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门小夫郎有点甜_青青桔梗【完结+番外】(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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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楚楚两人并没有立即回村,她当作这是与远哥儿的旅行,两人在县城里逛了一圈。

  两人又去了一趟书肆,花了大价钱,好不容易买到了一本医书。

  说是医书,其实也只是简单地介绍了一些草药的名字和属性,还有一些简单地疾病。

  在赵楚楚看来,这书还比不上现代的医学科普书,饶是如此,也花了三两多的银子。

  医术,古代是不外传的,除了被大夫看上,收为徒能学到外,即便是去医馆当学徒,也学不到多少。

  可想而知,一本医书在古代有多珍贵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身体不好的缘故,文哥儿喜欢上了学医,每次看大夫的时候,都会多问几句,有时候还会捣鼓一些简单的草药。

  要不是有远哥儿拦着,他甚至想上山采药。

  文哥儿和琳姐儿的生辰快到了。

  琳姐儿的生辰礼物,是让她上私塾,提前送给她笔墨纸砚。

  而医书,是两人送给文哥儿的生辰礼物。

  目前还没有条件能让他学医,但送一本医书还是可以的。

  同为双胞胎,文哥儿和琳姐儿的性格不同。

  琳姐儿的性格大大咧咧又乐观,积极向上。

  文哥儿比较安静,他的安静不是远哥儿对他人的淡漠疏远,心思细腻。他是属于把很多心事都藏在心底的人,敏感,心思剔透,面冷心也冷,要走进他的心里,得到他的认可,比远哥儿还难。

  与文哥儿相处的这两个多月里,他的话也挺少的,但他即便成着病恹恹的身体也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八岁的文哥儿,是一个让人心疼的孩子。

  当赵楚楚把医书送给他时,文哥儿一向平静的脸终于有了一丝激动的表情。

  “以后每天晚上有时候,我教你和你大哥认字吧,认了字,你才能看懂医书。”

  文哥儿的身体太弱了,不适合去私塾,只能在家里教他认字。

  至于远哥儿,赵楚楚自然是想自家夫郎认字的。

  等他们做生意赚了钱,远哥儿可是要管账的。

  大盛朝是学的繁体字,赵楚楚基本上能看懂。

  她万分庆幸原本曾经被养母押着上了两年的私塾,不然还不知道该怎么说自己识字。

  “哥嫂,谢谢你。”

  赵楚楚看着小孩眼眶里隐隐的湿润,不由揉了下他的头,“不用谢,我可是你哥嫂。你大哥是我夫郎,你们想要的,只要我有能力,都会尽量满足。”

  第41章 李夫郎

  当晚,张夫郎半夜醒来,就看到旁边的儿子抱着医书睡觉,也不知道梦见了什么,唇角还微微扬起。

  张夫郎眉眼渐渐柔和,他望向了窗外,皎洁的月光给大地洒上了一层银白,四周透着恬静,连心的烦躁也能不知不觉被抚平。

  恍惚间,他仿佛看到了那张魂牵梦萦的熟悉面容。

  妻主,你看到了吗?

  我们现在都过得很好,你在那边也会过得很好的,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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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宅

  一中年普通的男子半倚靠着床,正拿着一本书在翻阅,男子身体清瘦,脸色残留着病后的苍白。

  “病刚好,怎么又看书了。”

  李夫郎扭头看去。

  女子推门走进来,她容貌清雅如莲,又如幽谷中的兰花,恬静而淡雅,读书人,腹有诗书气自华,行为举止间透着优雅与从容。

  饶是两人已成亲许久,每次乍一见面,他都会被自家夫郎的容貌所惊艳。

  李秀才坐在床上,将他手里的书拿走。

  李夫郎轻轻哼了一声,“你不让我出去,我只能看书了。”

  李秀才微叹了口气,执起男子的手放在掌心,轻轻握着,“你的病刚好转,大夫说了,不能吹风。”

  李夫郎感受着来自掌心的温度,轻轻嗯了一声。

  “走吧,下人已经把晚饭做好了。”

  “嗯。”

  李秀才扶着李夫郎往偏厅走去,两人挨得极近,身体几乎要嵌在一起,一贯在外人面前严肃的李秀才唇角含着温润的笑,偶尔低声与旁边的夫郎轻声说着什么,他侧颜完美,如雕如琢,眼中含着深情与柔色。

  “先生与夫郎的感情真好。”身后的小厮感慨。

  在偏远的县城,一个年轻的秀才极为受欢迎,是很多男子心目中妻主的人选,更不用说李秀才不仅有才还有貌。

  只是李秀才偏偏在年少时就娶了如今的李夫郎。

  两人成婚有十来年,一直都没有孩子,大夫检查后,得知是李夫郎身体不好的缘故。

  曾经李秀才的家人让她休了李夫郎再娶一个,又或者是纳小侍,可李秀才都拒绝了。甚至有不安分的小厮爬床几次,被李秀才发现,都被轰了出去。

  她言明:无论今生是否有子,都只爱也只娶如今的夫郎一人。

  如今十几年过去,两人没有孩子,感情却越来越深。

  前阵子,李夫郎又病了,把李秀才都吓坏了,日夜不停,衣不解带地照顾。

  李秀才正与夫郎说着今日收学生的事,刚好说到了琳姐儿。

  “……对了,今晚的菜是赵家送来的,据说是他们自家种的,你可以尝尝看。”

  一生病,李夫郎的胃口就不好,如今提起饭菜,也没有多少食欲,没有说出口,只是不愿意让妻主再忧心。

  桌面上,摆着四菜一汤,两荤两素。

  荤菜,一道是清蒸鱼,一道是腊肉炒笋尖。

  两道素菜,一道是红烧茄子,一道是炒白菜。

  汤是白萝卜炖豆腐。

  腊肉,茄子,白菜,白萝卜,都是今日赵楚楚一家送来的。

  李家的厨师厨艺不错,每次做的菜都色香味俱全,只是,仍提不起李夫郎的胃口。

  今日桌面上的菜色一如既往的好看。

  李秀才盛了一碗白萝卜豆腐汤放在自家夫郎面前。

  “你先喝碗汤。”

  第42章 进城赶集

  “好。”

  碗里的汤是奶白色的,色泽诱人,白萝卜很嫩,如同剔透的水晶般。

  李夫郎用勺子舀了一口汤,汤入口,甘甜的味道席卷整个味蕾,他眼睛微微一亮。

  用勺子捞起一块白萝卜放进嘴里细细咀嚼。

  嫩嫩的,咬一口,鲜嫩多汁,汁水甘爽。

  李夫郎吃过白萝卜,这确实是白萝卜的味道,可似乎又更胜几分。

  李秀才知道自家夫郎胃口不太好,盛的汤也只是一小碗,以往夫郎喝了两三口就喝不下了。

  她本打算将自家夫郎喝不下的汤拿走,不曾想看到他一口接着一口将汤都喝了,尤其是里面的白萝卜。

  转眼,汤喝完了。

  李秀才又打了饭给他,就着饭,配着白菜,茄子等,李夫郎当晚吃了两碗的饭。

  以往他浅尝即止,连八分满的一碗饭都吃不完。

  “阿茗,你好了?”一贯淡定的李秀才难言激动,茗,是李夫郎的字,他名魏茗。

  肚子里是许久未有的饱腹感,魏茗道:“这菜好吃,我不知不觉就有了胃口。”

  原来一切源于赵家送来的菜的功劳。

  李秀才也尝了,那菜,确实非同一般。

  “好好好。”李秀才当即决定明日让人去赵家买菜。

  许久未见自家妻主这么高兴,魏茗瞧着她的笑容,不由抿唇而笑。

  妻主一直为他的身体忧心,他有多久没看到她开怀大笑了。

  他由不知不觉想到了另外一个人,他的侄子,也不知道这菜他能不能吃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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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日,天还未亮,赵楚楚,张修远,张修文出动,一起去地里摘菜。

  大大的竹筐,里面放着新鲜的蔬菜,白色水灵灵的白菜和白萝卜,紫色饱满的茄子,红色艳丽的西红柿等。

  因为不知道能卖出去多久,三人只保守地摘了两筐,随后坐上牛车往县城去。

  等他们到县城时,天刚亮,可市场上早已经人来人往,小贩们或背着竹筐,或推着小推车,叫卖声此起彼伏。

  县城的市场,五日一赶集,是最热闹的日子,周围几个村的人都会拿东西来卖。

  今日,便是赶集的日子。

  赶集日,摆摊需要摊位费,县令要求收的。

  赵楚楚交了三个铜板,两人到了指定的摊位。

  很不巧的,摊位的左手边正是一个卖菜的大娘。

  “小年轻,你们也卖的菜啊,哎呦,这菜长得真不错。”大娘一眼瞧见他们筐里水灵灵的蔬菜,露出艳羡之色。

  赵楚楚瞧了眼大娘筐里的菜。

  同样洗得干净,个头却小了些,有一些还蔫蔫的,似乎不像刚摘下来的。

  赵楚楚与大娘有一搭没一搭地攀谈起来,弄明白了各种菜的价钱。

  没多久,有位中年夫郎提着篮子到了他们摊前,瞧着他们筐里的菜点了点头。

  “这茄子怎么卖?”那人指尖拨动着茄子,随口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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