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炉点雪_衣带雪【完结】(4)

  几个小孩紧张地围在院墙下,手里拿着石子儿,彼此交换了个眼色。

  “三、二、一!”

  话语一落,他们仿佛扔炮仗似的将石子丢进镇痴寮内,丢出去的瞬间,小孩们一哄而散,只有落在最后的一个孩子被同伴绊倒,摔在地上,等他揉着脚站起来时,察觉镇痴寮里没有声音,也便没有如其他小孩一样离开。

  对他们来说,镇痴寮是个神秘的探险境地,他们相约过,谁要是敢跨过镇痴寮的门槛,谁就能当孩子们的老大。

  “也没什么了不起嘛……”小孩好奇地凑到黑漆漆的门缝里偷看,孰料刚靠近,一只皮肤龟裂的枯瘦人手突然从门缝里伸出来,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往里面拉去。

  “救命!救救我!妈啊!”小孩瞬间大哭起来,回望向同伴想要求救,但远处原本看热闹的同伴早就跑了个一干二净。

  就在他绝望之际,一声琵琶铮錝,那只枯瘦的人手突然抽搐般痉挛了一下,松开小孩,慢慢从门缝里缩了回去。

  嘶吼声平息了下来。

  小孩软倒在地上,拼命喘了几口气,感觉到那门后没再散发出危险的感觉,便挂着满脸的泪痕、拖着发软的脚逃出巷子,出巷口时,险些撞到了回家的祈寒酥。

  “当心点儿。”酥饼说道。

  小孩却不领情,看见她的容貌之后,更是一声大叫:“小、小巫婆!别碰我!”

  言罢,便跌跌撞撞地离开了。

  酥饼瞥向周围,巷子外的邻居们纷纷关闭门窗,掩盖住了后面忌惮而厌恶的视线。

  她已经习惯了,并没有过多在意,慢慢走回了镇痴寮。

  暮色沉沉,酥饼看见门匾下已经上了灯,门坎上坐着个黑布蒙眼的老翁,怀里横抱着把伤痕累累的琵琶,枯树枝似的手指在琵琶弦上拨动,指缝里漏出难听的声音。

  酥饼走到门口:“殷爷爷,今天家里有病人要埋吗?”

  琵琶声一顿,老翁摇了摇头,他并不是盲人,抬头看向酥饼,干涸的嘴唇里发出几个艰难的词。

  “丹若,出去接生,明天回。粥……好了,等你。”

  酥饼含着歉意道:“这几天家里人手不足,明天嗯……等做完这一单,我就不出去磨刀了,留在家里帮忙。”

  酥饼跟着殷爷爷走进家门,刚摆好碗筷,就看见一个穿着半旧青衣、举止斯文的男人从门口走过。

  他步伐匆忙,走过头了之后,余光瞥见酥饼在,又折回来。

  “我找了你半下午了,你上哪儿去了?”高文跃皱着眉,扫过她肩上挂着的磨刀物件,流露出一抹嫌弃,“算了算了,我有应酬,晚上就不留下吃饭了,我这长衫破了个口子,你快点儿给我缝好。”

  说着,他便将一件青色的、绣有暗纹的长衫递给酥饼,嘴里不住埋怨。

  “正要穿呢,刚刚后院又跑出来个癫子,给我袖子上挠了这么大的口子。”

  高文跃心有余悸地瞥了眼后院。

  去往后院的是一重系着厚重铁锁的门,上面栓满了木刺,此时隐约能瞧见木刺上沾着血,依照地上的拖曳痕迹十,显然不久前刚刚有犯病的病人被拖回后院收治。

  高文跃开始埋怨:“我同你说话,你听见没有?”

  “我在听。”

  酥饼抖开来一看,果然瞧见这长衫上被抓开一道长长的口子。

  “我补衣服很慢的,你不能先穿那短衫吗?”

  “短衫?我可是要去城主府做闺塾……教书先生的,穿着下等人的短打像什么样子。”高文跃昂起下巴,“别以为我是那等捡回来只会卖苦力的活腊肉,我可是有功名的!等你将来嫁了我,可要记住,本朝读书人出门应酬是穿了短衫,可是会被同僚鄙夷的!”

  说来这高秀才也是倒霉,好不容易从边关小镇拿到功名,孰料发榜当天,所在的衙门就沙匪洗劫了。而他因为识字,就被沙匪吸纳入团伙,做了他们的“字匠”。

  读书人的傲气被几鞭子打下去之后,只能低下头帮人写勒索信,苟且度日。

  好在这样的日子没多久,朝廷便派了人来剿匪。官军兵强马壮,三下五除二把沙匪团伙打散,高秀才也被胁迫着流落到了沙漠里。

  大漠里日头毒辣,在某一夜,沙匪团伙遇到了绿洲,撇下高秀才就失踪了,而差点被渴死的高秀才很幸运地被“捞腊肉”的队伍碰见,这才捡回一条命。

  而也就是在那一天,他在笼子里看见了陪丹若逛集市的酥饼,一把抓住了她的鞋子,差点没让她摔一跟头。

  借着这个机会,镇痴寮的主人巫医丹若问明了他的出身,知道他是有功名的,又急着把酥饼嫁出去,便把他带回去,做主给二人定下婚约。

  此时看酥饼一脸痴怔迷惘,高秀才不禁后悔当时见她貌美,答应得太快。

  “唉,要不是摸了你的脚,依我这样的书香门第,咱们是断然没有缘分的。也罢,你以后勤快些,我也不嫌你就是了。”

  酥饼听到这里,双目清澄地开口发问。

  “文跃,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当时你抓了我的脚,我们就要成亲呀?”

  高文跃被问得一愣,皱眉道:“这……说来话长,你只管知道,到了中原,女子是要守贞洁的。”

  酥饼:“中原的女人挺奇怪的,把贞洁穿在脚上,这个碰不得那个沾不了,怎么干活呀。”

  高文跃:“你……”

  酥饼:“对了,你说的‘贞洁’是长在左脚上还是右脚上啊?”

  高文跃:“……”

  酥饼:“‘贞洁’是只有男人看得到吗,我怎么从来没在其他姑娘脚上见到过?”

  高文跃:“……”

  酥饼:“还是你舔过很多女人的脚,才能练出来这样的本事呀。”

  高文跃:“粗鄙!这、这可是中原那边的……礼教!礼教的事,你懂什么?!”

  酥饼:“我不懂啊,礼教是教读书人怎么看女人脚的学问吗?”

  高文跃脑子里瞬间像是被淤泥堵了一般,眼前天花乱坠,只觉得在浩瀚书海里迷失了方向,只有一只只脚将他包围、吞噬……

  他想骂人,但眼前的少女眼神清澈得像是晴夜的明月,充满求知。而经过这几个月的相处,他知道对方并不是故意的。

  “好、好。”高文跃脸色一阵青白变幻,看着酥饼那真诚而清澈的的目光,深吸一口气,“谁和你聊天都得被你绕进去,我不和你辩,今晚我在城主府住下,衣服也不用着急补,后天给我,这总行了吧。”

  不等酥饼回答,高文跃一甩袖子跨出门离去。

  酥饼:“殷爷爷,文跃年纪轻轻的,就对女孩子的脚如此狂热,他是不是有病呀?”

  就在酥饼望着高文跃的背影疑惑不已时,镇痴寮里一声琵琶铮錝,有什么东西破空而至,直袭高秀才的后脑。

  酥饼的耳朵一动,抬手一拈,把那飞来的东西捉在指间。

  那是一把拿来拨琵琶的象牙拨子,边缘锋利,若是击中,大可将高秀才一击毙命。

  酥饼回眸望去,无奈地走过去,把拨子还给殷爷爷。

  “爷爷,姆姆不让杀他。”

  屋檐下的抱着琵琶的殷爷爷嗓音嘶哑地开口。

  “他,不好,酥饼,别嫁,换一个。”

  酥饼摇摇头:“我快十九岁了,姆姆说,就算我交租子,也不会让我留在家里了。”

  殷爷爷黑布下的眼睛看不清神情,默默叹了口气,坐到桌子边。

  “喝粥吧。”

  ……

  次一日,酥饼天不亮就爬起来。

  和以往一样,清扫院子,检查后院关押病人的门锁,然后来到厨房炖水熬药。

  原本是三个人的活,可高秀才只要在家里便以备考为由躲在屋内,而殷爷爷一大早就要去后院查房,酥饼只能一个人都包办了。

  给殷爷爷留好了早饭后,酥饼把一块腌咸肉,两张烙饼,一壶锅烧驼奶茶装进篮子里,就打算出门。

  到了门口时,殷爷爷从后院出来,往她篮子里放了一小袋钱。

  “这是?”

  “你娘留的,钱,去羊头茶棚,买条‘腊肉’。”殷爷爷想了想,严肃地补充道,“不要,读书人。”

  ……

  殷爷爷说的“腊肉”自然不是吃的,而是像买高秀才一样,买个苦力回来。

  “捞腊肉”,是盐江城一项重要的收入来源。

  中原盛传盐江城的大沙漠里有宝藏,每年都有普通且自信的天选之子雄心勃勃地杀入大漠,结果迷失在漫漫黄沙中,等着变成下一个倒霉探宝人的储备食粮。

  盐江城淳朴善良的百姓们看不得天选之子们受苦,时不时会组织人手到沙漠里巡逻,这些人被称为“腊肉猎手”。

  幸运的话,会捞几条濒死的腊肉回来,没收身外之物,喂一碗羊头茶棚特产的“刮骨茶”,让其丧失记忆,再送去城里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精心调养,最后,这位失忆的天选之子将荣获一张天价账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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