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拾星能看见温柔的月光描摹出他澄澈眼眸的轮廓。
盛煜微凉的指腹划过她的脸蛋,呵气如兰,“我想看看你有没有在哭。”
“……”
第62章 表白盛煜,你是不是喜欢我?
林拾星的大脑一片空白。
金色的腊梅在月光下镀上一层皎洁,无叶的枝桠上下浮动,冷香中传来细细簌簌的声音。
世界漆黑颠倒,林拾星觉得眼前只盛煜浓墨重彩。
天边如墨,洇不开的阴郁酝酿着一场近在眼前的雪。
从第一片雪花落地,像第一序幕的韵脚徐徐展开,乐声诱得她心绪不宁。
她眼中神色不明,唇角被齿间咬得泛开一圈圈白。
时间近乎凌晨,天寒地冻,月光像一只流畅的水笔,在盛煜的眉眼处点上高光。
林拾星咽了口唾沫。
无论是从前还是现在,盛煜好像都在她身边。
那么触手可及,可只要她看他,就会觉得距离还是那么远,若即若离。
林拾星有点搞不清,究竟是光描摹盛煜,还是反之。
林拾星无法不坦诚,只好诚实道,“不能回创造营,我确实有点难过……也有点遗憾,不能和你合作舞台。”
她总是习惯了站在舞台下混迹在人群中仰望盛煜。
耀眼的聚光灯下,他是那么清贵,又那么孤独,像盛开在月夜悬崖边的花。
没等林拾星说完,盛煜朝
她伸出手,“要跳舞吗?”
林拾星一脸懵地‘啊’了一声,手却早已诚实地向盛煜伸过去。
盛煜把林拾星的手按在腰间虚虚地揽住他。
第二次公演盛煜组选的歌是他出道早期创作的摇滚乐。
音乐很炸,风格很酷,却有一个轻盈的名字——月色来信。
林拾星被羽绒服裹得像一只粽子,呆呆地看着盛煜对她清浅一笑。
这首歌的舞台她早就看过成百上千遍,脚下的步子轻盈地跃动,少女长睫轻蹙,弯成一汪月牙。
考虑到她的腿伤,每到动作激烈的地方,盛煜掌心悄然用力,带着林拾星旋转。
银质金属色泽的手机音轨轻微震动,在潮冷的空气中晕开舒缓流淌的乐声。
——是否时间已经倒流,所有悲欢泪水都留在昨天。
——人们往前走,永不回头。
南方的雪是很难下大的,至多零零散散的小雪粒在空中飘飞,倏尔落到地上化为亮晶晶的水迹。
盛煜清拔修挺的脸上也难得地含着笑。
在很多年后,垂垂迟暮时,林拾星这样写道:
——光怪陆离,汽笛声里,路灯与雾霭的水汽之上,我看见了你。
那一刻,我觉得我好像一个鬼魂,漂浮在路灯金黄的光芒之上,游离在氤氲的迷雾之中。
躯壳化为空壳,只有灵魂真实存在。
身边万物都虚浮,花白的一团看不清,唯你沉重醒目地站在我面前。
我花了很多年才明白,那是一见钟情。
那一年冬天,我又对你一见钟情。
我对你的爱,就是一次又一次的一见钟情。
因为每次见你,我都为之,欢欣鼓舞。
……
林拾星说,“盛煜,你是不是喜欢我?”
“是。”
盛煜眼睫压低,纤长的睫羽落上了雪花。忽闪忽闪的像一把勾人的小扇子。
他神情淡淡,似乎没什么变化。
可那双漆眸神采奕奕,沉静安宁,清澈地倒影着她的脸庞。
-
——“盛煜,你是不是喜欢我?”
盛煜记得,很久之前,时星也问过他同样的问题。
他不是一个善于表达的人,家庭的变故让他本能地对任何接近他的感情保持抗拒状态。
他对这段感情最大的肯定就是在喘息深入肺腑,紧张到快要窒息的瞬间不带任何迟疑,坚定地回答,
“是。”
从八岁,母亲去世,记忆中慈爱深情的父亲立刻抛下他迎娶门当户对的‘妻子’的瞬间。
从此被独自安置在江城,看着原本温馨的房间变得空空荡荡,只剩下陌生保姆的客套的瞬间。
盛煜就有所预感,爱情不过一瞬,独孤永随他身。
不过凡事无绝对,盛煜允许自己的计划偶有合乎常理的变动。
比如,如果对面是时星。
他可以试着相信。
可多年前的结局是什么呢?
盛煜合上房门,颀长的身形脱力,失了一贯的成竹在胸,阴郁的脸上突兀地浮现几分迷茫。
他还记得,十八岁时的那个暑假,林拾星也是这样轻而易举地诱他表白。
然后在他最相信,最期许的瞬间给了他致命一击。
盛煜自嘲一笑。
大学兼练习生那段时间里有一年,他几乎所有的空闲时间都被花在江城和北城间往返。
盛煜花了很多时间在那些似乎随处刻满时星影子的大街小巷窜梭,终于把真相拼凑完整:
时奶奶去世的时候,贺姗花了一笔钱让时星离开。
几乎在知道真相的那一刻,盛煜就原谅了时星。
或者说,即使没有原因,他也从来没有怪过时星。
因为就像时星说的那样,他是个彻头彻尾的怪胎,是个精致利己,冷漠成性的刻薄怪物。
他们终究背道而驰。
事实也是如此,离开他的时星闪闪发光,璀璨的世界再也找不到盛煜存在的意义。
……
冰冷的空气中传来盛煜的轻嗤,闪着金属光泽的银质火机在月色中划出一道弧线。
朦胧光线下,盛煜清俊修挺的脸上浮现一丝浅薄笑意。
他在脑海中反复咂摸林拾星刚才的那句——“那你可以等等我吗?”
她的世界,盛大灿烂,每一天都是新的精彩和挑战。
可以看出来,她乐在其中。
盛煜说‘好’。
不是自信她还会飞回到他的面前,也不敢奢求,她行过万里山水还会想起他。
他只是单纯地觉得,自由的鸟应该属于天空。
-
雪过天晴,第二天是个艳阳天。
昨晚那点小雪早就不见踪迹,徒留被雪水洗涤澄清的大地。
就连冬日那点看不出颜色的浅淡阳光似乎都比昨天更温暖。
林拾星散开窗帘,深吸了一口清新的空气,难得地没有起床气,一醒来就是阳光灿烂笑得像花一样的脸。
自从那场车祸后,她的心情少有这样的愉悦。
什么解约,什么贝茵全都被她抛掷脑后,突然觉得世界万物朗朗。
就连爬起来发现她刚在床头的钱包不翼而飞,林拾星都能保持着露出八颗牙齿的微笑表示一定是自己起床的方式不太对。
林拾星蹦跶着跳下楼,从楼梯扶手的间隙看见一楼客厅的镜头已经开始工作。
嘉宾的跟拍摄像也亮起绿灯——已经有人起来了。
“我的钱好像丢了——”
林拾星蹦跶下最后一节台阶才发现,客厅里的人是盛煜。
他呷了一口牛奶,好整以暇地看向林拾星,漆眸含着浅笑,“早。”
顿了顿,盛煜侧偏首,“昨晚,导演组偷偷进嘉宾房间,把大家的钱都收走了。”
盛煜昨晚很晚才睡下,正好碰见导演组半夜折返,鬼鬼祟祟地打着手电悄悄潜入嘉宾的房间,翻箱倒柜,把钱全都拿走了。
碰见双眸凛凛的盛煜,导演组还有点怵,谁料盛煜看起来心情还不错的样子。
略略解释了一下节目组的安排,盛煜自己主动把钱都交了出来。
说这话时,盛煜修长的指托在下巴上轻点,眉峰微矜,柔软舒适的碎发下骨相干净利落,在阳光下透着轻盈的透光骨感。
他微微一笑,乌黑的瞳仁盯着她微笑,另一只手把另一杯温热的牛奶往前推了一截。
说不出成熟和少年桀骜哪方更胜一筹。
林拾星震惊地‘啊’了一声,眼睛瞪得浑圆盯在盛煜的脸上,迅速挪开眼神。
一种暗藏秘密的微妙感在心里蔓延。
她咽了口唾沫,转移目光看向一边的睡眼惺忪,叼着一袋牛奶同样义愤填膺的郑锋。
两人揭竿起义,“余导,你这也太不厚道了吧?”
郑锋手上一用力,白色的液体晃荡着洒了满地,他顾不上管哗啦啦洒落的牛奶,单脚踩在板凳上作势要和余导不死不休,“余导,你这是要我的命啊!连钱都不给,你这是要我去沿街乞讨?”
嘉宾们闻声从房间里出来,同样睁大眼睛一脸震惊。
就发两百块钱
都要收回去,这是旅游综艺吗?
这是内娱军训吧!
弹幕上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观众喜闻乐见。
——哈哈哈哈余导这是真狠人,一毛钱都不给,这是要嘉宾们喝西北风吗?
——他们可以去卖艺啊,当然卖身也行,先说好我要包盛煜(狗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