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穿书后假千金回村种番薯了_西柚番茄酱【完结+番外】(293)

  “这人我认识,他脑子不太正常,你还是别打了,免得被人讹上。”

  林文猜到发生了什么,她也害怕给别人添麻烦,蹲在地上伸出手,扯了扯那人的裤腿。

  “这位同志,算了,别把他打死了。”

  那人声音沉稳,听着有些熟悉:“好,知道了。”

  地上那人听说放过他了,一个翻身爬起来就跑,头都不敢回。

  周围的人渐渐散开,林文被那位好心人扶起来:“林文,你还好吗?没事吧?”

  林文歪着头,眯着眼睛看不清楚:“你认识我?”

  那人声音带有一丝笑意:“嗯,我是乔风,你是不是看不见?”

  林文不好意思地说:“是乔大哥啊,谢谢你救了我,能帮我找下我的眼镜吗?”

  乔风扶着她往街边的一块石头过去,把她按着坐下:“你坐好,我去给你找眼镜。”

  林文腼腆地笑着,仰着头说:“好,我在这等你。”

  模样说不出的乖巧。

  乔风的手捻了捻,有点想摸摸她脑袋。

  说干就干,他伸出手,大掌在她头顶拍了拍说:“乖。”

  他转身去找眼镜,林文低着头,心脏扑通扑通地跳,脸上也染上了红晕。

  她伸手,自己拍了拍自己的头顶,又疑惑,好像是不一样的感觉?

  她感到一种奇怪的感觉,无意识地舔了舔唇。

  殊不知这样的场景被转身回来的乔风看了个正着。

  仿佛传染性般,他也舔了舔唇,走过来,抓着林文的手,把眼镜放在她的手掌心。

  林文的心跳更加剧烈,她捏紧了手里的眼镜,轻声说:“谢谢。”

  只过了这么一会,乔风的声音却变得低哑:“没事,看看会不会坏?”

  林文“嗯”一声,跟蚊子一样小小声的,但却准确无误地传到了乔风的耳朵里。

  她戴上眼镜,眼前的一切瞬间变得清晰。

  先是看见眼前那身军装,再仰头,看见那张脸。

  她像是第一次见到乔风一样,清楚地看见他明亮的眼睛,两道粗眉,薄唇。

  乔风五感灵敏,自然能感觉到女孩的眼神在他脸上逡巡。

  他的呼吸变得凌乱,害怕再被她看下去,自己就要受不了。

  于是他化被动为主动,弯下腰,和她面对面:“看清楚了吗?我是谁?”

  林文被他这突然而来的动作吓到,微微往后仰。

  眼睛看着面前的人,喊他:“乔大哥,谢谢。”

  乔风直起身,那股浓厚的男性气息远离,林文松了口气,心里又有一点失落。

  他扭头看着天空,似乎是在调整呼吸,又转身跟她说:“走吧,我送你回去。”

  番外 林文&乔风2

  “那人是精神病,我已经联系了医院把他带走,以后不会再来骚扰你了。”

  乔风坐在林文对面说道。

  自那一晚他把林文送到家,就开始处理那个男人的事。

  直到现在有了结果,才把她约出来,顺便吃饭。

  林文点点头,笑着说:“那我就放心了,谢谢你乔大哥。”

  乔风知道她现在从出版社离职,不再出门上班,便嘱咐道:

  “以后不要把你的现实情况透露出去,特别是你的住址,知道了吗?”

  林文说知道,又邀请他到时候参加新房子的入伙。

  乔风眨眨眼,欲言又止地问她:“以你朋友的身份,还是小雨哥哥的身份?”

  很神奇地,林文这个从来不懂社交潜台词的人,听懂了这句话。

  她抿了抿嘴,脸颊微微泛红:“朋友吧。”

  乔风唇角勾起:“嗯,朋友。”

  吃完饭他又大胆地拿出两张电影票:“战友送的,要不你陪我去看?”

  林文看了他一眼,没有问他为什么战友出的票时间正正好。

  只是说:“行,那我请你喝可乐。”

  乔风早从林雨那打听过,林文最喜欢喝可乐,因为这种饮料能让她神清气爽,在写作上更加顺畅。

  他几乎没有喝过这种东西,但也很乐意尝试:“行,那走吧。”

  这是他们第一次一起看电影,那两张票后来一直保存在林文的笔记本里,几十年后看见,还能想起那天两人羞红的脸。

  从这一天开始,乔风一有空就会找林文见面、吃饭、聊天。

  林文话不多,但面对着乔风,却总是会倾诉生活中的苦恼。

  乔风总是静静地倾听,又很容易地化解,还能把她逗乐。

  他的性格和林雨很像,开朗乐观,积极向上,林文喜欢这样的人。

  乔风在林文的心中开始扎根,一天一天地,变成她心里重要的一部分。

  他们越走越近,成为男女朋友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

  林文很是慢热,又不喜欢高调,因此直到他们在外面牵手被林雨和顾云泽撞见,这段恋情才算公开。

  恋爱中的人更容易迸发出灵感,林文把这份甜蜜的心情放进了文字里。

  在和乔风谈恋爱期间,她创作了《风筝风筝》《水晶》《胡桃树》等爱情小说。

  这些书受到读者的欢迎,让她的名气又更上一层楼。

  报纸对这位年轻的美女作家十分感兴趣,一直希望能够采访她。

  但林文通通拒绝了。

  她总说:“希望读者们通过我的作品能感受到幸福和快乐,对我本人不需要过度追捧。”

  大众猜测她的私人生活,认为她应该是情感经历丰富的女性。

  可是谁也不知道,她的人生伴侣,有且只有一个。

  乔风选择在一个很普通的日子向她求婚。

  那天林文刚在出版社签下《风筝风筝》出版的合同,为了庆祝一下,她请了乔风到家里吃饭。

  她不喜欢出门,所以两人在她的新房里约会吃饭是常事。

  等她一打开门,就看见桌上满满一桌菜,乔风穿着围裙从厨房走出来。

  “回来了,快来吃饭。”

  让部队里的兵看见肯定要大跌眼镜,他们大名鼎鼎的铁血战士乔团长,现在竟然为了心爱的女人洗手作羹汤。

  林文倒是已经习惯了,林雨告诉她,谈恋爱不仅是单方面的付出。

  也不需要她做什么贤妻良母。

  乔风年纪比她大几岁,总是很照顾她,相处下来这些时日,林文也已经见怪不怪了。

  乔风做菜的手艺是在部队学的,味道算得上好吃。

  总之很符合林文的口味。

  吃完饭,两人在一起洗碗,乔风随意地问她:“我们找个时间领证结婚吧?”

  林文只愣了一瞬,便点头说好。

  林文结婚那一天,林家人全部出席,乔家没有来人。

  乔风很少跟父母联系,干脆连结婚,都没有通知他们。

  林文听说过林雨和林风在乔家的待遇,很心疼他们,对于乔家父母没来,她并不在意。

  她在林家亲人们的见证下和乔风结为夫妻,收到她最重要的亲人的祝福,这就够了。

  说实话,对于这对的结合,林家人不是不惊讶的。

  尽管两人都是未婚,但从未有人把他们凑在一起过。

  可当看到他们站在一起,女的乖巧温柔,男的健谈舒朗,林家人才觉得,这真是一对璧人。

  结婚以后的日子并没有多大的改变,只是林文的生活中多了一个总爱缠着她的大男人。

  乔风在部队的发展势头良好,他的专业更偏向军事谋略,如今重视高端人才,他也受到了上面的重视。

  林文的生活更是稳定,每天阅读、写作,偶尔做饭,后来她还爱上了摄影。

  经常拿着照相机捕捉光影瞬间。

  她的照片越拍越多,有她自己的,林雨一家人的,林家人的,乔风的……

  后来又多了一个小孩,从他刚出生皱皱巴巴的样子,到他变得白白胖胖,长出了小米牙,学会坐,学会站立,背着小书包去上幼儿园,上小学……

  “妈妈,这是哪里?”

  小孩伸出胖胖的小手,指着照片上面一个小村庄。

  林文笑了笑说:“这是妈妈的家乡,以前叫莲花大队,现在叫莲花村。那里山清水秀,人们生活富足……”

  莲花村因为有食品公司的存在,村民的生活都十分富裕。

  现在整个村庄都建起了小别墅,道路也是平整干净的。

  笼罩在山间雾气之中,十分好看。

  这张照片是林文回家过年时拍下的。

  她想起十六岁的自己,曾经以为会永远留在那个小山村。

  一个清脆的声音问她想不想去上学。

  她想。

  于是她考上了高中,考到工作,到了在当时看起来很繁华的省城。

  后来她又考上了大学,见识到更大的世界。

  再后来,她来到北城,出过书,上过采访,出过国,世界的风景尽收眼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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