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后,我靠超市喜提躺平人生_糖堆儿和冰淇淋【完结】(156)

  林歆欢经过调养,平日里都是素颜,依旧是白白嫩嫩,一看气血很足。

  日常吃兽界大陆的食材,更是没有污秽。

  从炼气期到筑基是一道门槛,一道正式迈入修仙的门槛。

  在突破的时候,灵气都会对人体做一个大扫除,将体内的污秽大量排出,加快灵气吸收。

  强行撑开你身上的每个毛孔,凝聚污秽排出,像是揉碎了血肉,重新修造,这疼痛怎么几个字能够描述?

  往往有些意志力不够的人,就在这一进阶中失败,根本承受不住痛苦。

  幸好林歆欢体内污秽很少,所以只是浅浅排出一层,那就是所有。

  现在林歆欢的身体,是修仙界中最向往的无垢之体,吸收灵气的速度是常人的数倍。

  回到书屋中的林歆欢,明明穿着针织开衫,与轩辕文琴同样给人一种无风自动的感觉。

  “不对,刚才是魔法吗?”白毛醒悟,自己竟然可以感受到林歆欢施法的波动!

  要知道他不是魔法体质,根本感受不到魔法的存在!

  别看到整天嘻嘻哈哈,安慰自己林歆欢永远爱自己,时常梦到林歆欢与鱼丸越走越远的背影,无论他在梦里怎么呼喊他们,都不回头。

  毕竟魔法生物,寿命比普通人长太多太多,更别说他只是一只鹅。

  “不是魔法,是跟魔法不一样,更强大的存在!”

  “我猜,很可能是灵气,这里就是轩辕文琴所说的破云大陆。刚才的污秽,跟传说中的洗髓差不多。

  魔法和仙法有异曲同工之处,刚才我就是按照魔法的运行方式,吸收空气中游离的混沌气体。”

  灵气按照清洁魔法阵的轨迹,真的能成型,发出同等效用。

  “嗷,可是我感受不到主人说的混沌之气。”

  鱼丸烦躁的在地上磨蹭爪子。

  在陌生的地方他魔法根本施展不了,害怕保护不了林歆欢。

  “鱼丸是风系,吸收空气中的风元素,但灵气并不像是单一的魔法元素。”

  就像...就像是五颜六色的魔法元素混合而成!

  这就是林歆欢能成功将魔力转化为灵力的原因,林歆欢可以吸收所有系的魔法元素,它们汇聚、形成为灵气。

  火元素+风元素+光元素+......=混沌元素=灵气。

  所以单一的风元素,无法感受到象征最高等级的混沌元素,也就是灵气。

  林歆欢感觉她在德斯索大陆称之为最高级别的魔力,在修仙界还有很大进步的空间。

  只是在金丹期,比轩辕文琴还低一阶梯,轩辕文琴说过他是元婴中期。

  传说中移山填海的能力,可不是几句魔咒和魔阵能比的。

  “白毛能感受到灵力,说不准能够修仙呢!”

  林歆欢安抚着白毛,摸摸他的小脑袋,她懂他的焦虑。

  “可以学着在德斯索大陆那样,与修仙众人交易,换取修仙秘籍呢。”

  她说这话时也有些没底气,如此高等级的修仙世界,能看得上蓝星的物品吗?

  引以为傲的高科技,在这里没有信号只是无用的躯壳罢了。

  方便的交通工具,对于御剑飞行的修仙者来说,只会限制他们行动。

  未来发生的事情,将颠覆她的认知。

  在秘境一处,某残魂亮了一下,半伏在地面上的姿势,双手举高,畅快的伸了一个懒腰。

  动作太大,以致于灵魂飘溢出。

  仙人眼疾手快的抓回半块腰的部分,按了回来:“好险,差一点要以残缺的形象见乖乖徒弟了。”

  “让我看看谁通过我的考验~”他已经等待的太久太久。

  正如破云大陆的修仙宗门所猜测,这次秘境是仙人遗址,有仙人传承。

  但是所有人都想不到这位仙人的传承试炼如此奇葩,他们虽然是第一次发现,但是它并不是新的秘境,已经存在几千年之久。

  修仙界已经飞升或飞升失败的老前辈也经历过这个秘籍,只是从没有人得到仙人的传承。

  要不是林歆欢的出现,残魂过不了十几年便消散,秘境随之崩塌。

  一转身,期待着的传承人,竟然!

  林歆欢悠闲的躺在躺椅上,还怕冷,给自己的肚子盖了一条小被子,搞了一个星星形状的抱枕抱在怀里,背后还垫着靠枕。

  左边是小桌子,放着水果、零食、茶水。

  很惬意的一边看书,一边吃着水果零食。

  仙人眼抽抽,他怎么没有想到过还可以这样看书,所以自己的日子是白过了?

  想当初他只有一个蒲团,或者席地而坐,捧着一本书就能看一天。

  光看就能体会到,这样读书该有多惬意~

  第215章 仙君的亲传弟子

  仙人又看四周被打扫得闪闪发亮,一尘不染的书屋,每一本书上一粒灰尘都没有,让爱书者身心愉悦。

  仙人满意的点点头:这才是我心中最佳的徒弟。

  还没拜师呢,已经叫上徒弟了。

  “徒弟,徒弟!”

  林歆欢听到了陌生的呼唤声,忙放下书,呈戒备状态。

  看到空无一人的书屋,半空中浮现一中年男子,青蓝色的衣袍,三千青丝用一条素色发带束起,气质温润文雅,像是古代的教书先生。

  眼睛看到他,鼻尖似乎闻到了笔墨的味道。

  要不是林歆欢心脏强大,已经被他独特的出场方式吓晕厥。

  她稍稍松了一口气,并没有发现陌生阿飘对自己的恶意。

  转念一想,很有可能是这间书屋的主人呢,林歆欢恭敬的对男人一拜。

  “先生莫怪,我以为书屋是无主之物,所以才找出书本阅读。”

  书屋中灰尘显示凌乱的脚步,还有一些书本上的手指印记,都表达着这是一间废弃书屋。

  文字是最快了解一个陌生世界的通道,所以林歆欢特地将书屋清洁干净,挑书阅读。

  “哈哈哈哈哈哈哈,好孩子,以前的确是无主之物,以后就是你的了。”

  仙人开怀大笑,对林歆欢非常满意,爱读书的人,品性不会差。

  更别说她是自己等了几千年,才等来的宝贝徒弟,对林歆欢安上了巨巨巨厚的滤镜。

  只是有些奇怪修仙界服装改革,跟他记忆里穿着服饰有些不同,可能是自己落伍了吧,修仙界如今流行这样穿?

  完全没有想到,林歆欢不是他们世界的人。

  摸了摸长须:也对,我都死了几千年,发生一些变化也不奇怪。

  “我的?”林歆欢疑惑的指了指自己。

  “这是本仙的浩渺洞府,本仙名号浩渺仙君,平生最爱的就是书籍,不管是寻常的山水游记,还是历史辛秘,人物小传......都能让我在其中找到乐趣。”

  还没踏入修仙开始,他书卷不离手,踏入修仙界后,更是获得了书痴的名头。

  在疯狂卷修为,以飞升成仙的修仙界中,无心修炼,只顾读书的他分外突出,与修仙界众人格格不入。

  也是想到成为仙人,可以拥有无尽的生命,有更多的时间找书、阅读书籍,才将注意力分到修炼上。

  令众人意外的是,最有潜力成仙的修炼狂魔陨落了,修仙界有名的书痴飞升成仙。

  他到仙界后,给自己取名叫浩渺仙君。

  书籍里拥有一个广阔的空间,他只不过是其中一小粒尘埃罢了。

  在得知仙人并不是永恒存在,还是有寿命期限时,他便将自己的时间全投入给了书籍,每天都是在寻找珍奇故事,阅读文字。

  看得特别广,并不拘泥于某一个类型,人人所追捧向往的仙术秘法,只不过是他顺便收集的一小部分,自认为最不挂齿的存在。

  所有不受重视的书籍,放在最角落,最让人注意不到的地方。

  渐渐得书籍不止有万卷,堆积而成占据的面积可比一个小国家的领土。

  林歆欢望不到顶的书屋,其实是浩渺秘境设计最精妙的地方,叠加了几套的空间阵法,才设计而出。

  谁能想到,仙界最厉害的空间法术,创造者只是想拿它来装书呢。

  浩渺仙君在生命的尽头,发觉:“不行啊,我死了,那我这么宝贝书籍怎么办!它们会被不懂得欣赏的人践踏!被撕毁!被丢弃!”

  一想到其中一种可能,心痛得无法呼吸,心脏就像被一只手狠狠捏住。

  从没收过徒弟的他,想要传承人的想法分外强烈!

  在最后一段时间,终于放下了书本,布置起浩渺洞府,为未来的徒弟准备一份最好的礼物。

  当然得通过他的考验,才能成为他的徒弟,得到他的传承。

  那最后的一丝魂魄带着浩渺洞府,回到了他最开始的地方,破云大陆。

  于是破云大陆上,各个宗派的精英弟子为了传承涌入新秘境。

  而林歆欢就是那么巧,光门与浩渺洞府连接,从光门进入浩渺洞府的中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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