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门拆招是课后练习,直接套入公式,成功率百分之九十,江湖人对敌就麻烦了,等于做不同省份的题目,如果不熟悉对方的套路,仓皇间什么招都用不出来。
可要怎么练习呢?
题海战术?
大约是她脸上的迷茫太甚,仪和又补充道:“所谓一力降十会,招式再精巧,只要内力深厚也能以不变应万变,相反,如若内力微薄,剑招用得再好,也难伤高手皮毛。”
钟灵秀点点头,知道今天该到此为止了,躬身致礼:“多谢师姐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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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言师太在的时候,每日都要叫钟灵秀抄经做功课,传授佛法,如今她去了,师叔们怜惜她死里逃生,什么都不做要求,倒是给了钟灵秀很多空闲时间。
她仔细思量了今后的安排,恒山剑法既然已经掌握熟练,没必要死板练习,须提升的是实战经验及轻功。
恒山派的轻功在江湖小有名气,日常赶路爬树都没什么问题,可要说多么上乘也不见得。田伯光绰号万里独行,轻功卓越,没点真本事,怕是追不到他的衣角。
钟灵秀思来想去,决定效仿看过的武侠小说,每天捉一百只麻雀当训练。
——同一个作者的小说,世界观应该差不了多少。
打定主意,便付诸行动。
次日,晨光熹微。
钟灵秀到灶房帮阿婆烧了会儿火,揣上两个素馅包子,借一壶热水,孤身走向了后山。
山雀脆鸣,露水沾衣,犹有冷意未消。
她盯着飞过的麻雀,脑海中飞过思绪万千。
直至此时,她对定言师太的故去也没有太多真实感,一次穿越就够虚幻的了,还穿越第二次,整得和无限流似的,又是看过的小说世界,总是隔了一层。
而且,定言师太死得太快了。
一刀闪过,一个活生生的人就没了。
比起伤心痛恨,钟灵秀心中更多的是茫然和震惊。
发生了什么,这就是高手吗?
我什么都没看清,就这样杀了我师父?
武侠是什么,江湖是什么?这样随便杀一个人没关系吗??
有金手指,却和一个采花贼相差十万八千里?是我太菜了?
好没有真实感,该不会穿越这么多年其实是死前幻想吧?
我到底活在一个怎么样的世界啊……
她张开纤细的掌心,日光下,手指的皮肤几近透明。
破碎虚空,好遥远。
打打杀杀,好不真实。
在这个世界活了十三年,今天才像是有些清醒了。
就从这里开始吧。
钟灵秀攥紧了拳头,提气纵身。
衣袂擦过枝丫与草叶,惊动停泊休息的飞鸟,羽毛抖动,它们以肉眼难以捕捉的速度振翅而起,“咻”一下扫过她的脸颊,轻灵地飞向远方的天空。
落空了。
好快。
不,是她太慢了。
钟灵秀跺跺脚,再次锁定目标。
提气,纵身,避开树枝繁茂的地方,再够一下……她“呲溜”落到了地上。
枝头的鸟儿啄着自己的羽毛,轻蔑地投来不屑的眼神。
她不再贪心高度,先翻身上树,再跳一次捕捉。
二次扑空。
再来。
一日转瞬即过,战果斐然,好大一个零蛋!
钟灵秀就着冷水啃了两个包子,精疲力竭地回大通铺睡觉。
呼噜呼噜。
起床,再战。
今天倒是有些成果,抓到两只笨麻雀。
离100只麻雀的距离还有98只。
第三日,再来。
钟灵秀毕竟有武功在身,五六岁就打熬筋骨,九岁正式习武,四年的底子也不是白攒的。
虽然还未入门,没摸到武功真正的门槛,可能动脑子,每次失败都能总结经验,不断复盘尝试,渐渐就有了抓鸟的经验。
要轻,要快,要利索。
她以前的步子太沉重了,肢体老做多余的动作,不是胳膊肘擦到树干,就是头发挂了梢头,拖泥带水,实在不该。
不要着急,她今年才十三岁,身体和力气都有待发育,慢慢来,一点点进步。
资质决定上限,努力决定下限。
路未至尽头,一切都有希望。
第4章 苦修
钟灵秀练了三个月的轻功,每日能抓到二三十只麻雀,可不巧有天下雨,树枝湿滑没站稳,摔了好惨一跟头。
骨头没事,脚踝扭了,只能中断轻功训练。
她决意改练剑,坐着练。
这不好与同门过招,她拄着拐杖在山里溜达一圈,见桃花开得正好,灵机一动,在树下放了个蒲团,没风坐着练剑,有风就劈砍飘落的桃花。
渐渐的,察觉出几分不同寻常的意趣。
恒山剑法好像真的了不得啊!
她一直知道恒山派是五岳剑派之一,笑傲江湖的五大名门,但没有太深的体会,好感度都在门派清净不内斗的氛围,而不是武学多高深。
剑招很复杂,可努努力,勤加练习也就会了,没什么了不起的,这会儿尝试刺戳花瓣,方才有所察觉。
风无定向无定型,花瓣受力随风起,飘落的位置、速度、角度都不可预知。
可只要她选定目标,恒山剑法中就必然有一招能够完成。
这是什么概念?
等于一个随机题库出的题目,恒山公式都能套进去得出一个答案。
顶级教材啊!
她愈发欣喜,琢磨该如何将其发挥应有的威力。
砍桃花。
砍叶子。
砍桃花。
伤筋动骨一百天,崴脚的三个月里,钟灵秀天天在树下练剑。
头两天自带干粮,热水就馒头糊弄五脏庙,后来被仪贞发现了,每日午时准时送素斋过来,一路被她抱在怀里,入口尚温热。
钟灵秀每次见到,心口都生块垒。
赵珍儿投胎好,遇到了疼爱自己的父母,据说定亲的表哥与她青梅竹马,姑姑待她似亲女,她又是这样温柔体贴的性格,假如没有田伯光,必定顺遂一生。
偏偏因为那个淫贼,一切都毁了。
该死的家伙!
早晚送你下十八层地狱!
钟灵秀下定决心,口中却一字不提。
赵珍儿已死,仪贞如新生,何必在她面前不断重提旧事,岂不是叫她一日都忘不了么。
“谢谢师姐。”她将所有念头藏于心底,“我吃饱了。”
仪贞替她梳理散乱的鬓发,柔声道:“晚上我替你留饭,早些回来。”
“嗯。”
桃花一日日飞谢,春去夏又来。
钟灵秀的恒山剑法有所精进,却还没有融会贯通,她不甘心就此中断,见夏天多暴雨,干脆就在雨中练剑。
恒山剑法绵密严谨,以守见长,几无破绽,正适合对付疾风骤雨。
沉下气,这是为了稳住下盘。
核心收紧,这样能保持肌肉的发力感,一举一动都利索干脆。
眼睛要明亮,耳朵要放开,捕捉每一丝雨帘的动静。
挥剑。
半日后,被淋成落汤鸡的钟灵秀在仪贞担忧的目光下,灰溜溜地回到了房间,灌一壶红糖姜汤。
红糖是仪贞自个儿的东西,赵掌柜一家每隔三个月就上山送东西,什么红糖、棉布、盐茶,让一向清苦的钟灵秀蹭到了便宜,在粗茶淡饭之余也有别的滋味了。
山中夏日清凉,雨季转眼过去,乔木蔓延出浅浅深深的黄,秋天施施然到来。
钟灵秀暂时停下练剑,重新过起抓鸟雀的日子。
一夜回到解放前……
她的身体竟然比年初笨重不少,明明耳鸣眼亮了许多,可抓麻雀的水平又回到一天八九只,还都是笨雀儿,灵巧的那些连毛都碰不到。
钟灵秀沮丧得要命,还是仪和与她拆招后看出端倪,多问两句,才为她解惑:“师妹是长大了。”
十三岁正是发育的年纪,她身高在长,体重在长,自然日渐笨重,不复孩提的轻灵。
这是人类的必经之路,没什么好在意的。
钟灵秀安了心,就当从头开始,每日早出晚归,撵雀抓鸡,时不时掏个鸟蛋,晚上回去煮一碗糖蛋羹加餐。
轻功有没有长进,秋天的三四个月瞧不出来,倒是每天的鸟蛋没白吃,窜了窜身高,去年的棉衣棉裤已经短了一截,盖不住脚脖子。
仪贞要帮她改衣裳,她拒绝了,请她教一教针线。
女红是古代的必备技能,买布自己做衣裳与买成衣的价格天差地别,且这时候没有衣裳穿不下就丢了的事儿,短了就再缝补一截儿,旧了就拆掉面料换一层新布,能省则省。
恒山派收留了一些年老无依的婆子,她们帮着砍柴烧火,缝补浆洗,从前定言师太和钟灵秀的僧衣都是她们做的,针脚粗糙,勉强能穿而已。
现在有了仪贞,她家开布庄,打小学的女红,早就承担起了给定逸师太等人做衣裳的活计,人人都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