刚从山上摘下来,送给你们二位尝尝,”老板娘道:“女孩子吃了皮肤好,养颜!”

  “那我得多吃点,”崔羡鱼捻起一颗,红彤彤的果子又圆又大,一口塞进嘴里,酸甜爆汁,新鲜极了。她冲老板娘举起大拇指。

  “真好吃!杨梅果然还是得吃新鲜的。”

  “吃不够还有,崔小姐本来就漂亮,吃了更漂亮。”

  “是吗?”崔羡鱼眨眨眼睛,看向顾平西:“顾教授,我有变漂亮吗?”

  顾平西闻言,筷子一顿,下意识抬眸,一头撞进双波光潋滟的桃花眼中。暖黄色的灯光下,她的眼神动人多情,像一泓清澈冰凉的山涧,浸泡着他小小的身影。

  她将脸故意凑到他面前,红唇微勾:“怎么不说话?”

  “顾教授这是被你迷倒啦!”

  柜台那里传来老板娘爽朗的笑声。

  顾平西的确被她迷倒了,别过脸,红了耳垂。这个人常年面不改色,情绪隐藏得极好,唯有在她面前藏不住心事。

  真神奇。

  他可以让她吃下不爱吃的蔬菜,她也能让他心动昭然若揭。

  他们有什么理由不爱彼此呢?

  崔羡鱼心想,他们简直是天生一对,天作之合,灵魂与真心都掺杂着对方的血和肉,注定要与彼此纠缠一生。

  吃完饭将近晚上十点钟,黑夜浓稠,万籁俱静。

  崔羡鱼熟练地坐上副驾驶,系上安全带,扭头对身侧的男人道:“以后每个周五都来这里吃饭,怎么样?”

  她和老板娘特别投缘,一个晚上叽叽喳喳地聊个不停,顾平西耳边好似养了两只小麻雀。他看在眼里,故意吊她胃口:“你喜欢吃哪道菜,我可以烧。”

  “我喜欢吃你。”

  她伸手摸了摸他的大腿,顾平西无情地将她的手挪开。她又放了上去:“顾教授~”

  顾教授睨了她一眼。

  “我不是嘴馋这家店的菜,”她温声道:“只是和你一起在这里吃饭,有家的感觉。”

  这家不起眼的小店像一个世外桃源,他们有专属的座位,菜里有烟火气。在狭小的店面里,他们可以不顾世俗的眼光,肆无忌惮地做一对爱侣。

  店内暖黄色的灯光照在顾平西身上时,崔羡鱼总会想到白头偕老。

  于是她眼巴巴地看着顾平西,几秒钟后,男人终于松口。

  “好。”

  ……

  他们之间有了隐秘的约定,给崔羡鱼一种链接更紧密的感觉。

  于是她开始对周五格外的期待。时间匆匆忙忙。很快到了下一个周五,她打扮得格外花枝招展,穿着一身白色的无袖连衣裙,脚踩一双细带高跟鞋,满怀期待准备下班,却被临时拉去开了个会。

  来到海城大学的时候已经八点半,顾平西已经下课,这回轮到他在车库等她。

  崔羡鱼脚步匆匆,掠过漆黑一片的校园,往车库的方向走。路上遇到了好几个穿着学士服的女生,正在打卡拍照。

  已经到了六月底,大四的学生迎来了毕业季。原来今天刚好是毕业典礼,她一时间有些感慨,大学好似已经离自己很远了,有时候翻开毕业时的相册,她都认不出那个画着欧美妆还漂了满头金发的女人是谁。

  那个时候她是人群的中心,是留学生里的风云人物,身上的各种绯闻流言多不胜数。崔大小姐的心思也不全然不在学习上,她呼朋唤友,身边云集了一批爱玩又放得开的富二代,一起去给喝酒购物、度假蹦迪,花起钱来毫不手软。

  那个时候的崔羡鱼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要成为怎样的人,就像秦秋池说的那样——她外表是美艳的,心是空的。她喜欢人群簇拥的热闹,喜欢花钱如流水的满足感,喜欢纸醉金迷喝得昼夜不分的洒脱。她时常觉得自己是天之骄女,时常觉得自己连公寓门口的流浪汉都不如,她时常亢奋得跟一群朋友飙车酗酒,时常把自己关在家里憔悴成一盘烂树根。

  直到她遇到了顾平西,她爱上了他干净的领口和整洁的衬衫,她的人生变得像他的衣物那般体面、规整。而他在目睹某次叶汶对她的伤害后,毅然决然地留在她身边,将她抱在怀里,说要当她的妈妈。

  那一刻,她知道,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放过顾平西了。

  她就算是一滩烂泥,一条吸血藤蔓,也要死死缠住他。否则她会下地狱的,她的人生会被叶汶彻底摧毁,生不如死。

  一路心神荡漾地来到车库,突然有人从身后喊住了她。她扭头一看,是谢默。

  少年脸上泛着红晕,眼神明亮,身上隐隐有一丝酒气。

  “羡鱼姐,你怎么在这里?”

  崔羡鱼打量了他一眼:“你喝酒啦?”

  “嗯,今天我们宿舍聚餐,马上要各奔东西。”谢默慢吞吞道:“我们忍不住喝了点。但是不多,我只喝了三罐啤酒……”

  “那你早点回去休息。”

  崔羡鱼不想让顾平西久等,说罢正要离开,谢默却突然喊住了她。少年清秀的五官浮现出些许可怜的姿态,让人联想到被雨水打湿的小狗。

  他结结巴巴地说:“羡鱼姐,我、我其实一直有话想跟你说。你能不能给我一分钟?只要一分钟就好。”

  崔羡鱼大概能猜出来谢默想说什么。少年人的心思是藏不住的,他无非喝了点酒,壮了点胆,又因为毕业的离别让他总想做些大胆的事情祭奠逝去的青春。但是她今天不巧,她没那个时间陪小孩子过家家。

  崔羡鱼微微蹙眉,认真道:“小默,你喝醉了,先回去休息。今天我们之间不适合谈话。”

  她本想说得含蓄些,给他一些情面。但她还是低估了男人的本性,她的一份薄面,在他眼里变成了温柔。这份温柔令他愈发迷醉。

  晚风送来了女人身上馥郁的花香,谢默想起第一次见到崔羡鱼的时候,他那时才十二岁,在美国读初中,因为瘦弱矮小被几个白人同学欺负。19岁的崔羡鱼出现了。

  她那时候已经上了大学,个头很高,像女神一样呵斥着欺负他的男生。那几个男生本不把她放在眼里,但她身旁偏偏还有几个护花使者,个个都是人高马大,此时刚好抓住机会在女神面前逞英雄,挥着巨大的拳头往几个男生脸上招呼。

  男生们吓得树倒猢狲散,小谢默得救了。

  在那时候的谢默眼里,被簇拥在人群中心的崔羡鱼好似女神,漂亮,热辣,正义。伸手把他扶起来的时候,笑着摸了摸他的脑袋:“快点长个,以后揍回去!”,那抹笑容明艳极了,像一颗种子似的占领了他心里的某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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