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姆为妻_须梦玉【完结】(79)

  第43章

  都兰打小就性格温柔,父兄说她往后嫁了人也定是任劳任怨的性子,还不被人欺负死,为此常常对她愁眉:“都兰,这些你不必做。”

  “没关系,哥哥,我有这个力气,我可以做。”

  家里什么活儿她都做,就算有的事情本该是家里的男人来做。

  当初跟着陈济川来金陵接手陈家家务事之前,她也断没有权衡过,值不值得?有没有回报?陈济川为她做的那些,足够换她这般辛劳吗?她从没想过这些,她只埋头就是干,就像在楼烦草原漫无目的地捡柴火一样,尽管有时忙活一整天也捡不到多少,但每多捡到一根干柴,夜晚总会好过一点,每多为将军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她心里总会舒服一点。

  都兰没有读过书,她活一天又一天,就只为了这一天又一天的安宁舒适。

  每一天她该做什么,她就做什么。

  今天……

  天光晃得她眼睛睁不太开,直白光线从陈锦时的肩部射下来,她双手攀着他的肩。

  在都兰的人生追求里,大概,在这样的一个青天白日,与陈锦时做这样的事,就是一种应该。

  毕竟,一切都是那么水到渠成、恰到好处,他想了很久,求了很久,而她恰好也想。

  她张开双臂环抱住他,亲吻他的唇和眉眼。

  他是一头被困许久的兽,在得到她许可的一瞬长驱直进,她的怀抱永远是那样浑厚、踏实、柔软、温暖,接纳他的粗犷弹动。

  这几乎令他癫狂,他喉间溢出低低的喘,他感到难以置信,他的阿姆,就这样为他敞开胸怀,她就像他小时候一样无私,包容万物。

  他俯视她清晰又洁白的面孔,望进她因阳光直射而几乎透明的浅绿琥珀瞳孔。

  她从没有想过,这件事情可以见天日。

  就这样明

  晃晃的、洁白白的,她十分沉醉,并且几乎没有感到羞耻。

  他的声音哑得厉害,鼻尖蹭过她的脸颊,带着些微的颤意,他的眼眸十分虔诚,他说:“阿姆,谢谢你的奖赏。”

  沈樱没说话,只是双手攀住他的肩,指痕嵌进他饱满富有弹性的臂肌。

  其实他进攻的姿态非常迷人,而她再是对他目眩神离,也装作无感,只在心底夸他:“乖孩子,好样的。”不愧是她亲手带大的男人。

  “沈樱,我做得好吗?”

  他额上滴下汗来,为了得到她的夸奖而十分卖力,沈樱勾住他脖颈,随着起伏开始哼出一些轻浅鼻音。

  她仰起脖子,像一只洁白天鹅,他浅金色的手掌就势扶上去,虚虚拢住,恰好借力。

  “阿姆,我做得好吗?”

  没有得到她的回复,所以他再次发问。

  脖颈上的五指缓缓收拢,握得踏实而稳固,好让她觉得,自己绝不会被他撞飞出去,但是也绝逃不掉,沈樱松开唇回答他:“你做得很好,陈锦时。”

  陈锦时既将此认定为阿姆对他的奖赏,同时将此认定为自己对阿姆的献身。

  阿姆值得最好的,最好的他,自然要全然奉献给她。

  他的手从她脖颈处离开,拉住她的两条手腕,固定在头顶,俯身下来,头埋在她温热脖颈处,又亲又拱,随后闷哼,渐渐的,闷哼变成了明晃晃的嗯声,他张嘴咬住她柔软肩膀,似乎是对自己的表现不太满意,他头埋在那处,沉沉的,一抬也不抬,像小时候赖皮那般,唇鼻翻来覆去地埋入,没脸见她。

  她推他出去,他一动不动,整个人销声,变成了一块沉重的硬石头。

  “陈锦时,起来。”

  “不要。”

  沈樱一掌把他掀开,得以喘气,他不得不脱身而出。

  陈锦时转为侧躺,头埋进枕头里,掀过被子盖在身上。

  沈樱坐起身,有些发笑:“你也有今天?”

  向来男人只有无限自信的,一向最是自信的陈锦时,竟会在这事上认为自己做得不够好,而感到自卑。

  他伸出单只手,捞她躺下,想要重新展示,沈樱一把甩开他,从床上起来。

  她走到衣架前,披上外衣,天色已经不早了,他们需要尽快启程。

  陈锦时脸上露出受伤神情,却也披衣起身:“我去打水。”

  沈樱注视他开门出去,到绣凳上坐下,双腿不自在地交叠。

  其实他做得很好,但他非要说自己不好,也许他给他自己加了更多要求和期望。沈樱不是会安慰人的,大抵,第一次就是做得不太好吧。

  过了一会儿,陈锦时拎着水桶进来,他拿出昨日买来的干净毛巾,沾了水,走到她跟前蹲下,仰头望她。

  沈樱交叠着双腿,衣着已是完好,穿衣之前,她自己简单地擦拭了一下。

  陈锦时试探着抚上她的双膝,手臂开始发力,将她的双膝掰开,将她垂落至地的裙摆卷上,逐步露出脚踝、小腿、膝盖、大腿。

  她的双腿生得十分修长笔直,由紧实的肌腱包裹,膝盖处的骨骼圆滑而凸出,大腿不算纤细,但绝对称不上一个“肥”字,轻拍一下,不会颤动,而是弹动,当然了,他也只是想想而已。

  他拿着沾湿热水的巾子覆上去,沈樱感到一阵温热,她不得不俯身,手掌住他的肩。

  他跪地擦拭,动作是那般恭敬,只是他指腹的蹭动出卖了他,沈樱捏紧他的肩,摇头示警。

  他擦净所有脏污,为她放下裙摆,盖住所有。

  盖下裙摆的一瞬,沈樱站起身,走到桌边倒了杯温水:“快些收拾,等会儿还要赶路。”

  “哦。”陈锦时瞥了她一眼,开始埋头收拾行李。

  过了一会儿,陈锦时把包袱甩到肩上:“都收拾好了,我们走吧?”

  刚踏出门,风就裹着些凉意吹过来,陈锦时下意识揽住她肩,宽大斗篷足够覆住两人,他替她挡着风,单手扯着她衣领紧了紧:“怎的不把衣领拢紧些?”

  她抬手推他,声音轻轻的:“不用这样,我不冷。”

  他手臂箍得更紧:“仔细吹了风头疼。”

  “……”

  她没再反驳,任由他揽着肩往前走,走入市井之中,天地之内。

  斗篷下紧贴的身体,蓬勃跳动的心脏,一切都昭示着不同,一切都与从前不同了。

  “都兰。”

  “嗯?”沈樱诧异看他,陈锦时从未这样称呼过她。

  汉人称呼的“都兰”,与她原本的名字,父兄称呼她的“都兰”发音不同。

  因而用汉字把这两个字称呼出来时,她需要反应一会儿,他在叫自己。

  陈锦时低头看她,指尖轻轻蹭过她被风扫乱的鬓发,声音放得比巷尾升起的炊烟还要软:“都兰,都兰……”

  往常只有父亲才会这样称呼她,他妄图越过父亲,因而这样叫了。

  “沈樱”是父亲为她起的名字,樱花盛开,随口而起,而她沿用至今,她很喜欢自己的汉名。

  沈樱望着他的眼,他眼里是身后市井的热闹,也映着她的身影。

  他这样唤她,她心底升起密密麻麻的痒意,不由自主揉紧了他的胸襟。

  她别开眼,盯着路边卖糖葫芦的摊子,陈锦时登时问:“你想吃?”

  沈樱摇头:“不,快走吧。”

  她脱离他的怀抱,快步往前,他大步跟上,从城门处牵了马,两人翻身上马,继续前行。

  渐渐远离了市井的喧嚣,走到郊外,草木的清苦和甘苦映入眼帘。

  沈樱骑着马走在前面,脊背挺得笔直,心里十分满足,陈锦时跟在她身侧,稍稍错她半步。

  “沈樱,你喜欢这个名字吗?”

  沈樱的马蹄慢了些,琥珀的瞳孔里映着路边干枯草木,软了些神色:“喜欢。”

  “樱花好看,开得热闹又安静。”她抬手拂过鬓边被风吹起的碎发,“刚到金陵时,我总记不得这两个字,是将军写在纸上,教我认了好几遍。后来听人说,汉人并不认为‘樱’字好,因为樱花谢得快,我还担心过一阵,怕自己也像花一样,但将军说,别信那些妖魔鬼怪,就算有,他一刀也给斩了。”

  陈锦时听得认真,见她眼底掠过一丝浅淡的怅然,知她又是想他父亲了。

  他催马往前凑了凑,与她并肩齐行:“有些话本来就很没有道理。沈樱,往后有我给你斩呢,你忘了吗?我也是武将。”

  沈樱打马往前:“陈锦时,我们走快些吧。”

  “好。”陈锦时应着,收紧了缰绳。

  又走了一段路,沈樱忽然勒住马,指着前方不远处的一条小溪:“去那儿歇会儿,给马喝点水。”

  陈锦时应下,翻身下马,抬手接她,她还是那般,腿一伸,便踏在土地上了。

  溪水清澈,映着天上的云,岸边的草竟长得鲜嫩,马儿低下头,一个是枣红色,一个是黑色,欢快地饮着水。

  沈樱蹲在溪边,把手浸进去,洗去了手上的灰尘,溪水刺骨,她却浑然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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