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冬夜渐暖_猗猗修竹【完结+番外】(53)

  那个风筝最后将会飞到哪里,那是风筝的事情,不是你的事情。

  刚回过神来,一个小女孩提着一个燕子形状的风筝进入自己的视线。

  小女孩抬头看着自己,天真地询问道:“大哥哥,你为什么不追风筝了?”

  这时,陈修竹扔下随手摘的绿草,说道:“风筝,我追。”

  “那大哥哥,可以跟我一起追风筝吗?”小女孩又问。

  他又说了一遍:“风筝,我追。”

  他站起来,跟随着那个小女孩奔跑起来。这一次,他不再追求着什么风筝,他追求的一直都是自己。他不再为风筝奔波,而是在为自己奔跑。

  真的跑不动了,却想到卡德勒·胡赛尼又曾写道——每个人的命运都像风筝一样,它向往更高更远的天空,但却受着那根细细丝线的牵引而无法摆脱。但也正因为有这根细丝线的牵引,它才不至于消失在天际或者跌落尘埃,而是在空中划出优美的人生轨迹。当这根丝线被割断,就要鼓起勇气去追寻那飘落在远方的风筝,这样才能获得内心的安宁。

  所谓的自己,不过是心中的那个风筝。

  For you , a thousand times over.

  做一个追风筝的人,紧握不放。

  像一个追风筝的人,随风摇晃。

  他跟着小女孩从美浓湖跑到永安老街,小女孩找到了自己阿嬷,便和陈修竹告了别。陈修竹背着背包,独自行走在永安老街。

  对于老街上的美食,也许是刚吃完便当的原因,他并不觉得馋或者饥饿。他用手机对着老街边走边拍,路过一个指环铺,陈修竹被门口展示着的猫咪指环吸引住了,他转身进入,在展览柜前上上下下来回踱步。

  一位白发苍苍的阿伯走上前,是这家指环铺的老板。

  老板拍拍陈修竹的肩膀,哑着声音问道:“要是柜子里没有你喜欢的,你也可以花点时间,等我耐心做。”

  “您亲自啊?”陈修竹语气惊讶,“那我能让您亲自做一枚指环吗?”

  老板拍拍手,随后从一旁的衣架上穿上围裙,坐在工位上,拿好磨具和刀具,戴上防护用品。陈修竹坐在老板对面,映衬着昏黄的灯光,他们一起面对着充满木屑、有些杂乱无章的桌面。

  “你想做什么样的指环?”老板问道。

  陈修竹想都不想,他立刻点开微信,然后给老板展示了林素纯的微信头像——橘猫和白兔。

  “很可爱诶!”老板赞叹道,“你想要怎样的设计呢?”

  陈修竹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笔记本,再掏出一支圆珠笔,在笔记本上抽了一页,用圆珠笔画出大概的形状——木质的指环上,刻着一只正在行走的橘猫,在大橘猫的背上,坐着一只正在吃着胡萝卜的小白兔。

  看着陈修竹的笔法,老板慧眼识珠:“你是搞设计这一行的哦?”

  “对诶!”陈修竹点点头,“我是室内设计师啦!”

  老板附和道:“这个工作蛮好的嘞!”

  他找了一个薄厚正好的软木板,抬头询问道:“男士指环还是女士指环?”

  意思是,这枚指环是做给男生还是做给女生。

  陈修竹道:“能做两个吗?”

  老板皱了皱眉:“那时间会有点久诶,你等得及吗?”

  “等得及呐,阿伯!”陈修竹道。

  听到陈修竹说完这句话,老板的眉头松懈下来,转而露出一张笑脸:“送给自己的女朋友吗?你们要结婚了吗?打算婚后生几个宝宝?”

  “啊?”陈修竹被这一连串问题问得有些惊讶,他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是送给我心仪且思慕很久的女生。她人很活泼,很温柔,同时在面对困难和病痛时,她就像一个大英雄。”

  老板意味深长地道:“你暗恋她哦?”

  “嗯,暗恋很久了。”确切来说,应该是明恋更好。

  指环铺老板在做指环的时候告诉自己,这家店铺在永安老街开了几十年了,他做指环做了一辈子。这家店铺本来是和自己的老伴一起经营的,老伴陪老板从年轻相恋一直走到现在,本以为会和这家店铺一样,天长地久一辈子,但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老伴先是眼睛出现了问题,一开始确实没那么在意。老伴有些担忧,怕老板觉得自己现在成了残疾人,而不爱她。可是,老板却紧握着她的手,没有回答老伴的话语。陈修竹问道,为什么你不回答呢?这样很让老伴绝望。

  然而,老板却说,当时不知道该以什么话来回答,因为什么话都不如现实中的陪伴来得长久——他觉得这些话语很空。用余华在《黄昏中的男孩》里所写的话来说——他会求你,甚至下跪,他还会打自己耳光,你都不要心软,他会一次次发誓,男人最喜欢发誓,他们的誓言和狗叫没有什么两样,你不要相信。对诶,男人最喜欢发誓了,但是发誓和狗叫没什么两样,我才没有回答,我也爱你之类的话。

  后来,老伴染上了肺结核,忍痛过了五年,合上了双眼。这家店铺却仍存在,老板也依旧经营指环铺。

  他所认为的爱,不是每日每夜口口声声传颂的“爱”,而是每月每年,用实际行动来展现的“爱”。爱不是用来传颂或者发誓的,如果只要说话就能表达爱,那还要拥抱亲吻算什么?

  真正的爱,或许要等到人生暮年,你坐在藤椅上,在午后的阳光下昏昏欲睡时;也可以是你躺在病床上,身体上插满着管道和呼吸机,突然感到自己的时日不多,细数着自己这一生的种种景象。

  ——然后呢?

  然后,你会提笔用你尚不清醒的意识硬要写下最清晰的文字。实话来看,临终前的那些文字,只有你自己看得懂。

  ——嗯,老板,如果说我看懂了呢?

  看懂的文字叫书信,看不懂的文字叫遗书。

  在这个发展如此快速的时代,如果一个人愿意花时间给你写信,且不管这封信要寄多远,邮差要走多久,甚至还不能确定那个人是否还有耐心开完信的习惯,这都是一种深沉而浓郁的情感。

  ——所以,这是爱吗?

  我想,这一定是爱了。这个时代,怎会有人手写信,能写封邮件就不错了啊!不过我想,有爱的人就有天堂。

  陈修竹在凳子上坐了三个小时,两枚指环终于做完了。

  老板将两枚指环包装进塑料膜里,而后分别装进了两个指环盒里,他递到陈修竹手中。

  他又想起了那个风筝,现在不知道飞到什么地方——是翱翔于漫天星空里,还是很不幸地悬挂在某一处的杆头。

  无论结果,不问过程。生活起起伏伏,爱情兜兜转转,美好的故事总是发生在悲剧的剧本上。

  风筝,我追。

  他的脚步从未停歇,从萍津到北京,再从北京到台北,接着从台北来到台南......至于自己将会追随内心的风筝停驻在哪里,那得看风筝的足迹了。

  风筝,我追。

  那两枚木质指环放在背包最隐秘的地方,连带着陈修竹那点小小的心思,他的步伐逐渐加快。

  这就是爱了。

  正如《追风筝的人》里说:但我会迎接它,张开双臂。因为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而也许我刚刚看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

  第三十三章 会呼吸的痛

  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很晚了,其他人都已回房休息,第二天还要去垦丁拍摄。他拖着疼痛的脚步,想要结束一天快要麻痹自己神经的行程。在走向自己房间的途中,想到他的相机还在杨乐歆手中。

  路过杨乐歆的房间,他站定在房间门口,正要抬手敲门,结果房门从里到外被杨乐歆推开。杨乐歆神情急促而担心,她穿着外衣,双手抱着程程。

  刚一出门,正好碰到陈修竹。两人明显愣了一下,紧接着杨乐歆拉着陈修竹的手腕,将他的掌心搭在了程程的脑袋上。

  她问他:“是不是有点烫?”

  掌心紧贴着程程的额头,触碰的地方传来阵阵的滚烫。他微微偏头,看到程程的双眼,雾蒙蒙的,像是隔着一道屏障,令人看不清晰。他从额头顺势触碰到程程的脖颈、小腹再到双腿,如同着了火一样炽热。再仔细看,还能发现程程明明裹着衣服却在发抖。

  “程程发烧了?”陈修竹担忧地看向杨乐歆。

  杨乐歆点点头,一把推开陈修竹,抬脚快步走到电梯间里。陈修竹后知后觉,快步跟上前去,而后抢先杨乐歆一步,按下了电梯的下行键。

  “你跟着我们干什么?”杨乐歆前脚走进电梯,后脚就看到陈修竹跟了上来,又补充道,“不回去休息?真有闲工夫。”

  陈修竹按了“1”层,而后道:“你先去酒店前台问问前台有没有退烧贴之类的,不行就问有没有医用酒精,抹在手心里,都能有退烧的作用。我去门口叫计程车,然后去医院。”

  说完,陈修竹安慰似的拍拍杨乐歆的肩,从她身旁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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