庶女逃荒日常_小乔且中路【完结】(17)

  “这样不好么?”杜叙还在问。

  杜月棠却想起自己前世也看过不少古村落,能保存下来的,大部分都是屋舍规整,聚居集中的村落。

  而这些村子,多半是宗族大姓聚居之地,以宗族为纽带,抱团而生,排外之心极重。

  思绪一转,她瞬间豁然开朗,“我明白了,你是说,这是单一宗族的大姓村落。”

  “还算不算愚钝。” 秦霄微微颔首,抬手指向村落后方那座院落最宽阔,格局最气派的屋舍,“那处必定是宗族祠堂。这类宗族村落,规矩森严,向来只接纳外姓女子嫁入,绝不会轻易收留外来流民,更不会容许陌生外姓人落户定居。”

  所以,即便他们三人装可怜博同情,让村子里的人一时心软留了他们,但始终会被排斥在外,不会真正被接纳。

  毕竟,他们是外姓人!

  秦霄说得如此细致,杜叙自然也听出门道了,“那霄哥,要什么样的村子,才合适咱们待?”

  “这简单。” 秦霄语气轻松,“只需寻那种屋舍散落杂乱,东一户西一院,毫无规整布局的村落。村民杂姓混居,各家自建屋舍,院落大小,建房方位全无规矩束缚,散漫随性。这类杂姓村落,包容性强,前去问询借住落户,十有八九都会应允。”

  话音落下,他忽然察觉杜月棠正用一种格外古怪的目光盯着自己,顿时浑身不自在。

  不管怎么说,他是个男孩子,哪怕前世也才活到十三岁,但在军营里,最不缺的就是浑话黄腔,什么他都懂。

  “你这样看我作甚?”

  杜月棠其实一直很好奇,秦霄到底是什么来路?要说他这张脸,长得也不像是寻常老百姓家的,又能滔滔不绝侃侃而谈,什么都懂什么都会,涉及简直是几乎要覆盖三百六十行了。

  就像是大家族里培养的公子,见识繁多。

  但是,他居然不识字。

  可如果说他是普通老百姓家的孩子,他又不会种地。

  而现在他凭着房屋布局,就能判断这村子是否是大姓村庄,存有村祠。

  “只是忍不住想感慨一下,你什么都会,无所不能。有时候甚至让我觉得,你将来还能自己亲自生孩子,哈哈。”

  本来前面的话,还夸得秦霄下意识地咧嘴开心笑起来,只是听到后半句,笑容嘎然止住,“你才能自己生孩子。”

  干干反驳这一句,他似乎心里还不平衡,有些气不过,抬手就给了身旁的杜叙一巴掌。

  “不是,霄哥你打我作甚?”杜叙莫名其妙挨了一巴掌,一脸不解。

  “老子不打女人,只能打你了。”秦霄毫无道理,气冲冲地回了一句,上前牵起马就要走。

  杜叙一脸无奈,虽然秦霄也没真下手,但他这纯属是无妄之灾,带姐受过。“阿姐你瞎说什么,害我挨打。”

  杜月棠揉了揉他的脑袋,“没事,他又不是真打。”一面小跑追上去,“我其实是想夸你聪明来着,你看你会那么多,但你才九岁,可见你是学什么都一学就会,天底下像是你这样聪明的人,屈指可数。”

  她紧跟在秦霄身后,知晓他还在生气,也不期待他能回自己的话,只自顾说:“也亏得你不认识字,不然要叫你看了几本书,就你这脑子,往后谁是你的对手啊,只怕都是杀人不见血。”

  秦霄也不是真生气,所以听着杜月棠刚开始夸自己,嘴角其实就忍不住向上翘的。

  开什么玩笑,他当然聪明,当初那几百个孩子里,只有三个活了下来,自己就是其中一个。

  只是读书,怎么可能?上面的人是需要聪明的,但更需要只听他们话的。

  读了书的人,会有自己的想法,到时候就不好管控了。

  第16章

  当初本应该会留下四个人的,可其中一个偷学认字,偷看书籍,甚至敢跟训练他们的人讲道理。

  自那以后,秦霄就再也没见过他。

  下场不必多想,那日之后,别说开口反驳,便是有半分质疑的眼神,都不会有好结果。

  忽然,袖子被人从身后轻轻扯了扯,杜月棠熟悉的声音带着讨好与哀求传来:“你生气了?对不起嘛。”

  秦霄停下脚步。

  他其实很喜欢杜月棠这样拉自己,换做旁人,只要靠近,他早便动了手,可若是杜月棠,他的身体从不会进入防御状态。

  这便是当年训练他们的人说的,能把后背放心交出去的人。

  那时他只当谁都信不过,人人都会背后捅刀,可杜月棠和杜叙,定然不会的。

  “没有。”他收回思绪,“只是你这么一说,我倒真想去认字读书。”前世军营里的军师,手无缚鸡之力,不善骑射,却深受全军敬重,连顾将军都对他礼待有加。

  只因那人博览群书,深谙兵法谋略,运筹帷幄间,便能不战而屈人之兵,兵不血刃。

  他也想这般用脑子“杀人”,总好过亲自冲锋陷阵,溅一身血污弄得浑身脏兮兮的要好。

  杜月棠虽不确定他是否真的消气,但见他主动提读书,自然觉得很好,十分赞成,“那好啊!我先教你,等咱们安顿下来,再找私塾正经学。”

  读书明理,说不定还能改掉他口吐芬芳的坏习惯。

  杜叙连忙凑过来附和:“对!我姐认识可多字了!”不像他,姨娘教识字时,他就忍不住想要打瞌睡。

  “听说读书要不少钱。”秦霄皱了皱眉,赚钱的路子,眼下只剩打猎,可打多少猎才够束脩?更何况,去打猎了,又哪来空上私塾?

  杜月棠忽然抬起脚,晃了晃,“你忘了?我们有钱啊!这金鞋底,够你读好几年的!”

  就是书籍颇贵,不过她瞧秦霄这般聪明,定是过目不忘,完全可以让他去书斋看一遍默写下来,指不定日后抄书换些银钱呢。

  不过转念一想,笔墨纸砚造价高昂,抄书成本太高,便又熄了这念头。

  三人一路说说笑笑,拌嘴打趣,一日光阴转瞬即逝。

  可惜直到夜色来袭,也没寻到合适的村落,只能依旧在山间露宿。

  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第三日一早,跑去林间方便的杜叙,急匆匆狂奔而回,单手慌乱系着腰带,满脸激动地大喊:“阿姐!霄哥!快过来!前面山坳里,藏着一座小村子!”

  那村落正如秦霄先前所说,皆是低矮茅屋,散落无序,毫无章法。村口老树丛生,枫杨树、苦槠、香榧随处可见,一看便是杂姓混居的零散村落。

  秦霄目光扫过他凌乱的衣襟,面露嫌弃,“大的还是小的?”

  杜叙浑然不觉,随口应道:“村子不算大,树木挡着,说不定只看见了一半。”

  “我问你方才方便,是大的还是小的?谁问你村子大小了?”秦霄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我怕踩到,懂吗?”到时候恶心死了。

  杜叙这才恍然大悟,嘿嘿笑道:“我就是尿尿。”见杜月棠要跟着去,连忙上前拦住:“阿姐你在这等我们就好,别去了,脏。”

  秦霄忍不住白了杜叙一眼,说得他就不怕脏一样。“我去看看,若合适,咱们就下山。”说罢,还是和他一起过去看。

  杜月棠留在原地,将马背上的行囊整理了一下,不多时,两道身影匆匆折返,眉眼间的欣喜藏都藏不住。

  “阿姐,收拾东西,咱们立刻下山!”杜叙兴冲冲地喊,语气满是雀跃,“霄哥说,这村子是杂姓混居,定然肯收留我们!他还特意爬上树看了,村子另一侧还有大片屋舍,人不少呢!”

  漂泊了不知多少日子,终于能有地方安顿,杜月棠心里也满是欢喜,“那还等什么?快走!”

  可她忽然想起什么,连忙脱下那只镶着银鞋底的鞋子,朝秦霄伸手,“你匕首呢?给我。”她那把大刀,若是带去村子,难免引人误会,怕是只能忍痛扔在山里了。

  “干嘛?”秦霄瞥了眼她鞋面破烂的鞋子,瞬间反应过来,“你行不行?我这匕首削铁如泥,回头银子没削下来,伤了手可别怨我。”

  话音刚落,杜叙就赶紧夺过鞋子塞给秦霄,“霄哥还是你来吧,你的匕首你用得顺手!”可别真伤着他姐姐。

  秦霄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心思,嗤笑一声:“嘁,一口一个霄哥叫得好听,真有危险,还不是要小爷我上。”

  不过嘴上吐槽着,手却没停,匕首在鞋跟边缘轻轻一划,便削下一条二两重的薄银,随后将鞋子扔给杜月棠,“将就穿吧,如今年岁不好,拿出二两银子安家,已是不少。”太多反而惹人注目。

  杜月棠点点头,“成,等咱们日后寻了营生,再慢慢拿些补贴,定然不会被人发现。”

  穿好鞋子,三人一马立刻朝着山下的村子走去。

  然看着近在眼前的村落,实则又走了小半天才找到一条村民民上山打柴的羊肠小道。

  顺着小路走了半个多时辰,方有条半丈宽的泥土路,显然这村子里也是有些富裕人家的,平日里有牛车骡子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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