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配她冥顽不灵_淼淼金/焰绯【完结】(14)

  温玄很明白他们在打什么主意,若是没有人知道从前的天之骄子也就罢了,人在全是陌生人的地方反而不会在意很多,偏偏是如今这么个境况,曾经的天之骄子要靠攀附女人裙角才能谋得一席之地,杀人诛心不过如此。

  “听说,他曾经是修真界明洲温家精心培养的天之骄子和高岭之花,傲得不得了,可如今呢,啧啧啧……”

  “这人我上回曾经见过一面,长得是好看,也难怪那个母夜叉那么喜欢了!”

  “也不知道刀婆夜里是怎么炮制高岭之花的,我听说,这人可一点都不像传言中那么高傲,听话乖巧得不得了,你说,这中间是不是有什么嘿嘿嘿……”

  天之骄子的陨落,从来只会比普通人更凄惨更可怜,曾经的污言秽语与猜疑揣度仿佛再度上演。

  从前温玄心里烧着一把火,势要燃尽一切才肯熄灭,这火以他的痛苦、愤怒与憎恨为燃料,熊熊燃烧,始终不肯熄灭。

  现在,他心中依旧有火在燃烧,却是一轮明月之下的暖心篝火,痛苦与愤怒依旧存在,憎恨也不曾减少,但他已经心境通明,再不为这些外物所扰。

  他是要讨债,但不是现在,无论是人间界还是修真界,诸多因果俱在,他总有一天会一一讨回来,无论多久。

  当温玄对外界这些诋毁与风声不萦于心一心养伤修炼时,久违的,城中终于闹出了点新的大动静。

  外出归来的金姝,听说在临圣楼干脆利落的杀人立威,满嘴脏话诋毁温玄的人死于她刀下,一时间,温玄之事热度倒是降了,然而她本人,再一次引得全城轰动。

  从胖丫嘴里听到这个消息时,温玄先是怔楞后是茫然。

  据他所知,当年有仇敌嘲讽金姝,对她说尽诋毁之言,当众嘲笑她当年卖身青楼都没人买,因此只能去当老会首的狗,对于这等人,她也不过是当过耳云烟罢了。

  金姝刀下所杀之人,无一不是奉命而为,如今因为温玄怒而动手,听到的人谁不夸一句冲冠一怒为蓝颜呢。

  浮溪城内,崭新出炉的蓝颜祸水,温玄。

  痴情尽付一杀成名的,金姝。

  二人共同构造了城内新的传说,虽然这一对男女着实不太搭配。

  和其他人一心感叹金姝对他的痴情心意不同,温玄心中自有计较。

  他所知道的金姝,决不是会随便做这种事之人,以他对她的了解,她这么做,一定另有深意别有所求。

  想起城中那些她爱他至深的流言蜚语,温玄皱了下眉,金姝这是在蓄意给自己制造弱点和软肋,取信于人?

  她是打算拿他做挡箭牌?

  温玄想,等金姝回来,他或许该和她正式谈一谈了。

  ***

  春日的深春巷,景如其名,一派好景色。

  种满了各种花木的漂亮庭院,一早被打理得干干净净,无论是错落有致的树木,还是疏密得当的花草,一眼望过去,布置秀美中透着严谨,各种精致丽色仿佛漆盘上被细心绘制的工笔彩绘。

  老会首坐在凉亭中品着千金难买的新茶,金姝抱着刀,目光落在庭院墙角处一从密密麻麻的灌木上,花的品种是蔷薇,红白二色的小花挤挤攘攘的绽放着,为春日妆点着美色。

  各花入各眼,老会首更爱碧绿翠竹,她却偏爱这浑身长满小刺的鲜妍小花。

  这花又称“买笑花”,取千金买笑之意,金姝想,温玄其实就像这摇曳生姿的蔷薇,看似骄傲漠然,实则骨子里柔软又静美。

  纵然有刺,也非伤人,只为护己。

  “这城里,最近很是热闹啊。”老会首看了义女一眼,意有所指的出声感叹道。

  金姝面色冷漠,声音无半分波动,“是有些热闹,所以才需要肃清一下。”

  闻言,老会首笑了,仿佛慈祥老父亲看骄纵女儿一般,“你这孩子,行事还是这么无所顾忌,虽说烦人的跳蚤是要清理,但也用不着你亲自动手,你一出手,有些老东西魂都要吓掉了,这不是杀鸡焉用牛刀吗?姝儿你说,我老人家是不是要说道你两句?”

  “有些人不见棺材不闭嘴,既然如此,为了省些力气,我只好直接让他闭嘴了,”金姝一副不打算悔改的固执样,“看,现在大家的耳根子就清静了许多。”

  老会首定定了看了她一会儿,突然笑了,“姝儿从前可是很听义父的话的,如今为了个男人,便学会了冲冠一怒为蓝颜,难怪老话都说女生外向,看来这孩子大了心里有人了,就难听进去长辈的话了。”

  “我没有不听义父的话,”金姝道,“我只是讨厌那些人说阿玄的坏话。”

  “阿玄,”老会首重复了一遍这个称呼,“你对这位温公子倒是痴心一片,他呢,姝儿,他对你如何?”

  金姝沉默许久才道了一句,“阿玄对我也很好。”

  “他怎么对你好了?说来义父听听。”老会首追问。

  金姝心说,他长得对我好,不过面上却摆出了一副无言与难堪模样,半个字都没能吐露出来。

  “这是不好意思说还是没什么能说的?”见状,老会首只说了一句便不再戳人心窝,转移了话题道,“这次你出任务做得很好,九星门既然不识抬举,霸占着玄影山不肯放,那我们乌鲤会就辛苦一些,亲手帮这些手下败将搬家,再过不久,整个西彰府就尽在我们掌握,你说,这值不值得庆贺一番?”

  “值得。”金姝没什么感情的应道。

  “你啊你,这么一件大喜事,到了你嘴里就跟说晚饭吃面一样,干巴巴的,姝儿,你敢不敢多替义父高兴一些。”老会首取笑。

  金姝面无表情的看了他一眼,才道,“杀人,只需要实力,不需要感情。”

  老会首看着心腹义女这副完美听命的杀人机器模样,心中一半骄傲,一半惋惜,这样一颗好用的棋子,是他亲手挖掘亲手捧到高位,为他解决了无数麻烦的拦路石,若是没有金姝,他的地位绝不会像今日这般安稳,麾下无数人听令行事,这样听话好用的一条护家犬,要他舍弃,实在是令人痛心惋惜。

  然而,他和温家的交易已经达成,想要孙子更进一步,想要尽情发挥他土木双灵根的优势在修真界有所成就,这点付出是必然的。

  幸好,如今这条家犬已经有了二心,好的狗不能听命于第二个主人,有了这个想法垫底,放弃金姝总算不让他那么痛心了,现在只等温家人下界,到时候,鹬蚌相争,他只需坐收渔翁之利。

  不过在此之前——

  “姝儿,过几天我打算提前办一场庆功宴,你作为首要功臣,不管喜不喜欢,想不想来,都必须来为义父庆功。”老会首笑道,“义父知道你向来最不耐烦这些杂事,正好,我也想见见那位温公子,想替我的宝贝闺女把把关,看他待你的心意如何,到时候,你就带着温公子一起来赴宴吧。”

  “放心,知道你爱清静,也不舍得你的阿玄被人为难,义父必定会安排好一切,让你们小两口高高兴兴的来,也高高兴兴的走。”

  如果血洒深春巷也叫高高兴兴的话,金姝想,恐怕那日高兴的人不会是她。

  “义父放心,到时候我肯定准时带阿玄赴宴。”

  应下庆功宴的邀约之后,金姝难得的,嘴角露出了两分微薄笑意。

  这笑意看在老会首眼里,再一次印证了他的想法,看门狗有了异心之后,舍弃了也不可惜。

  金姝瞧着她这位薄情寡性的义父眼底笑意之后的冷酷与凉薄,微微弯了弯唇角,既然有些人愿意拿命来为她铺路,那她就却之不恭了。

  毕竟,这么多年的精心养育,也确实到了该回报她恩情的时候。

  要知道,她的人情和好处,可从来都不是好拿的。

  第12章

  金姝回来,是在一个夕阳正好的傍晚。

  在温玄耳里,金姝的脚步声有别于所有人,因此,当听到她踏足脚下土地的动静时,他就让胖丫备好了一壶热茶。

  小丫头做事向来细心,将不是太热的茶水放在石桌上时,还多念叨了两句,“公子,主人说您身上有伤,饮茶可以,但不能过量,所以一定要少喝一些啊。”

  温玄受了这份好意,只为自己浅浅的斟了一杯,然后帮金姝也倒了一杯,等人到院门口时,茶水正好是适宜入口的温度。

  他刚要开口邀请这人品茶,金姝就先一步给了他惊喜。

  “凤栖木做的木剑,”金姝将一把精心制作的木剑放到了温玄面前,对他笑,“我瞧你总是看我的刀,似乎对它有几分意思,不过这把刀我极爱,任谁来要都是不可能割舍的,听说你从前剑术不错,便托人给你做了把木剑,你平日拿着玩吧,身体好转之前拿来练练也是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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