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所爱_白鸟一双【完结+番外】(13)

  到了商场后,洛叔自觉在地下车库停车等候,两姐妹下车直接由电梯上楼。

  “秦砚修人呢?你怎么有空出来跟我闲逛?”

  沈云夷对小妹夫妻的感情状态很是关心。

  沈云微本人倒是淡然:“我逛我的,他忙他的,他一大早就跑去开会了。”

  “那昨晚呢?你们还好吗?”沈云夷问道。

  “挺好的。晚上他忙着加班,我在家跟阿姨们一起打牌。”

  在姐姐面前,沈云微知无不言,并不隐瞒,语气轻松而惬意。

  沈云夷听了却皱起眉来:“秦砚修未免太不顾家了。”

  “要他顾家干嘛?”沈云微不以为然,“要是一天24小时绑在一起,大眼瞪小眼,那我才要窒息。”

  “你呀,还是无拘无束的性子。”沈云夷无奈笑道,“哪怕结了婚,也跟别人不一样。”

  “还说我呢。”沈云微挽着沈云夷的手走进一家店内,“大姐你才是无拘无束的,在意大利一待就是两年,这次回来……还走吗?”

  不等沈云夷回答,沈云微就已了然:“还会走,对吗?毕竟当年离开就是为了躲人,他还在北城,你就不会久留。”

  沈家谁都知道,沈云夷两年前出国去了意大利,鲜少回北城,是为了躲野岸。

  这次回来小住,也只是赶回家参加小妹的婚礼,不日就会离开。

  沈云夷这个当事人却在否认:“不是因为他,我有其他的考虑。”

  “我毕竟是在意大利学的雕塑,人脉和资源都在意大利。”

  “还有……我今年二十九了,你们都结了婚,就我单着。远香近臭,我可不想整天被爸妈催婚。”

  沈云夷试图让自己的语调轻快些,但沈云微心疼地望着她,突然给她递了纸巾。

  “真不是因为他吗?你的眼眶红了。”

  沈云夷接过纸巾,默然不语。

  沈云微拉她避开身边围过来的一群SA,走到店外,这时的沈云夷已经压下眼泪。

  随后,她们一起逛了许多家店,沈云微以为沈云夷早忘了方才的事,却在经过一家店门口时,看到沈云夷正望着她们面前的一张海报,久久出神。

  沈云微随之望过去,一眼就认出那是野岸,拉她要往别处去:“他现在太红了,到处都是他的代言海报。”

  由于吃不透大姐现在对野岸到底是何态度,沈云微对野岸也没有什么忌讳,随口的吐槽也像是在为大姐解气:“就他特殊,其他人在海报上的签名都是中文,只有他,还要再加个英文名,装装的。”

  “什么?”沈云夷回头望向那张海报,但距离越来越远,连那张曾经无比熟悉的脸都渐渐模糊,更不可能看得清上面的字。

  幸而沈云微看清了海报,曾经也听过:“好像叫……叫David。”

  大卫。

  在希伯来语中,它的意思是“被蒙爱者”。

  沈云微曾经看过一个关于野岸的采访,他曾特意解释过英文名的寓意:

  “蒙神眷爱,合神心意。”

  他也曾说:“神爱世人,她的爱永远让人眷恋。”

  沈云微从未经历过像他们这样刻骨铭心的爱恋,只觉得他们这种分开之后彼此念念不忘的状态,更像是互相折磨。

  避开不见面有用吗?

  如果真的不在意,真的彻底忘怀,也就不会远走他乡。

  也就不会在此刻,流露出难过而又怀念的纠结神态。

  “大姐,有件事我没跟你讲。”沈云微索性把自己知道的事告诉了沈云夷,“洛叔帮我清点婚礼收到的礼金,发现野岸也派人送来了礼金。”

  红包是出门前洛叔亲手交到她手里的,说是金额太大,而且署名人不在所邀宾客之列。

  沈云微打开看了眼,里面躺着一张轻薄的支票。

  950622元。

  下面又附带着一张纸,祝她与秦砚修新婚快乐,但也叮嘱她不要把这件事告诉沈云夷。

  “还是交还给你吧,我收不合适。”沈云微道。

  这话让沈云夷想起几年前二妹沈云希结婚时,野岸也曾送过礼金。

  当时是同样的金额,最后沈云希也把这张支票给了她,也是一脸我都明白的表情。

  她找到男友野岸,有几分恼意:“金额填我生日干什么?我二妹都不好意思收。”

  她出生在1995年的夏至,正是950622那天。

  “她收不收是她的事,我就是喜欢。”

  喜欢这串数字,喜欢沈云夷。

  野岸总有一股痞劲儿,像他写出的歌一样肆意。

  “这有什么的,大不了咱们结婚时,也不收她们的。都是一家人,表一个心意。”

  见她不开心,他继续哄她似的道:“其实这笔钱我存了好久,你妹妹就是我妹妹。”

  她随口回:“那我还有个小妹没嫁呢,看你下回要存多久。”

  彼时,野岸还是个十八线小歌手。

  后来,他名声鹊起,直至今日大红大紫,成为顶流。

  “大姐?”

  沈云微的声音将沈云夷从回忆中拉出,沈云夷才发觉自己竟发了那么久的呆。

  “给你了,反正我不收。你如果不要,就亲自还给他。”

  不等沈云夷反应过来,沈云微就一把将红包塞进了沈云夷的手里。

  后来又怕沈云夷还回来,沈云微加快脚步,就先一步从扶梯下楼。

  “沈小姐。”

  洛叔就站在离她不远处,大概是估量着她们两姐妹逛得差不多了,过来帮她们提东西。

  沈云微正要朝洛叔的方向走去,九点钟方向突然窜出来一只阿拉斯加,热情地围住了沈云微摇尾巴,有点扑上去的架势。

  这是一家宠物友好商场,但撞见自由跑来跑去的大型犬,沈云微还是被吓得僵在原地。

  洛叔慌忙跑过来赶狗,护在沈云微身前。

  沈云夷也已经下了扶梯,走到沈云微左侧,握住她的手。

  “抱歉抱歉。”阿拉斯加的主人匆匆赶到,迅速握住牵引绳,“一个没留神,狗就跑了,你们没事吧?”

  “没事。”沈云微实际上还有点心有余悸。

  一人一狗离开后,洛叔又围在沈云微身边再三确认,满是愧疚:“都是我的错,沈小姐,如果我能早点过来,您就不会被狗吓到。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向秦先生交代。”

  “怎么会是你的错呢?”沈云微渐渐平静下来,宽慰道,“是狗主人的问题,而且那只狗也没有攻击我,放心啦。”

  “至于秦砚修那边,你别告诉他不就行了。这又不是什么大事。”沈云微补充。

  虽然听沈云微这么说,但洛叔心里还是不安。又看天色不好,下午有雨,就提议说送两姐妹早点回家。

  晚上等秦砚修加完班回到家中后,洛叔没有隐瞒,将沈云微商场遇狗的事完完整整向秦砚修复述一遍。

  接着,又加了不少补充:“沈小姐当时脸都吓白了,真是被狗吓到了。”

  洛叔言语间,似乎是在担忧些什么。

  秦砚修听出他的意思,皱眉问道:“沈云微一直都很怕狗吗?”

  “不清楚,可能是吧。”洛叔纠结着,小心询问起秦砚修的意思,“那Astra……”

  他是在讨秦砚修的示下。

  而说起怕狗的事,秦砚修在繁城有两个远房的堂兄弟。只是同曾祖的关系,所以来往也少。

  其中,秦砚修跟同岁的秦牧更熟些。至于小他一岁多的堂弟秦泽,秦砚修只隐约记得,秦泽很怕狗。前些年连看一眼狗都觉得心慌,近几年才好多了。

  至于原因,秦砚修也曾听人讲起过,秦泽小时候在公园里被三四只野狗追着咬过,由此留下很深的阴影。

  如果沈云微也是这样……

  秦砚修心中为难,沉默了好半天,才叹口气道:“那就把Astra……”

  “送人吗?”洛叔问道。

  “不能送人。”秦砚修摇摇头,似有不舍,冷静思索后,沉声吩咐道,“平时注意把Astra关好,时间调整下,沈云微在家时,不要让她撞见,免得吓到她。”

  “是。”洛叔默默记下。

  下午的秋雨,沥沥淅淅,一直下到后半夜才停。

  次日清晨,金黄枯叶全被雨水打落在地上,飘了满院,空气冷而潮湿。

  秦砚修上午没有其他事,晨跑后就在书房看书,等沈云微九点醒来以后,与沈云微共用早餐,谈起待会儿去民政局领证的注意事项。

  上到需要携带的证件,下到要挑选的浅色系衣裳。

  “知道啦。”

  沈云微慢悠悠一项项准备,回主卧套房选了件缎面的白色礼服裙。

  穿戴整齐后,还不忘化了个精致的妆。

  等她拿着包走出主卧的门,已经换上白衬衫的秦砚修伸出手臂,似要牵住她,而她却突然踮起脚尖,抬起手指抚过他的眉梢。

  陌生的冰凉触感让秦砚修惊了一下,下意识后退了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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