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年卖女儿?我反手掏出肉肉肉肉_铁锅炖大蛾【完结+番外】(489)

  好真实…

  “陆娘子,有您的信,是从彭州城来的!”

  一年快要过去了,货郎也已经穿上了自己那打满了一层又一层补丁的棉衣。

  那是他们家唯一的一件棉衣,货郎什么活儿都干,但一年到头来挣的钱,未必就买得起一件棉衣。

  他家中好几口人,但只有他一个人出来干活儿,所以这件棉衣就落在了他的身上。

  谁出门谁穿,其余人待在家中抱团取暖。

  “今日棉花铺子有新棉卖,你怎么不去买一些?”

  陆晚同货郎已经很熟悉了,货郎挠了挠头:“家中女儿要出嫁了,买了棉花做了新衣裳给她。”

  货郎有两个女儿,已经到了嫁人的年岁了。

  听说等来年开春就要出嫁,所以他得多攒些钱,争取给女儿做一件棉衣,日后到了婆家也有底气。

  陆晚闻言,轻轻一笑,有人用女儿换钱,有人拼命为自己女儿谋取幸福。

  这世上的人,总是这般的千奇百怪,姿态万千。

  “货郎要是不嫌弃,我家里库房还有今年采收的杂棉。”

  陆晚招呼家里的婆子,去库房里拿了棉花来,那棉花都是陆晚挑拣的一些不好的黄染棉。

  至于一些灰棉,陆晚直接不使用,当成垃圾处理了。

  而能被陆晚留下来的黄染棉,大多都是一些自然病变而非霉变的棉花,有明显发黄,除了颜色不好看,用来当做衣物填充御寒也是足够的。

  只是纤维强度和纺织性能比不上白棉长绒棉,价格也相对较低。

  只是原先云县大多数棉商会用黄染棉以次充好,卖的还贵。

  眼看着冬天就要来了,百姓们缺少御寒的东西,也就只有咬着牙买了。

  棉花在边城属于稀罕物,今年也就收成了下半年的棉花,是远远不够的。

  陆晚打算,等边城天气暖和之后,加大棉花的种植面积。

  “这、这怎么使得?”

  货郎看着那一袋子的黄染棉,他们云县以前卖的就是黄染棉。

  “不是什么好棉花,你不嫌弃就行。”

  “不、不嫌弃,多谢陆娘子,多谢陆娘子!”

  货郎高兴地接过了那些黄染棉,有了这些棉花,至少能给家里的孩子们做好几身衣裳了。

  对于生活本就不怎么好的百姓来说,即便是黄染棉,那也是奢侈品一样的存在。

  货郎到家后才发现,那黄染棉里掺杂了很多品质较好的长绒棉。

  黄染棉只占了小部分,除了一部分棉花外,里面还塞了一些布料,是苗翠花平日从绣坊拿回来的碎料。

  绣坊用不上,可要是拿来做鞋子做裤子,是完全够用的,所以也就没舍得扔。

  货郎捧着那白云似得棉花泪流不止。

  这世上,终究还是好人多的。

  “快,把这些棉花和棉布都拿进去,让你们娘给你们做几身衣裳出来,咱们今年呀,肯定能过个好年的!”

  货郎家里穷,住在离城区最为偏远的地方,外头就是一片荒林,而荒林的后面,是一片坟地。

  一家子七八口人,都挤在这低矮土房子里。

  “哎哟,这么好的棉花,宣义夫人就送给咱们了?”

  “是啊娘,宣义夫人是个好人呢!”

  他们得了棉花和棉花,心里自然是高兴的,粗粝的一双老手布满了岁月风霜留下来的痕迹,满是褶皱。

  轻轻抚摸着那棉花,可他们的手太苍老太粗糙了,生怕将那棉布摸坏了。

  便又局促地收回了手。

  “这么好的料子…给孩子们做吧,不用给咱们老两口做了。”

  “我还从没见过这么好的棉花呢,原来棉花这么软,这么白啊。”

  货郎心里一酸,重重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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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78章 满篇都写着吃人

  “嗯,这就是棉花,是咱们云县种出来的棉花,其他地方可种不出这么好的棉花呢!”

  “宣义夫人说,等明年她还要种上好多好多棉花,到时候我也去种,宣义夫人还在城里发放了棉种。”

  “明年、明年咱们云县一定能种满棉花!”

  边城太冷太冷了,每年都能冻死好多人。

  冻死饿死横死的人,都扔在了荒林后面的坟地里,他们就住在这里。

  孩子们心里都害怕,不敢往那片地走,可货郎没有更多的钱搬去城区住。

  只能在这个地方窝着,对他们来说,一家人能有个住的地方就已经很不错了。

  “棉花!我们家也要种棉花!”

  “可是爹,我们家没有地…”

  “可以租,宣义夫人说,可以租她的地。”货郎笑着。

  像是忽然从那昏暗生活中看到了一丝光亮。

  为他指明了方向。

  从陆晚手里租地,以种出来的农作物作为租金,七三分,陆晚要七。

  她不是慈善家,她知道自己的地和粮种会给他们带来多大的收益。

  那些地是她花钱买来的,还有一百亩地是圣上御赐的,她要在那御赐之地上种满粮食,她要让这片土地都是金灿灿的一片。

  即便是租给农民的地,他们只能得到三分收益,那也是他们以前从未到达过的高度。

  “太好了,有了地就有了粮食,有了粮食咱们全家就都不愁没有吃的了!”

  货郎一家高兴极了,一家人挤在阴暗寒冷的土房子里,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想象着一家人将来住上大房子,想象着他们今年,人人都能穿上棉衣。

  这世上有穷人,有富人。

  穷人们深知,哪怕是从富人们手指缝里溜出来一点儿渣渣,都足够他们这些穷人吃上好久好久了。

  他们的财富,更是他们想都不敢想的。

  但这世界向来如此,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所以陆晚不会去做一个慈善家,也不会开善堂。

  因为她明白,人心是永远都无法满足的,自以为在得到了一些之后,就会满足于此,就此收手。

  实际上却是得到后就想要更多一些,再多一些。

  她宁愿去当一个资本家,也不愿将自己包装成一个慈善家。

  宁愿冷漠些,也不愿付出真心。

  自古都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她自然是能轻轻松松就帮货郎一家都过上好日子,可只要有了货郎一家,就会有第二家,第三家。

  她帮不过来的。

  规则如此,在这世上的每一个人,都当遵循规则。

  到了第三天,果真如陆晚所说的那般,林老太精神抖擞,已然能下床行走了。

  林督头很是高兴,在府里设了宴,广邀宾客前来祝贺。

  因为他老娘喜欢热闹,喜欢人多。

  一桌子的美味佳肴,数不尽的金银瓷器,她有时候远远望着,觉得自己大概是永远都无法融入这个世界的。

  倒不如当一个看客。

  站在时代的洪流中,去看荣华兴衰。

  其实仔细翻看这历史的每一页,在这一场完美的封建社会中,满篇都写着吃人。

  她清楚的知道,林家的钱财来的不干净。

  收受贿赂,买卖官职,私开码头,哪一桩哪一件是干净的?

  又有哪一样不够林督头赚个盆满钵满?

  他们吃的满嘴流油,开怀大笑,再美味的佳肴,再华丽的衣裳,也无法掩盖底层的血腥与残忍。

  “阿娘,我不喜欢这里。”宝珠过来,轻轻握住了陆晚的手。

  阿娘的手好冷。

  阿娘明明是在笑着,可她却觉得此刻的阿娘,比不笑的时候还要可怕。

  她那双眼睛太沉寂。

  戏子咿呀,众人玩笑,觥筹交错,这又何尝不是一场血肉盛宴。

  如果不是自己拥有系统,如果没有能够治疗林老太的手段。

  没有任何一点儿长处,在这个地方,她将毫无生存之根本。

  时代吃人的热潮,从未断绝过。

  哪怕是放在她所处的那个时代,也一样如此,所以永远不要天真地去想着改变时代。

  无非是过好自己的日子,尽自己所能,让身边之人少点儿苦难罢了。

  “不喜欢这里,我们就回家。”

  陆晚牵着小宝珠的手,林督头似是很喜欢宝珠,今儿来又送了她许多东西,甚至还有珠宝。

  颗颗圆润的珍珠,那是皇室贡品。

  陆晚不敢想,他不过是一个县城里的督头,掌握着码头的货运权,便已经肥到了这种程度。

  越是小的地方,贪污越是厉害。

  因为除了他们,不会再有这之外的人知道。

  “婶子要走了吗?”

  林淮生不知是何时出现在她身后的,悄无声息,陆晚毫无察觉。

  她笑笑:“嗯,今日喜宴很是热闹,但宝珠有些乏了,小孩子贪睡,我带她回去睡会儿。”

  林淮生那双眼睛很漂亮,很干净,也很纯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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