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年卖女儿?我反手掏出肉肉肉肉_铁锅炖大蛾【完结+番外】(671)

  若非有陆晚在,他那条命未必就能保得住。

  郡主府的人来回信说:“我们沿着方圆二十里地一直找,都没能找到小程大人。”

  “宣义夫人,没找到也许才是一个好消息。”

  说不定他还活着,只是他们还没有找到罢了。

  可是该怎么办呢,他的爹娘还在禹州等着他回去呢,等着他当大将军,他娘肯定会很高兴的。

  可是现在,陆晚甚至不敢回信。

  小院儿的石桌上,摆着一封被开启过的信。

  那是程嘉衍的父亲的来信,他得知程嘉衍去对付敌寇了,知道他去了观音山,可是他不知道程嘉衍如今是否平安。

  “宣义夫人放心,郡主交代过去了,务必要找到小程大人,找不到就一直找,直到找到为止。”

  陆晚苦笑:“多谢,有劳了。”

  时间过得很快。

  等到阳光驱散了浓雾,带来点点热意,村庄开始恢复了生机,农户人又开始忙碌了起来。

  前阵子观音山刚经历了一场恶战,铁索桥断了,使得山两边的百姓们没办法互通来往。

  南桑州郡守只得派人重新去修建铁索桥。

  木棍剥开厚重的尸体,一双布满老茧的手在尸堆里翻找着,似想找寻一些有用的东西。

  因为他们听说这里死了很多武朝人,武朝人身上的甲衣是靠火晶石来驱虫的。

  说不定他们还能找到一些残存的火晶石,然后捡回去卖钱,每当发生战事就会有这样一群人前来翻找战场上遗留下来的东西。

  通常都已经被官府的人翻过一遍了。

  小姑娘早就看惯了尸体,所以即便是面对一些深度腐烂的尸体,散发着恶臭,她也能做到面不改色。

  “铃铛,这里翻完了,没啥东西可找了,咱们回去吧。”

  林子深处,一双幽绿瞳孔正紧紧盯着他们,似在确认着什么。

  “爹,前面还没找呢,我再去前面找找看。”

  小姑娘背着竹篓子跑得飞快,背后的竹篓里装了不少火晶石,虽然都是碎的,但也能卖上钱。

  前方的灌木丛中忽然一阵攒动,里面似是藏了什么东西,铃铛吓了一跳:“谁?”

  她心脏忽然狂跳了起来,不会是野兽什么的吧?

  还是说,有敌人藏在这里?

  可等了一会儿,里面又没动静了,铃铛正要走,灌木丛就又动了。

  紧接着是一只苍白沾满了污泥和鲜血的手从里面耷拉了出来。

  “啊!”

  铃铛吓了一跳。

  “你、你是谁?”

  没有人回答,静悄悄的。

  是死了吗?

  死了怎么还会动?

  铃铛胆子大,上前用手里的木棍扒拉开,才发现里面躺着的赫然是一个人。

  他的胸膛还在微微起伏着,瞧着没死。

  “爹,爹——”

  铃铛立马大喊,铃铛爹听到她的喊声,还以为自家闺女遇到危险了,连忙就跑了过去。

  铃铛把人从草丛里拖出来,气喘吁吁说:“爹,人,是个人!”

  “是大雍人!”

  他身上穿的,是大雍将士才有的衣裳,和武朝人不一样的。

  “爹,他好像还有一口气,还没死呢!”

  “爹,咱们把他带回去吧,万一还能活呢,他的家人现在肯定很担心!”

  铃铛爹:“…好。”

  于是铃铛爹把人扛在了自己肩头往家里带了,他们的村子在距离观音山很远的地方,这一来一回,得整整一天的时间。

  待身影走远,隐藏在丛林深处的庞大身影才缓缓出现。

  皇城很凶,它嗅到了很多同类的气息。

  它们的气息告诉它,不要去皇城,哪怕它的主人在皇城,它也只敢远远看着,不敢靠近半分。

  因为在那里,死了很多很多的火云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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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29章 丧子之痛

  贵族们的身上披着用火云狼毛发制成的坎肩,并以此为荣。

  火云狼一旦被抓住,下场要么是被强制性驯服,要么是被杀掉制成贵人们手中的奢侈品。

  武王的头颅被高高悬挂在上京城高耸入云的城门口,以此来威慑各地想要谋反的藩王诸侯们。

  以及那些蠢蠢欲动的番邦小国,大雍这口肥肉,谁都想要上来啃上一口,而素来以骁勇善战著称的武王,却死在了一个籍籍无名的小将手中。

  当追封的圣旨抵达禹州郡守府时,几乎便是已经宣告了程嘉衍的死亡。

  “郡守大人,夫人,节哀。”

  节哀二字一落下,程嘉衍母亲当下两眼一黑,竟是直接晕了过去。

  “夫人,夫人!”

  “快叫府医来,快!”郡守府顿时乱成了一团,不光是郡守夫人,就连程博母亲也是忽然心力交瘁缠绵病榻。

  好似因这噩耗传来,他们这个家忽然就要崩塌了。

  待曹欣婉醒来时,已经是深夜了。

  程博守在她的床榻,不过一晚上的时间,他好似就苍老了十岁不止。

  “夫人,我们的儿子…”程博几度哽咽忍下:“已被追封为昭勇将军。”

  “这是他的荣耀,也是我们的荣耀。”

  曹欣婉满目含泪,泣不成声地望着自己的丈夫,好似只要一闭上眼,脑海中所浮现的便是嘉衍过往种种。

  “婉儿醒了?”

  门外是程老夫人苍老嘶哑的嗓音。

  她向来是和曹欣婉不对付的,这样柔和的嗓音是她从没听见过的。

  程老夫人端着一碗安神汤进来,苍老的眼睛望着她:“嘉衍已逝,你是他的母亲,嘉衍若在天有灵见你这般,也定不会安息。”

  “将这碗安神汤喝了,心里或许能好受些。”

  人到晚年,还要承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程老夫人平日里虽然蛮横不讲理,可却是真心实意疼爱孙子的。

  唯一的孙子没了,她心里又如何能好受。

  “娘…”

  曹欣婉欲语泪先流。

  “好孩子,别哭。”

  这大抵是程老夫人这辈子最善良的时候了,她刚刚忽然就想明白了许多事情。

  若是她从前不那么折腾曹欣婉,是不是嘉衍也就不必想着要出去参军打仗,好好留在爹娘身边,也就不会死了。

  原来是温馨的一家四口,如今却也只剩下孤零零的一家三口了。

  中年丧子之痛,最是难以承受。

  观音山,枣花村。

  铃铛最近运气不错,每天早出晚归捡了很多火晶石回来,再背去镇上卖掉换成钱,最后还得去药房抓药。

  那药可贵了,随随便便一副药就得好几百文,这还算便宜的,好点儿的药得一两银子。

  铃铛咬咬牙,想着爹背回去的那个人,浑身血淋淋的模样,直接让老板换成了最好的药。

  “你瞧瞧你们父女俩,捡个啥回来不行,偏生要捡个人回来,都在床上躺一个月了也没醒,捡回来有啥用啊,还得汤药伺候着。”

  铃铛娘又开始抱怨了。

  但其实铃铛知道,娘是刀子嘴豆腐心,嘴上这么说,但每次的药娘都没落下。

  爹把人捡回来洗干净后发现,他还长挺好看,白白净净的,好像是富贵人家里养出来的少爷,就是腿瘸了手断了脖子也不能动。

  爹请了村里最好的大夫来看,大夫说:“这小子能捡回来一条命,纯属运气好,老天爷眷顾!”

  铃铛也这么觉得。

  “娘,这是今天的药,我去弄晚饭!”

  铃铛走进小竹屋里,那人还在床上躺着,一个月了,愣是不醒。

  不醒就算了,偏他呼吸均匀,胸膛起伏着,说明没死还活着,这活生生的人,她不忍心放心,爹娘其实也不忍心。

  每天唠叨归唠叨,但该治还是得治,好歹是条人命呢,这俗话说得好,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铃铛照例打了热水进来给他擦洗,虽说男女授受不亲吧,但都这样了还讲什么男女大防啊。

  “你要是再不醒来啊,我爹怕是要把你给扔出去了,真给你扔出去的话,你就活不了了。”

  “你说你长这么好看,会叫什么名字呢?又是哪家养大的少爷?”

  这样的人,应该是家里人千娇万宠养大的吧。

  但他能出来参军打仗,还九死一生险些没了一条命,现在又一直昏迷着,他家里人现在只怕是要急疯了吧。

  其实铃铛也着急,她想让这人赶紧醒过来,然后他就能回去找自己的家人了。

  忽然间,铃铛发现他的手好像动了一下,她有些不敢相信,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死死盯着他,生怕错过了丝毫。

  但结果是令她高兴的。

  他不光手指动了,就连睫毛都跟着动了动。

  “爹,娘!”

  铃铛高兴坏了,连忙出门喊爹娘:“他动了,他动了,他真的动了!”

  爹娘闻声而去,一家子人守在床边眼巴巴地望着,但这会儿无论如何他都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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