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是这么话,但明曦可以看得出来,黄秀兰还是挺高兴的。
忍不住笑道:“咱们是互相担心嘛!妈,这件毛衣是给我织的吧?”
自从手头有钱,隔几个星期就能上一次街,黄秀兰现在越来越喜欢城里那种纯色的衣服,织毛衣的毛线还让她拿浅色的,说这种好看。
“不给你织给谁织?”黄秀兰看着手里快要织好的毛衣,笑道:“我还打算衣服织好了之后,再给你织一条围巾,一顶帽子,在织一副手套”
这鬼天气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好,在这么下去,怕不是还有死人。
听到还有毛线帽,明曦连连摇头,“妈,毛线帽就算了,那毛线我带头上头皮痒。”
在过一个多月就要过年,现在地里的事情也不多,天气冷,大多时候就在家里烤火。
现在大部分地里都种着小麦,其他也种了蔬菜,没有什么活。
除了偶尔天气好去上几天工,其他时间就在家里烤火,或者去捡柴火这些,很多人都会买一点布料在家里缝衣服。
黄秀兰就爱织毛衣,特别是织出好看的花样和款式的时候,能开心好久。
就两年多的时间,这都已经是她织的第二十七八件毛衣了。
有时候她还晚上回来还点灯织,现在这年头农村也没啥娱乐,加上冬天时间多,平均下来一个月就能织好一件。
也是她一开始看黄秀兰感兴趣,花了一百积分,从商城里买了三百斤各种颜色的毛线,专门给她织毛衣。
现在毛线不好买,和布料一样要用票,还限量,最重要的是扎皮肤。
她从商城买的特别软,颜色还多,不好解释她就说这些毛线是人家的,织成毛衣还要还回去,一件十块钱一件的工费。
实际上,她织的毛衣都被她收进了空间,也是她自己拿钱给她做工钱的。
二十八件毛衣,除了她手上这件和去年她们自己留着穿的两件,其余的二十五件她付了二百五十的工钱。
这种毛线两斤就能织一件成人毛衣,还用不完一点,三百斤……得一千五的工费。
黄秀兰一直想要给她存嫁妆,她也想让她觉得自己能挣钱,有价值感,花点钱她高兴黄秀兰也高兴。
思绪翻转,明曦笑意盈盈的看着黄秀兰,“妈,你这织毛衣也挺赚钱的,要是哪天不用上工了,农民也可以自己做生意或者可以去打工,你想做什么?”
“嗯?”黄秀兰抬眸看了一眼明曦,惊讶道:“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明曦撇撇嘴,“万事皆有可能嘛!你看现在这情况,大部分人都吃不饱,压抑到极致肯定会反转的,就像以前吃大锅饭一样,不还是取消了。”
“你就说说,真有这么一天,你想做什么呗。”
黄秀兰觉得也是这个理,这太多人吃不饱是要闹的,说不定还真有这一天。
她想了想,说道:“那我要趁现在多存点钱,到时候带你去大城市买房子。”
“这农村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我嘛大半辈子都过来了,你还年轻,该去外面见见世面哩。”
“如果可以自己做生意,那我也弄个街上那种小房子,也卖货去。”
“你没看到,那些卖东西的人特别拽,物资本来就紧缺,要买点东西还得各种讨好赔笑,给人家好处,去做那个有面儿。”
“噗嗤……”
听到这话,明曦忍不住笑了出来,“要是人人都可以做生意,那卖货的就不吃香了。你不卖,你摆脸子给人看,人家也可以去别人那买啊!”
黄秀兰回道:“那也比天晴下雨去干活的好,至少能待在屋里,风吹不到雨淋不到,挣的也比干农民多。”
“再说了,你看你给我找的这活,织一件毛衣就十块钱,这城里人有各种方法挣钱,就靠挖地哪能挣这钱?”
行吧,开店就开店吧!
大不了等以后,她去租个店面给她开个杂货铺或者超市呗。
明曦顺着她的话说道:“我妈这么厉害,以后肯定能做大老板的,到时候我就是大老板的女儿了。”
这话一出,逗的黄秀兰哈哈大笑起来,手里的动作还快了不少。
她可是要挣大钱的人,这件毛衣是给翠翠织的,这个月她还要赶一件出来交货,款式也得在想想,最好织大城市里流行的。
一件毛衣就十块钱的工费,要是人家觉得她织不出来不给她织了,那就亏大发了。
她也没想到,离开田家之后她还能挣这么多,果然,田家就是克她的,离开田家她赚钱多厉害。
说话间,衣服架也勾好了,黄秀兰站起来提着抖了抖,越看越满意。
她把毛衣递给明曦,“翠翠,你快去穿上我看看。”
第141章 七零农女是戏精39
得!
明曦放下手中的绣绷,直接把自己穿的棕色毛衣脱下来,穿着里面的衣服就把新毛衣套上。
自己穿的黄秀兰都不织花样,白色的毛衣穿着身上,让已经把皮肤养白了的明曦看起来更加的白。
在搭配着她的两百麻花辫,看起来漂亮又大方,看得黄秀兰止不住的点头。
“好看,好看,快脱下来放好,等过年的时候再穿。”
看了一会儿,黄秀兰又催促她把毛衣脱下来,现在这年头有件新衣服不容易,都是过年才穿新衣服。
甚至于,很多人过年都没有新衣服穿,就是把自己最好的一身新衣服提前洗干净,等过年的时候穿上,一家人买一斤猪肉,剁一大把韭菜包个饺子,就算是过年了。
明曦没有对新衣服的执念,要穿的话她空间里各种衣服都有不少,就是不想搞什么特别的。
在什么时代,就得按照这个时代的生活方式来生活,真要做点什么,也必须要找到合理的借口,不然就是给自己找麻烦。
把新毛衣脱下来,她又穿上了自己之前穿的棕色毛衣。
这刚把衣服换好,外面就传来了队上刘春燕的声音。
“翠翠,快出来,我们一起上山捡柴去。”
刘春燕家离她家不远,她和黄秀兰搬回来没多久,刘春燕和她妈就会来喊她们一起去赶集,这一来二去的明曦和刘春燕也熟了起来。
刘春燕也她还要小个半岁,同龄人之间话题多,没事的时候她们还经常约着一起去套野兔子,偶尔也一起去赶集。
“我……”
明曦本来想说自己不去了,但黄秀兰直接打断了她没说出口花,“快去换衣服,毛衣穿着去山里一会儿就粘上叉叉颗了,扯下来还会留着刺在上面,以后都会扎人。”
黄秀兰口中的叉叉颗,其实就是鬼针草的种子,那东西粘上拔下来也会把刺留着衣服上,确实不太好处理。
而且毛衣容易站上东西,山里的植物身上有刺,被挂到衣服就不好看了。
本来不想去的明曦,听到她这话也不去不行了,对着屋外喊了一声就去换衣服。
“燕子,你等我会儿,我换好衣服就来。”
说着,她把绣品收好,换了一身红色的外套就背着背篓走了出去。
门打开的一瞬间,一股寒风拍打在脸上,冻了她打了一个冷颤。
看到穿着个浅蓝色薄外套,同样梳着两个麻花辫的刘春燕,她一边缩着身子走了过去。
“不是,这么冷的天你干嘛要出去?还穿这么一点,你是真不怕被冻死啊!”
刘春燕自嘲的笑了笑,“我又不像你,还会刺绣,在家里也做不了什么,还浪费菜火。”
听着她语气不太对,明曦细看了一下,这才看到她微红的眼眶。
“你怎么了?跟你妈吵架了?”
“走吧!边走边说。”
刘春燕不想在这里说,怕被黄秀兰听见,两人走了好远一段距离她才开口。
“还不是嫁人的事,石板大队那边有人来我家说亲,我妈就想让我嫁过去。”
“这不是挺好吗?”明曦有些疑惑,石板大队那边有沙场,还有砖瓦厂,那里的人每家都有人在场里工作,收入比长田好多了。
“好什么呀!”
刘春燕垮下了脸,气愤道:“那个男的,他家有六个兄弟。老大老二结婚就另外自己住了,第三个去给人家放炮,一条胳膊给炸没了,第四个四个瘸拐子。”
“他是老五,下面两个弟弟在读书,上要帮着照顾两个哥哥,下要供着弟弟读书,我嫁过去了这日子怎么过?”
“而且我才十六岁,人家十八九岁二十岁才嫁人的姑娘也不是没有,我在家里又不是不干活,我爹我妈就这么急着把我嫁出去,也太让人寒心了。”
她知道今年很难,可是她也有自己的口粮,她自己的口粮够自己吃,她省一点还能给弟弟吃,怎么就容不下她了。
儿子都是宝,女儿就是根草,想丢就丢。
说着,刘春燕又羡慕道:“还是你好,田家宝没有跟你妈,你妈身边就你一个孩子,有什么好的都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