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唤!请国家队出战_一鸽不鸽【完结+番外】(56)

  这倒是叫沈凌真心实意的道谢了一回。

  寅时末,鸡鸣刚起一声,林岚就醒来,神清气爽,一点不带没睡多久的疲惫。

  干脆利落的收拾了行礼,给自己画了粗眉,稍稍往男儿模样打扮,换了一身长袍,一开门发现程阳和沈凌正好也出来。

  程阳换了一身利落的藏青色劲装,作武者打扮,而沈凌也一改昨日晚上的蒙面模样,改做书生打扮,怀中抱着穿斗篷的小儿。

  守夜的小二见他们下来,还好心询问是否需要帮忙备马匹送他们去港口。

  此时客栈外还是一片漆黑,别说日光,就是烛光都没一盏。

  沈凌不等两人应,就道:“备马车吧。”

  回头对他们俩神色不改的说道:“此地距离港口有十来公里,路途甚远,在下身体病弱,难以徒行。”

  程阳:……

  身体娇弱?

  他一脸古怪看沈凌那副坦然的姿态,第一次见有人把弱鸡说的这般冠冕堂皇。

  林岚:……

  她一个女的都没说自己身体娇弱。

  “钱自然我出。”沈凌又补了一句。

  林岚立刻笑着迎上去:“我也病弱,正好正好。”

  能不走路,蹭马车有什么不好的?

  总之三人坐上了客栈的马车,林岚坚定的认为,有便宜不占是笨蛋。

  程阳倒是没说什么,看到骡子跟在马车旁边放下心来。

  三人坐在马车里,密闭的环境,也没人说话,一整个尴尬。

  林岚感觉自己都快尴尬的脚趾扣地,试图打破安静:“孩子晚上发烧了吗?”

  沈凌较之之前,现在看起来温和不少,连带着脸上都挂着笑容,不似刚见面时那副冷酷的姿态,“没有,中途醒来一回,吃了点粥又睡去。”

  说道侄儿,他神情温和不少,抬手把孩子额间碎发扫去,一整个慈父模样。

  “啊——挺好挺好。”

  林岚应完,又无话可说。

  外头还有个赶车的,也不好说什么其他的,一路静默无言。

  车轮压着青石道往前开,好在这份寂静没有持续太久,到了港口水道就听到热闹声。

  码头扛货的脚夫很多,客栈的马车直接给他们送到水驿站。

  三人下了马车,风很大,吹得林岚眼睛一眯。

  一回头,就瞧见破破烂烂水驿站,码头上有不少中小型船只。

  水驿站就是专门管这些船只的。

  在水中撑船掌事的叫水夫,岸边领事的叫岸夫。

  来来往往的人不少,好多都是拖家带口的,小孩生病还未好,林岚叫他找个空地别叫孩子吹着风,自己去找岸夫买“船票”。

  柴桑运河而设,经水路可直达灵寿附近。

  顺利的买到了票,因为有骡子算大件,多收了一银钱,叫林岚在心里止不住骂抠搜。

  登上船,船挺大的,越是路途遥远的,船只越大,更别说去灵寿要十日,所以这船只算是中型船,上面有六间厢房。

  作为穷人,林岚自然只要了一间,还是因为有孩子才要的。

  沈凌瞧见林岚的心痛,当即道:“这钱合该我出。”

  说罢,递给林岚一个荷包。

  按理来说,她觉得自己不应该拿的,毕竟他们也用厢房,但苦日子过多了,这手有点不听指挥,莫名其妙的就接过,默默打开扫了眼。

  倒吸一口冷气。

  金色的!

  要在现代,这点金子她看都不带多看一眼,最多也就两三克重,但放在这古代,她现在只想抱大腿。

  迅速合上,林岚看向沈凌的眼神都温柔几分:“温之兄若有事,可随时叫我。”

  大腿啊!

  这妥妥的金大腿!

  程阳见她这狗腿样,默默抽了抽嘴角。

  看来下回来,一定要记得带钱。

  沈凌微微一笑:“那温之不客气了。”

  “嘿嘿嘿,太麻烦的事不行啊。”一点不觉得哪里有问题,林岚给自己的话打了个补丁。

  他笑容更胜:“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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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说:林岚:抱到金大腿了!

  程阳:……这点钱

  沈凌: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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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感觉自己写权谋好像……还凑合?[笑哭]

  第45章 诸葛孔孟

  天色尚早, 船上人不多,自然不开船。

  储备粮(骡子)被牵在船后头的甲板上, 三人定了厢房,是在船舱二层歇息。

  十日行程总共一两银子,也就是10银钱,可以说是价值不菲。

  林岚心中起了嘀咕,怪不得古人不出门,这哪里出的起。

  他们来得早,选的是最靠边的厢房。

  “要吃些东西吗?若是开了船,少不得只能吃些难吃的。”林岚问道。

  沈凌自然知道她的意思, 客气道:“那就麻烦,微音姑娘。”

  “客气客气。”

  对方刚刚才给了小金子,就算是想翻脸不认人也不至于这么快,林岚一溜烟下了船,她带着上船的腰牌, 不怕上不了船。

  看她那活泛的身影, 沈凌温润一笑, 状似无意对着程阳道:“稚子心态, 难得可贵。”

  “咳咳, 师妹年岁最小。”程阳尴尬应道。

  实际上, 他跟林岚也不熟。

  沈凌笑笑, 换了个话题, 问道:“重旭兄想投军,可已有婚配?”

  “咳咳咳咳——”

  一声惊天地的咳嗽声。

  现代28可是妙龄小伙子,那古代28没成婚纯纯的就是大龄剩男,更别说,他连女朋友都没, 在古代那就是连个婚配对象都没。

  程阳俊脸流露出尴尬,“温之兄莫不是喜当红娘?”

  “倒也不是。”沈凌笑容不变,余光投入逐渐泛起的天色之中,那双上挑着的桃花眼都好似黯然三分,叫人感觉到愁绪,缓声道:“世道已乱,佳胥难寻,重旭这般男儿还未婚配,倒是有些惊讶。”

  他觉得对方说的不只是这个。

  可惜林岚不在,他对古代谋士一句话十层意思的“深谋远虑”实属不感冒,秉承着多说多措,少说少错,他立刻转移话题:“温之兄已婚配?可有孩子了?”

  “我也尚未。”对方笑意更艳三分,连带着眼尾刚刚表露的愁绪都散去,语气一派坦然:“大丈夫先立业再成家,未能立业,谈何成家。”

  “……”这狗东西自己都没结婚,来催他?

  程阳轻咳一声,道了句:“我也是。”

  等林岚买来吃食,回到厢房时,就觉得这气氛不大对劲。

  厢房不大,一张铺了稻草的木板床,一个桌子,两把椅子,一眼就把东西尽收眼底。

  把买来的炊饼和装有豆浆的竹筒放在圆桌上,好奇看向他俩,问道:“这是怎么?”

  豆浆、豆腐、豆芽,穿越必备三件套,妥妥穿越人士发家致富必备,所以这个混乱的世界自然也是有的。

  “没什么。”程阳说完,拿起炊饼啃了口。

  还是带馅儿的,葱花的,吃起来咸香。

  豆浆没有糖,喝着醇厚。

  比起程阳大口大口吃的爽快,沈凌吃炊饼的动作堪称优雅。

  吃到一半,睡着的孩子醒来。

  退了烧,又睡了一整天,正是浑身无力的时候,他晕晕乎乎的坐起身,冲着沈凌委屈巴巴的叫了句:“叔父。”

  声音哑哑的,委屈巴巴。

  叔父。

  听到这称呼,林岚了然,这应当是沈凌兄长的孩子。

  “直儿可好受些?喝些豆汁。”他把孩子揽在怀中,把豆汁递在他嘴边。

  现代退烧针用在古人身上,那真就是嘎嘎乱杀,恢复速度极快。

  小口小口的喝了会儿,他摇摇头,示意自己喝饱了,沈凌也不嫌弃,把他剩下的一口喝完。

  身子骨不难受了,他来了精神,好奇张望,左右看去,发现自己在船中,奶声奶气,好奇问道:“叔父,我们是要归家了吗?”

  “……尚未。”沈凌摸了摸他的头,温度没变高,心中松口气。

  更为确定,那林岚的神赐术非同一般。

  吃饱喝足,身体也不难受,但那孩子也乖巧没哭没闹。

  他提溜着漆黑的眼珠子,张望林岚与程阳,小脸肥嘟嘟,透着婴儿肥。

  说起来,林岚自打来到这鬼地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个正常的小孩,没有瘦成皮包骨。

  “小儿乃我兄长之子,名直。”沈凌介绍道,眼眸之中泛着温柔。

  看的林岚在心底直呼:男妈妈!绝对男妈妈。

  “这位、直儿你,称呼阳叔。”

  说罢,他又道:“这位可算是你的救命恩人,你称呼岚姨。”

  沈直一听,挣扎着从沈凌腿上下来,双腿有些发软,但还是站稳了,对着林岚和程阳恭恭敬敬的双手交叠、拇指互扣,弯腰行礼:“多谢阳叔、岚姨救命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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