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眠_欲归山【完结+番外】(14)

  三十七度做饭都关门的宋书眠,今天破天荒地开着门做饭。

  自从昨天见徐放回来后,宋书眠就觉得胸腔里头长了个气球,好像要把她整个人都带得飘起来,连走路好像只有脚尖着地了似的。

  徐放说,自己是他见过最好的女孩儿。

  狗男人说这句话的时候,表情坚定得仿佛在宣誓。

  他好像……从来没这么长久地、认真地看过我,他的视线好像、好像变成了阳光,光斑落在我身上,还会发烫。

  宋书眠只是这么浅浅一回想,就忍不住咬着嘴唇笑了起来,她循着记忆摸了摸左侧的脸颊,摸到了个小小的凹陷,不轻易示人的酒窝,又往里收了一点。

  汤锅冒出了白汽,更鲜的气味在微冷的空气中漾开,宋书眠调了小火,明明鸽子汤就在眼前,她却在想,明年春天也这么给徐放炖一锅,他会不会再夸她一句能干。

  晚饭比平时迟了快一个小时,宋书眠将整锅的鸽子汤都端到了季奶奶的家里。

  “你刮刮乐中奖了?跟你说了那些不要去弄,不要去弄,那是什么好东——”

  “没有,哎哟,”宋书眠给她盛了一碗汤,把两个鸽子腿都放进去了,“你年纪大了,吃点好的补补。”

  老人家看着眼前的碗,又去看看眉目难得柔和的宋书眠,一筷子夹起来个鸽子腿,往她碗里放,脸还凑过去了些,小声问她:“见到他了?”

  到底是二十多岁的女孩儿,心里的气球又涨大了些,本来从昨天开始就藏在边边角角的喜悦,被气球拱得拢了起来,经人一问,彻底浮到了面容上。

  “嗯,”宋书眠往自己的碗里看了眼,才对着季奶奶笑,“见着了。”

  季奶奶露出了慈祥的目光,“开心?”

  宋书眠愣了一下,她本来以为季奶奶会和肖美丽一样,先问徐放好不好,却没想到是这个。她还是点了点头,抿着嘴,眼睛都跟着笑起来了,“开心。”

  “嗯,看出来了,开心得把俩腿都给我了,”季奶奶也跟着笑,“上个月就见到了吧?”

  宋书眠用力点头,“嗯。”

  “那怎么这个月才开心呢?”目光带着戏谑,仿佛真的在看自家孙女,“跟你说好话了?”

  宋书眠清了清嗓子,觉得有一股热意从脖子升腾起来,“没有,他那张嘴能说什么好话。”

  季奶奶拖着长音“哦”了一声,没再多问,反而催促她,“快喝汤,凉了都。”

  之前她们俩吃饭,都觉得闷闷的,总觉得不是饭桌上有事,就是心里有事,今天俩人吃饭的速度明显快了很多,平时胃口一般的季奶奶都喝了两碗汤。

  宋书眠将碗筷拿走后,又来给老人家打水擦身子,搓好毛巾准备回去睡了,却被老人家握住了手,昏黄的壁灯下,季奶奶的眼神愈发柔和,还有些她读不懂的、好像叫心疼的情绪。

  “小宋,你和小徐都是好孩子,我脾气不好,一直受你们照顾,多谢了。”

  “怎么突然这么说,”宋书眠也不见外,直接坐在了老人家的床沿,拿纸巾替老人家揩了揩嘴角,跟她打趣,“良心发现了?”

  季奶奶哼了一声,剜了宋书眠一眼,又笑了,“老太婆我脾气不好,无依无靠的,如果没你们,我可能就开煤气走了。”

  宋书眠盯着季奶奶看了一会儿,直接俯下身抱住了她,“这些话,你等着徐放回来,说给他听,我没有奶奶,有了徐放,我才有了奶奶。”

  “孩子,”季奶奶拍了拍她的背,话都有些哽咽,“他就快回来了,你再忍几个月。”

  “……嗯,”松开后,宋书眠又扯了张纸巾揩季奶奶的眼角,说她,“以前怎么没发现你爱哭呢。”

  “我这是高兴的,替你高兴,也替徐放高兴。”

  当天晚上宋书眠失眠了,躺在床上怎么都睡不着,翻来覆去的,又是团成一团,又是把被子抱在怀里,最后侧过身躺的时候,特意整个人往墙那靠了靠,外侧留出了半个人的位置。

  她伸手比划了一下,觉得留的地方还是不够大,又往墙边贴了贴,看着外侧空出来的地方,宋书眠的眼神在黑暗的遮掩下,露出了些期盼。

  昨天她可没光顾着说话,仔仔细细地将男人的脸描摹了一遍,甚至能清晰地记得他哪里有痘印。里头的刮胡刀一定不太好用,他下巴上还留着点青茬,皮肤其实好像比原来白了一点,也可能去室外的时间有限。

  还有那双手啊……

  宋书眠闭上了眼睛,悄悄从被子里探手,放到旁边空着的地方,向上虚虚握着,她想象着自己的手被徐放握住的感觉,能盖住她、也暖,会和自己十指紧扣吗?

  狗男人以前从来没握过她的手。

  背过她,替她洗过脚,帮她套过衣服,但没有认真握过她的手。

  我的手上长刺?胆子这么小的吗?

  又不会扎你。

  徐放的手成了宋书眠今夜的梦,指节不细,皮也不白,甚至有那么几个骨节还有点突出,她却想象着这些都会触碰到她的手,会握紧,还是揉按,她想都交给他。

  她想让徐放,给自己做一次主。

  宋书眠终于沉沉坠入梦乡,带着糖炒栗子的香气。

  醒来后,她打了个喷嚏,心里有些紧张,她不想再生病了,快速找到了维C吃了两片,洗漱过后,看到厨房料理台上还剩的板栗,又剥了一个吃。

  嗯,凉的也很甜。

  再上街,感觉认识她的人看她的眼神都不一样了,正往外泼水的老鸭粉丝汤老板娘见她就笑,往常的打破砂锅问到底没了,替换了另一种话术,“你男人要回来了,紧不紧张?”

  宋书眠依旧不答,路过的时候只回笑着说:“早啊,婶儿。”

  胸口好像长了短短的绒毛,连扎根进皮肤里都轻巧,仿佛刮来一阵风,就会把这些小绒毛吹跑。

  什么她男人……明明都还没说开。

  她还有很多账没和徐放算呢,没问清他为什么五年里不想见她是为什么之前,是不会再轻易答应让他背她的,怎么想的,就把自己晾了快五年。

  还有还有,他有没有想她,会不会和别人提起她,提起她的时候,也会和别人说,宋书眠是他见过最好的女孩儿吗?

  他这么内敛的男人,一定什么都不会说的,吧。

  宋书眠鼓了鼓脸颊,才抬头去看路,街这边的电脑城到了。

  径直上了二楼,走到最里面,敲了敲玻璃门,再推开进去,被一股烟味儿呛得皱起了脸,她还是走到了前台这。

  有个穿着豹纹水貂毛外套的女性,一边把玩着手上的红指甲,一边不经意地抬头看向她,眼神里又媚又嫌,“找谁啊?”

  “我……”宋书眠咬了咬牙,“看见你们贴的广告,还招文员吗?”

  宋书眠被从上到下打量了一遍,这女的又轻笑了一声,才扭过头对着被墙隔断的里屋喊:“强哥,有个来应聘文员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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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2章

  走进里屋,昏暗的灯光几乎让宋书眠觉得有些发昏,从头到尾都放着长条桌,每隔差不多一米就有一台电脑,她先路过的那几排,每个人都飞快地打着字,神情专注,再往前走一些,就看到他们屏幕上不是文档,而是对话框,越接近那个叫“强哥”的办公室,长条桌前坐的人越懒散,到最后只能看见一些戴耳麦的女人们。

  打字……需要穿吊带衫吗?宋书眠心里起了个问号。

  但现在回头离开的话,会不会太刻意?

  被人追过债,知道那些人的肮脏和不择手段,她还是决定先假装不知道,敲了敲“强哥”办公室本来就开着的门,进去了。

  “坐,”叫强哥的人夹了根烟,还戴了副墨镜,在这么暗的屋子里,也是难为他了,“想做打字员?”

  宋书眠咽了咽,“我……我想先了解下。”

  “外头那些都是打字的,你也看到了,有的用手打字,有的用嘴打字,都差不多,”他把墨镜往下挪了挪,眯着眼睛打量了下,对她挑了个眉,“你想用哪里打字?”

  宋书眠被问得有些懵,愣了好几秒才开口,“打的内容……是什么呢?”

  “什么都能打,”他将墨镜拿了下去,咧嘴一笑,对着宋书眠伸手,“王智强,叫我强哥就行,这片的打字工作是我负责。”

  她忍着不舒服虚虚和他握了握手,“强哥。”

  “你看啊,工种的时薪是不一样的,最后排那些,用手打字的,一天80,每天打满一万个字可以下班,死工资,没提成。中间那些的,有底薪,对方做了你的任务,还有提成。最后这排的,就和人聊聊天,提成高,”他把烟蒂直接往桌上抹了抹,“妹妹,看你想赚多少钱了。”

  电信诈骗,四个字浮现到了宋书眠的脑海里,早上才收到短信的,她本来以为这种只在缅北那种地方才有,怎么这条街里也有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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