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镶边女配的她们_鹿野修哉【完结】(91)

  老头伸出一只骨瘦如柴的手,打乱了桌上的卦象,对商枝说道:“此行凶险,谨慎行事。”

  商枝点头。

  十个笼子被藏在运输货物的马车里。

  商枝换了身行头,穿着一身织金红衣,头上戴着束头发的嵌着宝石的紫金冠,额头齐眉位置戴着玉环抹额,为了与一身新装备搭配,拴着抹额的编绳也从朴素的黑色皮绳换成了缠金丝的红绳。

  就是戴着的野猪脸面具太煞风景。

  商枝可不敢摘下这个野猪脸面具,文艺鬼花袭影不仅会吹拉弹唱,丹青更是一绝,如果让他见了真容再画出来,再被艳鬼看见,商枝的脑袋怕是要搬家了。

  商枝对花弄影和符臣说道:“出门在外,不能用真名,你们记住了,我现在叫商宝玉。”

  花袭影白她一眼:“商配奇,你起的什么老土名字?”

  商枝说道:“你懂什么?出门在外闯了祸,切莫说出大王的名字,他老人家最注重脸面了。”

  符臣说道:“这倒也是,我把名字倒过来。”

  花袭影说道:“那我把名字去掉一个字,叫花袭好了。”

  一人两鬼外带十个小孩,一路上披星戴月,终于到了港口。

  玄武巨船正停在那,庞大的玄武巨龟从海水里探出硕大的脑袋,嘴里咬着一条大白鱼。

  船长石烈穿着灰色夹袄,戴着草帽站在甲板上,花袭影交了钱,要了一套豪华套间。

  把整整二十四箱货物搬进套间,又过了一天一夜,玄武巨船终于起航了。

  商枝的衣襟里揣着羽流萤写得诡术秘法,为了确保万无一失,她准备全文背诵,熟记于心,如果手稿遗失,她就再写一份。

  她找个安静的地方打开羽流萤写下的手稿,看了一会之后,她面色变了又变,越看越心惊。

  当看到其中最核心的附魂之法时,商枝眉头不禁狠狠皱起。

  正常人的魂魄是很难离开躯体的,就如同商枝当时不能控制魂魄离体,所以被老头子活埋地底,濒死垂危之时才终于开窍。

  大惊大喜,大悲大怒,都可让魂魄不稳。

  但生活中哪来那么多的大惊大喜大悲大怒呢?

  所以最实用的方法就是用极致的疼痛代替。

  羽流萤在底下写了一些例子。

  初期可用钳子生拔指甲。

  开窍后要附魂在等待宰杀的动物身上,因为初学者没有办法收回自己的灵魂,经受千刀万剐之后附魂的动物死亡,自己的魂体才会离开。

  这也是锤炼魂体的必经之路。

  越往后写的例子就越是极端,商枝感觉自己仿佛在看一本满清十大酷刑

  她越看越觉得疼,忍着不适看到最后,已经起了满满一身鸡皮疙瘩。

  第73章 白发生1

  三危山易主, 摘星楼倾倒。

  那十个未长成的毒太岁也消失了。

  往来不少显贵之人,驾着奢侈的马车,带着豪华的车队,沿着独危道来到了田家村。

  田家村虽然是个不起眼的山村, 但这里的客栈却修建得十分豪华, 往来之人多会在此处歇脚。

  闻人听雪在田家村送完信, 又把那些姑娘的信物交给家人,田家村这些年一共走丢了十二个女孩,其中八个女孩被囚禁在人迹罕至的山底下,还有四个女孩多半是遭遇不测,不在人世了。

  羽重雪的车队有医师, 田小莲的嗓子被治好了, 终于能说话,可惜嗓音再也回不到从前。

  事情都安排妥当之后,闻人听雪回到清圆客栈, 坐在窗边, 看着窗外葱郁的树木发呆。

  一旦空闲下来, 脑中就是那些女子的惨状。

  她误食的肉灵芝,都是那些女子生下的孩子。

  离开烟都已经有一年零三个月, 如今十二月要过去了,新的一年即将到来, 羽重雪一行人也准备启程回羽朝了。

  可是闻人听雪实在不想回去。

  不知道怎么面对烟都,也不知道该怎样面对师尊。

  心间千回百转,闻人听雪趴在窗沿上, 雪白的衣裙映着金灿灿的阳光,仿佛一只安静的大白猫。

  远处的山林里突然传来一阵清脆的铃声,声音由远及近, 又一队豪华的车队来到了这座客栈。

  那辆最大的马车描着金漆,四匹毛发漆黑如墨的高头大马在前面拉着马车,看上去比羽重雪的马车还要豪华几分。

  队伍里的侍从们穿着深蓝色衣裳,身后背着双刀,后后面还有三辆稍小一点的马车跟着。

  闻人听雪看了一会,注意到那辆最豪华的马车旁,有一个骑着黑马的女子。

  和其他穿着深蓝衣服的侍从不同,她穿着一身灰色短打,衣着格外简洁利落,及腰的长发在阳光下泛着金棕色的光,被一个黑色皮绳束在脑后,耳朵上戴着飞鹤穿云银耳饰,随着黑马的颠簸在她耳边轻晃,反射着刺目耀眼的阳光。

  这个女子和她差不多年纪,皮肤是十分健康有光泽的小麦色,脸上有种飞扬快乐的神采。

  那一行队伍行到了客栈处,那个姑娘翻身下了黑马,站在马车旁,马车的车门打开了,从里面走出一个穿着月白色衣衫的男子。

  月白色并不是白色。

  它的颜色是月光洒在白色物体上呈现的微蓝色,又称月下白。

  这个颜色不好穿,皮肤稍微黑一点就是灾难。

  闻人听雪家里有一套月白色的瓷器,颜色很像鸭蛋,高中军训的时候闻人听雪被晒黑好几度,那套瓷器拿在手里特显黑,从此被闻人听雪打入冷宫。

  这个年轻的男人穿月白色却十分清雅出众,虽是个身高八尺的男子,却给人一种温润如瓷的感觉。

  闻人听雪顾不得欣赏男人的美貌,脑中的警铃猛地被拉响了。

  但凡姿色极其出众又十分有钱的男人,都值得她们这些穿成镶边女配的人警惕。

  作为看完原著的穿书女,闻人听雪脑中突然浮现出一个名字——玉摇光。

  玉京古族的皇太子,玉京王朝未来的帝王。

  是的,又是个王。

  但这没办法,谁让这本小说就叫《重生后我成了帝王们的掌心娇宠》呢?

  书里用了大量瓷器来形容玉摇光,什么温润如瓷,什么青瓷如水,什么谦谦君子,说什么似玉非玉而胜玉,说什么雨过天青云破处。

  男主一号月扶疏神姿高彻,是遥不可及的天上谪仙。

  男主二号羽重雪阴鸷偏执,是阴郁霸道的俊美少年。

  男主三号龙归云残忍冷血,是嗜杀冷酷的绿眼豹子。

  男主四号男艳鬼冶艳千古,是喜怒不定的看乐子人。

  那么男主五号,玉摇光,最大的特色就是温柔。

  他做什么事都是很温柔的,就连杀人的时候也很温柔,是像春风像柳丝一样的温柔男人,又有着绝世名瓷的温润生光。

  这个男人也爱穿白衣。

  他和月扶疏最大的不同,就是坏而自知。

  月扶疏是个坏而不自知的人,他实在傲慢到了极致,在他眼里,万物应为他所用,天地应为他而转,所以容不下“人”的存在。

  除了天上日月,没有需要月扶疏仰望的东西。

  玉摇光则不同,他一出生,就遇到了狸猫换太子的戏码,于是从小流落在外,在民间吃尽了苦头。

  回宫之后,为了远离宫廷纷争,他说自己无心朝政,醉心江湖,于是开了一家风雪山庄,表面上做逍遥自在的庄主,其实暗中培养自己的势力。

  在原著中,他坠崖后被女主所救,知道女主是他的救命恩人后,他被女主的善良单纯所打动,于是成为了女主的爱慕者。

  当然,这种小说总少不了一些狗血桥段。

  毕竟《重生后我成了帝王们的掌心娇宠》一共6册,每一册有70万字,加在一起就是一本420万的大长篇。

  这并不是奇怪,越长的文越赚钱,所以作者都会把文章写长。

  越长的文章就越要注水,而这本书能火爆全网的原因就是书中一共有六个男主。每个男主都有一定的篇幅,所以虽然是420万字的大长篇,但作者不水字数,内容虽然狗血狗血却又十分饱满详实。

  就其中就有一段狗血剧情。

  玉摇光坠下山崖后双目失明,被女主所救。

  女主那时重感冒,声音粗嘎难听,不愿说自己的名字。玉摇光又没有见过女主的面容,恢复视觉后寻找恩人时,一个小偷的女儿便冒名顶替了。

  小偷并不是一个普通的小偷,确切来说,他是个神偷。

  这是一个智慧的神偷,他觉得自己实在担不起一个神字。

  古语有云,德不配位,必遭灾殃,于是他一直让别人喊他小偷。

  小偷是玉摇光的手下,小偷的女儿自然也是玉摇光的手下。

  但凡女儿家,对玉摇光这样的男人哪有不动心的,小偷的女儿更是如私生粉一般爱的疯狂,偷偷藏着玉摇光碰过的每一样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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