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短篇小说集_靡宝【完结+番外】(10)

  他们开战,莫名其妙的。秦朝想,我这是为了什么?那个破坏了我的家庭的小丫头,还是每晚十点钟的冰牛奶?

  秦朝在许巍的作业本上画乌龟,许巍在秦朝的板凳上涂胶水,秦朝扎破许巍的单车轮胎,许巍就栽赃秦朝考试作弊。秦暮在他们中间转成一个陀螺,她啼笑皆非,身不由己配合他们上演闹剧。也许外婆是对的,男孩到底成熟得晚。

  秦暮摇摇晃晃地提着垃圾筐走着,她的胳膊从花布衣服下伸出来,细瘦得可以在风中像带子一样飘扬。这时秦朝就会从某个角落里咚咚跑出来,一言不发抢过垃圾筐,再咚咚跑去垃圾场。秦暮诚惶诚恐,像突然看到上帝降临在眼前的牧羊人。一个篮球就这样从天而降,伴随着叫声咚地打得秦朝头昏眼花,垃圾洒了一地。许巍似笑非笑,不敢把自己的快乐表现得太明显。然后秦朝抹了一把脸上的泥,呼地扑了上去。

  秦暮的座位靠窗户,一抬头就可以望到操场对面学校大门外挤着的密密麻麻的考生家长。知了在声嘶力竭地叫喊着,考场里的电扇风声像雨声。她看到了一个右手打着石膏的高瘦少年,失魂落魄地在人群边缘游荡着。她甚至可以看到他回过头来的脸上苍茫的神色,不过那应该是幻觉,他们之间隔得那么远。

  秦朝没复读,反正他成绩也不好。他用他爷爷留给他的一笔钱买了一台相机,报了一个摄影班,开始尝试着做一名摄影记者。那是他多年的梦想了,热爱艺术和自由的他最适合这份工作。只是那时他才知道自己在这个大都市中,如同海洋里的一滴水,或是沙漠里的一粒沙子那样渺小。

  而秦暮考上了北大,她走了。

  那是1999年的9月,换上白衬衫粉红裙子的少女亭亭玉立,她柔软的面孔上有笑,她清澈明亮的眼睛里有泪,她上火车前,突然转过身去,对着一脸不情愿跟来的秦朝说,那句乐府诗你还记得吗?“只缘感君一回顾”后面是什么?

  秦朝看了她五秒,说你考试考糊涂了吧?

  秦暮脸上有掩饰不去的失落,然后她很快就被人声沸腾的火车带去了远方。北京那个花花世界不知道会如何迷了她的眼,北方的风沙不知道会不会吹枯她娇嫩的面容。这些秦朝都不知道。秦暮的前途和他的,并不在同一个地方。秦暮房间里的窗帘被风吹着哗啦响,秦朝半夜醒来,走过去拧亮了她房间的灯。书桌上还放着秦朝随手送给她的自己不要的笔筒,风吹到脸上一片冰凉。他突然感悟,那个燥热浮动的夏天也随着秦暮而远去了。

  秦朝开始工作,抗着相机,就像士兵抗着武器,天南地北到处跑。他有了一身黑皮肤,有了一身结实有力的肌肉,有了一双大脚丫子,他相信自己现在站在秦暮面前,她也认不出自己来。她一定像鸽子一样瞪着眼睛,被他嘲笑得满脸通红。如果现在再有许巍之流出现,谁也靠近不了她了……

  秦朝站在高山之颠举着相机对着日出,忽然想从这里跳下去。因为他突然发现自己爱上了秦暮。

  秦暮在北京过着单调的日子,和所有勤奋的大学生一样,在教室、食堂和寝室之间团团转。北京很大,学校人很多,可是她的日子却很平静。这里有三月风沙,却没有骑着车从身边飞过的男生,每个人都神色匆匆,也没有谁会回头看她。

  后来同学介绍了男孩子给她。人是很好的,白衬衣,礼貌地给她拉椅子,倒汽水。男生认识得多了,才更加发觉秦朝当年对自己有多么恶劣。他简直混帐极了,居然那样对待一个文弱的女孩子,他一定会遭报应的。恩,让他遭受什么的好?就让他进山被野猪追,下河被水蛇咬。还要他找不到女朋友,气死他!

  秦暮其实是有点古灵精怪的。

  等到2003年,秦暮毕业。她留校继续读研,依旧优秀,依旧单身,依旧温文。那一年,她又碰到了许巍。

  许巍已经不再是个胖子了,女大可以十八变,男大也照样,他如今堪称玉树临风仪表堂堂,穿着西装颇有几分派头。他一上来就说小暮你好你变漂亮好多我都不认得你了你爸还好爸你外婆还好吧你哥还没有抱着相机饿死吧?

  秦暮呵呵地笑,说秦朝没死,他现在给国家地理拍照片,人又进四川了。

  许巍原本兴高采烈地狠咬,却咬到了石头,牙齿磕得全掉光。这时秦暮神色忧伤地说,不过我爸快不行了。

  秦朝回来了,奔丧。他在深山老林里没有信号,秦暮联络不上他。他在灵堂上呜呜地哭,使劲揪头发,是一个让任何人看着都感动的孝子。秦暮不得不打起精神周旋与亲友之间。秦朝哭累了,就会抬起头来,贪婪地注视着她优美的身影,然后再被伤痛与罪恶感折磨得湿了眼睛。浪子偏偏很多泪水。他经年没同她见一面,并非不想见,而是怕见,他像罪犯躲着警察,秦暮就是他灵魂的审判者。见不得光的感情一直在他心里深藏着,捂着盖着,贴着滚烫的心,一不小心就发酵了,猛地膨胀,就快要从胸膛里爆裂出来。

  这时秦暮忽然走过来,张开双手抱住了他,像是妹妹抱住了兄长,更多却是像一个女人抱住了一个男人。秦朝浑身颤抖着,却不敢回抱住她。

  晚上夜很静,秦暮在厨房里煮面条,圆圆的月亮就挂在窗外。突然卧室里传来东西打翻的声音,秦暮急忙跑过去,看到秦朝呆坐在一大堆杂物中间,手里的纸飘落在腿上。

  那是一份秦朝的领养证明。

  秦朝摇晃着破碎的理智,碎片在脑袋里哐当响,回音阵阵。他抬头看秦暮,她同情关切地注视着他,几乎像母亲看着跌交的孩子。

  你知道?

  我知道。

  她知道自己的父母本是一对夫妻,知道他们一直不孕导致家庭危机,知道父亲一夜出轨让母亲虽然怀着她还是毅然离婚。她也知道父亲再婚后依旧不孕,知道他们后来终于领养了一个陌生的男孩子,知道那个男孩子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于是父亲说,秦朝,对你妹妹好点,我们都欠她的。于是母亲的高跟鞋声逐渐远去。

  什么时候知道的?

  爸来接我时,我外婆就全告诉我了。

  你早知道,却没告诉我。

  因为……你那时候,只还有这么一点幸福了……

  每个家庭都有几个秘密,像剥洋葱一样,剥开来都是一部精彩的泪眼汪汪的家庭伦理剧。秦朝啪嗒地掉眼泪,他觉得自己像一个失明许久的盲人,突然张开眼看到自己沐浴在阳光与朝露之下,回过头来,秦暮就站在几步之遥,平静温柔地注视着他。她知道那么多事,却没有告诉他,因为她担心那时候的他无法再承受这一根麦秆。小小的她有着大大的关怀,默默的动作里有着深深的爱。

  她没说,在他伸脚绊倒她时没说,在他回头看她时没说,在她上车离去时没说,在她拥抱他的时候也没说。因为她以为有一种心动,只有她一个人有体会,而他并不知道。

  但是他知道。

  秦暮问,“只缘感君一回顾”后面是什么?

  他知道,那是“使我思君朝与暮”。

  现在他都知道了。

  第4章 末日之恋

  题记:

  假如有一天我们死了,一定要面对面埋在那块promised land。这样,在千年万年后我们转世醒来,第一眼就可以看到对方的脸…………

  小暮来到那片荒漠的时候,正是一年里最干旱的季节。

  太阳烘烤着大地,泥土龟裂成块,萎靡的植物都成了和泥沙一样的黄色。她站在这块在蓝天的映衬下颜色和谐而富有情调的荒漠上,感叹着造物主的神奇。那时她手里还拽着她的那个已经脏兮兮的包,她仅有的财产。浑身是土,脸被泥灰和汗水覆盖,细小的伤口布满全身,疲惫灌满每一条血管。

  那是最后一次核爆炸后的第二年夏天,人类进入了各种资源短缺和瘟疫蔓延的恐慌里。

  小暮见到阿严的时候是他最迷茫的时候。她的袋子里空空的只有两件衣服,没有食物也没有水,她的嘴唇裂开了很痛,她的脚也打出了血。小暮看着这片空旷荒凉的大地打从心里想念着因疾病而去世的父母。从很多很多方面来说那时的小暮还是个地地道道的孩子,她还会哭会想吃糖会夜晚蹬被子等等。而在那时像她这样的流离失所的孩子有千万之多,他们或存活在世界的某个角落,或死在去收容所的路上。

  阿严那时穿着黑色衣服,这点给小暮印象非常深刻。因为那里是太阳毒辣的荒漠,没有什么比黑色更吸收热量的了。那个男人蹲在一片断壁残垣边不知在摆弄什么。然后小暮发现他居然没有戴防毒面具,这更不可思议。大气已经被有毒的孢子充满,病菌滋养,就如同很早以前的一部叫《风之谷》里的那片荷母的森林一样危险。防毒面具已经成了必须的生活用品,消毒如同喝水一般平常。

  小暮往阿严那里走去,刚走了两步,脚下一陷,就掉进下面的不知什么东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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