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相处倒也不至于,但也不算好相处。”
他放下了筷子,望着她。
“你是以前这么想对吗?现在你是怎么想的?”
“现在?不是说了么,好嫁风么。”
今天的约会是临时起意,不在他原本的计划里。他不知道现在就对她合盘托出是否合适。在此之前他是有信心的,他能感觉到秦天喜欢他,可他并不知道她喜欢的程度。是像他一样,克服万难也要在一起,还是虽然喜欢但需要他多走几步去争取。直到中午的这一顿饭把他的信心击得粉碎。她明明知道他要离开了还是和唐执徐谈笑风生。他高估自己了,在秦天心里,他的地位不会比唐执徐更高了。她和唐执徐至今没成的原因是他们太熟了,熟到无法打破这个平衡。可是,正是他的出现,他们的平衡已经开始摇摆,马上就要打破了。如果他不能在回去之前让秦天答应等他,他就再也没有机会了。
“那你知道我是怎么想你的吗?”
“怎么想的?”
“。”
秦天嘴里含着一只大虾,忘了咀嚼,怔怔地看着他。她没听错吧?还是她理解错了。
他说完这句脸就开始热了。他从来没说过这样的骚话,以往的经历,对个眼神就能收到对方发出的信号。他不会看错,也不会会错意。成年人的情爱高效而明确。他在她的注视下几乎又想逃走,但现在不是掩饰的时候,再掩饰下去他没机会了,他硬着头皮低头吃她烧的鱼,任由自己的脸发烫发红。
秦天眼见着他白皙的颈项也泛起了红。上一次看到他脸红还是在伦敦的大沪家。
第100章 论文是我女朋友送给我的
秦天眼见着他白皙的颈项也泛起了红。上一次看到他脸红还是在伦敦的大沪家。那次他是因为羞愧而脸红,这次呢?她调开了视线,别自作多情了,他马上就回去了,难不成还会在离开前向她告白。他不是这么无聊的人,也不是这么多情的人。他最多是想开个玩笑,却发现说得有点过了。和上次一样羞愧得脸红。
童仲元等这阵脸红消散后才抬眼看她,却见她神色如常地吃掉了最后一个大虾。他心中纳闷,又不能开口问她是怎么想的。
吃完了饭,秦天想差不多该进入正题了吧。她本想好,在他回去之前,买一块Apple Watch赔给他,再给他挑一个礼物。但她没想到他这么快要走,加上最近实在太忙,她什么也没准备。她抬起头四处打量,想看看有什么现成的,能送给他意思意思的。
童仲元正把碗筷放到水槽里,打算洗碗。她连忙拦下来说不忙着洗。他已经戴上了橡胶手套,说没事的,就几个碗,很快的。
秦天一边削着秋梨一边斜睨着他。她本以为他这次过来就是和伦敦那次一样,吃顿饭告别一下。怎么画风会变成童仲元在她家烧菜洗碗。
“童仲元,你有什么想要的礼物吗?我送给你。”
他洗碗的手顿了下,她这是打算送临别礼物吧。他并没有和她道别的意思,但这么重要的话,怎么可能在戴着橡胶手套洗碗的时候说。
“都可以,不用客气的。”他含糊道。
“都可以?我最烦就是都可以了。”
秦天放下水果刀,视线落在墙上的镜框上。这是她从尼雅回来挂起来的。
奉谨以琅玕一,致问春君,幸毋相忘
这句话倒是很适合当告别的礼物。上次在尼雅,他对那对木牍表现出不小的兴趣。要是她亲手来刻会更有意义,可时间太紧了。这么短的时间里她不一定来得及刻出来。母亲刻的这对有纪念意义,她又舍不得送给他。
童仲元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心里没由来地一沉。她不会是打算刻这句话送给他吧。他可没打算跟她分隔两地,鸿雁传书。
他转移了话题,问她:“汉鎏金板的事,有问过秦叔叔吗?你准备再去哪里找?”
他都快走了,还惦记着鎏金板。她重新拿起刀削皮,随口道:“最近太忙了,我还没想过。等空下来再说。”
“嗯,”他把洗好的碗放到沥水篮里,“那你想好了告诉我,我陪你去。”
她手中的刀一滞,一条秋梨皮掉了下来。他正好回头,那梨本身就不大,被她这么一削,能吃的也不多了。她不是很会篆刻么,为什么会把水果削成这样。
“我来吧。”他自然而然地握住她的手,从她手里把水果刀拿了过去,轻轻松松地就削掉了皮。
“童仲元,”她踌躇不决地问,“你是下周回去吗?”
他把梨削成块,装盆,找了两把叉子。
“看情况。其实也没那么急。”
她有点懵,下午的时候他不是这么说的。他望了她一眼,不经意地问:“你想我回去?“
“怎么会,我当然不想你回去。” 她不假思索道。
他也不想喜形于色,但压不住的嘴角,飞扬的眼尾,把他的喜悦全写在了脸上。
他叉起一块梨送到她嘴边,她下意识张嘴吃了。他笑意更深,亲昵地摸了摸她的头,凝视着她的眼睛,温柔地道歉:“对不起,白天弄脏了你的头发。”
秦天确定,童仲元是有些不对劲了。晚上的他和白天判若两人。他走后,她洗了个头,吹干头发已经快12点了。她在床上辗转难眠。直到离开,他也没说自己到底什么时候回英国,只嘱咐她好好休息,说明天一起吃午饭。
她不是没往自己身上想过。可是这是最没有可能的事。她30岁了,不是20岁。她知道自己在男人眼里是什么样的。固执、冲动、工作狂、没有兴趣爱好、也不会穿着打扮。像童仲元这样的男人,她大约能想象出他喜欢的类型。耀眼的美貌、优越的品位、有情趣有魅力。每一条都和她沾不上边。即使他有一点点喜欢自己,也是因为他目前的状态引起的错觉。他在这里三个月了,没有社交,没有家人,几乎处于真空地带。唯一的交集就是她,凭着童年那一点情谊,她绊住了他的脚步。只要他回到他的世界,她就会像一场梦境般消散在他的清晨。
半梦半醒中,她的思绪脱离控制游荡起来。如果他真的能再留下一段时间,如果他能陪她继续寻找鎏金板的下落,如果他在与世隔绝中喜欢着她,那样的话,即使是虚假短暂的快乐又何妨。
她一下子惊醒了,背上沁出一层汗。她在黑暗里睁着眼,即使在暗恋唐执徐的那几年里,她也从未想过接受虚妄的恋情。唐执徐对她说要不我俩试试吧,那一刻她对他彻底死心了。如果这个人是童仲元呢,童仲元对她说我俩试试吧,她会给出怎样的回答。
她打开床头灯,走到书架旁,把他们的合照从C位拿到角落里翻倒。她重新回到床上,关上灯,却像烙饼一样翻来覆去,直到天色蒙蒙亮才睡着。
秋夜已经有点凉意了,然而他从她家走回去的这一路,是他走过的最炽热的凉夜。
他应该更稳重、他应该再多考虑一会儿。但他忍不住想分享他的决定,想被调侃。他拨了个电话给Eithans,他则不负所望地接了起来。
“你别告诉我,你下周不回来了。” 他警惕地说。
他握着手机,望着夜空而笑:“猜这么准?”
“Oh no!!为什么!是你女朋友不让你回来?”
他果然拿这个梗来嘲笑他。他却从听不得这一句到巴不得他这么说。他低低地、黏糊地承认了。
“嗯,她不想我回去。”
Eithans抽了口凉气:“别!别让我听这样的声音。不行,我觉得你应该立即回来。你待在那里只会越来越疯。”
“给你的论文论证过了吗?”他转移了主题。
Eithans 立即来了兴趣,忘了嘲笑他。
“我正想跟你说,我找了几件瓷器取样论证过了。Amazing!!我估计即使是大英博物馆也没有找出这个通道,况且还有所有年份的详尽数据!你知道吗?通过这组数据,我们能把文物年代的误差率降低到10%,而且能测出别人无法确认的年份。我敢说现在全世界,只有我们的工作室有这个实力。你哪里弄来的?没人会把自己的研究成果分享的。你不会是黑了上博的电脑吧?所以你回不来是要在中国坐牢了?”
“我女朋友送给我的。”
Eithans哈哈大笑起来。他笑了一阵,突然卡了壳。电话那头安静了几秒,他的声音再度响起,带着震惊与不可思议。
“Jesus,你真的有女朋友了?你女朋友还写了这篇论文??”
“她还很美很可爱。”
“Jesus,所以你非要把工作室移去香港!你找到新合伙人了,不需要我了。”
“她是我的女朋友,不是合伙人。不然我就不会把她的论文给你了。这些研究成果至少帮你节约了三年时间,遵守你的承诺,把工作室移到香港。”
“我遵守的啊,不遵守的是你。只有你回来,我们才可以开始操作,没有你到场签字,我什么也办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