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淮生轻轻一笑:“好,多谢婶子。”
“煤矿一事,我会与父亲好生商量一番,若能有多的煤矿,婶子大可去买。”
“不过…三郎君今日怎会过来?”她家姑娘过来相看,他们前脚刚到,这位林三郎后脚就到了。
这消息传的还是快。
林淮生目光清澈:“父亲怕婶子与彭老板谈不拢,特意让我过来瞧一瞧。”
“原来如此。”陆晚觉得奇怪,这彭老板是林督头找来的人。
按理说,不会想要她谈的这样顺利。
“少爷,看来这门婚事,是不会成了。”
“的确不会成。”
倒是他白担心了。
一听说金枝今日过来相看,便立马过来,还不等他做些什么,这事儿就已经成了定局。
三千斤的原煤从彭州运过来,需要五天时间。
巨大的货船停靠在码头上,宋子灿老早就过来了。
别看他身板儿小,其实力气还是蛮大的。
加上先前在铁匠铺跟着学打铁,清瘦的小身板也渐渐有了肌肉量。
这些孩子们,都在逐渐长成大人模样了。
也学着大人的样子,开始挑起生活的担子,承担家庭的部分责任。
“动作都快些,宣义夫人说了,等咱们将这三千斤的煤都卸下来了,今日请咱们吃肉呢!”
陆晚牧场饲养的牛羊成群,个个膘肥体壮,只是到了冬季,原本的草籽忽然就蔫巴了,不再生长了。
就算陆晚灌溉了大量的灵泉水下去,生长速度也是看肉。
只能动用夏季储存的青贮来喂养。
好在灵泉是源源不断供应了,到了冬季,池塘上都结了一层厚厚的冰。
官塘暂时封闭,等待下一个春天的到来。
宋子灿觉得自己现在浑身牛劲儿,码头上个个都是身强力壮的汉子们。
他们在码头搬搬扛扛,一天下来也能挣个二十几文钱,要是搬得多,挣三十文不在话下。
反正就是多劳多得。
陆晚在码头附近开设了一个大锅饭的食堂。
价格低于泰丰酒楼,用的食材虽说比不上酒楼里面的,但也没差到哪儿去。
大多收购农民种的菜,而他们的菜种其实都是从陆晚这里买去的,提高了产量。
尤其是大白菜一类的,直接批量生产,以前就算有,也是多病虫,为了填饱肚子,也只能将就着吃了。
他们在里面吃一顿饭,也就一二文钱罢了,但今日的食堂,是免费的。
他们早上就看见食堂从屠宰场拉了好些猪肉过去,今日势必是会饱餐一顿的。
倒也不乏每日都有来白嫖想要白吃白喝的。
对于这种,陆晚自有一套方法,简单粗暴,让人丢出去就行了。
破了防的老太太老大爷们,端着碗在食堂门口破口大骂。
说凭啥不给他们饭吃,别人都能来,为啥他们就不能来。
“哪儿来的叫花子,赶紧滚开,一身臭烘烘的臭死了!”
食堂后厨已经快要开饭了,陆陆续续有工人进来。
门口蹲了个衣衫褴褛的人,似乎是想要趁着人多混进来。
但除了码头上的工人,其他人都是不可以进去白吃白喝的,所以会有人在门口专门负责看守。
蹲在地上的人蓬头垢面,头发已经是一绺一绺的了,估计有不少的头虱,浑身都散发着恶臭。
裸露在外面的皮肤也长满了红色的斑斑点点,瞧着十分恶心。
被人呵斥,他先是一愣,然后身形委顿下来,肩膀也垮了下去。
在门口踌躇了许久。
“喂,给你。”
宋子灿随手给他扔了个馒头,他今日也在这里面吃。
“拿了赶紧走,想要吃饭就得给钱,这里不白让人吃饭!”
宋子灿只当他是从哪儿逃难来的流民乞丐,看他可怜才给了他一个馒头。
食堂的馒头里掺杂了高粱米,做法是宣义夫人教的,比别的馒头都要香软甜。
一口下去,甜滋滋的味道在口腔里回荡,让人舍不得吞咽。
他满是脏污的手在拿到那馒头的一瞬,便被立马印上了脏手印。
那人先是一愣,随后狼吞虎咽地大口吃了起来,恨不得立马将那馒头给塞进嗓子眼儿里去。
“等等!”
“我怎么瞧你有些眼熟?”宋子灿觉得自己好像在哪儿见过他。
那人浑身一僵,捧着半个没吃完的馒头慌不择路地跑。
却险些撞到了人。
“干什么干什么,险些撞到宣义夫人了!”
宣义夫人?
他身子抖动的更加厉害了。
乱发之下的一双眼睛,紧盯着那张脸。
陆晚眉心一拧,这个乞丐的目光,让她很讨厌。
“赶走,不必理会。”
三千斤煤已经全部卸下来了,接下来便是要雇人去制煤。
他们都没听说过蜂窝煤,也不会做,陆晚手把手教了一批人,然后再让他们去教其他人。
彭老板也拿了蜂窝煤的制作方法,风风火火跑回彭州去了。
想要立即实验陆晚给的方法对不对,到底能不能用碎煤做出高品质的煤炭。
如果能的话,这将又是一条发家致富的道路。
“哪里来的臭乞丐,还不快滚!”
她从他身边路过,掀起一阵微弱的风,他捏着的那半块馒头,手在微微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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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2章 闫侯上门
“陆娘子,陆娘子!”
拥挤的人群里,有人一路疾驰而来,喘着粗气。
说:“你家来了贵客!”
“贵客?”她嗓音轻柔,与从前大不相同了。
“是,是从京城来的贵客!”
陆晚心头狠狠一跳,京城来的?
难道是闫东权?
“走,快些回去!”
与之不同的是,陆家小院儿被一队人马人马围住了,外头停靠的马车怕是足足能容纳十人之多。
顶上还镶嵌了宝石,那么大的宝石,即便是在这阴沉的天儿,也散发着耀眼夺目的光彩。
险些就要闪瞎人的眼睛了。
他们都没见过这么大这么豪华的马车,足足用六匹宝马拉着。
所谓香车宝马,形容的大概就是如此了。
而当陆晚看见马车上的闫字便明白了,的确是闫东权。
他来了!
他果真来了。
“侯爷,宣义夫人来了。”
院中桌椅板凳,全都换成了他们自带的,檀木座椅,纹路雕刻精细,一看便造价不菲。
就连茶壶都是鎏金的,瞧着十分气派。
“便是你,将我二弟留在此处的?”
来人一脸络腮胡,是个实打实的美髯公,这番模样的确不像是个商人,更像是个威猛的大将军。
当骑马挥刀,上阵杀敌。
一阵杀伐之气,即便只是稍稍靠近些,仿佛都能幻想出那金戈铁马之气概。
“见过闫侯。”陆晚不会失了礼数,这样的人,身居高位太久,是瞧不上底层人的。
“交出我二弟,饶你不死。”
他是先皇亲封的侯爵,即便没有实权,碾死陆晚也跟碾死一只蚂蚁一样简单。
区区一个九品宣义夫人罢了,对他来说微不足道。
米粒之光岂敢与日月争辉?
闫东权声如洪钟,威严肃杀,院儿里的婆子奴仆们见过最可怕的,便是庆王。
如今又来了一个更可怕的。
那一双充斥着凶光的眼睛,一看就是杀人无数的。
手里不知道沾染了多少血腥,身形高大挺拔,腰间佩剑足有一米二长。
“闫侯是来寻你弟弟的,还是来寻你家丢失多年的女儿,闫琉舒的?”
“舒儿?”
闫侯浑身一震,他迅速上前一步,紧盯着陆晚:“我女儿在哪儿!”
“此物,闫侯可记得?”
陆晚拿出拓印了四丫身上玉珏的纸张来,那玉珏,是能证明四丫身份的信物。
因为孩子丢失时年龄太小,如今长大了,面容是早就发生了变化的。
加之多年颠沛流离,大不如从前。
只是从五官上瞧个大概。
“此物乃我家舒儿出生时,我亲手所雕刻的玉珏,你如何得来!”
陆晚松了口气,看来是真的了。
“我曾于黑市买过一个小女奴,她患有失语症,记忆也含糊不清,瘸了一条腿,身上仅有那一枚玉珏含于口中。”
陆晚娓娓道来。
当她说起自己是从黑市将其买来时,闫东权浑身大震,双眼通红。
满是不可置信。
他闫家的千金,居然流落到了黑市为奴…
“你敢把她买来当奴隶!”闫东权咬牙切齿,他寻找多年未果的女儿,怎能为人奴隶!
那是他闫家的女儿,是他闫东权的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