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了知道了,少不了你的。”灵玺弯眼一笑,语气酷似哄孩子。
之所以不大批量卖给宋宁霜,一来宋家的生意都在沪滩,不涉及长途运送,危险性很小,没必要用这么先进的枪;二来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飞龙帮有军工厂,这些枪买回去用倒是次要,如果能借以研究并产出同样水平的枪械,就可以大大提高本国的热武器实力,以后也更能在战争中取得优势。
她清楚地知道,全面开战之后,各方军政势力出于种种考虑和博弈消极应战,热血抵抗的反倒是那些江湖草莽,有像样的军备至少能为他们的安全提供多一份保障。
很快,贺玦就去而复返,与他一同回来的,还有飞龙帮的老大齐海平。
乍一看这位享誉江湖的齐老大,其实没有一点江湖人的派头,反倒像弄堂口遛弯的老大爷,胖墩墩笑眯眯,拎着个鸟笼子,看起来憨厚又慈善。
笼里住着只样貌奇怪的鸟,烟灰色,在光线暗的屋子里几乎与黑色无异,头顶有一个可见的红点,顶冠也灰扑扑一片,根根分明,如波峰缕缕耸立在头顶部,看起来壮观又华丽,虹膜漆黑,仿若睥睨着眼前的一切,有种与生俱来的神秘和高贵。
然而在看到灵玺时,它的高贵感全然不见,兴奋得面颊上的裸皮由鲜红变成潮红,扑着翅膀往笼子上撞,叫声大得吓了宋宁霜一跳。
“嚯,好能叫的乌鸦!”她叹道。
齐海平脸一黑,见不得别人说他的宝贝,刚想反驳,却听灵玺笑道:“什么乌鸦,这是鹦鹉。”
“鹦鹉?鹦鹉不都是花花绿绿的,还会说话?”宋宁霜拧起眉头,显然不认同她的说法,眼里带着几分嫌弃,“这个……”
“那你可就错了,鹦鹉的种类很多,也并非全都会说话,如果我没猜错的话,这只应该是棕榈凤头鹦鹉吧?”灵玺笑吟吟地看向齐海平,虽是问句,语气却颇为胸有成竹。
因为某些原因,她对长有羽毛的物种知之甚深,一眼便能看出这只鹦鹉的品种。
齐海平诧异地眯起眼,“灵玺小姐知道?”
“棕榈凤头鹦鹉,脸裸露,似金刚鹦鹉,故又称椰子金刚,是十分独特用美丽的鹦鹉种类。”灵玺欣赏地点点头,不吝夸奖道,“齐老大的这只鹦鹉鸟喙强劲有力,喙钩曲舌肌厚,脚短且强大,品相真好。”
听她说得头头是道,齐海平脸上的表情好了不少,甚至带了几分笑意,最有意思的是,笼里的鹦鹉也好像听懂她在夸它似的,欢快地飞舞起来,还发出嘹亮兴奋的叫声。
被这小家伙一逗,齐海平顿时更加高兴,哈哈笑出了声。
作为在场最了解他的人,贺玦可是知道,上一次他这么情绪外露还是拿下军工厂的时候,不禁再一次为灵玺的交际手腕感到惊奇,看向她的目光也更深更缱绻了。
眼瞧着鹦鹉一个劲儿地往灵玺的方向扑,却总是被笼子阻拦,几次下来越发急躁凶狠,叫声也逐渐凄厉,齐海平颇为心惊,“从没见过这家伙如此!”
灵玺走近,手指点了点笼子,语气不紧不慢却带着莫名的威势,“安静点,嗯?”
贺玦正想提醒她别伸手,那鹦鹉看着小却十分凶悍,发起狠来可是要咬人的,却惊讶地发现原本闹得厉害的鹦鹉奇迹般地安静下来,甚至主动低下高贵的头颅,往灵玺手边蹭,听话得像只小奶猫。
齐海平也像看见什么世界奇观一样大为震撼,啧啧感叹道:“灵玺小姐是如何让它这么听话的?”
“倒也没什么技巧,许是我动物缘天生就比较好吧。”灵玺谦虚道。
“果然缘分这东西是强求不来的,我花了三年时间才让这凤头鹦鹉习惯,却也不曾见它听话。”齐海平感叹似的摇摇头,爽朗笑开,“能让动物都如此喜欢,灵玺小姐必然是纯善之人,和这样的人做生意,齐某放心!”
灵玺眉梢轻挑,笑得格外真诚,“齐老大果然如传言中那样潇洒爽快,既然如此,灵玺也不与你卖关子,300手枪可以都给你,价格也好说,但贵帮若研究出成果,我要享有永远的优先购买权。”
“灵玺小姐就这么信任我飞龙帮?”齐海平敛了笑意眯起眼,一帮老大的气势终于显露,看起来深不可测。
“飞龙帮如何我不了解,这是你们江湖上的事,我也不想了解。”灵玺依旧淡笑着与他对视,从容自若地回应,“但我信贺玦,自然就信齐老大的为人,答应我的事,相信您不会食言。”
齐海平眼神在她和贺玦之间来回,意味深长地点头,拍拍贺玦的肩膀,“灵玺小姐是女中豪杰,你小子眼光好啊!”
“您也知道,我眼光向来如此,只要最好的。”贺玦倒是脸皮厚,半点不推脱,脸上甚至带着几分洋洋得意。
宋宁霜一阵牙酸,她是没想到,这么正经的时候还能被塞满嘴狗粮。
齐海平更是哈哈大笑,“好,这条件我答应了!”
第261章 后妈在线教你做人41
齐老大自然是不差钱的,交货当天就银货两讫,把支票结给了灵玺。转过头,灵玺就把部分钱给了孙寿庆,用来换取制衣厂的所有权,另一部分则用来支付棉花和粮食的货款。
购买这些物资的渠道彻底打通,齐老大甚至义气地让飞龙帮的兄弟亲自跑一趟,帮忙押送货物,以缓解灵玺手下没人的窘境。
鉴于此,灵玺更坚定了跟他合作的决心,下一批货也早早准备好,就等着适当的时机交到他手上。
宋宁霜最见不得贺玦在灵玺面前邀功的模样,但奈何宋家的生意不涉及港口运输,她想插手都不行。
陪灵玺在厂里转了三天,她终于发现了自己的用武之地,帮忙从国外定了几台加工粮食的机器。
正常情况下的粮食虽然也容易储存,但比起加工后用密封包装保护好的,显然还有一定差距,战事未起,谁也不知道这些物资什么时候能用到,又会用在什么地方,自然包装得越严密越好。
这边忙活得如火如荼,沈家那边可就没有这么好过了。
听说制衣厂最终还是卖给了灵玺,沈曼兮肺都快气炸了,整天把自己关在屋子里摔东西,对谁都没个好脸色。
一来她是怨沈燕青不肯出钱帮她,让她面子里子都丢了个干净,二来也是有种莫名的预感,仿佛只要这次跟灵玺拉开了差距,以后就再也弥补不回来了。
重生之前,她一直以为家里所有的厄运都是灵玺带来的,可如今对方过得越来越好,而沈家却难掩颓势,她当然无法接受。
一旦接受了,不就相当于是因为她的无理取闹,才把灵玺这个财神爷推走的吗?
沈燕青已经回家休养有一阵了,只不过毕竟是枪伤,没那么容易痊愈。他虽然不知道女儿这别扭的想法,但也看出她是怨上自己了,心里多少有些失望。
他对兮兮可以说是千依百顺,远比家里那几个臭小子宠爱得多,当初灵玺刚进沈家的时候,也是因为她,他才会冷落娇妻,走到今天的地步。
沪滩就这么大,随便出个门就能听到一片八卦传闻,他自然也听说了灵玺现在买了家制衣厂,又搭上了飞龙帮的关系,过得相当不错。
两相对比,他心中自然是怨的,怨女儿没有容人之量,挑拨他和灵玺的关系,怨三个儿子年纪不小却没一个能拿得出手,他不在家的这段时间,把商行生意管得一塌糊涂。
怨来怨去,却从来没怨过他自己。
随着心情的日渐沉郁,他手臂上的伤就更不愿意好了,每日穿西装时都要龇牙咧嘴一番,还打了几个仆人,让沈家本就诡异低迷的气氛雪上加霜。
而沈家的盟友宋家大房也没好过到哪去,宋辉本就是个没头脑的草包,很多事情都指着沈燕青帮他拿主意,可沈家现在这种状况,沈燕青根本没精力搭理他,直接导致他出的岔子越来越多。
相比之下,宋宁霜不仅商业嗅觉敏锐,且头脑清楚手腕高超,手底下所有事都能处理得漂漂亮亮,越发得宋老爷子器重。
不过作为大家长,为了家族的传承考虑,宋老爷子并没有完全放权给她,而是把最钟意的孙子宋秋成安排到她身边,美其名曰“学习学习”。
一想到这件事,宋宁霜就跟吃了苍蝇一样恶心,叼着雪茄吐槽:“学习?说得好听!不就是拿老娘当冤大头,想把我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交给他孙子接手?坐享其成,天下哪有这么美的事?我看做梦还差不多!”
“若是让那些在你手下吃过亏的富商老板们看到你这副模样,只怕他们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灵玺素手一翻,就从她指缝里抽出了雪茄,淡定地撵进烟灰缸,娇笑着说。
外人眼里的宋二姑娘向来运筹帷幄稳操胜券,是个极深沉睿智的人物,如果是让他们知道铁娘子还有这样絮絮叨叨的一面,可不是要大跌眼镜?
宋宁霜翻了个白眼,“你是不是我朋友,亲爹往死里戳我肺眼子,我抱怨两句还不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