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天生的娇气,干活儿却麻利。
原本扔入垃圾桶的玫瑰花有几分蔫了吧唧,很快在她手上被修修剪剪,似有复生之功效,又开得如火如荼了。
刚想找容器。
说来也巧,桌上恰好放着一个顶好看的花瓶,一看就是配套的,连颜色都很配。
陆桃摸着下巴。
这是精心准备啊,真不知道好端端的花怎么会扔。
忙完这一切,她坐在沙发上,托着下巴,笑眯眯地看着盛放的花朵,很有成就感。
突然听到脚步声,她仰头望去。
顾行之穿着韩版白色宽大t恤从楼梯上下来。
他肩膀宽阔,头发不再那么一丝不苟,略微凌乱着,细碎地搭在额前。
陆桃怔了怔。
这顺毛形象和男大学生有什么区别?
难道最近他背后的服装搭配工作室换啦?怎么日渐年轻化?
28岁的男大【男大学生简称】,既有着成熟男人的稳重,又有着年轻男人的体魄,她完全挪不开视线,呆若木鸡。
顾行之下楼来,看见桌上的花,扯了扯唇。
他走到酒柜前,随意地倒了杯酒,径自将一杯送入嘴中。
今天这酒的味道有几分古怪,比平时更辛辣。
眼看着要把第二杯送入口中,却被一只白嫩的手给盖住了杯口,陆桃笑眯眯的,“大BOSS,您还没吃饭吧?”
顾行之沉默了会儿,点头。
“陪我吃点?”
顾行之没作声。
陆桃拽住他的胳膊,拉他到餐桌前坐下。
今天的菜相较于平时不多,六菜一汤,倒也齐全,两个人吃绰绰有余。
顾行之瞥了一眼茶几上的花,不动声色地开口,“你很喜欢玫瑰?”
“喜欢啊?很少有女孩不喜欢花。”
陆桃正嚼着一块里脊肉,突然意识到了什么。
难道这花是顾行之买的?!
看着这品种,粉荔枝玫瑰!
陆桃低头,嘴角微妙地勾起。
多半是了!还调查了原主的喜好。
也不知道作者是不是认识她,原主和她有很大的重合。
其实原主最喜欢的不是粉荔枝玫瑰,仅仅只是因为迟渊送了她一次粉荔枝玫瑰。
她就谎称他送到了自己心坎上。
陆桃猝然敛了笑,双手交叉在下颚,凝视着顾行之,直言不讳道,“我最喜欢的不是粉荔枝玫瑰,而是蝴蝶兰。”
她和原主不同,爱人先爱己。
为什么要为了讨好他人,隐藏最真实的自己?
顾行之抬眸,脑子里晃过拿着一大束玫瑰的迟渊,唇角讽刺地勾起。
青梅竹马,但可能并不懂她。
认识得久,相处得久也并不意味着什么。
陆桃拿出手机,调出图片给他看,“很好看吧?”
他目光却是看着她,“很好看。”
她今天就扎了个简单的丸子头,脑袋圆圆的,脸颊吹弹可破,乍一看像一只草莓布丁。
陆桃被他盯得脸热,但并没有把顾行之的话放在心里。
她的婆婆可是个绝顶大美人呢,岁月都不败,骨相极美,而且在这圈子里,顾行之什么美人没见过?
“不过蝴蝶兰这种花呢,矜贵娇气,不好养。”
顾行之挑眉,将她爱吃的菜推得离她近了些,之所以知道她爱吃,纯粹是看到她方才夹得多,他凝神,“为什么喜欢不好养的花?”
“唔……”陆桃想了想,也没想太久,笑盈盈道,“天生地长,你若不对我小心呵护,我就自己去寻觅更适合自己居住的地方咯。”
陆桃说的是蝴蝶兰,其实这里也是留了一处伏笔。
她现在在顾家也是一样,若是到了某个时刻。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她也能洒脱离开。
她是自由的……
不知道为什么,顾行之看到她此刻笑中带着坚定的眼神,心脏突然缩了一下。
当天晚上,蝴蝶兰就送到了别墅里。
这一次顾行之没找空运,从厄瓜多尔送来的又怎样,她对一种花的喜欢纯粹只是因为她喜欢,而并不因为出生地在哪里。
陆桃欢欢喜喜地插上,放在了粉荔枝玫瑰旁边。
两大簇花放在一起,好像更有了精神头,竞相开放着,好似现实生活中的“卷王”。
陆桃去了浴室洗澡,头顶顶着一块叠得方方正正的白色毛巾。
乍一看,好似一只一动不动的卡皮巴拉,带着些微粉色。
因为泡得久了,她的皮肤白皙之中渲染上了粉嫩的桃色。
闭上眼,冥想了一会儿,她从置物板上拿起手机。
陆桃:“芝芝,我可能会提前我的计划。反正现在得了东郊那块地,就能提前凑足一个亿,十个月可以改成六个月了。”
傅芝语气凉凉的,却在调笑,“你舍得?”
“什么舍不舍得?”
“我又没说你舍不得什么。”
陆桃不藏了,“好吧,我是对顾行之有一丢丢动心,孤男寡女同处一个屋檐下,他又待我挺好的,这很难守住防线吧?”
傅芝笑着打字,“你不前段时间还说他丧心病狂来着?不过也是,以后你们要有一个孩子,也难保不是越做越爱,越爱越做。”
陆桃:“……”
这家伙的思想还是太超前了点。
她往往因为跟不上她的节奏而面黄耳赤。
第31章 陆桃骗小孩儿
“只要不触及他的隐疾,他人还是挺好的。”陆桃晃了晃脑袋,头顶上的方巾四平八稳,丝毫不动,她白嫩细滑的脸颊上还浮有一层水蒸气,愈发如出水芙蓉,“不过我这么漂亮聪明又可爱,以后对我好的人会很多的,我并不需要困在这里。”
傅芝附和:“也是。”
她家桃儿就是最讨人喜欢的。
傅芝放下手机,回头,要不是陆桃提起这茬,她都没想起来,其实白聿最近对她也挺好的。
简直热情小狗。
她每天和陆桃逛街回来,看到的就是两条小狗冲她摇尾巴。
那只叫“铃铛”的古牧,还有白聿。
白聿现在能辨别她的脚步声了,坐在沙发上,脸垮得很,“你怎么回来这么晚?”
“我这么晚回来怎么了?又不做饭。”
“你这人脾气臭,我怕你在外面和人打架,死在外面了。”
傅芝双手抱臂,笑眯眯地靠近他,“你在关心我?”
白聿看不见,感觉到那阵白桃味的香风越来越近,手撑着后退,“谁谁谁关心你了?我怕有人打电话给我,让我去给你收尸。”
一阵声音打断了傅芝的回忆,白聿猛地拍了拍床旁边,满脸别扭,“还不过来?”
傅芝笑了笑。
真是脾气坏心不坏的小少爷。“来了。”
隔天,顾行之和白聿家门口,万管家和宋管家遇上了。
两人满脸傲娇,得意都写在脸上。
万管家:“我们家少爷和少奶奶最近别提多甜蜜呢,少爷发烧,少奶奶守了一整晚。”
宋管家翘嘴,就这?
万管家:“你怎么不说话?”
他们这对老友相爱相杀,昔日他要说一句,宋管家绝不吃亏,一定会回一句的。
宋管家捋了捋自己的银发,故作不经意道,“我们先生给夫人送花了。”
“啊?啊??啊???”万管家略显浮夸地捂嘴,“真的假的?”
真的是顾行之?
那位顾先生?
家里发生那件事之后,他心空了一阵,后来工作恢复,一切如常,只是心像是从北极洲拿回来的,顾家每个人都能察觉得出他变了。
万管家这会儿也顾不得炫耀了,“恭喜啊!”
宋管家持续翘嘴,“哪里啊,万里长征才走了一小步,我们联盟的人还得加油。”
万管家撇嘴,还装上了。
不过,万管家望着宋管家离开的背影,还真的是羡慕到望眼欲穿。
多好啊,宋管家那边多团结,还有个联盟微信群。
不像他,这边就只有他和铃铛。
他建个群让阮秘书加入,阮秘书都不肯。
他们这边就是一滩散沙,好在少奶奶是个给力的。
翌日,又是顾家的聚会,在顾老爷子的公馆里,这次却来了几个小豆丁。
哇……
陆桃睁大眼睛,犹如刘姥姥进了大观园,这次却惊奇的不是美食。
顾家不愧是基因优秀,顾老爷子老太太都可以看得出来年轻时绝顶的好看,而这里的每一个孩子随便挑出一个,都比网络平台上那些萌娃还要好看。
不止是好看,而且还很有才艺,拉小提琴,弹竖琴还有会法语朗诵的小神童。
看着在顾老爷子顾老太太面前表演的那些金孙孙金孙女们,陆桃塞了块小甜品进嘴里,不由感慨:无论贫富,都逃不过表演节目这一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