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搅家精婆婆,统领全家逃荒_语乔乔【完结+番外】(121)

  众人本能抬眼看过去,除了树木低矮些并未发现异样。

  “阿冰怎么了?我瞧着只是树木低矮些,你是觉得能从这儿翻山过去么?可前面也有低矮的山脉啊。”冯杏疑惑的问道。

  这山脉起起伏伏的,有高的地方就有低的地方,而且瞧着这块也并不低。

  人爬过去艰难但可行,但大牲口以及家当板车等等就难了!

  其他人也是一样的想法。

  他们不仅要进山,还要找一条道路出来带着所有家当进山,猎户可以打猎维持生计,他们必然是要开荒的。

  霍冰提醒:“不是看低的那处,而是看高的下面!你们看夕阳能照到高处上方的树木以及两侧的树木,但却照不到高处中间,并且中间处的树木野草颜色也与两侧不同。

  它们可能不在一条线上,甚至可能是错开的,高处的山在后方。”

  江大波率先反应过来,接着说道:“倘若高处的山在后方,和两侧的山就有可能是错开的,而只要有一处错开,就会有一条道路。”

  其他人经他一说也纷纷反应过来。

  “按这样的话,进山出山就方便省力多了。”

  “何止方便省力啊,更能减少最少大半天的脚程!”

  霍冰眯眼看了过去,心里盘算的是,往后只要在出口两侧设下机关,就能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冯猛虽然听不懂,但他大为震撼。

  更是激动的一挥手:“走!咱们大家伙卖些力,快点砍出一条又宽又阔的路出来!”

  “等等!”霍冰扬声制止。

  原本激动的汉子们齐刷刷转头看向霍冰,等着她发话。

  他们是看出来了,跟在冯猛后面有干不完的活,跟在霍冰后面才能将他们干的活产出价值!

  才有用!

  而不是白白干活。

  “山里面既然有人住,又会出来进去,必然是有路的,若是这儿,咱们先找一找,有的话就按原有的路走,别轻易暴露出路。”霍冰说道。

  “嗯嗯!”

  “好。”

  汉子们不再聚集在一起砍砍砍,而是分散开,各处寻找,没一会传来赵虎的喊声:“大家快来我这儿!真的有路!”

  其他人转变方向,全部跑向赵虎。

  只见茂密的树木后,拨开茂密的一片茅草丛,里面是一条板车宽的小土路。

  上面还有车轱辘行走的痕迹,虽然浅淡,但细看还是能看出来。

  所有人小心翼翼的往前走,脑子里又激动又好奇。

  越往里走植被越发茂盛,但总有一处板车宽的路在,左右穿插对于他们这群一路逃荒过来的人来说倒也不难。

  走着走着,面前被好几棵大树挡住。

  “没路了。”

  “肯定有路,这有板车碾压的痕迹,必然有能走的路啊,只是在哪呢?”

  “咱们多找找看,可不能功亏一篑!”

  霍冰仰头,看了一圈后,指着前面的大树其中一棵说道:“这棵树是假的,移开或放倒后应该就是入口。”

  其他人张了张嘴,仔细看去发现霍冰所指的那棵树果然不同!

  顿时想问她是怎么发现的,后又默默的闭上嘴,问了也学不会,何必浪费口水嘞。

  霍冰又道:“咱们先回,既然知道了,明日打早在一起过来。”

  天色渐晚,里面什么情况还不知道,贸贸然进去,哪怕他们没有伤人意,居住在里面的人也会担心他们有恶意。

  倒不如明日早早的进去,还能好好解释以及证明一番。

  小分队的人已经打心底以霍冰马首是瞻!

  听到她的吩咐,立即当做命令执行。

  “好!明日再来。”

  “赶快回去告诉村长他们这个大发现!”

  第172章 进山

  有了收获,小分队人人都很高兴。

  兴奋的照原路返回,个个脸上洋溢着激动的笑意,双脚快步向前,恨不得立即告诉村邻大家这个新发现。

  霍冰走到一个岔道的时候,快步往里面跑去。

  身旁的人扬声问了一句:“你去做啥?”

  并不惊慌,毕竟路是开好的,不用担心找不到回去的路。

  听到喊声,前方的人脚步顿住,转身朝跨入草丛的霍冰望去。

  只见霍冰将随手捡的一根长长木棍朝茂密的草丛中扔了过去,观望的人一脸疑惑。

  木棍落地的同时发出声响,好几只肥美的野兔快速奔跑了出来,穿梭在杂草中。

  霍冰目光锐利的盯视住其中一只,跟着它逃跑的路线移动,同时深吸口气,稳定心神,迅速举起连弩,瞄准野兔,在肥兔即将消失在草丛里的前一瞬,扣动连弩,箭矢如闪电般射向肥兔!

  肥兔被准确的射中,倒在地上挣扎了几下便再也不动弹了。

  霍冰唇角克制的勾起一抹浅浅的弧度,随即快步跑过,捡起兔子,拔出箭矢在野草上擦干净血迹,重新按进连弩里,随后拎着肥兔子的双耳往小分队走去。

  从跨出小分队到射中兔子回来,他们感觉像是刹那间就完成的事,快的还没反应过来。

  如今看着霍冰手上肥润的兔子,小分队个个惊在原地。

  不是,同样是人,怎么别人出色的完成了任务,回去路上还能给家里加菜打打牙祭?

  而他们啥都没想到!

  几十人盯着肥兔子,咽了咽口水,这可是肉啊,还是不常见的兔肉!

  “阿冰,你咋知道那边有兔子的?”冯杏迎了上去,求知的问道。

  七里村,不,整个兴城都平坦的很,田野间也有兔子,但极少,她们只远远的瞧过,知道兔子长啥样,但从未吃过更别提捉兔子了。

  “娘和我说过,兔子喜欢在草丛茂密的地方生活,来的时候我见那边草丛有细碎的声响,就记住了方位,回来时想着试试;

  也幸亏有连弩,兔子跑的太快了,要靠人追的话绝对追不上。“霍冰没藏着掖着,直接说道。

  众人刚也看到了兔子的奔跑速度,确实很快,比他们以往养的狗跑的都快!

  “难怪打猎都要会弓箭呢,野兔野羊跑得快,野鸡野鸭会飞,豺狼虎豹又太凶猛总不能硬碰硬吧。”

  “咱们虽不会拉弓射箭,但会用连弩,这是不是说咱们也能打猎?”

  “对啊,听城里收猎物的说秋天的皮毛最好,肉质最肥,咱们要是能猎到囤着冬天不就有肉吃了?”

  “太阳还没完全下山呢,咋就做起梦来了!打猎是那么容易的?山里碰上了猛兽还能拼上一拼,要是碰到了毒蛇蜈蚣你说咋办?”冯桃无情打破幻道。

  原本热烈讨论的小分队顿时寂静无声了,大家沉默的往回走。

  走在队伍末尾的霍冰却在思索可行性。

  她听说蛇最怕雄黄,若是带上雄黄粉蛇类应该会主动避开,而蜈蚣之类的娘说是药材,城里药铺收购价不便宜.....

  七里村留守的人先是听到有入口并且切切实实找到了,顿时喜笑颜开。

  再听到霍冰还猎到了一只野兔,纷纷过来观看。

  待看到皮毛丰厚柔软的肥兔子时,个个双眼亮了起来,看霍冰时恨不得这是自家的闺女或儿媳妇。

  等回到家,看自家的小子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都是同样时间上手的连弩,咋人家能射中兔子你啥都射不中?”

  “平日里上树下水皮的要命,正事是啥都不行啊,我不管,想吃肉就好好练连弩!等练好了有吃不完的肉!”

  “咱们家规定改了,以后谁射中了猎物,不管兔子野鸡还是野羊啊鹿的,全都一人分一整只腿!”

  .....

  其他人家惊忧参半,沈清一家则是欢欢喜喜的做兔肉。

  江向东先是提着野兔去水边清理干净。

  之前有处理毛料的经验,硝制兔皮来也算是有些经验了,石灰也是现成的,直接将整张兔皮放在石灰水里先泡上。

  最少需要泡个一天到一天半。

  随后再给兔皮上的油脂、血迹污物清理干净,最后在反复鞣制——这些是沈清在商城上买的工具上看到的。

  具体的操作要复杂繁琐许多,不过应该是进山之后的事了,现在只需要先泡着。

  另一边江向西用斧头将野兔剁成适当的小块,江雨从腌菜坛子中捞出一把泡辣椒,起锅倒入油,按照沈清教的步骤爆炒兔丁。

  兔子肉的香气弥漫开来,其他人家口腔分泌出巨多的口水,一边借着肉香扒拉吃食,一边下定决心练习连弩的准度!

  山区的夜晚明显寒冷多了,队伍里的车厢全部让了出来给年岁小的孩子们,其他人则紧紧围着火堆入睡。

  第二日一早,火堆火势减小,不少人是被冷醒的。

  赵明月打着摆子,哆嗦道:“这锦城冷也就罢了,山里怎么更冷?”

  李娥正在舀苞谷熬粥,听到后聊到:“我昨晚已经垫上褥子盖上棉被了,还是没捂热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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