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26个男房客_墨城墨语【完结】(242)

  “与其说是你没机会,不如说大家都没机会。”

  傍晚的阳光算不上热,却有一种仿佛要被灼伤的感觉。

  我盯着他纤长下垂的眼睫,觉得这样说话的沈泽,像只用爪子挠人的猫,尾巴得意洋洋的竖起,却总是不经意地用脑袋蹭人的掌心。

  我干脆道:“我是不婚主义者。”

  “啧........”沈泽完全没听我的鬼话,“不婚主义者,是谁每顿饭局上都带不同的男人,上次在你旁边穿旗袍的又是谁?”

  “穿旗袍的太多了,不记得了。”我道,“女人嘛,你懂的,出去外面应酬,身边总是要有个知冷热的人陪着,他们都是小朋友,我带来长长见识的。”

  “那你带来长见识的小朋友也太多了,我哥说,你今年带出来的小朋友都有十来个,谁知道你背地里是不是有几百个。”

  我大惊失色:“大哥,我是个人,又不是永动机,怎么可能带几百个,而且我跟他们之间的关系很纯洁。”

  “科宛一号的庄园里,修建了三十个以上的房间,你到底想干什么?”沈泽抱着胳膊,轻哼了一声道,“别人都说你在里面......”

  “招租啊。”我道,“当初我没钱的时候,赖在你家蹭吃蹭喝,要不是在你的房子里住了段时间,说不定我早就饿死在魔都街头了。”

  “现在我有钱了,当然要普度众生,我的房间修了26个,刚好可以住26个男房客。”

  第314章 大结局下

  “为什么不招租女房客?”

  “要不说你们小男人心善呢?”

  我掀起眼皮道:“想帮女人,给她提供一个工作机会就行了,只有小男人才需要庇护场地,况且和一个力量远大于自已几倍的人,待在一个房间里,我还怕我的生命安全出问题呢,谁知道会不会被女房客莫名其妙暴揍一顿,抢走我那亿万家产。”

  沈泽不服气道:“就算一个男人打不过你,几十个人加起来,难道也打不过你吗?”

  “男人的假想敌,永远不可能是异性。”

  我斜睨了他一眼,摸狗似的在他臂膀上轻捏了一下,调笑道:

  “当我住进你房子里的那一刻开始,你就已经把我当成了未来老婆预备役吧......是不是早就想赘给我,替我回家洗衣做饭,操持家务,养一堆大胖闺女了?”

  “不要脸。”沈泽冷哼了一声。

  “脸是给男人要的,女人要什么脸?要钱就行了。”

  “你的钱还不够多吗?”沈泽道,“国内最大香水品牌的合作商,ic的白总,全国连锁的山庄和农家乐.......”

  “普通人能做到一项已经很了不起了,你还嫌不够多?”

  “被姐迷死了吧。”我懒洋洋道,“是不是看上姐的钱了?恨不得赘入豪门?”

  “切。”沈泽别扭地移开了视线,手插在兜里,卷翘的长睫似乎在风中轻晃,遮蔽了底下润黑清透的眼眸:“谁知道你会有钱,你当时就是个流氓,没学历还没工作......”

  “咱们俩还能不能好好聊天了?一见面你就骂我,还想不想过日子了?”

  “谁骂你了。”沈泽沉默了一会儿道,“就算你没钱,我也喜欢你。”

  我靠近一点,逗他道:“小嘴嘀嘀咕咕说什么呢,没听清。”

  “听不见就去治。”

  “那我找宁医生去了。”我佯装要走,“小宁医生最近都快成我的私人医生了,天天来陪我,话说昨天那推拿手法按的是真不错,比跟你在一起舒服多了......”

  沈泽:“你敢?”

  “我有什么不敢的?咱们只是朋友,我找谁都一样。”

  他的眼神黯淡了一些,与我对视了许久以后,竟然点头道:

  “对,我们是朋友。”

  沈泽失落的态度太过明显,就算现在他现在已经不是男大了。

  再看向他时,却总能让我回忆起当初在魔都的岁月。

  “别那么可怜嘛,看上去像是被抛弃了一样,大不了我再陪你去书店喝杯咖啡呗,这次你请我喝。”

  沈泽的眼眸一亮,眉眼间萦绕着的冷淡,如初雪般消融。

  在我上车从后视镜往后看时,都能看见他清瘦的身影,屹立在原地,仿佛等待我回心转意的石像。

  小刘在旁边开车,特意替我降下来半截车窗,方便我把头伸出去观望。

  “白总,他看着还怪可怜的,要不然赘回去吧......”

  “你今年第37次对我说这句话了,你想让我犯重婚罪?”

  小刘傻笑了一声道:“那不是大家都挺可怜的嘛,前两天那个跪在雨夜,想见你一面的辣弟,腿又长,腰又细,那衬衫被雨打湿了,紧贴在身上......哎哟,那小腰真是带劲。”

  “你喜欢就介绍给你。”我低头点燃了指尖的烟,烟头往外一抖落,随风卷走飘荡的灰烬。

  “他们在我心里都差不多。”

  小刘安静了一会儿,忽然开口道:“白总,你一个都不喜欢吗?”

  “喜欢,谁不喜欢美好的事物。”我道,“有钱了什么得不到,要他们不如要钱。”

  车辆停在了我常住的西山区,这套房子没什么特点。

  价格不如其他的别墅昂贵,占地面积和配套设施,充其量只能称得上是普通。

  唯一的优势是离江边近。

  我下了车,没拐弯回家,反而走向了江边。

  首都的夜风微凉,猎猎地吹动着我的大衣。

  在首都最贵的地段里,我拥有顶层的风光。

  往日可望而不可及,连做梦都不敢想的梦想,在此刻却已实现。

  我像之前心烦意乱时的无数次一样,走在首都的街道上。

  这条曾经见证了我彷徨落幕岁月的街道,在整改中变得焕然一新。

  同样的夜晚,相似的街道。

  几年前,我曾在魔都的街头上与桑晚分手。

  那时我兜里空空,没本事,没钱,连工作也弄丢了,连落脚地都没有,只能硬缠着沈泽,非要同他住在一块。

  现在我却在首都最奢华的地段,拥有足够住下二十六个男房客的别墅,又怎么不算是一种成功?

  我眺望着远方的江景,一道道层叠高耸的楼影,倒映于湖面中,繁华的都市,终于让我有了归属感。

  过往,我总是试图用各种方式来证明我的存在。

  母父的认可,亲朋好友的夸赞,周围同事的恭维,外加一杯又一杯喝下的酒。

  依托于外界得来的享受,终究是飘渺至极,是随时可能坠于深渊的断绳。

  当我一次又一次的靠自已往上爬,于失败中磨砺出的勇气,让我拥有黑暗中砥砺前行的能量。

  就算再来一次,在万般险恶的境地中出生,我照样有自信,能够拥有一段辉煌的人生。

  靠在江边的动作一顿,在我眺望星空,回顾人生高光的时刻。

  没有任何眼力见的小屁孩,以极其拙劣的手段,从我的兜里拿走了手机。

  我抬手抓住了她瘦弱的肩膀:“再跑一个试试?”

  小女孩拿着我的手机,琥珀色的眼眸因为害怕微缩。

  她像是害怕挨打一样缩起来,头发上沾着落叶,却被我轻飘飘地弹去。

  “为什么要偷东西?”

  “饿。”小女孩嗓音十分嘶哑,像是许久未喝过水一样难听,“对不起,能不能不要报警,我下次不敢了。”

  “你家人呢?”

  我打量她,她看上去约莫七八岁,入秋了还穿着单薄夏装,脚下穿的那双运动鞋全是污渍和淤泥,根本就看不出原本的色泽。

  “我没有家人。”小女孩道,“我爸改赘了,后妈不给钱让我上学,我不是故意要偷你的东西,我太饿了,对不起。”

  “不用和我道歉。”我道,“人都要为自已做出的事付出代价,你偷了我的手机,以后就跟着我混,姐有点小钱,刚好能供你读书吃喝,等你以后工作了,就来我公司替我卖命。”

  小女孩明显一愣:“为什么你要帮我,她们都说我是拖油瓶,没人喜欢我。”

  “没有为什么。”我抬手在她脑袋上揉了一把,抱着她坐在了边缘的椅子上,同她一起看江景。

  “我以前也没钱,混的比你还惨,现在有能力了,就想日行一善。”

  “姐姐以前也吃不饱饭吗?”

  “嗯。”

  “姐姐也被人瞧不起吗?”

  “嗯。”

  小女孩说:“我也能变得像你一样厉害吗?”

  “能,只要你努力,你能得到你想要的一切。”

  我垂眸看向她,认真道:“只要你愿意,你值得拥有全世界。”

  “我能做到,你当然也可以。”

  当我陷于谷底时,总有人对我伸出援手,当我重获能力之际,我也愿意拉一把曾经的我。

  这世道哪有那么多天之骄子,无非是无数个普通人堆积的长河中,一点点攀爬出头的野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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