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娇美知青随军日常_浓露轻晓【完结】(14)

  “唉!”她叹口气,说:“听说现在离不开药,还干不了活,也不好说婆家,在家里哥嫂嫌弃,爹娘唉声叹气。”

  张桂英拽了拽沈珈杏的胳膊,故意唬着脸,道:“小沈,你可别学她。”

  沈珈杏把头摇成了拨浪鼓,“我当不了铁姑娘。”

  她上辈子过劳死,这辈子只想安稳安逸地活着,再也不会像上辈子那么卷了。

  张桂英笑了,“这才对嘛。”

  俩人的对话被柳树芽听到了,撇了撇嘴,要她说,张桂英就是咸吃萝卜淡操心,就算沈知青帮过杜慕林,也用不着跟亲闺女一样关照她,没事闲的。

  不过想到杜慕林,她嘴角抿了抿,她得想办法弄到杜慕林的地址,然后让闺女跟他通信,培养感情,等闺女把杜慕林拿下,她嘴角勾出一抹冷笑,人人羡慕的张桂英得反过来巴结她。

  想到那个场景,她笑出了声,仿佛看到了闺女把着杜慕林工资,把工资全给她这个娘保管,张桂英低声下气巴结她的场景。

  她旁边一婶子撞了撞她肩膀,好奇地问:“树芽,想高兴事儿呢?”

  柳树芽朝着做饭的地方抬了抬下巴,说:“你看那个沈知青可真是个明白人,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身体稍微不舒服,就敢请假,不像姜知青,是个实诚人,脚底板都烂了,也不敢歇着。”

  “万事没自己身子重要。”婶子说道:“咱们大队长又不是不近人情的人,姜知青脚底板受伤了,请假肯定会批,姜知青没沈知青通透。”

  柳树芽嗤笑,“那是没沈知青命好,沈知青还没到咱们大队呢,就帮了大队长的亲侄儿,这运气好得没边了。”

  婶子深以为然,她还头一次见这么命好的人呢,也不知道好运气会不会被传染,回头她得跟沈知青多亲近亲近。

  柳树芽没想到,她本来想败坏沈珈杏的名声,谁知道反而让她得了好人缘。

  不过她也没时间想了,因为开饭了,三天一次的中饭,她可盼着这一顿饱饭呢。

  沈珈杏头一次在野外吃农家餐,也是新奇得很,乖巧地拿着铝制饭盒排队打饭。

  男同志一个人一勺乱炖,一人俩馒头,女同志一勺乱炖,一人一个馒头。

  沈珈杏领了自己的饭菜,坐一石头上吃,第一嘴就惊艳了,虽然比不得大厨做的,但咸淡适中,虽油水不多,但食物之间味道各自渗透,再加上原本的味道,形成了独特的香味。

  哪怕就是红白萝卜、土豆、白菜加干豆撅子乱炖,味道也超级赞。

  “真香!”她眯着杏仁大眼夸道。

  闻言,张桂英笑道:“好吃就赶紧吃,争取盛第二碗,吃慢了,可就没了。”

  沈珈杏连忙埋头干饭,她不远处的刘海洋也听到了这话,好不容易吃一顿能入口的饭菜,他得吃多点儿。

  而其他人更不用说,大队上三天才管一次饭,他们可得多吃点,一时间空气中全是咀嚼声。

  第12章 对比

  姜雨是下午三点钟从公社卫生所回车前村大队的,不过她回来后直接回了知青点,由季志远和周兰帮她请假。

  到了挖渠的工地,季志远就找到了杜建设,替姜雨请假,“大队长,卫生所的医生说姜雨至少一周不能上工。”

  周兰也紧跟着替姜雨刷好感,“大队长,姜雨很是自责,说等身体好一些,立刻来上工。”

  杜建设不是刻薄人,姜雨受伤不能上工,他批假批得很爽快,“姜知青什么时候好,什么时候上工,但是,不上工的话,没有工分。”

  “我们跟姜雨说了请假没有工分的事了。”季志远连忙说道。

  他和知青点的知青,以及车前村大队的社员们,很满意车前村大队的工分制度,多劳多得,不劳不得,这样很公平,不像其他大队,无论做多做少,统一男壮劳力一天十个工分,女同志七个,以至于勤劳的人觉得亏,懒人更加懒,大队的生产受了到严重影响。

  而杜建设听他这么说,再次嘱咐了句:“让姜知青好好歇着。”

  “谢谢杜队长关心。”周兰感激道谢。

  杜建设摆了摆手,“赶紧上工去。”

  俩人也没再客套,齐声说了句好,便快步回到了知青点要挖的任务段上,刚到就发现刘海洋坐石头上休息。

  季志远眉头皱起,沉着脸走到刘海洋身边,居高临下地看着他,怒道:“刘海洋,起来干活!”

  刘海洋把本来搭大腿上的手,举起来,手心面向季志远,十分委屈地说:“季知青,你看看我的手,全是血泡,咋干活,再干活的话,我的手就废了。”

  季志远和周兰打量了下刘海洋的手,手指头很修长,手掌心很白嫩,这是一双养尊处优的手。

  就是每只手上都有了血泡,左手仨,右手俩,因为他的手掌心白嫩,所以暗紫的血泡显得有些狰狞。

  刘海洋等他们看完自己的手后,立刻就收了回去,并且大声道:“季知青,我手受伤了,我要请假。”

  季志远嘴角抽搐了两下,俩手上一共也就5个血泡,他想起在卫生院看到的姜雨的脚,血泡早就破了,血肉模糊地黏在袜子上,医生撕下的时候,揭开了脚底下的皮肤,血液呼啦啦地流,但姜雨愣是一声不吭。

  还有沈珈杏,照样脚上受伤了,但她也仍然坚持上工。

  再看看刘海洋,一个大老爷们,不过手上磨了几个血泡,就嚷嚷着请假,真是太娇气了,真给男人丢脸。

  “五个血泡。”季志远开口了,声音低沉中带着怒气,“刘海洋,你知道姜雨的脚底板上的伤有多严重吗?”

  刘海洋撇了撇嘴,嘟囔道:“我哪儿知道,她穿着鞋,我又看不到,反正我手疼,干不了活。”

  季志远抬起眼,目光盯着刘海洋的脸,皮肤白皙娇嫩,一看就是娇养长大的,家里条件应该不错,但他不是他的亲人,可不会惯着他。

  “你手上的血泡是疼。”他抬起下巴,朝着沈珈杏抬了抬,语气低沉而认真地说:“沈知青脚底板的血泡也疼,但她仍然坚持上工,你一个男同志,难道还比女同志娇气?”

  刘海洋不干了,“要是让我择菜,洗菜,我也继续上工。”

  季志远深吸一口气,知道自己说不通刘海洋了,接着说:“我们来插队,是来‘扎根农村,锻炼红心’的,手上起泡,磨破皮,然后磨成茧子,是咱们必须过得关。否则,就想办法回城,或者让家里帮忙安排工作,否则,在农村,你这样会被树典型挨批评的。”

  而后,他没再理会刘海洋,而是去干活了,刘海洋那双白嫩又磨出了血泡的手僵在空中,站在大树底下的阴凉里,对着自己那5个娇气的血泡,脸色通红,神情复杂。

  段沈珈杏旁观了整个过程,对于刘海洋请假的行为,她并没有任何看法,谁还没有个活法啊,她低头继续编制手里的草帽,下午不用做法,便用麦秸秆编制草帽。

  马上要春耕了,社员们需要戴草帽遮阳,另外多出的草帽,还能拿到供销社卖,虽然挣不了钱,但蚊子腿再小也是肉啊。

  张桂英扭头看了眼沈珈杏手里编的麦秸秆辫子,整齐又干净,不由啧啧称赞,“小沈,你的手也太巧了吧。”

  沈珈杏弯眉一笑,“婶子,是您教得好。”

  话说她虽然是美妆博主,但平常除了化妆,她也特别注重穿搭,穿搭不能只靠买,她平常也会改衣服,编个小花小草啊,点缀衣服是她经常做的事儿,编草帽的辫子,对她来说一点也不难。

  而她的话成功地取悦了张桂英,她爽朗地“哈哈”一笑,“你这小妮子嘴真甜。”

  沈珈杏小脸儿一绷,神情十分认真地说,“我是实话实说。”

  张桂英更加高兴了,她笑着说,“婶子家都是闷葫芦,在家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真想把你这个嘴甜的闺女拐回家,当我闺女。”

  俩人笑闹一阵后,沈珈杏凑近了张桂英,低声问:“婶子,跟您打听个事儿?”

  张桂英好奇地问:“啥事儿?”

  沈珈杏便把自己的难处说了,“婶子,您也看到了,我这细胳膊细腿的,不是干农活的料子,我想问问,咱们大队,有啥不下地的轻省活没有?”

  张桂英往一边挪了一小段距离,打量了打量沈珈杏,小姑娘皮肤又白又嫩,手脖子细的,她抓着的时候,都不敢用力,就怕力气大了,给弄折了,再看那脚脖子,还没她手脖子粗,这样的人还真不是做农活的料。

  但是大队里不用下地,又体面的活,都很抢手,本地人都抢不到,哪里轮得到知青。

  但,沈珈杏眼巴巴地看着她,眼神依赖又期待,“没有”俩字含在嘴里,咋也说不出口,体面的活儿都给本地有文化的人了,但不是有不大体面的活吗?

  但她又看了看沈珈杏,经过一上午的劳作,除了衣服上稍微有点草毛,手脸干干净净的,没有一点灰,就是衣服也是除了沾了点草毛,看不出任何的脏污,可见这姑娘是个爱干净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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