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拥抱了女友,并祝她工作顺利。很早之前鞠斯伯就对侯爵夫人进行过暗中调查,那栋漂亮宅子里仅有她这位贵族寡妇和两名如花似玉的女儿,唯一的爱好是养金丝雀,雇佣女侍卫只是想多个陪伴。
“希望你今晚无需加班,尽管我们还是无法共进晚餐。”鞠斯伯补充了句。
“留着明早吃吧,反正我们不差这一顿饭。”
“是啊,是的。”他为女友带上侍卫的高帽,并吻了她的眉心正中。
就是今晚了,贵族的Cake化妆舞会。
鞠斯伯叩了车门两下,示意车夫上路,他要先去公社和“面包小队”汇合,为晚上的行动做准备。按照昨日定下的计划,他们将兵分两路,一队由江容屿带领,乔装打扮成侍者,先去打探目标女将军的踪迹,另一则是以鞠斯伯为首的刺杀小队,争取“一弹一命”。
计划看似没有问题,实则漏洞百出,比如安全撤退方案,这是小队成员们没有想到的,当鞠斯伯将这一疑问摆上台面,江容屿只是翻了他个白眼。“面包小队必胜。”队长简短地回答。
“盲目的自信等同于自大。”
“是你过于贪生怕死,鞠斯伯,但你不必担心,因为计划有变,我会和你交换任务,由我带队刺杀,你探完情报就退居幕后,你是安全的,放心。”
鞠斯伯的右眼皮跳了下,他不认为这是明智的做法,Fork的身体远比江容屿这个普通人的要敏捷强悍,这也是“面包小队”十次行动中九次有他的原因。
“担心我抓着Cake就生吞活剥,以至于忘了身上的任务?”鞠斯伯半开玩笑道,他整个人向椅背靠去,并翘起了二郎腿。
“我自有我的理由。”江容屿只是回答。
“甜虾的曼波舞!虾!虾!虾!”
“烤鸭的华尔兹!嘎!嘎!嘎!”
马修很高兴能和拓跋小肃、完颜小玉这对活宝一起工作,有这俩乐天派在,长达数小时的大型任务也能做得跟玩一样。
一无人的豪华帐篷内,死神三人组正又唱又跳,他们手拉手围着一只圆桌转圈圈,转累了就一起倒上长沙发哈哈大笑。当一名侍从捧着塞满装饰面具的纸箱进入帐篷时,死神小玉正在拓跋小肃的帮助下完成一次足尖旋转。
“咦?这是谁做的?”矮个子的完颜小玉抽出一只华丽面具,指着上面的红配绿、黄配紫问道,“真是难……”
“我做的。”
“难得的佳品!”小玉朝马修竖起个大拇指,“有品味!”
似是为了证明自己所言发自真心,死神小玉当场将面具戴上自己的脸,还递了一个给拓跋小肃。
“噢!罗密欧,你为什么叫罗密欧呀?”
死神小肃心领神会:“噢!朱丽叶,你为什么叫朱丽叶呀?”
“明天晚上咱们就到洛朗神父那儿去!”
“明天晚上咱们就到洛朗神父那儿去!”
“去干什么呀?”小玉佯装娇羞,捏了自己脸颊两下,强行绯红。
小肃一脸扭捏,用脚尖在地上画圈:“去干什么呀?”
“和我结婚!”
“和你结婚!”
“你们结婚!”扮演群众的马修也喊。
“耶!”
三人组振臂高呼,一蹦三尺高,仿佛真有喜事要办一样。
“谁要结婚?”一道女声冷不丁地出现。
“哇!”
马修三人被吓得够呛,但在莫一泽眼中仅有老友一个在惊声尖叫。锐利的高音刺痛了女人的耳膜,她皱眉用拇指按了按,才平息了耳鸣。“所以马修,是谁要结婚?”她又问。
马修没打算撒谎:“我同事,我们闹着玩的。”
莫一泽缓缓扫视了眼周围,冰冷的眼神看得小肃小玉异常紧张,直咽口水,目光最终移向马修的右侧。“你们好,”她恭敬地欠身,“幸会。”
“她看不见我们的,她听不到我们的,她闻不出我们的……”
马修听见同事二人在碎碎念。拓跋小肃和完颜小玉几乎是瞬间恢复严肃脸,一个背手站立,一个环抱双臂,俨然两朵不容侵犯的死亡之花,仅有抖动的嘴皮子彰显着二人的紧张。神明会害怕人类,这本是不应当的,但被发现小小人类发现行踪,总有种闯祸被领导抓包的惊悚感。
“神明可有吩咐?”莫一泽问马修。
“有!我想吃龙虾。”小玉叫了声。
“我想吃巧克力蛋糕!”小肃附和。
马修注视着同事良久,而后回答女人:“不,他们没有任何吩咐,我也没有。不必理会他们,照常理来说,你应该看不见我们中的任何一个。”
“可惜,我习惯违背常理。”莫一泽莞尔一笑,“玩得开心,今晚是你们的盛宴。”
“咦——好恐怖的人类呜呜呜。”女人走后,完颜小玉双手抱头原地蹲下,做“见了鬼”的假哭样。
“哭什么哭,”死神小肃对着同事的屁股来了一脚,“她是个将军,大杀四方的那种,咱们见了她应该高兴呀高兴。她杀的人越多,咱们的业绩就越高,这个月的'先进个人'非我们莫属!来!一起笑,哈!哈!哈!哈!”
小玉小肃相互按住对方的嘴角,用力往上推,硬挤出两个滑稽笑容,然后一起扭头看向马修:“来,兄弟,你也笑一个!”
两人的声音因脸皮的挤压而走音变调,听得马修生出鸡皮疙瘩一片,在他试图唱反调,发出一阵“呜,呜,呜,呜”前,两活宝又拿起面具,继续死神版《罗密欧与朱丽叶》的演绎。
“噢!罗密欧·肃,我的玫瑰花你带来了吗?”
“带来了!朱丽叶·玉!”
“那结婚戒指你准备了吗?”
死神小肃丢下刚采的玫瑰花——那是他从桌上的花瓶里抽出来的——游目四顾,试图在一屋子杂七杂八中找出个可以顶替戒指的圆环。最终,他锁定了面具上的装饰圆圈圈。
“慢着!”马修一掌按下小肃的手,谁都不能破坏他苦心设计的杰作,“戒指我有!”他从口袋里摸出个物件,小小的银圈还镶着枚小钻。
“哇哦!”活宝们齐齐惊呼,“这钻石还真是……真是小啊。”
拓跋小肃拉过马修的手,将那小钻和自己胸针上的宝石比了比,噢!完全是白煮蛋对上头皮屑的即视感!够惨烈的。
“这不值钱的东西你从哪里捡的?”小玉半天吐出一句。
“莫一泽丢掉的求婚戒指,被我从垃圾桶捡回来了。”马修之前也没认真观察过这小玩意儿,此刻也是颇感震惊。
“啊,我理解她,换我我也得扔,这也太小了。”
马修本想解释是女将军失手扔的,但思来想去觉得没有说的必要,转而道:“本打算拿这个去和鞠斯伯换烤鸭,但我给忘了,下次再说吧。”他把戒指塞回口袋。
“你这样,就像小情侣的收纳盒。”拓跋小肃戳了戳马修的西装口袋,黑色的布料印出戒指的轮廓。
“谁让他们都看得见我,和我的交情无多有少?我也很无奈啊。”
“我懂你,谁让我们死神都重情重义。”完颜小玉拍拍他的肩,故作深沉地一叹气,“我也有过这样的任务目标,他活到了九十三岁,和我相识了三十九年,因妻子不爱儿女不孝,最后十年瘫在床上无人照顾,还是我给他养的老送的终。干咱们这行的,最忌讳爱上客人。”
“不对,”马修指出问题,“让他死不就完了?还养什么老?”
“你忘啦?那些因目标求生意识过强而中断的任务,再次开始时是要重新下任务书的,但那老小子的迟迟不肯下。”
似乎确有其事,马修挠了挠头,莫一泽和鞠斯伯的任务书若干年前他就分别收到过一回了,或许自那时起他们仨就纠缠在了一起,有时也不知死神是人类命运的旁观者还是参与者。
第12章
针头刺入血管,带来一点蚊子叮般的疼痛。疯狂的红色顺着软管流进另一头的玻璃罐,溢出淡淡的血腥气。Cake的血液理应香甜如糖霜,可传到鲜血主人的鼻孔里仍旧是平平无奇的铁锈味。
莫一泽皱起眉,几百毫升血不至于让女将军头晕目眩,但很能加深她对Fork的厌恶。什么样的人能被这东西吸引,并视其为佳酿?怪物罢了,还是最贪婪、最恶心、最没人性的那种,若对Cake如此渴求,他们怎么不追着别人的排泄物食用?说到底他们只是想吃人肉。
这是她的计划,将自己的血分发给若干士兵,引诱Fork平民们上当。今晚的舞会是露天的,地址选在一片草地,支起几十顶帐篷供人休息、供厨师准备餐点。莫一泽在最接近舞池的帐篷中,透过半掩的门帘观察外面的情况。
血用于浸泡手绢,红帕子已经下发了,女将军命士兵藏在领口,就当喷了特制香水,需若有若无地散发气味。
“恕我直言,这是无用的,”聂恩何为女人倒了杯红酒,直接递到她的唇边,“先不说血腥气会挥发很快,这点气味压根儿比不上您本身的香气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