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六零小知青,被痞帅糙汉娇宠了_红鱼籽【完结】(162)

  “我心情不好。”

  “心情不好也不能跟粮食过不去啊,我们可以踩沙子,踩多了气也出掉了,这是我娘做的窝窝头,要比食堂买的软乎一点,你吃吧。”

  苗青抬头看了过去,男人粗糙的手里拿着一个姜黄色的搪瓷饭盆,搪瓷都差不多掉光了,看上去斑驳的厉害。

  “谢谢,我不饿,你拿回去吧。”

  苗青知道这个男人,是河西走廊的当地人,家里条件不怎么好,所以每天都会来防护林种树,至少每个月有十块钱的工资。

  “不饿也放着吧,晚上饿起来可难受了。”

  男人将搪瓷饭盆放在门口,转身要走,只是迎面就是一股风吹来,风里夹杂着沙子,迷了男人的眼。

  “苗青,快关门,沙尘暴来了。”

  这里三天两头有沙尘暴,当沙尘暴来的时候,大部分人都会躲进地窝子,即使来不及躲进自家地窝子的人也会就近找个地窝子躲进去。

  “你快进来,关门。”

  苗青也着急了,万一人死在她家门口,她会被周围人的口水给吐死的,明明可以让人进地窝子躲避,为何不做。

  男人高兴的拿起地上的搪瓷盆,走进地窝子,顺手把门给关上了,又从边上拿了一根木棍顶着门。

  漫天的黄沙飞舞,从门缝里漏了进来,没多久,不管是地上还是床上,到处铺满了厚厚的一层沙子。

  看着三天两头要抖被子扫沙子的地窝子,苗青忽然蹲在地上,呜呜呜的哭了起来,她感叹自己的命咋这么苦。

  “嫁给我吧,我家住窑洞,虽然条件不怎么好,但总比这里强。”

  男人的手伸了好几次,想要拍苗青的肩膀,以示安慰,但始终没敢伸出去,他心里喜欢这个姑娘,可他不了解这个姑娘的底细。

  “你愿意娶我。”

  “我今年二十八,因为家里穷,给不起彩礼,所以至今没有当地的小姑娘愿意嫁给我,如果你愿意,我即使去借钱,也会凑足彩礼的。”

  “你们这里给多少彩礼?”

  “看条件,条件好的一百或者五十八十都有,条件不好的二十三十也有。”

  “可你不是每个月都有十块钱的工资,咋就没存下钱。”

  “我弟弟妹妹太多了,要养他们啊。”

  “啊…”

  “但现在好了,弟弟妹妹都长大了,也都出去工作了,所以我每个月存八块钱,现在已经有一百多块钱了,可以都给你做彩礼。”

  “我没有嫁妆,也没有钱。”

  “没有钱,你在这里干活怎么会不给钱呢。”

  苗青不说话了,当时可是说好了,每天提供一日三餐,还有简单的生活用品,以及一个地窝子,钱是一分钱也没有的,不然咋叫考验呢。

  “因为我跟人家打了一个赌,我赌我肯定赢,只是现在才知道,我永远都不会赢。”

  “没关系,嫁汉嫁汉穿衣吃饭,你没有钱,我就多干点,我养你。”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汉城,白汉城,今年二十八岁,家里有爹娘和四个弟弟五个妹妹,最小的妹妹也十四岁了,所以我娘说,不需要我再养家了。”

  “什么意思?”

  “就是说只要我结婚,我就能分出来单过,我可以去申请一个小一点的窑洞,我们两人建立一个家庭,你也不要在这里干活了。”

  苗青的眼里出现了光芒,那是一种对新生活的期盼,李兵,去你的吧,你不要我,还是有人要我的。

  “给我三天时间可以吗?”

  “当然可以,拿着,快吃,等会就啃不动了。”

  苗青拿起窝窝头吃了起来,发现居然是玉米面做的窝窝头,连忙从水壶里倒出一杯水,慢慢的一口窝窝头,一口水吃了起来。

  第二天,苗青请了假,去了基地,她让站岗的士兵告诉李兵,她要结婚了,是来谈退彩礼的事情。

  李兵终于出现在苗青面前,苗青看着挺拔威武的李兵,忽然觉得自己当时的脑子抽了,她身上哪点配得上李兵。

  “我要跟一个当地人结婚了,只是当初你给我爹的三百块彩礼,我现在没有办法退你,因为我没有钱。”

  “不用退了,我弟弟炸了你们家的厨房,还有粮食,就算赔一百块,你其实是有工资的,每个月八块,现在也快有一百块了,还有一百块,算是我给你的份子钱吧。”

  “李兵大哥,其实当初我也是迫不得已,我爹要把我给卖了,所以…”

  “不用说了,我都知道,千不该万不该你先对我家弟妹起了恶意,才会出现后来的一连串反应,这十一个月也算是对你的一种惩罚了。”

  苗青点点头,她在自己的成长路上跌了一大跤,希望以后的生活能一帆风顺,当然,首先自己先要善良。

  苗青离开了,美丽从后面的大门边上走了出来,看着苗青的背影,不由地唏嘘,环境造就人,苗青的父母如此的混不吝,她长歪了也不奇怪。

  第一百八十九章 靡靡之音

  “美丽,苗青终于要结婚了,你看我什么时候去拜访你父母,我也不小了,想要有一个家。”

  “等苗青结完婚再说,万一起了变化,我都不知道跟谁算账。”

  “那个,我已经跟我弟弟联系上了,就是唱歌的事情,我弟弟说有消息就会写信给我的。”

  美丽点点头,她也知道领导办公室的电话不是随便能打,而是要申请,上面同意之后才能打。

  这个月李兵已经申请两次了,一次是为弟妹的父亲申请的,一次就是为自己的歌申请的,已经没有再申请的理由了。

  “你弟弟咋说的。”

  “我弟弟…”

  李兵已经不想说李欢了,实在是李欢的变化太大,大得让他这个做大哥的还以为自己换了一个弟弟。

  弟弟已经从一个痞子无赖化身成弟妹的真粉了,只要是程巧说的和做的事,没有不对的,即使有不对的,也是你们的观念不对,看问题的角度不对。

  程巧也头疼的摸着自己的额头,李兵居然要让自己写首歌出来,说是她先前随意哼的那首歌。

  她记起来的,当时哼的可是邓姐姐的《难忘初恋情人》,可这首歌怎么可能写给李兵,那可是靡靡之音呢。

  “巧,你居然会唱歌,我咋没有听到过,你唱给我听好不好。”

  程巧摇摇头,她不敢唱。

  “是不是不能让人听的歌,你小声点,就唱给我一个人听。”

  看着李欢委屈的脸色,程巧知道李欢吃醋了,使了个眼色,李欢立马屁颠颠地给程巧的茶缸里装满了水,还关紧了门户。

  “那我唱了,你可不要说我唱的难听。”

  程巧自知自己的嗓音虽然也不错,但跟邓姐姐相比,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下,绝对没有可比之处。(以下摘录邓丽君的歌词)

  我是星你是云,总是两离分

  希望你告诉我,初恋的情人

  你我各分东西,这是谁的责任

  我对你永难忘,我对你情意真

  直到海枯石烂,难忘的初恋情人…

  “巧,这首歌真好听,我是不是你的初恋情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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