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答应一声,一起走了进去。
随着一路的草色越来越深,他们朝着深山一路走去。
现在已经是冬天,外边的树都已经光秃秃。
而深山里的树木却还是绿色的。
只是那座遮天蔽日的森林,中间焦了一块。
他们没敢走进去,确保火已经熄灭,就可以了。
“汪汪汪。”林雨听见声音看过去,就见一条大狗朝她跑过来。
“这狗......大哥,你觉不觉得有点眼熟?”
林山看了一下,稀奇道:“这不是长得像咱们小青吗?”
受他们影响,林山现在都习惯林小青的名字,还会把它当成家里的一员了。
那只狗看起来毛色比林小青更浅色一点,长得倒是很像,只是它比林小青更稳重一点。
见到林雨它汪汪地叫,尾巴摇啊摇。
看得出是条友好的狗。
林雨蹲下身朝它勾勾手:“过来过来。”
那狗走过去,林雨就和它握手,又摸摸狗头,确认它很温驯。
“你是哪来的?”
......
火车上,白团长也在说:“那几条小狼狗自己跟着母狼跑了,金刚跟着孩子。”
它可是能和山里母狼结合生下四条小崽子的退役军犬,因此白团长也就放心地把它留下了。
黑猫,也就是许安仁是最喜欢金刚的,闻言仍是有点担心:
“那把火有没有熄灭?”
就怕一不小心,把一窝都给烧没了。
白团长点点头:“确保火熄灭了。”
既然要转移,他们当然不能把那个基地留下,于是走的时候白团长就一把火烧了。
他们有多年的野外作战经验,知道怎么防止大型山火。
把他们生活过的痕迹清除之后,就把火熄灭了。
一切进行得神不知鬼不觉。
即使有人上去看,也只能看到树林中间一片烧毁过的漆黑罢了。
至于那些狗,早就跟着母狼跑了,现在即使跑回去也没有火了。
只是他们不会想到,金刚跟着老婆孩子跑了之后。
很快又回来了。
他并不适应野外的生活,他打从出生开始就跟人在一起,无法忍受跟着老婆孩子留在深山。
亲近林雨,是因为她身上有自己熟悉的味道。
是他的孩子,那条最像他的小狗。
林雨见它和自己亲近,便决定带回去给林小青做个伴。
她喜欢养狗,林山也不会阻止。
林小青现在已经成了他们家庭的一员,就连他自己,都很喜欢呢。
深山里只有烧毁的一片废土,他们检查过后没事就打算离开了。
“哼哼哼”
林山停下脚步问:“什么声音?”
林雨和李大辉同时出声:“是野猪!”
旁边跟着的狗也开始大叫。
野猪的脚步声越来越近,大家都有些慌张。
林雨听着声音,应该只有一头猪,因此还是很淡定。
“待会我们一起上,把野猪拉回去给社员们加餐!”
原本有点紧张的几人,内心瞬间火热起来。
他们有这么多人,害怕打不过一头野猪吗?
等到野猪冲过来,好像也才发现这里竟然有这么多人。
野猪也是有智商的,看见这里这么多人,孤掌难鸣,立马想掉头跑。
林雨刚要追上去,没想到那条狗比她动作更快。
他像一个训练有素的将军,飞奔过去,脚底下像踩着风火轮一样,爪子离地,一扑。
就到野猪身上,咬住它的脖子。
野猪吃痛地摔倒了,那狗也从它身上跳下来。
一猪一狗对峙。
林雨已经带着人冲过来,几人把猪围起来。
野猪察觉自己危在旦夕,立刻想找一个出口突围。
它对着林雨冲过去,林山眼神突然发紧:“小雨小心。”
可惜野猪判断失误,林雨虽然是全场看起来最没攻击力的,其实她才是最不好惹的那一个。
她一点也不畏惧,对着野猪冲过去,不仅能避开野猪的冲击,还能一刀砍上它的脖子。
好在她今天早有准备,带的刀是很锋利的。
野猪的皮很厚,一般来说是砍不进去,但它已经被那狗把脖子咬得鲜血淋漓。
加上林雨这用力的一刀,野猪当场就倒下了。
躺在地上,肚皮还在一喘一喘,然后渐渐平息,直到没有了动静。
傍晚,莲花大队的社员们正在晒谷场等着上山的人回来。
有些老人想到早年在山上丧生的人,还有些忧心忡忡。
“你们快看,他们下来了。”
林家去了两个人,这会全家人都挂着心呢。
一听到人下来了,都赶紧凑过去。
“老天啊,你们竟然抬了一头猪!”
“你们快来看啊,他们打到野猪了!”
这下子,大家更是兴奋了。
林易看着这头大野猪,眼睛亮极了:“大哥,你们好厉害。”
林山摸摸他脑袋:“是小雨打的,我们只是抬下来而已。”
林雨谦虚道:“是大家的功劳,要不是你们帮我拦着野猪逃跑,我也没那么容易抓它。”
“最大的工程还是咱们大青。”
林易左看右看:“大青是谁?”
林雨指了指,“诺,那不就是。”
林易低下头:“咦,它有点像小青诶。”
林雨点点头:“以后就叫它大青,他年纪应该比小青大的。”
“汪汪汪。”这时候林小青已经从林家小院跑了出来。
它闻到一股熟悉的味道,是他出生开始就一直在身边的那只大狗的味道。
它吐着舌头跑过来,果然,是它。
两只长相相似的狗站在一起叫,大的狗还舔了舔小的狗。
有社员看了就说:“这俩应该是父子。”
林雨不觉得意外,毕竟林小青就是她在同一个位置遇到的。
第188章 分猪肉林家吃大餐
那边,林山已经组织社员们开始处理那头野猪。
“这猪有三百多斤,每户人家分一点,多分给林雨同志二十斤,你们同意吗?”
毕竟这猪是她抓的,给她多分一点是应该的。
社员们都同意了。
林雨高兴地选了猪排骨,野猪肉的肉质太硬太老,排骨的肉更嫩一些。
他们家的人也都喜欢吃排骨呢。
其他社员分到肉,也都喜气洋洋的。
这一晚,整个大队上空飘荡着肉的香味。
林雨家更是如此,她把骨头和分到的肉加了姜葱去腥,又放了不少调料和酸菜一起炖。
在冬天的夜晚,能吃上这么一顿,简直让人从里到外都暖和了。
几个小孩吃得满嘴流油,更崇拜林雨了。
“还剩了一些,明天大妞回家,咱们再吃,大伯,记得你要买的鸡。”
她可没有忘记,上次林建国说要出钱买鸡给孩子们。
现在二妞和小宝都吃过了,只剩下在城里上学的大妞。
学校伙食想也知道不会太好,回家得给她补补身体。
虽然林雨抓了野鸡,但是林建国的心意才是最重要的,因此她还是要求买家鸡。
林建国赶紧说:“我明天就去买。”
他知道林雨这是在替大妞打抱不平呢。
从前他也不懂这些,只知道让孩子吃饱穿,就可以了。
也没想到什么重男轻女的。
还是经过林雨提醒,才渐渐明白他有些自然而然的行为,本就是不对的,会伤孩子的心。
大妞是老大,打小就懂事,现在家里日子好起来了,就得对她好一点。
而王招娣呢,自从有了工作,看见女人们每个月都能赚钱,就改变自己的想法了。
虽然说女娃娃将来得嫁出去,可是还能给她挣钱呢。
为了让孩子将来孝顺她,她现在对大妞二妞可好了。
当然,她的心依然是偏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在她心里,最爱的孩子一直都是小宝。
让林雨欣慰的是,小宝是个好孩子,他对两个姐姐很好,有好吃的还会留下,说给大姐吃。
于是等到大妞拿完期末考成绩,回到家的时候,就受到一家人的热烈欢迎。
小宝给的糖还带着他暖暖的温度,有些融化了,但吃进嘴里还是那么甜。
甜到她心里去了。
她爸妈还出钱买了一只鸡,林雨把鸡和骨头一起炖。
鸡腿和肉都放在大妞的碗里。
这是她第一次,一次吃到这么多肉。
大妞抿着嘴,笑了起来,她觉得今天真是她过得最幸福的一天。
吃过饭,大妞才和林雨说起她的成绩。
她比较擅长文科,理科和数学实在是很难。
高一一升上去,她就觉得力不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