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马尾,熟悉的侧脸,她望过来时沉静如水的眼睛。
他的目光在她脸上微不可察地顿了顿。
归要。
她真的来了。
他忘了自己那时候瞧见她的那份心境到底要如何形容。
兴许是狂喜,又兴许是不敢相信。
但更多的,是替她松了一口气。
至少他知道她终于得以成全,而他的心愿也终将圆满。
他很庆幸自己当初没有犯糊涂鲁莽地冲上去结识她耽误她,就像她的外公曾经警告过自己的那样。
“我家要要性子倔,你不许欺负她。她有她自己的路,你也不要影响她。”
他怎么舍得让她的心血白费?
就是见她落一滴泪,也会烦躁得一整天茶饭不思。
而外公欲言又止,想同他倾诉的那一切,他也早已经在过去的那些年里,了解得一清二楚。
所以他当时半蹲着,想了很久,才轻轻道:“外公,我喜欢要要,是高中就开始的事情。”
在他还没有这样热烈地追求,在他还没有这样步步紧逼,不肯放过她一点的时候。
他就已经为她着迷过,为她疯狂过。
他对她的感情到底是什么时候变成这样的呢?
他想,这个问题的答案,应该与她后来问过他那个问题答案一致。
是确定关系的那晚,她极没安全感,轻颤着声问他:孟聿峥,为什么是我?
——孟聿峥,你为什么喜欢我?
那时他给的答案吊儿郎当,也许当真不堪信。
可却是他趁机向她吐露的真心。
要要。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第55章
墨尔本三月天气暖和。
这里一年四季阳光能照度高, 金色夕阳,彩色晚霞,归要的住区是偏远的郊外,没太多高耸入云的摩天大楼, 一切节奏也相对松弛。
住在她隔壁的是一对老夫妇, 两人很有情调,每周末的惯例是跳两个小时的交谊舞, 其余时间大部分都在研究料理, 这栋楼里的留学生很多, 上面有个阿联酋和印度的学生,在她到来之前已经被两位老人登门拜访求问过。
她当初是在论坛的租房板块找到的这里。
过程很幸运, 这个地方因为价格便宜, 在留澳圈子里备受青睐,起初她发帖的时候没抱太大希望,可没想到第二天就收到了回音。
是位叫做方玲媛的中国香港女孩子, 初来驾到,正好在找室友。
归要算是比较幸运, 那边刚好招,她一发帖,正好被对方瞧见,又发现是同胞, 登时产生了惺惺相惜的微妙血脉情, 于是这好事儿便毫不犹豫地落在了她的头上。
她刚刚搬来的时候哪里都不适应,不适应墨尔本的天气,不适应这里的餐厅, 不适应这里的各种不同于中国人的习惯。
所幸她适应能力特别强,来后的一个星期, 她狠了心,逼着自己接受了许多东西,过程十分痛苦,可这样做的好处是,在方玲媛还在苦兮兮地叫嚣想念家乡的叉烧包时,她已经能非常淡然地吃下各种奇怪的菜肴。
正因如此,她来澳第一年其实过得无比煎熬。
其中最头疼的是每堂课的组会。
如果仅仅只是语言不通的交流,或许她也不会每次都暗自神伤。
事实上,她所在的班级全是留学生,偏教授喜欢分组学习交流讨论,其他人对待她的态度很微妙,归要最开始就察觉出来了,但她并非是个喜好主动的人,好在这样的环境下,有其他两个同样落单的印度学生与泰国学生。
三个人一合计,从此成了一个小组。
组会问题算是勉强解决。
可时间长了归要心中也膈应那群人,那些若有若无的态度没办法忽略,她同其中一人课后对呛过好些次,好的是没闹开,坏的是也不痛快。
还是第二年唐珂的那位友人辛教授偶然得知,赶紧为她申请了转班,辛教授甚至怨过她这性子怎么这么倔,闷到现在也没打算告知他,果然唐珂说得没错,你这姑娘,太闷。
她换了个更轻松的环境,不过临近毕业,这样做更在于一番心意,作用在她这里反而不大。
所以最开始的那一两年,她的学业、生活、人际上处处困难。人在异国他乡,她不知道自己怎么熬过去的,也许是觉得马上会毕业,硕博连读无缝衔接,未来至少有个着落,是以这些事儿她统统都不太在乎。
她只关注自己想关注的事情。
那天一切照常,归要从自习室走出来时已近黄昏,摇了摇酸累的颈椎,闭上眼,摘下眼镜。
清风徐徐,刮在脸上很舒适。
身上那件薄毛衣对于今天的温度而言有些过厚,可她不敢松懈,怕感冒没钱治病,只能好好顾着自己。
她沿着马路慢慢步行,走到公寓的时候,天边已经落下绚烂的彩霞。
住处在三楼,中途有一段漆黑,她踩着阶梯小心翼翼地往上爬。
进门的时候不出意外地听见了屋内传来的欢靡尖叫,声音热火朝天,一波又一波,正是白热化阶段,□□的时刻。
归要放在门把的手微顿,抬表看看时间,今天提前了好几个小时。
也好,总好过大半夜的开始折腾,叫人睡不着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