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柳兰老树开花,怀的却不是他的孩子。这让古江觉得荒唐至极,可笑至极。
“事已至此,我们夫妻缘分已尽,我走了。”古江从进来开始就握紧的拳头无力地松开,抬脚就走。
“大江!”柳红喊了一声,就要追上前去,却走了一步就被拉回来。
尹红拉住她,不让她离开,“人家都不要你了,你死乞白赖地上前去干嘛?再说了,就算他肯原谅你,能接受你肚子里的孩子吗?”
柳兰摸了摸自己微微隆起的肚子,知道尹红说的是实话,只好眼睁睁看着古江离开。
这边毛才良不断地对柳兰表忠心,表示自己一定会让她和孩子过上好日子云云。
墙角听到这里,再往后听也没什么意思了。
牛才蹲在最后面,悄悄起身,轻手轻脚地离开。接着是牛鹏、苏云中、苏锦书和周凌霄挨个起身离开柳家。
走出一段距离好,性子活泼的牛才兴奋地说:“真没想到啊,柳兰五十多岁的人了,能怀孕就已经够炸裂了,更炸裂的是她怀的还是毛才良的孩子!”
一向稳重的牛鹏也忍不住激动地说:“柳家可真是人才辈出,前有尹红偷汉子气死丈夫,后有柳桥安的哥哥偷村里的鸡鸭被送去劳改,现有柳红玩夕阳恋抛夫弃子。”
苏锦书吃瓜吃爽了,隐隐觉得里面有点问题,“那个毛才良,哪来的那么多钱,每个月给柳兰五十块。”
这人看着贼眉鼠眼,流里流气,一看就不是什么正经人。要知道古江是机械厂的七级工,一个月工资只有八十多,毛才良却能一个月拿出五十块给柳兰。
他的钱从哪里来?
周凌霄一直古井无波,听到苏今年书的话,心中一动。
“这个,确实奇怪,毛才良是村里出了名的懒汉,家里又穷,否则,也不会四十多了还打着光棍。”牛鹏挠了挠头,皱着眉说。
牛才也察觉到不对劲,不过他的消息更灵通一些,“我听村里的人说啊,毛才良不知道怎么走大运了,这两年在京市挣了大钱,可阔了。”
“对对对,他每次回家都提着大包小包的,从村子里晃一圈才回家,这次中秋还给家里买了台黑白电视呢。”苏云中原本对这些村里的攀比不注意,话说到这,他就想起来了。
作为新“四大件”之一的电视机,是紧俏的奢侈品。不仅一台售价400多元,还需要凭电视票或工业券购买。
这两样票证非常稀缺,通常是单位对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奖励,一个国营工厂通常一年只有一两张。
如果说毛才良能够通过特殊渠道从京市挣到钱,那电视机票则非得有权利才能弄到。
无论怎么看,毛才良这个人都很怪异。
“算了,路遥知马力,大家在一个村子里,以后总会知道毛才良的底细。现在,咱们先去看宝贝猪吧。”苏锦书是个不喜欢内耗的人,想不通的事情就先不想了,当即转移了注意力。
养猪场,沈峰正在山上赶猪,见他们过来了,非常高兴,“锦书回来了,快去屋里坐,我这就把猪赶回猪圈里去。”
“沈叔,您忙您的,不用管我,这猪还没放够时间吧,我们就随便看看。”苏锦书笑着对沈峰说。
沈娇听到动静,从竹屋里出来,“爸,你只管赶猪,我来招待他们。”
两个月之前,沈娇不知遭何大变,神情憔悴、脸颊枯瘦,眼里黯淡无光。
如今却是大变样,神情坚定,眼神平静地跟他们说着养猪场的事情。
末了,她拿出两条围巾,递给周凌霄和苏锦书,“昆明湖的时候,谢谢你们救了我。这两条毛巾,是我亲手织的,希望你们不要嫌弃。”
沈娇在京市经历了什么,她不说,苏锦书也猜出了个大概。对于她能走出伤害,重新开始生活,苏锦书打心底为他高兴。
“好漂亮的围巾,沈娇,你的手这么巧,我们怎么会嫌弃。”她笑着从沈娇手里接过围巾。
围巾用的是京市最流行的马海毛线织成,表面有一层细密、柔软、较长的绒毛。手摸上去像是在摸小动物的毛发,柔软、毛绒绒的。
看起来非常蓬松、厚实,戴上却是轻轻的。苏锦书的围巾是红色的,她戴上毛绒绒的围巾后,下巴和脸颊被一部分绒毛遮住,衬得一张小脸越发光彩动人。
“好看吗?”她眨了眨杏眼,期待地看着周凌霄。
“好看。”周凌霄拿着围巾,并没有戴上,只是目光柔和地看着苏锦书,眼里闪过一抹惊艳。
苏锦书试过围巾之后,几个人便要去猪圈看看宝贝猪,周凌霄提出留在竹屋里。苏锦书只当他有洁癖,不愿意闻猪圈的臭味。
“你的围巾,我不要。”等他们走后,周凌霄淡淡开口,将白色的围巾递给沈娇。
沈娇脸上的平静的神情染上一抹失落,却很快从善如流地接过毛巾。
“我只会收苏锦书亲手织的围巾。”周凌霄整个人像是座冰山一样,散发着寒气,拒绝任何人的靠近。
第64章 虎狼之徒
沈娇脸上的失落瞬间一扫而空, 甚至扬起笑容,“你和周庭韫说的,很不同。”
周凌霄和周庭韫的关系, 沈娇是最近才知道的。
为了她自杀的事情, 沈峰利用所有的休息时间,辗转京市调查, 想为自己的女儿讨回一个公道。
他一次次地无功而返,又一次次地往京市跑。
山中寂静, 岁月流逝无声,沈娇本该浑浑噩噩地过下去的。可每次看到爸爸满身疲倦地回到竹屋,沈娇就能清楚地意识到又一周过去了,意识到沈峰从来没有放弃过自己这个女儿。
她看着小猪一点一点长大,山中的青草慢慢变长, 小鸟每天早晨在枝头叽叽喳喳地叫她起床。
生命如此美好,她不该为了一个男人放弃。这个念头从心中一起,挥之不去。
她的心开始变得坚定,开始重新审视她和周庭韫的那段恋情,以更加客观角度去看周庭韫。
沈娇发现,周庭韫就是个烂人。
周庭韫跟她说起过自己的哥哥, 在他嘴里, 周凌霄是个冷血动物,不把家人放在眼里, 没什么朋友,无情无义。
如今看来,全是鬼话。
周凌霄没有说话,显然对周庭韫如何评价他毫无兴趣。
“你不要围巾,有什么我能帮到你的吗?”沈娇主动问道。
周凌霄沉吟片刻, “毛良才是你们村的,你有没有在周庭韫那里见过他?”
“见过,周庭韫除了京市大饭店副经理的工人,还有其他赚钱的渠道,毛良才在帮他做事。”沈娇意外撞见他们在一起悄悄说什么,周庭韫没想到他们认识,只得透露了一点。“可惜,周庭韫对这个渠道藏得很深,如果你想要对付他,我可以......”
“不,我不需要。”没等她说完,周凌霄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她,“不要为了报复,做出伤害自己的事情,想想你爸。”
沈娇没想到周凌霄一眼看出自己的心思,羞愧地低下头。
当她从那场荒唐的恋爱中清醒过来的时候,随之而生的,是对周庭韫刻骨的仇恨,她恨不能生啖其肉,饮其血,将他扒皮抽筋、挫骨扬灰。
“你想报仇,当先强大自身,周庭韫远比你想象的更加可怕。”周凌霄很少管别人的事,看在她送的毛巾苏锦书很喜欢的份上,多说了一句。
沈娇愣愣地看着他,觉得这个人和周庭韫一样复杂,令人看不透。
“周凌霄,我回来啦!”苏锦书欢欣雀跃地进了竹屋,迫不及待地想和他分享猪长得很好的消息。
一进门,就看见沈娇手上拿着围巾,愣愣地看着周凌霄。
“你的宝贝猪是不是长得很好?”周凌霄越过沈娇,走到苏锦书面前。
他的脸上像吹风化了冰似的,浮起点点笑意,方才生人勿近的气息消失地无影无踪。
苏锦书立马笑着点头,“嗯!再过一个多月,我就能有几千块进账啦。说起来,沈峰叔叔养猪的手艺没得说,我看那些猪现在就可重,足有一百五六十斤了。”
沈娇回过神,看着两人的互动,脑海中原本有些混沌的东西清晰起来。
“你不喜欢那条围巾吗?”苏锦书指着沈娇手里的围巾问。
周凌霄点点头,算上承认。
“时候不早了,我们回家吃午饭吧。”苏锦书没有追问,这种毛绒绒、可爱的东西,可能不符合周凌霄的审美。
一行人告别沈峰父女俩,浩浩荡荡地往山下走。
中秋夜的晚餐丰盛:炖得烂熟的老母鸡是最硬的菜,完整的红烧鲤鱼,油光锃亮、肥瘦相间的红烧肉,四喜丸子,炒和菜,拍黄瓜,萝卜丝炒肉,清煮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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