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穿男:艰苦岁月当大哥_有一只大白狗【完结】(437)

  吴菲连华意南一家见的都不算多,更别说那年暑假教过的小女孩。

  她认不出夏荷、有丽,爱香,顺着山木的手看了过去,是三张保养得宜、从容知性、一看就未曾围困在生活中的脸庞。

  看来她们实现了少女时期的愿望,吴菲嘴角勾起更深的笑容。

  山木一双鹰眼立刻观察到,说道:「来嘛来嘛,说起我那几个姐姐都是医疗系统的,都是同行,吴菲姐你坐过来正儿八经有话题。至于姐夫,我们两个也是同行,我来陪姐夫。

  这个是侄儿哈,帅的很,撑头,就让....」

  山木看了看,吴菲姐的儿子和他家孩子王玉君一样大,在座的都还是小孩儿呢,聊不到一起。

  把侄女婿曾时韫推到了谭思明面前:「就让我这个侄女婿陪他聊哈,我侄女婿也是政法大学毕业的,虽然不是同一所,不过都是年轻人有话题。」

  人家把自己一家人都安排好了,那还说什么了。

  却之不恭了。

  山木给吴菲姐介绍:「这是我夏荷姐姐,女强人。在广州搞无线电,去年还跟着团队去了欧洲研讨。凶得很。」

  「我姐华爱香、华二丫,以前是火车司机,开起火车全国到处跑,现在在省城铁路局当个小领导。

  比不上我,但是还可以。」

  挨了爱香一个二指禅,硬挺。

  「有丽姐姐,现在在铁路医院当妇产科医生。新生命的摆渡人,守护者。」

  「哎,这是我春梨大姐,也是军区医院工作,是位经验丰富的老护士长。

  都是白衣天使。」

  说着山木拍了拍方还山的肩膀:「还有我这个半永久妹夫,也是个医生,在市医院,神经外科当医生。

  受欢迎的很。」

  虽然被无视了,方还山羞耻之后,觉得就这样也行。没想到心还没有完全放下,又被拉出来涮了一遍。

  他嘴巴微张,又不知道该说点什么。

  山木还是没管他,开始给大家介绍吴菲。

  「来来来,给大家郑重介绍我们菲菲姐。」

  「站在我们面前的是五十年代洪市镇解放后第一位大学生!少将军衔,军区医院胸外科主任医师;军医大学外科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胸外科主任;从六十年代到改革开放的现在,从事临床工作快三十年了。」

  一手一脚,在自己精研的领域,创下赫赫威名。

  这一大堆头衔,外行人只觉得厉害。

  内行人才知道,这是个什么样的人物。更别说人家走的还是军队体系。

  国内有名的专业技术大拿。

  方还山正佩服人家这履历,又被拉出来了。

  「哎,你不是想评副高吗?真神在你面前呢,你这么爱和人讨论,请教请教嘛。不比你和你的好同事两个臭皮匠臭倒诸葛亮的强?」

  你个高中都没上过的,还说上我一个本科大学生了?要不是家庭好,要不是靠你哥。你到医院想让我给你做手术,都得排队!

  该死的社会,没文化、没教养的反倒是凌驾到我们这些寒窗苦读,靠自己能力吃饭的头上了!

  听了一圈华家女眷的工作、专业、文凭都不比他低。方还山敢怒不敢言,心里快要把这个堂哥骂脱一层皮了,脸上还是受益良多的谦逊笑容。

  只是略有点不自然。

  山木不再理他,和吴菲的爱人说起了话。

  以前谭父是山木上级单位的领导,现在好了,江安撤县立市,他们都是由省厅领导的单位了。

  别管地级市、县级市,反正名头是这么地。

  奋斗这么多年,还是靠江岸带他来了个大晋升。

  山木有时候都觉得自己命真是好的不得了,这一辈子也是忒知足了。

  当然,只是有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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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44章 让我侄女婿陪你说话

  二十三岁的谭思明,和刚刚大学毕业时,暗恋无望,青涩中带着迷茫的气质不同。现在的他已经在工作岗位上磨砺了三年多,读书时期,风吹不着雨淋不到的白嫩脸庞,蜕化出属于男人的坚毅轮廓。

  身材经过锻炼,宽肩窄腰的。

  可以说是大变样,像换了一个人。

  反正,婚礼开始之前迎宾的时候,玉君乍一看差点都没认出来这是那个她记忆里腼腆的谭小胖。

  要说帅气了吧,也是有。

  那股利索、果决的、行动力很强的气质,混合他清秀的五官,还是很矛盾很吸引人的。

  要是大学时期谭小胖就是这种款,玉君可能、也许、会愿意和他谈一段。

  时间没有如果。

  山木安排侄女婿陪谭思明聊聊。

  曾时韫找话题,说起了他之前去西政的开教研会的经历。

  说起西政的食堂、宿舍,也说西政小礼堂在节假日为学生们放的电影。

  谭思明扮演着一个沉默内敛不爱说话的角色,就这样默默的听着曾时韫不受影响,十分自然的侃侃而谈。

  谭思明一直不是话很多的人。

  他记得以前读书的时候,面对玉君他心中有许多话,又担心说错什么,出口之前总是在心里反复斟酌,结果能说出来的不足二三。

  所以每次和玉君一起的时候,两人之间讲话更多的反而是玉君。

  追求女孩,还要对方自己主动找话题,怪不得...谭思明心中惆怅的想着。

  他看着曾时韫那张算不得多帅气的脸庞、也没有多出众的五官、更没有多伟岸的身材。还有他了解到的,对方那只能算普通的家庭背景,谭思明心中各种思绪翻滚。

  他是天才吗?和那个郑钊远相比,肯定算不上。

  长相一般、家庭一般、头脑也就在及格线。

  玉君为什么会选择他呢?

  谭思明百思不得其解,看向曾时韫的眼神难免带出来一点痕迹。

  曾时韫是个多细腻通透的人,立刻就察觉眼前这人或许并不想和他聊天。

  收了话头,和长辈们歉意一笑:「各位长辈先聊,玉君那边还没结束,我们夫妻俩等一会过来陪大家。」

  山木摆摆手:「去吧去吧,要是看到我大哥了,就说我找他呢。」

  「好的,小叔。」

  曾时韫温文尔雅点头示意,起身去找他的新娘。

  谭思明的视线停留在他的身上,看着他越过人海,去到新娘玉君身边。他们站的很近,玉君那件漂亮的大婚纱裙摆遮住了一点男人的西装裤。

  背对他的玉君微微低头,露出一点下巴和脖子上的项链。

  玉君拽了一下裙摆,好像在说裙子被踩到了。男人弯下腰将裙子折叠一部分挽在臂弯中,扶着玉君的腰往休息室去。

  两人相伴离场的背影,熟稔、亲密、自然....还有他不愿承认的般配。

  谭思明的心,好像舞台下那漏完了气贴在一起的,松软的皱皱巴巴的气球。被往来的服务员一脚踢到了角落。

  谭父拍了拍儿子的肩膀:「就在陪市,挺好的。」

  儿子这几年还在计划去省城读在职研究生,以后想往首都调动。

  为了谁显而易见。

  可缘分这种事,从你们第一次见面就注定的。不是你努努力就能改变,就能追上的。

  华家的女儿确实是少见的优秀,还这么漂亮、家世好、风趣有品味。不管从哪方面看都完全没有短板。

  可人家不喜欢自家儿子,要是有一点喜欢,也不能同学那么多年,一点苗头都没有。

  现在人家也结婚了,他还是希望儿子能快点放下,过好的自己的生活。

  年少的喜欢,在年轻人看来是天大的事。可一年两年,三年、八年之后再看,留在记忆里的人也许和那个人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怀念的也不过是那时候年轻的自己、纯粹的感情、青春萌动罢了。

  到休息室换下婚纱,玉君穿着红色绣金旗袍,搭配着同色系毛袖毛领大衣。繁复的盘发被发了下来,重新整理出了一个简单饱满的低发髻,鬓边是喜庆的大红珠花。

  明艳大气的正红,纤侬合度的身段、乌黑的发。

  一整套装扮简单却极显气质,和换下的婚纱是完全不一样的风格。

  衬的玉君肌肤如雪、气色极好。

  曾时韫正蹲在玉君身前给自己的新娘子换鞋。

  穿婚纱时搭配的高跟鞋是从香港定的,鞋面上有一朵水晶攒的布灵布灵花朵的银白色高跟鞋。

  玉君第一次看到这双鞋的时候,觉得她爸真有耐烦心,除了这件和市面上粉色缎子款不相同的白婚纱。还不嫌麻烦专门从香港给她订了一双水晶鞋。

  一想到她爸一个快五十岁的男人,拿着时尚杂志,像研究正经事一样,就为了给她选一双最漂亮、最适合的婚鞋。

  哪怕这鞋子穿着和刑具一样,玉君也没说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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