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呢,阿玄,”她笑着问他,“你喜欢做梦吗?”
温玄无法回答金姝的问题,因为显然,他和金姝的答案是相反的。
树屋里格外安静,雪花落下的簌簌声是广袤山间唯一的声响。
金姝也不在意他的答案,她只是意有所指的道,“记忆可以凭空多出来,感情却不太可能。”
“本来我是打算按部就班的结束这一切的,不管顺应谁的心意,静观其变顺势而行总是最稳妥的选择,可是现在,我心情有点差,耐心就不太足了。”
“阿玄,”她笑着叫他,眼睛里尽是诚恳与坦然,“接下来我要走我的路了,所以虽然有那么点抱歉,但我还是要说,你没用了,我要抛弃你了。”
“我们就此分开,如何?”
“顺便祝我们日后各自安好,道途顺利,彼此早日得偿所愿,飞升仙界。”
冰天雪地里,温玄神情恍惚了下,他看着金姝,她依旧在笑,这笑容却残酷又无情,和从前的许许多多次一模一样。
金姝对温玄,永远有用不完的冷酷无情。
她总是这样,对他有数不清的残忍,从前是,现在依旧是。
金姝抬手将失去知觉昏倒的温玄搂进怀里,她怀里的这个人身体虽然是暖的,于她而言,却没有半分可汲取的热度。
一片静寂苍茫的冰天雪地里,两个看似相偎相依取暖的人,彼此却都无法从对方身上获得温暖心扉的热意。
“我为什么讨厌下雪啊?”金姝低声喃喃,说给不知道是谁的人听,“或许是因为我爱的人,曾经死在了雪山吧。”
她最爱也是唯一爱过的男人,她的丈夫,她儿子的父亲,陪她出生入死,也为她和儿子拼尽全力的男人,就葬身于这无垢的白雪中。
第28章
下雪的晚上, 她久违的又做了梦,然而那些并不是梦,只是过去被遗忘封存的记忆。
金姝握着胸前的小狗木雕, 原本平静的神色渐渐变得哀伤。
奴隶市场里血统卑劣的半妖, 即便落魄如草芥,也有着满腔的理直气壮,要求她买他。
“你, 买我。”
她笑着问他, “为什么?”
他说, “因为我看中你了。”
强势骄傲得仿佛他是在选新娘的妖王, 其实不过是个奴隶贩子手里压了许久卖不出去的有着犬妖血脉的半妖而已。
周遭一片哗然,一个丑陋如鬼的女人,一个低贱卑劣的半妖, 嘲笑他们天生一对的声音比比皆是。
至此,金姝身边多了个总爱围着她转的混血半妖。
亲近的人更愿意叫她姝姝,唯独他, 无视所有人的阻拦与不喜,偏要自作主张的叫她金金。
金姝问这个总是喜欢呆在她身边和她形影不离的半妖, “为什么?”
他说,“因为我觉得,金这个字更得你喜欢,不然的话,你就不会拿来用了。”
“姝是别人给你的名字,金是你自己选的, 你选的, 肯定是你喜欢的, 就像我, ”他笑得骄傲又恣意,“你要是不喜欢我,怎么会让我留在你身边呢。”
金姝喜欢他这种没来由的多余自信,不可置否的笑了笑。
“你为什么选择金这个姓呢?”小狗黏在主人身边,向她撒娇。
金姝并不介意解答他这个疑惑,“因为金子很特殊,稳定可靠,珍稀神秘,仿佛天外来物,带有时空法则的味道,所以我喜欢。”
在遥远的无法触摸的时空与天际,每当有恒星爆炸,就有金元素诞生,经历万万年光阴,它才会落到人间的土地上,成为光华闪烁的金子。
“我最喜欢金金了。”
小狗总是很会向主人撒娇的,也很会讨主人的喜欢,所以,从爱宠一跃成为入幕之宾,也并不奇怪。
当听人说自己是因为像某位旧爱才被喜欢时,他会当着金姝的面,幼稚鬼一样掐着腰大声质问她,“金金,我在你心里是替身吗?”
金姝笑着反问他,“你觉得呢?”
他说,“我当然不是!我只是我自己!你喜欢的人也是我!”
小狗自信又骄傲,偏执又可爱,总能逗得金姝开开心心,她当然喜欢他,只是那些喜欢,大约和从前一样,如风过浮萍,不见得深刻长久。
可是当他一次又一次的挡在她身前,做她最锋利的刀,做她最坚固的盾,为她拼尽全力,将一切风霜雨雪刀光剑影拦下时,金姝眼里,他终于成为了一个可信赖可依靠有担当的男人。
所以,当雪山秘境之巅,他带着一身血迹倒在她面前,像过去那样依旧对着她露出一模一样的明朗笑意时,金姝的心,不可避免的疼了。
那种疼,密密麻麻,绵延不绝,一点一点的渗入她心扉骨髓,从此和她相伴相生,再不分离。
“金金,我有点疼,你亲亲我。”身上的血几乎流干了,也不影响他笑着和她说这句话。
血腥而缠绵的吻,是金姝一点都不喜欢的味道,一点都不喜欢的感觉。
他总是爱笑的,从来不哭。
可是这次,他笑着笑着,却哭了。
“金金,以后不许你找其他人,不许你像喜欢我一样再喜欢其他人,不然我一定会嫉妒死气死的。”
他哭起来的样子丑极了,金姝一点都不喜欢。
“可我知道你不会听我的,毕竟你那么坏,总喜欢欺负我。”
“是啊,我是很坏,所以你得看着我守着我,不然我一定会被其他人抢走。”
“我就知道,”他哭着说,“金金最坏了。”
“可是你很好。”金姝说,“所以我答应你,除了儿子,我最喜欢你。”
“那我是个好父亲吗?”他总算舍得不哭了,含着眼泪问她。
“是,你当然是。”金姝说,“你保护了我和无师,保护了你的妻儿,你当然是个好丈夫,也是个好父亲。”
“那我开心一点了。”他说,好像总算心满意足了一样。
雪山的雪总是那么大有那么多,白得遮掩住了所有血色,多得也足以淹没一切声息。
他好像困了,眼睛渐渐合上,却还是不忘和她说,“金金,我有点疼,你亲亲我吧。”
金姝想,他可真是个没有脑子的蠢东西啊,可即便他这么蠢,她也是喜欢他爱他的。
比喜欢更多,不再漂若浮萍,而是扎根在她心底,自此根深蒂固。
这个蠢东西强迫她买他,纠缠她,爱她,死了也不愿意她再去找其他人,磕磕绊绊的学着做了一个不成功的丈夫与一个笨拙的父亲。
然而,她和无师,都是爱他的,即便他这么蠢。
金姝是从来不流泪的,因为没用也没意义,然而从天上落下的每一片雪花,仿佛都沾染了他的血,刺痛她的心,让落在脸上的雪全都变成了眼泪。
她有一个小狗木雕,丑得和他一个模样,他亲手雕琢送给了她,说是要做定情信物,就像把自己送给了她。
收到礼物时,她笑他幼稚,但这丑东西从此都带在了她身上,在他死后,存放着他的尸身,从此一直一直一直陪着她。
从前,金姝的刀是没有名字的。
在他死后,她的刀终于有了名,她唤它,“君心。”
一如他,是她最重要最信赖最可靠的存在。
***
风雪茫茫的云山,天空晦暗阴沉,漫天飞舞的雪花像是一团烟雾,彻底遮掩了所有。
树屋对面山谷里的风雪间,站着一个人。
他神姿清冷,一双眼里像是容纳了九天星河,深邃幽远,空旷冷寂。
漫天的风雪里,唯有他可见的混乱命线微微闪烁,那些从遥远异时空而来的不速之客,穿透天外天的屏障,带来了混乱,也带来了生机。
他看着树屋,脚下却不敢再朝前多走一步。
即便他知道那里有她,而她,也即将醒来面对他。
无数混乱的命线被收取,渐渐在他手里汇成一道细微的光,他神情复杂的看着这场雪,看着那柄悬在高空金姝从不离身的重刀。
刀不止已经开刃,刀柄上还多了“君心”两个字。
金姝已然决意,彻底毁了这场罗生幻境。
第29章
在入仙界登临神位之前, 从玄应仙尊变成玄应帝君的温玄,曾有过一段刻骨铭心无疾而终的初恋。
他喜欢的那个人,没有半分美貌, 实力强大却性子恶劣, 总是能找到由头欺负那时毫无还手之力的他。
她聪慧,强大,野心勃勃, 利用算计起他来毫不手软, 即便他和她正式结下了姻缘, 该结束时她依旧没有半分留恋与心软。
温玄清晰的记得那一天的感觉。
金姝站在他面前, 笑容和秋日的阳光一般无二,她像从前很多次那样轻轻弹了下他额头,潇洒一笑, 就这么直接的和他结束、告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