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被抢兽夫,我修仙征服全大陆_夜九白【完结】(422)

  他知道了。

  想到这里,烛天再也不迟疑。他微微侧头,唇边溢出一声清越的口哨,声音不高,却带着穿透云霄的力量,瞬间传遍整条街道。

  街上的兽人纷纷驻足侧目,只见天边远远飞来一个巨大的黑影,双翼展开足有三丈宽,正是魔域大名鼎鼎的飞禽紫目巨隼。

  那巨隼通体漆黑,羽毛如玄铁般坚硬,一双紫色的眼眸锐利如电,远远便锁定了地面上的烛天,翅膀压低,朝着他极速俯冲而来。

  风声呼啸,巨隼的身影越来越近,这股阵仗把近处的兽人都吓的变了神色,匆匆躲避。

  唯有雄性站在原地,神色不动如山,没有丝毫要躲避的意思。

  那巨隼在快到雄性跟前时骤然放缓了动作,翅膀轻轻扇动,带起一阵气流。

  它口中发出呜咽般的低鸣,声音温顺,像是在跟自己的主人打招呼,全然没有面对旁人时的凶戾。

  烛天抬眸望去,眼底闪过一丝柔和。他纵身一跃,稳稳落在了宽阔的隼背之上。

  巨隼的背宽阔平坦,足以容纳数人,烛天站在上面,身姿挺拔如松,玄色衣袍在风中猎猎作响,长发飞扬,俊美得如同天神下凡。

  底下的人刚刚收起心惊,在看到这一幕后便被晃花了眼,面露痴色。

  雄性一边稳住身形,一边伸出骨节分明的手,轻轻拍了拍巨隼的后颈,声音低沉而有力,带着不容违抗的命令:“走,去魔音谷。”

  巨隼仿佛听懂了他的话,发出一声嘹亮的鸣啸,双翼猛地一振,卷起漫天尘土,冲天而起。

  阳光洒在烛天的身上,他的深色衣衫泛着暗哑的光泽,那张俊美无俦的脸庞在风中愈发清晰。眉峰浓黑,眼眸锐利,周身的气场愈发凛冽。

  等他走远,下方的兽人这才惊觉出什么,再去定睛看时巨隼的身影已经化作天边的一个小黑点,而上面的人影早已经看不见了。

  “紫目巨隼……那是不是紫目巨隼?”

  “定然是它,整个魔域能拿它当坐骑的只有一个人……”

  “魔皇!是魔皇!”

  能驾驭紫目巨隼的整个魔域唯有一人,那便是高高在上、统御万族的魔皇,烛天!

  路人的脸上皆带着痴狂之色,那是极度的崇拜与神往,而让他们这么做的对象不是别人,正是像天神一样在魔域有着绝对掌控力的魔皇!

  巨隼振翅疾飞,朝着魔音谷的方向极速而去,翅膀划破长空,留下一道无形的轨迹。

  魔音谷。

  自从感应到神迹确实存在,以及发现它的具体位置后,萧锦月一行人便由百里蒙来引路。

  天色逐渐亮透,金色的阳光穿透魔音谷的密林,却难以照进腹地深处的阴影。

  从天黑一直到现在,他们始终再没遇到一个兽人,倒是沿途的野兽越来越多,也越来越厉害。

  萧锦月深知此行的核心是寻找神迹,不愿在无谓的战斗中浪费时间与体力,得知神迹的所处位置后,她便刻意领着众人绕开野兽聚集的区域。

  时而越过尖利的荆棘,时而蹚过浅窄的暗溪,她凭借着敏锐的感知助小队避开潜藏的凶险,于是后面的路大家连兵刃都未曾出鞘。

  临近中午,太阳悬在头顶,他们终于抵达了神迹所在处。

  那并非想象中流光溢彩的秘境,而是一座突兀矗立在谷地中的石山——山体黝黑,表面布满风化的沟壑,看不出半点异常,唯有一股若有若无的清冽气息,从岩石缝隙中渗透出来,与别处的诡异之气截然不同。

  靠近之后,萧锦月就抿了抿唇,伸手按住一直在狂跳的心脏。

  好浓郁的灵力!

  如果说前面的时候她还不知道何为神迹,全靠百里蒙在指路的话,那到后面她就已经可以自主带路了。

  第614章 分开行动

  因为萧锦月已经感受到了,林中那越来越浓郁的灵气。

  哪怕不用修炼,只深吸一口气,她也能仍能从空气中察觉出它们的存在。

  修士对于灵气的渴望自不必说,更别提萧锦月不久前才刚刚得了灵泉的好处,就连体内积蓄的灵力都还没有完全炼化完,要说好处,没有人比她更知晓了,所以在感受到灵气的存在后心中也是雀跃和兴奋的。

  说起来,她当时从烛天那里离开之后给他留下了两件东西,一个是蕴灵珠,带在身上不仅可以补充灵力,还可以起到疗伤的效果。

  至于另一个,则是一块蓝色的灵核。

  蓝色的灵核是仅次于紫色的存在,放在萧锦月前世已经堪称顶级珍贵的东西了,即使在这一世,它对萧锦月来说也不是能随便拿出来的东西。

  之所以给它,自然是为了弥补烛天,一是弥补睡完他就得跑,不能坦诚身份,二是弥补从他手中拿走了泉眼。

  虽说萧锦月已经替他治好了伤,就连双修对他也是同样有增益的,这件事算不得萧锦月一个人占便宜,但到底还是有点心虚的。

  不过这种补偿也就是到此为止了,萧锦月的诚意也只是拿出一枚蓝色灵核,而非紫色的那枚——

  她不会为了一个雄性付出自己的一切,性命不行,关乎于自身实力的“最”珍贵的宝物也不行。

  她很清楚,活了两世,最重要的人只有她自己,她对别人的看重充其量也就是将其纳入羽翼之下保护着,并拿出“第二”、“第三”珍贵的宝物而已。

  别说烛天不是兽夫,即使是,她也不会为了他牺牲自己的核心利益。

  哪怕兽夫不是多个,而是只有一个,她的答案也不会改变。

  她之所以是萧锦月,就是因为她有着自己的实力和手段,与其让雄性变得最强来保护自己,不如由自己成为那个最强的人,至于雄性,乖乖待在身边陪着自己就好了。

  “其实我们女性论智慧、能力、努力和对环境的忍受程度,一切的一切都不比男人差,但之所以社会结构中都是男人处于高位,除了一些历史遗留原因外,就是因为我们太容易被感情和家庭左右了。若我们能做到像男人对待女人的态度一样去对待男人,那我们女人有何事不成的?”

  这是前世萧锦月的好友在和她谈起爱情观时所说的话,其中那句“若我们能做到像男人对待女人的态度一样去对待男人”给了给了萧锦月很大的触动。

  突然想起烛天,萧锦月都有了片刻的失神,不过她知道还是正事要紧,所以很快就收敛了心神,开始专注于寻找神迹所在了。

  众人围着石山搜寻了一圈,才在西侧的岩壁下找到了洞口。

  洞口被茂密的藤蔓遮掩,若非萧锦月隐隐感应到内里的能量波动,恐怕会很难发现。

  拨开藤蔓钻进去,一股阴凉潮湿的气息扑面而来,洞内漆黑一片,唯有岩壁上偶尔闪烁的磷光勉强照亮前路。

  还算好的是,这洞口还挺宽敞的,也不用低着头弯着腰迈入。

  只是走了一会儿,他们便都皱起了眉。

  因为洞口刚往里延伸数丈,便分出了数条岔路,每条都幽深莫测,不知通向何方。

  他们起初从里面选了一条最宽的,可刚走没多少,便发现这条路又引申出了新的岔路!

  这山洞,竟然如迷宫一般!

  “这样下去不行。”孟春举着照明石照向四周,以便更好的看清这里面的情况,火光摇晃的映出岩壁上粗糙的纹路,“一起走的话,要逐一探查每条岔路,这中间肯定会有错路,一一找下去就太浪费时间了。”

  众人都点头认同。

  这石洞像个巨大的迷宫,岔路层出不穷,若七人抱团前行,走走退退,恐怕天黑都走不到头。

  现在还没有找到神迹,真等找到了说不定还有别的难关要过,他们没有那么多时间了。

  “干脆一人一队。”百里蒙深吸口气,当机立断,目光扫过众人,“谁先找到线索,就用叶声为号,其他人听到声音立刻汇聚过来。”

  他从包袱里掏出一叠卷曲如贝壳的特殊树叶,这叶子质地坚硬,边缘带着天然的弧度,正是孟春小队之前曾用过传讯工具。

  “这是螺叶,对着吹会发出闷响,石洞中空旷,声音能传得很远。”百里蒙示范一下,果然,他一吹,声音便在这里面回荡着,久久方散。

  阿木宁想到了什么,出声补充道:“对了,大家每当走到分岔口,就用石头在走过的位置标个属于自己的专属记号,写个名字里的字,这样能避免走重复的路,也方便后续汇合。”

  “我们需要准备好最糟糕的结果。”说话的是萧锦月,“若是有人在里面迷了路,或者实在找不到神迹所在的那条……”

  “那就在洞口外面等待汇合,要是实在等不到,时间又逼近了,那就干脆原路返回,想办法离开魔域,在混沌之域里汇合。总之千万不要把自己落在了魔域之中,不然恐怕就再也出不去了!”阿木宁神色凝重的说。

  他们不知道这里面的情况,若真的是个大迷宫,找不到正确的路,就得准备有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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