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刺手记_尘让【完结】(4)

  丁蔓说的很激动,眼睛连脸都是红的,程暮笑笑,也觉得眼眶热热的,她扭过头,不动声色的抹掉了挂在脸上的泪珠。

  丁蔓是个嘴硬心软爱掉眼泪的人,其实程暮从没告诉过她,舅妈只想让她早早辍学进工厂,给杨乐赚手术费。

  那年初中毕业她考上市重点高中,本可以和丁蔓去一所中学的,但被舅妈藏起了通知书,延误了报名时间。

  后来是县里一所女子高中的校长看她学习不错,破格免学费将她录取,那所高中是县里最差的高中,里面的女孩子就是去混日子的。

  化妆美甲,抽烟纹身孤立同学无事不干,程暮作为好学生一进去就遭到了她们的孤立。

  这也正落了舅妈下怀,她料定程暮在这没个出息也就没在阻止,程暮也学聪明了,进去的第二场考试她就全考了不及格,后来帮她们洗衣服买烟,渐渐的她也不再是她们的眼中钉,程暮就这样装了两年。

  而高中因为一些事情得罪了校长的女儿,也就是霸凌了她将近一年的女孩,胳膊上的疤都是她烫的,舅妈发现后让程暮辍学去工厂打工。

  程暮还想参加高考,她咬着牙夜里回来顶着伤学习,她住在一间不到五平米的杂货间,一半堆满了纸箱,一半摆着一张矮床。

  夏天很热,杂货间里没有空调,程暮就用纸叠成一个扇子,边扇边看书,因为中暑夜里晕了又热醒无数次,高考前夕,程暮自以为学渣的形象伪装的很好,但舅妈还是不放心,她指挥杨乐端水给她的屋子降温。

  结果杨乐将水全泼在了她的床褥上,还泼湿了她的复习资料,舅妈假模假样的喊走了杨乐,舅舅来看了眼叹口气也走了。

  程暮本想睡在地板上,但木箱子占据了大部分位置,留下的空间连平躺都不够,程霜揭下湿的被褥,在床板上躺了一夜,偏偏那晚下了暴雨。

  又潮又湿,程暮第二日高烧三十九度,连药都没吃上,脑子又昏又胀就上了考场。

  考试成绩比预想的低了将近一百分,四百出头,只够上个二本。

  程暮告诉舅妈她试卷全都看不懂,出分那几天暗自留意着时间,后来志愿是去网吧填的,那时候她身无分文,舅舅发现后偷偷给了她两百上大学坐火车的路费。

  大学她报了医学,毕业后成了一名骨科医生。

  大学四年,身无分文开学,贷款打工上课这几乎就是她大学唯一干的事。

  程暮是个会暗示自己忘记疼痛的人,时隔多年,对那家人她已经渐渐淡忘。

  丁蔓对这些并不知晓全貌。

  不一会了馄饨被端了上来,腾腾的冒着热气,程暮笑道:“好啦,过去的事现在提也没意义了,快吃吧,好不容易见一面。”

  丁蔓皱着眉头扯了两张纸,擦干眼泪,拿起了勺子。

  “小心烫。”

  程暮和丁蔓都没在说话,她们彼此太过了解,大到人生规划,小到工作进展,所以即便多年不见要问的也并不多。

  两人就这样面对面坐着,千言万语尽在其中。

  吃完饭后程暮看也才八点多左右,丁蔓说工作是下午的,她想带丁蔓回宠物店休息下,丁蔓刚想说话却被老板的电话打断。

  电话那头传来老板催促的声音,让她十一点前到岗准备资料,程暮对老板压迫不满,丁蔓却没心没肺的说老板是器重她,再不过一年,她就能转正拿下律师职业证,到时候就能把外婆接过来享福了。

  丁蔓从小和外婆长大,感情很深厚。

  丁蔓临走前要把棉袄还给程暮,程暮让她穿着,连同帽子手套都留给了她,程暮目送她上了车,看着她离开后转身去了附近的一家超市。

  程暮买了一大袋东西,包括营养品,熬夜的蒸汽眼罩和颈椎按摩仪,还有一些化妆品和护手霜之类的,出来转身就进了一家快递站,把东西寄到了丁蔓的律所。

  程暮工作了三年,因为能力出众工资也还算可以,有点积蓄,如果不是丁蔓住在律所,她恐怕会连牛奶水果和泡脚桶一并给寄过去。

  大约九点多的时候,程暮回了狗咖,一开门狗子们都围了上来,往程暮身上窜,程暮被怼的无奈仰着头笑。

  还顺道问候了那只窝在墙角不动的萨摩耶,让其他狗学学人家多稳重。

  她跳过狗子放下包,忽然闻到空气中的一股异味,程暮觉的奇怪,顺着味道找去,突然发现笼子旁边多了一坨便便。

  不用想程暮就知道是谁干的,罪魁狗就是那只稳重的萨摩耶,程暮现在看它眼神觉得全是心虚。

  狗咖因为狗狗比较多,店长都会在特定的地方铺上垫子,训练他们去那里排泄,但也有些小狗调皮捣蛋,比如这只一岁多的小萨摩耶。

  程暮无奈笑着摇摇头,拿了张纸包起来扔到了特定位置,然后用湿巾擦了那块地板,又消了毒清理了垃圾。

  大部分小狗在一两岁的时候是控制不住自己的,程暮对这些毛孩子一向很耐心。

  收拾完洗了手,程暮又坐到了那张毛毛虫沙发上,刚坐下小泰迪又过来求抱,程暮也乐意抱它,她觉得很治愈自己。

  程暮弯腰抱起它放到膝盖上,笑着摸了摸,手机屏幕亮起,提醒她明日是父母的忌日,是啊这么重要的日子她怎么可能忘记呢。

  从上大学起,她无论多穷,都会在父母忌日的时候坐火车过来,在她们的墓碑旁坐上一天。

  有时实在没钱买花,就用纸叠,或者在路边摘一束野花,她知道爸妈不会在意这些虚的,只要能见到她就很高兴了。

  下午店里没人来,程暮闲的无聊,看到柜台有些简单恶厨具,做甜品的烘焙机器,就去买了些面粉鸡蛋和白砂糖,拿出带来的牛奶,在网上搜了攻略,想试试做蛋挞。

  做的过程非常流畅,程霜信心百倍,结果出来的效果并不尽人意,五个蛋挞又扁又黑。

  程暮觉得一定是没用形具固定好,还有火候没掌握好,她并不灰心,吃了那五个蛋挞,准备下次再试。

  第3章 男主出场

  中午的时候程暮给狗狗放了饭,店里虽然有厨具但没有菜,程暮就在隔壁的牛肉面店吃了饭,回来的时候带了些菜。

  今天店里没有人来,吃完饭程暮突然想起来原店主说每天早晨要遛狗,店里十三只狗狗一般要留遛七八次,小狗一次牵两只,大狗就牵一只。

  原来店里会招一个帮手,怕一个人累两个人就轮着出去遛,留一人看店。

  程暮很喜欢下雪天和狗狗,遛狗对她来说是一种享受。

  原本是在早晨遛狗,但程暮想着昨天因为转店的事这些狗狗就没出去,正好现在店里也没顾客,她正好牵着它们出去消消食。

  程暮牵着大狗出去,锁门溜一大圈,又牵着两只小狗出去溜一小圈,公平起见,程暮按照墙上狗狗的名牌顺序牵出门,每天向后推进一个。

  程暮走了七躺,从两点遛到四点半,走的腿有些累,收拾好店后已经到了晚上,程暮从书桌上拿出一本书。

  街灯透过玻璃打在牛皮的纸页上,程暮坐上毛虫沙发,肩膀依在墙壁上,看着书的时候,程暮感受到一种与世隔绝感。

  屋内依旧灯光昏黄,狗狗安静的趴在地上,程暮的手脚都很温暖,屋外的雪也静悄悄的落着,仿佛世界被按了暂停键。

  程暮突然萌生出开狗咖的想法,生活中除了丁蔓,她没有亲人朋友,所以任何决定都由自己做主。

  程暮将开狗咖列入待定安排,她不喜欢和人接触,对她来说这样宅且安逸的生活就是最好。

  这晚程暮睡的很早,明天是父母的忌日,她想有个好精神。

  第二天天不亮的时候,程暮就把狗狗喊起了床,给狗狗喂了食后,精神抖擞的的牵着狗狗出了门,到八点半的时候,程暮牵着最后一只狗狗回了狗咖。

  程暮简单的收拾了下自己,画了个淡妆,穿上加厚的黑色大衣,然后披下头发将藏蓝色的围巾在脖子上缠了两圈,程暮不算很漂亮,但是是长的很舒服的那种类型。

  她很少化妆,除了在正式场合化淡妆外,就是去见父母会为了提气色化妆。

  程暮背上小白布包,锁上门在早餐摊上吃了个包子,在附近的花店带了一束风信子,然后打了个出租直接去了墓地。

  程暮的母亲很喜欢风信子,在程暮的记忆里,她每次出差回来,父亲总会给家里的花瓶换上一束蓝色的风信子。

  程暮父母的墓地在滨城最南边,保险公司挑了环境最好的墓地,她们的墓碑挨在一起,程暮每次去都坐在两块墓碑中间。

  出租车开了很久,程暮坐在后座,望着车窗外的雪景,盯了很久。

  越往前走,程暮七岁前在滨城的记忆就越发清晰,熟悉的街道和门店,街景缓缓的倒退,程暮渐渐有了些困意。

  车子刹停的时候,程暮缓缓睁开眼,透过车窗看到了熟悉的墓地大门,向司机付过钱后,程暮推开车门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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