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哈哈哈……大夏天喝温水,睡热被窝,不愧是你,江野,哈哈哈哈哈哈……”
江野:“……”
江野一点不恼,他划开火柴,点燃手中的烟,吸了一口,用睥睨的眼神看着几人,轻哼了一声:“我愿意!怎么的?!”
他就愿意大夏天喝温水,睡热被窝,咋的?!
这话一出,笑声更大了。
路过的人听到笑声都往他们办公室探头,好奇的还要问上两句,这是遇到什么好笑的事了。
于大刚一边哈哈哈,一边挥手:“没事,就野哥不是结婚了嘛,我们这是为他高兴呢。”
江野不想说话,江野拒绝和他们交流。
玩归玩,闹归闹,工作起来还是需要严谨的。
江野他们组跟另一组交接完,就拿着木式警棍出去巡逻。
路上马明说起了另一件事,“二树那个妹妹,你注意点,咱们结婚了,就得对媳妇负责,我了解你,知道你这性格不能有什么花花心思,但咱们得从根上注意着点,别因为这事惹媳妇不高兴,要是因为这点事跟媳妇吵架,犯不着。”
“不能,我知道。”
江野皱着眉,二树在国营运输单位上班,这两天跑外省去了,他打算等二树回来跟他说一声,以后聚会就别带他妹了,不合适。
小的时候跟在他们后边,他就很烦,谁家男孩子出去玩还带个拖油瓶呀,玩的都不一样。
现在长大了,更得避嫌了。
其实要不是那天晚上她说那些话,他妈事后又提醒他两句,他都想不到二树的妹妹居然喜欢他。
说实话,他们勉强算是从小长大的,谁出糗的样子对方都知道,怎么还会产生其他的感情呢。
想不明白。
就像他,现在还记得大妹小时候非要跟着他们玩,又跑不过,坠在后边,还摔了个跟头,嗷嗷熬的趴在地上哭,一边哭一边喊二哥,喊的急了,鼻子还冒出个鼻涕泡的场景。
他当时离的远远的,第一想法就是,这特么还好不是他妹,太丢人了!
第31章 我的金手指呢
马明简单说了两句,见江野明白,便止住了话头。
他转头问于大刚:“刚子,你看江野都结婚了,婚后生活多好啊,你就不眼馋?”
“别提了,”说起结婚于大刚就头疼,“本来我看野哥结婚是有那一点点点点点想法的,虽然不多。但是吧,我昨天回家了,在家住了一晚上,我又不想结婚了。”
“因为啥啊?”马明给他捧哏。
“我嫂子前些日子不是回娘家了嘛,我哥给接回来了,昨天晚上我妈跟我嫂子又吵起来了。吵完还不算,我嫂子跟我哥两人还续了半场,闹到最后,我哥跑我这屋睡的。”
马明听于大刚说过很多次,他妈和他嫂子吵架的事,不过他哥跟他嫂子吵架的时候少,乍然一听,还挺新鲜。
于大刚继续。
“我嫂子买了一瓶友谊雪花膏,被我妈看见了,我妈说这玩意儿,既不能当饭吃,又不能当水喝,买它干嘛。我嫂子表示哪有女人不爱美的,然后……就吵起来了。”
“后来,我哥劝我嫂子买了东西就藏自己屋里,别让我妈看见不就没事了嘛,我嫂子则认为她买的东西凭啥要藏,又没花多少钱,明明是我妈事多,结果,就又吵起来了。”
马明挠了挠头发,于大刚家可真是热闹。
“野哥,你现在结婚了,从你的角度讲,你觉得我妈,我嫂子,我哥他们仨谁对?”
“女人都喜欢雪花膏吗?”江野若有所思的问了一句。
“啊?”于大刚被他问的有些懵,“谁跟你这个了?我问你的是,你觉得我哥、我妈,我嫂子他仨谁对。再说,我哪知道女人喜欢什么。”
江野一想也是,这小子能知道个啥,连个媳妇都没有。
“野哥,不是,你关注点错了啊,我问你的是,我哥,我妈,我嫂子他们仨谁对???”于大刚发现,跟结了婚的江野沟通怎么这么费劲儿呢。
江野皱眉看他:“我觉得我妈说的对,都是闲的,没事找事。”
于大刚一噎,随便想想也对,成天因为这点小事吵,可不是没事找事嘛。
转念也不去想了,反正他这阵是没打算回家,想到这里,他说道:“野哥,我记得你说过结婚后也住宿舍来着,欸,咱俩今天晚上一起去食堂吃呗,不知道有没有红烧肉,我都馋了。”
“不去。”他们这个家没他不行,他得回去做饭呢。
马明嘿嘿笑了两声,谁家娶了媳妇住宿舍啊,也就于大刚这傻孩子信之前江野说的话。
……
一睁眼,都十点多了,季鸯起床后,也没着急吃饭,而是坐在那沉思。
现在婚也结了,下乡的事情也算是彻底解决了,婆家对她还算不错,暂时算是稳定了。
而她手里除了一百八十块钱的现金,再无其他。
左右想想,她不能拿着这一百八十块的现金坐吃山空啊,所以,下一步她得看看能不能找到一个工作。
但前边也说了,这年代的工作是一个萝卜一个坑,有时候萝卜还还在坑里呢,就被人惦记上了。
总之,不好找。
要不然每年也不能有那么多下乡的青年男女了。
那么……如何能找到一份工作呢?
季鸯手指摩挲着下巴。
就常见剧情而言,很多女主出去转转,没准能救了高干的妈,厂委的爸,技术骨干的孩子,部队干部的家属,然后为表报答,得到一份工作。
又或者,觉得有几分文采的,给报社投稿,报社按字付费,每个月随便写写,就比工人赚的多。
再或者,有些本事的,力气大的,能上山猎取猎物,猎完猎物偷偷卖一些,自己再吃点,过的也不错。
还有附带金手指的,比如说是空间,女主带着空间去黑市大杀四方,有吃有喝有穿,还积攒第一笔财富,等改革开放后,乘风破浪,势如破竹,成为村里,镇上,县里,乃至市里第一个万元户,羡煞旁人。
想到这儿,她眼睛一亮,对哦,她的金手指呢?她那么大的一个金手指呢。
大家都是穿书的,凭啥不给她一个金手指呢。
摸了下脖子,她没有祖传的玉佩吊坠之类的。
看了下手指,她也没在哪里买过古董戒指之类的。
四处找找,嗯,她身上也没有特殊的红痣胎记之类的。
很好,她没有金手指。
是她不配了。
略有些丧的摊在沙发背上,既然没有金手指,季鸯也不认为她能运气逆天的出门救个人就能得到工作。
至于上山猎取猎物?她是跟武指学过,但真的学的不精。
黑市?本土人士都讳莫如深,她胆小,不敢去。
给报社寄稿子……
行倒是行,她文学方面还算不错,而且她可以多看看人家怎么写,好好学学,应该能赚到钱……吧?
理清思路,季鸯起来把饭吃了,然后对着镜子,用炭笔把右脸的眉毛画了下,画成两边看起来差不多,才锁好门,打算去邮局问问给报社投稿的事。
嫁到江家这几天,季鸯没怎么出过门,尤其是眉毛睫毛被燎了后,她更不想出去了,但要是完全长好,怎么也得两三个月吧,她也不可能一直不出门。
好在她化妆技术还不错,画出来的眉毛一根一根的,不细看,看不出来。
江家所住的这个胡同名字叫做‘来福胡同’,胡同里的院墙斑驳,院门高矮不齐,屋子挤挤挨挨的顺着胡同走势排开,老旧却透着烟火气。
有几个带着孩子的妇女和老人坐在槐树下的石头上,孩子们则在旁边追逐玩耍。
见到季鸯,一个中年妇女笑着问了一句:“你是桂芹家的儿媳妇吧?”
季鸯眨了下眼睛,桂芹?是谁?难道是江母的名字?
那中年妇女看季鸯有点懵的样子,一拍大腿,笑道:“江野的妈,李桂芹。”
原来是这样,季鸯立马笑着回道:“对,我是前几天嫁到江家的,我叫季鸯,您是?”
第32章 给穿越前辈丢脸了
“我就是咱们这胡同的,跟你们家是邻居,你妈我们关系不错,你叫我姚婶就行,我夫家姓姚。”
说完,中年妇女指着不远处的一家,“我家就住那,我小儿媳妇比你大几岁,你没事的时候可以来我家找我儿媳妇玩。”
随即,她又给季鸯介绍了下其他人。
“这个是赵嫂子。”
“这个是孙婶子。”
“还有这个,你得叫周奶奶。”
“剩下怀里抱着奶娃娃那个,叫郑婶子就行。”
季鸯乖乖叫人:“赵嫂子,孙婶子,周奶奶,郑婶子。”
“诶,桂芹这儿媳妇娶的,可真俊,长得水灵灵的。”
“是啊,性格瞅着也好,我江婶有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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