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口轻,烧烤做得也清淡,不像北方烧烤重油重盐,恨不得配着馒头米饭吃。
烤串端上来,程煦眨了眨眼,兀然笑了:“好久没吃过垃圾食品了。”
盛凝为烧烤抱不平:“垃圾?你们高端人士说的垃圾食品都是对美食的亵渎!”
“他只让我吃……”程煦顿了顿,一副思考模样,罗列出几个勉强称之为菜式的东西:“沙拉、三明治还有一堆菜叶子。”
“还不如吃你做的饭了。”
盛凝呵呵一笑,“那确实是很难吃了。”
张凤水恐怖如斯,竟然连儿子吃什么饭都要管,控制欲好强的爹。
盛凝突然严肃起来,遮遮掩掩地低声问:“张凤水后台应该很硬吧,你整他不害怕他报复你么?”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我比他能豁得出去,而且他身上的事不只腐败这么简单……”
程煦也低头凑近盛凝,两个人神神秘秘的,在烧烤摊上显得极其鬼祟违和。
“多得我们就不能谈了。”
盛凝接收到程煦的眼色,拼命点头比ok手势:“我懂我懂。”
吃饱喝足,盛凝擦擦嘴。
她提议道:“你想不想去海边?”
难得主动要求约会,程煦知道她是谨遵医嘱。
医生和家属谈话时他早就偷听到了。
人家问盛凝什么身份,她本想说是姐姐,再一想,程煦户口本上只有他和张凤水这两页,最后还是说:“我是他爱人。”
爱人,盛凝第一次这么介绍自己,修饰的对象竟然是程煦。
程煦被突然掉下来的糖果砸晕了,原来生病也有好事的。
“那你丈夫的情况你都了解吧,很严重,不能受刺激,也不要见让他情绪剧烈波动的人。”
“最好让他减少工作,多接触自然环境和新鲜空气,当然,这些只是辅助,最重要的还是得定期复诊和吃药。”
于是可以猜到,盛凝迫不及待要带程煦接触大自然了。
像一对不能再普通常见的情侣模样,两个人牵着手,任疾速车流从身旁飞过,卷起一阵风吹动盛凝的发丝。
“你知道吗,你刚走的时候我做过一个梦。”
“梦见一个平行时空,在那个时空里我不认识你,但你依然优秀,得世界冠军的新闻报道就在这样高的大屏里放。”
盛凝指了指海对面那栋高耸入云的玻璃大厦,上面挂着一块巨型电子屏,每天播放着各种明星网红应援,还有重大新闻。
盛凝不知道在这个世界里,程煦的报道是不是也充斥在大城小城的各个角落,为人津津乐道他一表人才,天赋异禀。
但她至少能确定,在一个正常家庭长大的程煦不至于落得一个“神经病”的称号。
晚风将盛凝的发丝吹向脑后,萦绕在程煦指尖,她的高跟鞋往后踉跄两步,撞上他的皮鞋。
程煦手腕一扣,揽着盛凝肩膀将她按在怀里。
“没关系,以后你也会在这里出现。”
盛凝理所当然把他的话当个玩笑:“你胡说什么呢,你以为做网红这么简单?”
“不是网红,姐,我觉得你会成为一个很厉害的画家。”
从画手晋升为画家是个很难的过程,前者靠画画吃饭,后者靠作品永生。
盛凝现在勉强可以成为画手,哪辈子才能变成画家。
近两年的烟花爆竹燃放不再苛刻,时不时有人会在海滩上放烟花,盛凝看见近距离的烟火在眼前炸开,墨黑色的天空上爆开蓝金色的花朵,带着一点爆竹的火药气。
“嘿。”盛凝笑了,露出一截贝齿,本来黯淡的眉眼也被烟花照亮,更晶莹剔透。
“今天运气好,有烟花看!”
功劳被简单归在别人身上,程煦当然不满,“盛凝,你说有没有可能,烟花是我放的。”
时不时有路人停下来,掏出手机朝着天上拍照合影。
程煦把目光放在路人一瞬,又回到盛凝身上。
“是别人运气好,沾了你的光。”
盛凝惊讶到语塞,这人真是的,不是她来带着程煦散心吗,怎么自己成了被哄的那个。
“现在确定关系会不会有偷懒的嫌疑呢?”程煦自问自答:“我可是刚刚被确诊了严重精神病。”
他没心没肺咧嘴笑了:“那你还愿意要我吗,盛凝?”
小时候程煦是哭着说的,长大了就变成笑着说。
其实语气都是一样的,充斥着被抛弃的恐惧感和不安感。
“不是弟弟了,是情侣,是爱人。”
程煦补充说。
他甘愿摒弃掉弟弟的身份,换盛凝的心安理得,他已经想好了,如果盛凝真的在意纷纷谣言,他们就离开这里,去一个谁都不认识他们,不说中文的地方。
最好是每天都有漂亮星星看的地带。
然而出乎程煦意料的,盛凝望着璀璨烟火,在巨大的爆炸声下,几乎是喊出来:“为什么不是弟弟,你是弟弟又怎么了,弟弟也可以是爱人。”
两者又不冲突。
程煦在为了盛凝改变时,盛凝也并非原地踟蹰,她也在变,变得更包容大方,像掌控一片海洋的女神,容纳百川归海,容纳流浪的孩子归家。
所以说,怎么会不爱她呢,没有人会不爱盛凝。
程煦吻住她时,觉得一切声音都消失了,什么烟花,什么晚风,什么心跳。
一个虔诚的信徒在诵念圣经时连自己的呼吸声都感受不到才对。
不管会不会有陌生人将他们的照片放到网上,此时此刻只是一对痴情怨侣罢了,那就让他们尽情享受这一刻,不顾未来也不用顾明天。
“我爱你。”
程煦的声音在盛凝耳边回荡时,她连眼睛都忘了眨。
作者有话说:
无
第88章 记恨 又是一年冬
起床, 洗漱,吃程煦准备好的早餐,换衣服, 赶稿或者拍视频。
一套流程就占据了盛凝除夜晚以外的所有时间。
当然, 她的夜晚并非个人所有。
程煦曾问她,要不要新买一间房,盛凝才知道程煦的住处也不过是酒店和公司,像是铁了心要赖在盛凝的出租屋一样,他连退路都没给自己留。
盛凝摇头, 她说她还是不喜欢大别墅,不喜欢太宽阔的地方。
似乎辗转每个城市,盛凝的落脚地都闭塞得可怜,永远挤在一间勉强称之为房子的地方。
她和程煦在散步时,打远一看,深圳各处都是高楼,居民楼恨不得盖到五十层, 一个一个还没米粒大的窗户组成了一栋可以容纳几百号人的容身之所。
“你瞧,像不像一排排鸽子笼?”
盛凝的手指在空中点了点,“可能我是奴隶潜性的人,不愿意住有生活情调的大房子, 只愿意挤在鸽子笼里。”
程煦说:“不是, 你只是更需要密闭空间带来的安全感。”
久病成医, 他像有了读心术一般, 戳破她心里的泡泡。
好吧, 那就暂且同意盛凝的小要求,迟早有一天,他会让盛凝就算住在白宫里也不害怕的。
房间里的改变, 乍一眼看不出来,却处处都存在,多的一双拖鞋,一套睡衣,一具牙杯,将单人床取而代之的双人床,以及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套。
“哎,你有必要和我挤在一起睡觉吗,没见情侣们对对都同居啊。”盛凝一边赶稿一边揶揄程煦。
“新鲜。”程煦拿盛凝说过的话呛回去:“那哪家姐弟不住一块啊?”
不讲理,明明是他自己说要区分开恋人和家人的距离,又反过来混淆视听搞诡辩。
程煦将牛奶放到盛凝身旁的小桌子上,她不允许自己的工作台上出现任何液体,这源于三天碰洒两次咖啡的血泪教训。
“真漂亮,什么时间比赛?”
盛凝画图时纤薄的眼皮垂下,素白的脸上喧宾夺主的不再是那对琥珀色眼珠,而成了长翘睫毛。
窗外已经落了枝叶,尽数是黄色,人们大多选择风衣或者夹克作为OOTD,盛凝的衣柜里也只有几件呆板却带着艺术颜料气息的外套。
“后天。”盛凝听不出紧张或者轻松,她现在遇事就这样,在程煦“天塌下来都没小爷我疯”的病态意志影响下,盛凝也潜移默化变得一切随风都无所畏惧。
他现在倒是真能教她点什么有用的了。
“今天下午去交稿,我想和公司的人聊一聊。”
自从盛凝的媒体账号有起色后,索性辞了杂志社的工作,专心经营自己的品牌,公司的推流营销很给力,不知道是不是每个新人都有福利新手期,盛凝确实乘风而起了。
正巧赶上一个挺权威的国际艺术比赛,今年的决赛地点落在深圳。
大城市真是好啊,就像出生在罗马,遍地都是机会和金子。
且比赛从报名表就会筛掉一部分,选手,盛凝借着雁回的名头顺利通过,剩下的初赛和复赛也有惊无险晋级,决赛的内容是交一幅新作品,并且还要当场出题完成绘画,两个作品的分数三七分,所以重头戏还是在后头的现场比赛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