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送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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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兰,你还年轻,一个人担着一个家的重担也不是个事儿!”
“忠达已经去了,你听娘的,另外找一个人过日子,这有人帮着也轻松一些。”
昏暗的的屋子里,煤油灯发出淡黄色的光芒。
明曦刚睁开眼睛,就听到对面的王母,语重心长的说着这些劝说的话。
有了原主的记忆,看着眼前四十多岁,衣着朴素,身形消瘦的王母,她心中微微叹息了一声。
王母确实是个好婆婆,可惜就是好心办坏事,招来周家这一对父子,把王忠达唯一的血脉都给害了。
记忆中王春雨死后,王母大受打击,心中郁结,没两年也去了。
原主最终也没有迁怒这个婆婆,足以说明王母在原主心中的份量。
知道这是王母给她打的一个底,明天村里的一个刘大娘就会把周家父子带来,她轻轻叹了一口气,无奈道:
“娘,你说的我也知道。”
“可就算是再找一个,我也不想找带孩子的。”
“咱们春雨是忠达唯一留下的血脉了,人心都是偏的,嘴上说的好听,可有自己的孩子,谁又能真心对咱们春雨有多好呢!”
“要找我也要找个没孩子的,以后也不给人家生孩子,我要好好把春雨养大,再给她找一个上门女婿,给忠达留一点香火。”
“要是找不到这样的,我宁愿不找。”
这……
原本是打算在劝几句的,可明曦这么一说,王母心里也有些犹豫。
这个媳妇她是当做女儿养的,她和儿子的感情自己也知道。
之所以想着再给她找一个,也是不想她沉浸于过去,把自己的后半辈子都放在伤痛之中。
可她说的也对啊,刘家嫂子说的那个周兴旺,人家可是有儿子的。
这自己膝下的亲生儿子和继女,谁又能做到一视同仁?
春雨虽然是个女娃子,但也是忠达唯一留下的血脉。
她也是一个做母亲的,若是连自己儿子唯一的血脉都照顾得不好,她有什么脸面去见忠达?
“那……不然明天我去跟你刘大娘说一声,让她再看看?”
这年代娶不到媳妇的汉子也多,虽然她家宝兰带着个孩子,但是宝兰还年轻。
她们家房子虽然也是土基墙,但可是瓦房,是忠达在的时候就修好的,这也算是个优点嘛!
就是宝兰说的不给人家生孩子这条件有点苛刻,可真是好好找找也不是找不到。
而且宝兰既然有这么想法,那就是慢慢从忠达的死里走出来了,也不用太着急。
见王母的态度有些变了,明曦继续劝说。
“娘,去年那么苦,今年也九月份将近年底了,这么苦的日子我们都挺过来了,又何必慌慌忙忙找一个人。”
“人心隔肚皮,不好好看看,真要找个良心不好的回来,还不如咱们自己过日子。”
“春雨也快满五岁了,我还想把她送去队上的学校让她读书,识几个字,以后也不会向我们这样什么都不懂。”
“真要找个带孩子的回来,人家能愿意供着一个女娃子读书吗?”
王母本来就在犹豫,又听到这些话,顿时就做了决定。
“娘老了,你还年轻,主意也正,娘就听你的。”
所以说,这儿媳妇还是得当姑娘养着。
她对宝兰如同亲生,宝兰也会事事为他们老王家考虑。
这要是换了别人,遇到这情况哪里会想这么多,巴不得赶紧找个男人搭伙一起过,给自己减轻一些负担。
说服了王母,明曦洗了个脚就回房间睡觉去了。
点了灯,瞧着床上睡得推磨的女儿,她无奈的给她扳正身体,脱了身上黑色显老的衣服躺到了一边。
根据原主的记忆,现在家里就十几块钱的积蓄,这么点钱想要养活一家人还真是不容易。
还是得像个法子挣钱啊!
第270章 六零怨种继母她不干了3
这个世界与她之前去的那个世界不同,这里在不影响生产队的活得情况下,农民是可以经营自家的自留地的。
自家种的东西也自由买卖,只是去城里买粮油布匹这些,还是得用票。
还有猪鸡这些牲畜也可以在家里养,你有本事养多少人家不管,只要队上有活的时候你不耽误就行。
还有一点不同的是,这个世界除了纸币,还有一分、两分、五分、一角、两角、五角、一元的硬币。
除了这些,大体的情况与她去过的那个七零年代差不多,也能很快适应。
她家自留地不多不少,有三亩左右。
家里现在还养了四只母鸡一只公鸡,两只母鸡都带着五六只小鸡仔。
还有两头猪。
都是今年情况比去年情况稍微好了一点,王母把自己祖传的手镯,围腰牌,还有首饰那些卖了,去买来养着的。
春雨还小,必须要有大人照顾。
这几年王母就没有去上工,留在家里带孩子,顺便种自留的那三亩地,照顾家里的牲口。
一个人光带孩子都累,原主下工回来也会帮着干活,王忠达死后,婆媳俩这这么互相支撑着过了一年多。
其实也是王忠达想太多,心理负担太重。
去年日子虽然苦,但王母没有其他孩子,家里人口也少,省着点也是能撑下来的。
不过这事也很难评,王忠达年纪轻轻就双腿残疾,补助的钱也都用来给他养身体了,想着自己还要拖累家人几十年,想不开也能理解。
在心里感叹了几句,明曦的心思又放到了家里的情况身上。
那三亩地以前都是用来种红薯,再搭点玉米的,红薯一年能收个将近两千斤左右,四分钱一斤的红薯,也能卖个七八十块钱。
猪肉家里一般舍不得自己杀了吃,拉去城里卖了换钱。
她一个人的工分虽然不够养家,每年还要补贴生产队里钱,但算下来情况也不算很差。
等春雨去上学之后,找个机会把空间里的缝纫机拿出来,没事给人做点衣服之类的,也能多一个收益。
小学每个学期的学杂费是两块五,农村的学校都是自己办的,倒是不用买什么校服之类的,但是书费得出,那也顶多就是一两块钱。
吃饭是回家吃,在买点文具之类的应该花不了多少钱。
想着想着,明曦慢慢就睡着了。
只是这一夜她睡得不是很好,小孩子睡觉喜欢乱动,长身体不舒服脚会乱踢,她中途被踢醒了好几次。
天灰蒙蒙亮鸡就打鸣,起来时,她都觉得很累。
她这才刚起床刷牙,王母也起来了。
“你这是用的啥,怎么跟个小刷子一样?”
看到她在刷牙,王母好奇的凑过来看了看,眼里都是新奇。
把牙刷好漱口冲干净嘴脸的泡沫,明曦才回答道:“之前去镇上看到有人卖就卖了,那人说这是牙刷,后面放忘记了,昨晚才想起来。”
“我刚刚试了一下,这刷了牙嘴里很舒服,我给你和春雨也买了,你去我房间拿来用了试试看。”
别的都能忍,不刷牙她是绝对忍不了的,所以尽管这东西有些突兀,她还是拿出来用了。
其实也没人因为这种小事情怀疑她是不是原主,只要性格变化不太明显,人家顶多觉得她是因为死了丈夫受到打击。
就连王母这个天天和原主相处的人都没有发现,听到她的话就去她房间里看了一下,在桌子上看到两把牙刷,拿了一把出来。
明曦给她挤了一点牙膏,刷牙漱口之后,王母表情都亮了。
“确实不错,以前都是用毛巾擦一下,这牙齿这么一刷,跟洗衣服一样一样的,嘴里赶紧轻松了一大截。”
说着,王母宝贝的把牙刷放自己口缸里,拿回了自己屋。
这可是个好东西,放外面被谁顺走了多划不来啊!
明曦笑了笑,洗了个脸也把牙膏和口缸拿回自己屋了。
主要是外面也没地方放,放厨房都是灰。
放牙刷的功夫,她把春雨也喊了起来,一喊这小家伙就起来了,懂事得不行。
在农村就没有睡懒觉的,小孩子也不行,王母等会要去地里干活,她一个人在家她们也不放心。
主要是小孩子好奇心旺盛,这要是摸着什么刀啊什么的,容易出事,要是摔了碗什么的,也心疼。
“娘,这个小刷子是干什么的啊?”
从被窝里爬出来,春雨揉了揉眼睛,在明曦给她穿衣服的时间,她也注意到了床对面桌子上的牙刷。
王忠达是识字的,这桌子以前他会用来写字,或者记开庭开支。
闲来无事的时候,他也教过原主认字学算数,只是他死后,原主没有记开支的习惯,这张桌子也就被闲置下来,放一点小东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