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霖姐,我这不也是玩尽兴了,才临时决定要回来的吗?”周霁赶紧做小伏低地服软,“连我爸妈都还没告诉呢。”
“叔叔阿姨去大理旅行了!估计也没空理你!”黎菲菲抢着说。
“啊?他们也去旅行啦?”这下,吃惊的变成周霁了。
“对呀,阿姨在朋友圈里发的呀。”黎菲菲看着她,过了几秒,才恍然大悟道,“忘了你不刷朋友圈了。”
“这一趟有没有艳遇啊?”三人坐上车,罗美霖忍不住边开车边调戏她。
“有啊。”周霁和黎菲菲并排坐在后面,她从善如流地点点头,对上另外两人期待的目光,“你们想先听哪一段?”
“去你的吧。”罗美霖从反光镜里都能一眼鉴出她在信口开河,“要是真有,你还能舍得回来?”
随即又问,“那正事呢?灵感和素材积累得怎么样啦?”
“有啦!”周霁笑了,“下一本我想写悬疑,现代版的《尼罗河上的惨案》怎么样?”
这句不是诳语了。
新小说的大纲已经拟好,开头也已经在飞机上写了几万字,而且后续的灵感也正源源不断。
说到书,黎菲菲像是忽然想起什么似的,从包里拿出一本小说,递给周霁,“来来来,快帮我签个名,我都差点忘了!”
周霁看着她手里拿着的,自己的第二本书。
“我表妹可是你的狂热粉丝,最近天天捧着你这书,在家一会儿哭一会儿笑的呢。被她知道你是我闺蜜之后,简直要把我给缠死了。”
她的第二本书延续了第一本的势头,刚出版两个多月,就收获了众多拥趸书迷,一时间颇有洛阳纸贵之势。
黎菲菲正在读大学的表妹就是其中一个。
周霁笑着掀开封面,在扉页上写下自己的名字。
想了想,又在下面加上一句祝福,“愿想见的人,都能再见。”
她落笔,合上书封。
封面上印着书的名字,颇有设计感的四个大字——《再次初见》。
旅行的这半年里,周霁几乎没有联系过平海的一切。
黎菲菲坐在她身边,忍不住要给她剧透,“小霁,你都不知道,这半年——”
却忽然被周霁打断了,她从随身拎着的大托特包里拿出给她们俩带的礼物。
给罗美霖的是几条开罗当地的手工披肩和丝巾,给黎菲菲的是一套埃及国家博物馆的胸针和冰箱贴。
黎菲菲和罗美霖把她送到楼下。
从罗美霖车上下来,周霁竟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惊讶之感。
非洲的天气还是太热,让她在不经意间都已经忘记了,现在应该是温带地区的春天。
沐浴在四月天的春风里,她忽然暂时不想上楼了。
于是拎着行李转进了旁边的公园。
半年多前,她和黎菲菲在这里喂过鸽子。
虽然她离开了半年多,但这爿公园,却好像仍保持着她离开前的样子。
广场上闲庭信步的鸽子,人工湖里成双成对的鸳鸯,悠哉游哉的白鹅,小篮球场旁边抱着孩子散步的一家三口,长椅上拿着面包屑喂鸽子的年轻恋人……
一如往昔。
连风都好像没怎么变,撩拨着柳浪,舒服得让人想要睡过去。
周霁沿着脚下的甬路往公园深处走。
走着走着,恍然被公园围栏上的一片红色吸引住了目光。
她下意识地走近。
才看清了,那是一片宣传榜。
鲜红的底色上,每一张都用金色的大字写着“平海市2024-2025年度先进模范人物”的题头。
她的目光不由地扫过红榜上那一张张平凡却又不凡的面容,发现他们来自各行各业:小学老师、车间主任、医生、社区工作者、护林员、消防员……
她在心里默念过他们的名字和岗位。
直到那张照片出现在她的视线里。
只见年轻女人脸上的表情顿住了,不知道过了多久,又重新绽开笑颜。
照片上的人也在对着她微笑。
周霁望着他,见他警服笔挺,警徽闪耀。
他好像可以永远像阳光一样热烈,又像风一样自由。
一如她曾经的祝愿——阳光晴朗,如风自在。
也可以永远年轻,目光坚毅。
她望着他。
一阵风吹来,做了二十多年遵纪守法好公民的周霁,忽然破天荒地恶向胆边生。
她思忖片刻,把行李箱上挂着的托特包拉开,从里面找出自己的化妆包来。
她从化妆包里翻出那枚天蓝色的修眉刀,看着面前的红榜。
“是你先割我的照片的,所以你现在得补偿我。”
她唇角不由地勾了勾,十多年前,她说的,是不是也是这一句?
刀片一寸寸靠近厚实的塑料展布。
却在将要划上去的最后一刻戛然中止。
有风吹过,拂动她的裙摆。
周霁捏着刀片,回过头去。
身后的人低头对她挑眉笑笑,“小姐,不知道拿刀损坏公物,警察会不会管啊?”
那风忽然吹涩了她的眼睛。
是同一阵风,撩开不远处书店里某本畅销书的封面。
书摆在书店一楼大厅里最显眼的位置上。
所以那一刻,很多人都看到了,书的扉页上写着——
时间会变老,而我的爱人永远年轻。
万水千山走过,尽心尽兴活过,最好的人爱过。
此生已足。
【正文完】
作者的话
洛子佳
作者
昨天
后面再更一则番外~另,忽然发现这个完结的章节数也很不错!祝所有看到这里的读者宝宝们都能70吉祥!
第71章 番外
周六一大早,程爱敏在自家客厅里看到从玄关走进来的周霁,忍不住吃了一惊:“你怎么回来了?要回来怎么也不提前说一声啊?”
周霁冲她点点头,“妈,早啊。”
还不等她继续再说什么,程爱敏又注意到了她的穿着,她竟然穿了一身睡衣。
准确来说,是一条白色的吊带睡裙,外面罩着一件明显过大的衬衣。
是一件男士衬衣……
她更惊讶了,“你这穿的是什么?”
“哦,没什么,就是在家里随便穿的衣服嘛。”周霁随口向她透露道,“我最近搬回楼上住了。”
“啊?”程爱敏又讶异了一下,“去楼上住干什么?”
“安煜扬住的地方楼下没有适合写稿的咖啡店和茶馆,我住的地方又离他们局里太远。”她看着程爱敏,解释道:“所以我们要是想天天在一起的话,还是得选一个中点,住在这儿最合适。”
她语气淡然,好像在说一件理所当然的事情。
程爱敏却听得一愣一愣的……
趁着她妈愣神的空当,周霁也想起来自己这趟下来的正事了,“妈,我下来借把水果刀,楼上没有,我记得家里不是有好几把的吗,借我一把啊——”
周霁“借”到了水果刀,心满意足地走了,程爱敏却还在原地有点不可置信地发愣……
周霁从楼上借到了刀,回来就把刀给了安煜扬,让他去解决那只象牙芒。
切成小块之后,硕大的一只象牙芒整整盛满了一整口白瓷海碗。
周霁往芒果上洒了一点冰镇酸奶,就拿着勺子吃了起来。
吃了一会儿,她觉得腰有点酸,又从餐桌边的椅子上站起身来,换坐到沙发上吃。
正巧这时,安煜扬洗漱完,从洗手间出来,周霁抬头,招呼他,“过来。”
他走到她身边坐下。
周霁直接把那个大碗塞进他手里,“你帮我端一下。”
那个碗实在太重了,端了几分钟,她的手已经酸了。
安煜扬笑了,凑到她脸边:“那用不用我喂你吃啊?”
周霁想了一下,“也行。”
说完,她拿了一个靠枕垫在腰后,舒舒服服地斜靠下去,把腿搭在他膝头,慵慵懒懒又心安理得地让他服务。
她安生吃了一会儿,门外忽然响起了敲门声。
周霁懒得起身,于是拍拍安煜扬,从他手里接过碗:“去开门——”
半分钟后,不出周霁所料,走进客厅的果然是程爱敏。
“妈。”周霁招呼她,人却没从沙发上起来。
程爱敏来给他们送发泡好的银耳和木耳,让他们煲汤煮粥的时候用。
她把东西放在餐桌上,人也在餐桌边坐下来。
周霁刚想跟她妈说什么,余光忽然瞥到,安煜扬竟还在一边规规矩矩地站着,心下不禁有点好笑。
他也有露怯的时候,真是一物降一物。
于是她一拉他衣角,故意道:“坐啊,你站着干什么?我妈又不是外人。”
安煜扬在她身边坐下来,周霁很自然地恢复到他们俩之前的姿势,把腿又搭回了他膝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