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在白志勇面前显得不太自然。
她当初改嫁前是问过白志勇的,白志勇没有拦她,也同意她把三个孙女带走。
但是莫家对白杜鹃她们三个并不好。
金凤不敢看白志勇的眼睛。
“我先去看看杜鹃再说。”白志勇迈步就想进门。
莫大娘胸脯一挺,把门堵住了,“人你就不用去看了,我们给她请了大夫,用了好药,花了不少钱,你要是真心疼你孙女就出十块钱,帮我们把药费付了吧。”
十块钱?
想钱想疯了吧!
金凤脸上发烧。
拉雪橇的两条狗觉察到气氛不对,竖起耳朵,尾巴也不摇了,直勾勾地盯着莫老太太。
金凤以前跟着白志勇在一块生活过,知道这两条狗的厉害。
白志勇本事不少,枪法准,会设陷阱,刀法犀利。
但他有一手绝活是别人都学不会的。
那就是调教猎犬。
经他手调教出来的猎犬聪明绝顶,勇猛无畏,忠心不二。
不但能听懂人话,还能独立思考,做出判断。
如果它们两个觉得莫老太太在欺负主人,它们就能扑上来把莫老太太撕碎了。
“妈……有什么话进院再说。”金凤拉住莫老太太,试图缓和气氛。
“不行,你已经带着杜鹃改嫁了,他算哪门子的亲爷爷,今天他不把杜鹃看病的药钱给掏了就别想进这个门!”
院里的声音白杜鹃在屋里听的清清楚楚。
前两世白志勇也都来找过她。
但那时她一门想讨好后爹一家,为她母亲金凤着想,所以她断然拒绝了白志勇的好意。
莫大妮站在门口偷看外面的情形,心中窃喜。
如果白杜鹃的爷爷真的掏出十块钱来,她的嫁妆能再添几样东西。
她都已经想好了,到时要置办一套毛衣,两套新衣裳,一床新被。
她正想着忽听背后响动,转头惊见白杜鹃下了床,飞快地扯乱头发,单脚跳着推开她扑出门去。
莫大妮惊的呆在原地。
“爷爷!”白杜鹃摔倒在台阶上,但她并没有停下来,而是手脚并用往前爬,“……他们根本没有给我找大夫,曹铁军说我的腿不治的话以后就是个瘸子,他跟我退了亲事要娶莫大妮……”
白志勇在看到白杜鹃腿上绑着的染血的破布时神色一厉,“你们家就是这么对待我孙女的?”
莫老太太对白杜鹃擅自跑出来很不满,但她并没有因为白志勇的质问而不好意思,“一个丫头片子而已,我们老莫家能给她一口饭吃就不错了。”
在莫老太太看来,白杜鹃跟着金凤改嫁到她家,吃了她的,用了她的,就是死在她家也应该无怨无悔。
反正她是个外人,早晚都是泼出去的水。
“爹……白大爷……杜鹃这孩子向来是个嘴没把门的,她胡说八道,你别往心里去。”金凤上前把白杜鹃从地上拖起来,抬手就是两人巴掌,“我打死你个赔钱货,在外人跟前胡说八道,你奶奶能给你们饭吃的恩你怎么不记着,你自己伤了腿怪得了谁?”
“我的腿是被莫大妮害的,你怎么不说她为了和曹铁军成亲骗我上山的事?”白杜鹃猛地推开金凤。
金凤没有防备差点被她推倒,不禁恼羞成怒,“莫大妮是你妹,她嫁曹铁军和你嫁曹铁军都一样,一家人你还分的那么清楚!”
白杜鹃差点被气笑了。
她的这个妈真的不能要了。
就算这一世别人都说她不孝,她也不想再为了这个拎不清的妈而活了。
“爷……我能跟你走吗?”白杜鹃眼巴巴看向站在院门口的白志勇。
绝望而坚定的眼神令白志勇动容。
白志勇吧嗒吧嗒抽了几口旱烟,推开莫老太太走到白杜鹃面前,蹲下来查看她的伤腿。
白杜鹃疼的直吸气,但是忍着一个“疼”字没喊。
白志勇在看到她那血肉模糊的腿时脸色难看,他冲院外的两条狗喊了声,“四眼,黑虎,去把大队长于金生和副队长沈富贵叫来。”
两条狗同时低头从拉雪橇的套子里自己挣脱出来,转身撒腿跑开了。
莫老太太目瞪口呆。
狗能自己去找人?
成精了吗?
金凤心里咯噔一下。
大队长于金生是知道她家情况的,她前夫还活着的时候村里还没成立人民公社,于金生那时常到家里跟她前夫喝酒。
后来她改嫁到莫家,于金生也当了大队长,再看见她,他就装看不见。
金凤总觉得大队长对她有意见,不过当面这话又没法问。
两条狗跑远后白志勇问白杜鹃,“杜鹃,你愿意跟爷爷走吗?”
“我愿意。”白杜鹃眼神亮晶晶的。
白志勇在她乱糟糟的头上摸了一把,“我年纪大了,没几年好活了,如果我死了,你就得一个人生活了,你怕不怕?”
“我不怕!”白杜鹃拉住白志勇的衣角,“爷爷,我一定会孝顺你,让你长命百岁。”
白志勇笑起来。
他并不相信白杜鹃的话,但这话还是让他觉得愉快。
只有白杜鹃自己知道她的话是真的。
前两世白志勇都是为了保护村子被熊所杀,这一世有她在,她要努力让爷爷摆脱这个命运。
就算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将来会死在何人之手,但她还是想搏一把。
十分钟后两条狗真的把大队长于金生和副队长沈富贵带来了。
莫老太太脸上堆起假笑迎上去。
但是两人却绕过她直接来到白志勇面前,热情地打招呼。
“白老爷子,你终于下山啦。”
第3章 四眼、黑虎,我们一起回家
“我一听见四眼叫就知道是你下山了。”于金生对白志勇道,“这次你会留在村里不走了吧?”
“暂时不回山里了。”白志勇道,“不过要先麻烦你们帮我解决件小事。”
“白老爷子你太客气啦,只要你留在村子里什么事都好说。”沈富贵接过话,“最近晚上山里总有狼跑到村子附近,组织民兵驱赶也没什么用,那些狼一个个聪明的跟成精似的……”
“于队长,沈队长,你们可得给我做主啊。”莫老太太很没眼力件儿地打断了沈富贵的话。
于金生和沈富贵这才注意到老莫家的院子里趴着个人,头发乱糟糟的,腿上还带着血。
“杜鹃?她的腿怎么了?”于金生问。
“这丫头就不是个省心的,去山上搂树叶子摔到坑里去了。他是杜鹃的亲爷爷,一分钱不掏居然还指责我们没有照顾好他孙女……我地个命怎么这么苦啊!这老东西还想拐走杜鹃,你们给评评理,我们家花了那么多钱把杜鹃养大,他居然想白得一个劳动力!”
莫老太太嘴巴就像机关枪,突突突的一通说,沈富贵就站在她旁边,耳朵嗡嗡的。
“杜鹃是你们家养大的?”于金生冷着脸,“你们全家挣工分最多的人就是她,你好意思说是你们老莫家养的她?”
莫老太太被噎的说不出话。
沈富贵跟着道,“我记得杜鹃跟着金凤四年前改嫁到你们家,她当时已经14岁了,干活是一把好手,她的两个妹妹白香和白梅虽然年纪小一些但也都很能干。”
“白梅和白香……也就……一般能干吧。”莫老太太有些底气不足。
他们家所有的活都是白杜鹃姐妹三个干的,不过这话她不能说。
白志勇道,“于大队长,老莫家不肯给杜鹃治伤,她这腿要是不治会落下病根,我打算把她带回去。”
于金生和沈富贵全都一愣,“你……要带着杜鹃回老屋?”
白志勇在他儿子死后同意金凤带着三个孩子改嫁,他自己则回到了山里当起了老冬狗子。
白杜鹃出生的那间老屋已经空了四年,年久失修。
“怎么,看不起我这老冬狗子?”白志勇豪爽地笑起来,“我虽然年纪大了,但手艺还在,肯定饿不着杜鹃这丫头。”
于金生和沈富贵连连摆手,“我们怎么会看不起你……”
老冬狗子指的是擅长打猎的长寿老人。
他们世世代代居住在山里,与世隔绝,就像山里的“野人”。
高大、长寿、健壮。
他们是北方山里神秘的冰雪神人。
熟悉山里每一条路,每一棵树。
熊皮沟村坐落在大山脚下,时常受到山里野兽的侵扰,民兵手里虽然有枪,但是打猎和普通的射击训练不一样。
野兽精明,狡诈。
村子里孩子被野兽叼走,社员养的猪被野兽咬死的情况时有发生。
再有两个月就是年关了,村民都格外紧张,生怕这时候的猪被野兽咬死。
都养了一整年了,大家都想过年吃点肉,要是现在没了就亏大了。
于金生想了想点头,“行,等回头我找人帮你把老屋修一修,你带杜鹃住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