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你抢我男人,我夺你锦鲤偷养糙汉_蘅川【完结+番外】(17)

  可人们不知道,姜的应用领域是很广泛的,涵盖药用、食疗、外治、养生保健和特殊疗法许多领域。

  远的不说,就即将到来的寒潮和肺炎,生姜可是发挥了大作用。

  如果能被农科所的研究员试种成功,提高产量,那可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啊!

  “那……这点野姜够吗?”沈佳期问道。

  张涛惊讶:“你的意思是……你那还有?”

  沈佳期笑了笑:“有呢。”

  他激动得一拍大腿:“太好了,那……你们有多少,我就收多少……”

  沈佳期兴奋地朝陆铮眨巴眨巴眼,期待着他的回答。

  他是她的救命恩人,再说了,那些野姜是他挖出和搬运的,不带上他一起发财,这能行吗?

  再说了,她以后少不了要进山挖宝,陆铮对那片山头最为熟悉,且是干活的一把好手,拉他入伙稳赚不亏!

  陆铮愣了一瞬,明显没想到,这种好事能算上自己。

  毕竟,那片野姜是她发现的。

  她若想一个人挣钱,他也毫无意见。

  见她一直在等着,陆铮犹豫片刻,齿缝中吐出了一个字:“好!”

  闻言,沈佳期眼睛都眯成了月牙。

  “张涛同志,那咱就说好了,我们明天就把野姜送过来。”

  “行,我等着你们……”

  从农科所回来,沈佳期一路上反反复复地数着手里的钱。

  七零年代,一个工人每月的工资也才三十多块。

  她这一转手,就赚了四块钱,还不止呢。

  刚才在农科所,张涛又介绍了食堂管事的,买下了她手里的草鱼。

  这年头买鱼买肉都需要用票,又正值饥荒年,很多人就算有条件,买不到鱼和肉。

  她这条鱼又大又新鲜,就像刚从河里捞起来的,食堂的管事当场就买了下来。

  还是按照活鱼的价格,三毛五一斤买的。

  这条鱼足足有三斤四两,卖了一块一毛九。

  加上卖姜的四块钱,她手里一共攥着五块一毛九。

  有钱了,她自然也要兑现承诺。

  她去了另一个黑市,买了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二十个鸡蛋和一袋精细粮。

  然后转悠了两圈,终于看到了卖红糖的摊子,买了两大块红糖。

  这一路,陆铮都在一旁默默跟着。

  才到手五块钱,沈佳期就几乎嚯嚯光了。

  “你不给自己买点什么?”陆铮问。

  “是哦……”

  沈佳期看着手里零零散散的毛毛钱,见到路边有卖烤饼的,一路小跑买了两个加肉的烤饼。

  临近中午,他们还没吃东西,水都没顾得上喝一口。

  “给你!”沈佳期将烤饼递了过去:“谢谢你今天帮我,还出了力。”

  陆铮向来不喜欢接受别人的东西,特别是女人。

  但是她笑得那么甜,烤饼又那么香,他毫无招架之力。

  他沉默地接过,作为回礼,他转身去摊子上买了两瓶汽水,徒手拧开瓶盖,插上吸管递到她跟前。

  “没有你,我的买卖也不会那么顺利。”

  “好说好说……我俩这也算强强联手了。”

  她也不矫情,接过汽水跟他碰了一下,就咕噜噜喝下了半瓶,畅快地打了个嗝。

  陆铮唇角微勾,仰头也灌了一口,咔嚓咔嚓地吃着脆香的烤饼。

  “对不住啊,我手里没多少钱了,只能请你吃烤饼,等明天,我们把第二笔生意做成,我请你去国营饭店吃顿好的。”

  沈佳期已经开始在心里点菜了,却听见身边的人嘟囔一声。

  “烤饼挺好,也不差的。”

  一个烤饼就让他满足了,这陆铮过的都是什么苦日子……

  也对,他家里的好东西,都送给叶昭昭了,可不得吃糠咽菜吗。

  这陆铮就是一个男版的她啊!

  原主上赶着给男主姜时堰送物资,惨遭抛弃。

  陆铮偷摸着给女主叶昭昭送米送肉,结果被人看不起,惨遭退婚。

  为什么老实人都要被欺负呢?

  就因为姜时堰和叶昭昭是男女主角,而他们只是炮灰?

  写这本书的作者,肯定是个三观、人格双扭曲的变态!

  主角三观不正,还有气运加身,他们小炮灰必须得抱团发展,才有活路。

  想到这,沈佳期深吸一口气,无比郑重地坐直了身板。

  “陆铮,你救过我的命,是我的救命恩人!从今天起,我沈佳期有口吃的,就一定不会饿着你。”

  说着,她拍了拍男人宽大的肩,眼里闪着星星。

  “要不要考虑考虑一下我们合作?一起发家致富、吃香喝辣……”

  顺带暴打渣男渣女。

  “你觉得呢?”她期待地眨巴着眼,期待陆铮的回答。

  第20章 你抢我男人,我夺你锦鲤

  陆铮双手攥紧,匆匆与她对视一眼,很快就低下了头。

  “我说了,救你只是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至于合作的事,陆铮默了一瞬,没有回答。

  沈佳期瘪瘪嘴,他不会以为,她只是为了报恩,才这么提议的吧!

  “陆同志,我要真只想报恩,就以身相许了……”

  “咳咳……”陆铮猛地呛了一口汽水。

  “别激动……我是不会抢人未婚夫的,你放心好了。”沈佳期迅速表明态度。

  原书中,叶昭昭重生后,利用完了陆铮,就把人给踹了。

  陆铮却对她情根深种,甘心充当舔狗,一直在偷偷替她做事。

  叶昭昭能拉到国营厂的分厂投资,顺利开起厂房、当上厂长,很大程度是靠的陆铮。

  后来,叶昭昭得罪了敌特分子,陆铮还替她挡了子弹。

  这……舔狗炮灰实锤了!

  按理说,沈佳期管好自己就得了,不必多管闲事。

  可谁让陆铮一而再、再而三地救了她呢?

  明知他的悲惨人生,却知情不报、知恩不报,她沈佳期还是个人吗?

  再加上,陆铮还是挺有用处的,一个人就能干很多活儿,有使不完的力气。

  确实是个不错的帮手!

  她殷切地望着他,催促道:“合作的事,你考虑考虑吧!”

  陆铮宽大的手掌攥着玻璃瓶子,对着小女人妩媚却清澈的眼,喉咙咕噜一下:“再说吧!”

  这是答应,还是没答应呢?

  沈佳期正抓耳挠腮,脑海中便叮的一声。

  “系统检测到,宿主好感值+100。”

  她立刻竖起一根手指头:“100!”

  她给家里人送了鱼和野菜,全家人的好感值加起来才70。

  陆铮这一上午,就对她贡献了150的好感值。

  难道,陆铮身上有好感加成?

  她实在找不出别的理由,应该就是这样!

  看来,以后的攻略重点,可以放在陆铮这儿。

  沈佳期目光审视着陆铮,跟个大冰山似的,满脸的生人勿扰,没想到还有两幅面孔呢。

  “我不管……我就当你答应了。”

  沈佳期强行将他拉入阵营,正打算约个时间,今晚继续去挖野姜,就见陆铮脸色一变,目光望向了不远处。

  对面,角落里。

  姜时堰和叶昭昭神神秘秘的,掀开篮子的一角,偷偷亮出一个小物件,给一个穿花衬衫男人的相看。

  沈佳期的呼吸豁然收紧。

  如果她没猜错,那玩意应该是个宋代的小瓷碗。

  这个碗,是叶昭昭在河里捡到的,价值不菲。

  她知道这东西在七零年代卖不出价,就偷偷藏了起来,后面八零年代她自己建厂,启动资金不够,这才忍痛割爱,把瓷碗卖给了一个港商。

  这会儿离建厂还远着呢,她就着急出手了?

  叶昭昭不会是遇上事儿了吧。

  沈佳期觉得很有可能,只是不知,这只陶瓷碗在七零年代,能卖出几个钱。

  正所谓,乱世买黄金,盛世买古董。

  如今可不是盛世,而是饥荒年,有钱的都想买粮食,谁会去买个破碗?

  沈佳期后背往椅子一靠,一副看好戏的模样。

  没想到,那个花衬衫的男人,居然真掏出了一沓大团结!

  少说也有好几百。

  好几百!!!

  沈佳期眼珠都要掉下来。

  她和陆铮累死累活挖了一夜,还下河抓鱼,也就卖了几块钱。

  叶昭昭捡一个瓷碗,转手就卖了好几百。

  不愧是书中的锦鲤女主,人比人气死人!

  沈佳期承认她有点酸,正感叹着命运不公,突然,咣当一声脆响……

  瓷碗在叶昭昭的手里碎成了几瓣。

  叶昭昭本想把碗拿出来,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结果这碗居然……碎了!!!

  “怎么会这样……”

  到手的鸭子没了,叶昭昭几乎快要气疯。

  她用力地捏着碎片,直到鲜血滴滴答答的流,都没能缓过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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