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霄想到她说还钱的模样,还一副要和他断绝关系的样子,这段关系到了必须转弯的时候。
回去之后,得不断给花兰加强现阶段她的任务是好好读书。
还没有理清楚事情的纪遇白插科打诨,也举起酒杯,“敬优秀的小嫂子一杯。”
傅盛炀和褚霄纷纷摇头,傻人有傻福。
话已经说到这个份上,褚霄也不再隐瞒,
“她父母去世早,致使她性格孤僻,现在她愿意交朋友,还请弟妹多多照顾她。”
这也是他这次来京市的目的之一。
褚霄是个重情义的人,一句她父母去世早,傅盛炀便知花兰的父母必定和褚霄有关系。
这关系涉及军中事务,他自然不会多问。
傅盛炀好整以暇,勾唇问,“以什么身份?”
褚霄:“妹妹。”
之前纪遇白能理解褚霄的脏话带妹妹是因为不喜欢黄秀娥、褚慈母女。
现在......
纪遇白有些鄙夷他的行为。
“你别污蔑了妹妹的称呼。老霄,你摸着你左边胸口说,你对人家没有想法。”
想法吗?
褚霄迟疑,他抵着下巴的手,自然拂过双唇。
下午那个不经意的吻,浮现脑海。
温热的、带着微痒的柔软触感,让他素了三十年的身体,有了最本能的反应。
纪遇白见他迟迟不说话,“想那么久,看来是没有了。”
喜欢一个人,怎么可能没有想法。
要不是因为玲喜排斥,他也不会大晚上一个人在家,老霄一喊,他就出来了。
褚霄怕打脸,纪遇白给出个好理由,他便默认了。
傅盛炀有一颗七窍玲珑心,看破不说破,只说:
“没有老霄你这层关系,小月也会和花兰同学多来往的。”
“上午我接到你要过来的电话之前,她一直和小月在病房里,两人不知道说了些什么。”
“花兰哭得不轻,垃圾桶里都丢了好几坨卫生纸。”
“走的时候,小月还让花兰有什么事都和她联系。两人是同班同学,应该也比较投缘。”
纪遇白是个性格跳脱的人,听完傅盛炀的话,两个手掌一拍,激动道:
“我就说吧,小嫂子特别好。参加个比赛,都能和你干妹妹成朋友。”
“干妹妹。”
褚霄轻啧一声,“你这张嘴,怎么什么话说出来都会变味道呢?”
“什么呀?”纪遇白不干,他可干净得很,“明明就是你自己心思不单纯。”
“她叫花兰,花朵的花,兰花的兰,你别干妹妹,干妹妹的喊。”
“花兰,花兰,知道了。”纪遇白不服气,小声嘟囔,“还不是你自己说的妹妹,我也是为了把她和褚慈区分开。”
傅盛炀笑看两人斗嘴,只将一切看在眼里,心中默默分析。
这花兰,恐怕不是妹妹那么简单。
不过褚霄开口,花兰又在京市。
想来褚霄和他一样,防的都是自家人。
黄秀娥母女不想老霄活,更不想老霄身边有女人。
无论这个女人什么来头、什么身份?
只要出现在老霄身边,老霄有一点点关心的举动,女人都会被黄秀娥母女盯上。
所以,照顾花兰,只能是小月出面。
傅盛炀想明白其中原委,唇角勾起,露出一抹淡笑。
情之一事,果然能改变一个人。
哪怕是心如止水的老霄!
第206章 处处都是她活动过的痕迹
三人喝到凌晨,三个人都没有喝醉,只是沾了酒,就不能开车。
酒吧的工作人员给三人叫了代驾,各自送回家去。
纪遇白一和兄弟们分开,就想给钟玲喜发消息。
以前一个人的时候还好,但是有了小妞之后。
他实在是受不了一个人度过安安静静的夜晚。
一看手机上的时间,小妞应该还在加班。
她给他规定过时间段,除开那个时间,其他时间都不准他发消息、打电话影响她工作。
“唉......”纪遇白坐在后排长吁短叹。
寂寞的夜,他只能独守空房,静静疗伤。
要快点结婚、住在一起的好。
小妞什么都好,就是事业心太强了。
事业心太强其实也很好。
是把他放在事业之后,他心有不甘。
他能让手下的艺人、工作人员都乖乖听话,可是小妞毕竟与他们不同,他得什么都听她的。
连老霄这种糙汉都有个全心依靠他的女孩子,怎么自己就找了个独立型的媳妇呢?
纪遇白想不明白这个问题。
他只能将它归结为,大概、也许,他喜欢的就是这种御姐范、事事把控的异性。
喜欢了就喜欢了,他多依赖小妞一点就是了。
与他反方向行驶的另一辆车上,褚霄正揉按着空痛的太阳穴。
太久没喝酒,一喝多一点,他头痛的毛病就会犯。
前方正好有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药店,他让代驾司机靠边停车。
“先生,需要什么药?我去给你买。”代驾是个热心肠,主动说要帮忙。
褚霄:“你车里等我就可以。”
“好的。”
褚霄一个人下车,步入药店。
正在看书的店员,听见门口“欢迎光临”的声音,立即站了起来,“你好。”
褚霄瞟一眼玻璃柜上的书,是一本药学书。
冷淡视线落在店员厚厚的黑框眼镜上,“手掌有水泡,不痛、不留疤的话,怎么处理比较好?”
水泡在他的日常训练中如影随形,只是他皮糙肉厚,也从来不做处理,水泡什么时候好的都不知道。
“你稍等一下。”店员说着,拿上篮子,走到外用区捡了几件货品回来。
“先用这个喷雾对水泡周围及操作者的手消毒,再用这个一次性的针挑破,让水泡液体自然流出,最后涂上消炎药膏就可以了,伤口不要碰水。”
细心、负责的店员边介绍,边拿笔在药盒子上用“1、2、3”等字样标注好使用的先后顺序。
褚霄结账出来,上车离开。
车窗外灯火阑珊,一切热闹都和他没有关系。
回京市,他从未想过。
京市,除了兄弟,没什么值得他留恋的。
相比于这里的繁华,他更喜欢一望无垠的戈壁滩和湛蓝的天空。
那里开阔又干净,连呼吸都更加顺畅。
“嘀......”
酒店的房门打开,整个空间半明半暗,因为窗帘只拉了一半。
褚霄脱掉鞋子,站在玄关,扫视一圈。
门口柜子上,他的黑色包被拉开,红苕干只剩下一半。
这么馋嘴,不知道回家吃,非得他打飞的送过来!
阳台上飘着花兰晾在外面的衣物。
褚霄厚薄适中的唇勾起,倒是爱干净,还知道把衣服洗了。
沙发边,两只白色的帆布鞋东倒西歪。
沙发抱枕也不知所踪,应该是在这里看电视东挪西摆。
爱干净,但破坏力极强。
客厅里,处处都是她活动过的痕迹。
回来一路的空寂,在这一刻全部消失。
褚霄上扬的唇角,勾着浓浓笑意。
另一半空间不甚清明,好在他视力极佳,提着药袋子进了房间。
床上的人,呈一个大字,裹着薄被,霸占一整张床,呼噜声还不小。
看来今天打工确实是累了。
褚霄在床边盘腿坐下,轻手轻脚拉过她的手,开始处理她掌心的水泡。
好在没有明显伤口,消毒液喷上去,只有凉凉的感觉,嫩滑的小手瑟缩一下,便未再有动作。
床上的人鼾声四起,睡得香。
褚霄手脚麻利,几分钟就把她手掌上的水泡处理好了。
收拾好一切,他带着一身酒气,回客厅沙发上躺下睡觉。
夜静悄悄,月光洒下,褚霄伴着花兰时有时无的鼾声入睡。
次日凌晨,褚霄按着生物钟醒来。
夏天本就爱出汗,还有酒味,他受的了,花兰也会受不了的。
在玄关柜子上的黑色包里没有翻到他想穿的衣服,才突然想起被花兰穿去了。
他只能随手拿一套衣服,去卫生间冲澡。
从床尾路过的时候,目不斜视。
眼睛余光无意间瞥到一截莹白的小腿,害得他差点同手同脚踢正步。
水龙头一拧,“哗啦啦”的水声传出。
虽然被门阻隔大半的声音,还是打扰到花兰的睡眠。
酣睡中的圆脸儿露出几分不耐烦,细眉轻轻拧在一起,懒而软的嗓音嘟囔一声,“好吵。”
睡得迷迷糊糊的花兰顿时心中郁闷,拉起被子盖过头顶,翻个身继续睡。
过了几秒,薄被子被猛地拉开,露出一张慌乱的红脸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