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吃饭的女主角是她自己的话,她反而没心思费劲地找餐厅——她是个用三明治就能打发一顿的人,当然她也知道,梁栋之可不会和她一起吃三明治。于是她便打开手机,在电话记录里找到这家餐厅,随口又订了一下。
餐厅经理见到梁栋之,还以为这个一天之内光顾两次的客人是折服于他家的口味了?可眼见着他中午带的女伴和晚上带的女伴压根儿不是一个人啊。经理不禁笑得有些勉强,但依旧热情地把他俩引入包厢。
“吃什么?”才刚坐上座位就翘起二郎腿的梁栋之,随手翻阅着菜单。
“您中午点了什么菜呢?”怕他无趣,于施施想尽量点不一样的。
“酒香鲥鱼,毛旺血,脆皮大肠,味道都不错。要试试吗?”
“……您中午和孙小姐吃饭,点了大肠?”于施施眨眨眼睛,“我好像,把这家店适合宴请的招牌菜都发在您微信上了。”
“我忘了看了。大肠不好吗,我看她也吃了好几块啊!”
“……好吧,那我也尝一尝吧。”于施施不着痕迹地按了按太阳穴,微笑道。
两人亲切友好地吃过一餐饭,不得不说脆皮大肠的味道非常香醇,饶是于施施觉得理应在老板面前保持一定的淑女形象,都忍不住多吃了几块。
“最后一块你吃吧。”梁栋之得意洋洋地笑:对于自己推荐的东西被人接受并喜欢,是个人都会获得满足感。所以中午时他向孙嘉宁推荐自己最喜欢的漫画《小猪超人》的时候,尽管他一再保证这是一本被名字耽误的神作,但孙嘉宁礼貌又敷衍的神情还是让他觉得:是时候结束这顿工作午餐了。
“谢谢老板。”于施施也就不客气了,把最后一块夹了送进嘴巴,“味道的确不错。”
吃饱喝足,于施施去了次盥洗室,回来后对梁栋之说,“我刚才瞧见了姚菲小姐。”
“姚菲?我们出版社的那位姚菲?”
“是的,几个月前给您送玫瑰花的姚菲小姐。”她笑了笑,难得小小调侃了老板一下。
却见梁栋之的神色微微一变,“她也来吃饭,这家饭店这么红?”
“这家店是新晋网红餐厅。”于施施看着他,“您……是不是不想与她打照面?”
“当然!”
情人节那天,姚菲其实是来出版社谈合作的。她的作品《拉美乐传奇》很受欢迎,所以她提出了增加续作版税的要求。而当她送了玫瑰花给副总之后,很快她的要求便得到了满足,后续合作待遇也得以提升。自那之后,每每在出版社遇到梁栋之,姚菲总是十分热情地上前与他打招呼,甚至主动邀请过他一起吃饭。而梁栋之总以工作忙为由应付过去了。
梁栋之曾经说过,“姚菲对我好像比以前热情很多啊,她该不会以为是那束玫瑰花搞定了我,而我同意了她增加版税的要求吧?”
他说这句话时,模样有点儿烦恼又有点儿得意,那句没说出口的潜台词是:她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
于是此时此刻在包厢里,当于施施瞧见他的脸上又是这种表情时,当即道,“若是您不想和姚菲小姐打照面的话……嗯,她坐在大厅靠近出口的地方,脸还朝着大门方向。我们离开时她十有八九会看到我们……这样吧,我去和她聊几句,您看准时间偷偷溜出去吧。”
想来这事儿还挺刺激的,于是躲在走廊处的梁栋之就远远瞧着他的小助理走到姚菲身边,坐下后与她交谈了几句,还拿出什么东西让她写。趁着姚菲低头写字之际,梁栋之连忙离场。
………………
梁栋之在车上等了十多分钟,于施施终于上来了。
她一开口居然有几分酒气,“抱歉,姚菲小姐热情地邀我喝了一杯,所以,能麻烦您来开车吗?”
“当然可以。”他从副驾驶挪到驾驶座上。
于施施按着裙角坐上来,“真抱歉,实在无法拒绝。我若是说自己是开车来的,不能喝酒,生怕姚小姐联想到我是和您一起来的——毕竟这辆车是属于您的。”
“你想得倒是很周到啊。”梁栋之道,“先送你回家吧,地址?”
于施施报了地址,梁栋之跟着导航开起车来。
“你刚才和她说了什么?”梁栋之忽然问。
“啊……我告诉她,我堂姐的女儿很喜欢她的作品。这不是胡诌的,的确如此。去年春节我带了签名书给她,小丫头很开心,发誓以后要好好学习。可最近她考试接二连三遭遇滑铁卢,心情很糟。所以我问姚菲小姐,能不能写一两句鼓励一下小娜——啊就是我的外甥女。她人很好,在我的笔记本上写了不少鼓舞的话。”于施施道。
“原来如此。”梁栋之点点头,“她今天是一个人吃饭吗?”
“是的,为了给新作收集素材,她今天特意开了瓶红酒,还邀请我一起品尝了下。”
“嗯?我记得她的《达美乐传奇》是儿童文学吧,能喝酒?”
“需要描写小勇士们穿越到拉美乐王国后,被国王邀请大块吃肉大口喝酒,宛如被当成大人对待的场景。还有小主角爱上公主,也会有一起喝精灵酿的酒的场面。而姚菲小姐之前并不擅长喝酒。”于施施说着,把重音落在了‘拉美乐’三个字时,“她是个很认真的作家。”
“哦。”梁栋之轻描淡写地点点头。
他那副心不在焉的模样落在于施施眼里,于施施不禁陷入了思索,兴许是今晚姚菲小姐的善意和温柔着实打动人,又兴许是那杯价格不菲的红酒的确醉人,又兴许是今天好歹也是个什么一周年的纪念日,让她忽然有了一点点儿想要小小放肆一番的念头。
总而言之,于施施开口了,“副总,其实有些话,我一直想说,但又不知该不该说。”
“什么?”良梁栋之分了半个眼神给她,还笑了笑道,“说吧!”
“副总,您……是不是一直以为姚菲小姐对您有意思?”于施施道,“因为情人节的那束红玫瑰,也因为那之后她对您越发热情?”
“啊……”当这话题赤裸~裸地摊开,梁栋之反而露出了一副毛头小子般不好意思的神情,“都过去了,就别提了。反正我尽量注意就是。”
注意什么?注意自己不要再胡乱散发魅力了吗?于施施不禁觉得好笑,但她强忍住笑意,严肃道,“但是恕我直言……您应该是误会了。”
“什,什么意思?”梁栋之一愣。
“……这么说吧,您对姚菲小姐的印象是怎么样的?就是,她的外表形象,在您心里是怎么样的?”于施施问。
“嗯……”梁栋之于是很认真地回忆了一下,刚才在饭店,离得有些远了没看清楚。他便回想了几次与姚菲的见面,尤其是情人节那天,“她很年轻,中等身材,气色不太好,是因为作家都喜欢熬夜吗,马尾辫黑框眼镜……”
“穿着打扮呢?”
“……不太记得了。好像就是很普通的穿着,黑色,还是咖啡色的衣服来着?有个很大的帆布包,真的太大了,不太适合她,里面总是装得很满很重的样子。”
“情人节当天,她也是这般打扮吗?”
“差不多吧。”
“所以,您明白了吗?”于施施循循善诱。
“……明白什么了?明白她应该给自己找一个形象设计师?”
梁栋之的回答虽令人无语,但却在于施施的预料之中。于施施在手机里翻看了一下,找到一张照片,趁着车子堵在红灯前的时间,举在梁栋之面前给他看。
梁栋之眯眼看了一会儿,才迟疑又诧异道,“……这是谁……这是姚菲?”
“确切地说,这是今年书展上,参与开幕式的姚菲小姐。”
面若桃花,双眼含水,长而柔顺的头发垂在肩头,裁剪合身的套裙外加小高跟鞋,更显得身段婀娜。
梁栋之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直到红灯过去,才赶紧又开起车来。
“这就是女人吗,化妆不化妆,打扮不打扮,简直不是一个人!”梁栋之惊叹着,脑子也渐渐拐过弯来,“……所以你的意思是,情人节送我玫瑰花那天,以及后来她每次遇到我,甚至邀请我吃晚饭的那些日子,都是她疏于打扮,没有化妆的日子?”
“的确。”于施施点点头,“如果她对您有意思的话,不论是送花的那天,还是之后每一次来出版社可能会遇到您的日子,她都会认真化妆打扮的,不是吗?”
“……那,那她为什么要送我玫瑰花,还那么热情地邀请我吃饭?”梁栋之结巴道。
“其实您一开始可能就猜对了,可能是她是在出门时收到了这束花,她不想伤害送花人,只好一路捧着上了出租车,也不能丢车里吧,只好捧着进了出版社,然后就遇到了您……”烫手山芋似地就送给了您,“之后她热情地邀请您吃饭,这不难理解吧,她的要求都得到了满足,不过是想表达感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