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抱不行,得像抱孩子一样,这么抱着。”程穗对着空气一边比划一边指点他抱熊猫崽崽的技巧。
第一次抱大熊猫霍文康没有经验,听到圆梦这么一哭,更加手忙脚乱了。
按照程穗的方法抱着,圆梦非但没安静下来,反而叫得更大声了,来回扑腾着两条腿,简直连一秒钟都待不下去。
“嗯!嗯!”
听到院子里传来妹妹不舒服的叫声,从山上回来的团团连忙加快了脚步跑回来。
见到姐姐回来,圆梦也从霍文康的腿上跳了下来,踉踉跄跄地跑向了团团。
“嗯,嗯,嗯。”
“昂,昂。”
叼起圆梦放在自己的怀里,团团温柔地舔着它的脑门安抚着,时不时又用鼻子拱着圆梦的小肚腩,没一会圆梦就安静了下来。
团团现在圆梦都哄出经验了,别看它自己也是个亚成体大熊猫,只要不给圆梦喂奶,平常像照顾圆梦这样的小事还是不在话下的。
霍文康在来之前听说过程穗家里有很多大熊猫,在看到圆梦这样的小崽崽时不觉得有什么,可当体重一百来斤的团团“蹭蹭蹭”窜到他跟前时,多少还是会有些害怕的。
“这,这就是团团吧。”霍文康坐得更端正了几分,紧张地把手搭在了膝盖上。
“对。”
程穗掸了掸团团头上的灰尘,“团团的脾气很好,放心,它是不会伤人的。”
听到不会伤人,霍文康这才稍稍松了一口气,“团团它长得真漂亮,看脸型像是个女孩子。”
程穗:“是啊,我们团团确实是个小姑娘。”
看着眼前的这个陌生男人,团团莫名觉得他不太顺眼。
倒不是对待坏人那种本能的厌恶,而是看到外公外婆都对他很客气,妈妈对他也总保持着微笑时,心里会很不开心。
就像是曾经住在动物园时,其他饲养员想当着自己的面,试图把自己的阿贝贝拿走时一样。
只是这次,动手的人不是饲养员,而是眼前这个陌生的两脚兽,想要拿走的也不是自己的阿贝贝,而是自己的妈妈。
团团的直觉不会错。
这个男人,是想抢走自己的妈妈。
“很高兴认识你啊,团团。”霍文康主动将苹果掰开,小心翼翼地递到团团面前。
团团舔了舔嘴唇,没理他,继续低头哄着怀里的妹妹。
我可不高兴认识你。
哼,连哄孩子都不会,凭什么想把我妈抢走啊?
转眼就快到中午了,霍文康原本是打算直接回家的,不过在王冬梅和程老三的盛情邀请下,还是把他留了下来,请他吃一顿饭。
王冬梅和程老三对他的印象也很不错,彬彬有礼、谈吐文雅,而且学兽医出身的他跟程穗也有很多话题可以聊,学历之间的差距一点没有影响到他们交流。
而且他说着是没有处对象的想法,但瞧着他对程穗的态度……
更重要的是,程穗对他的态度也不错,所以这么看着,俩人也并不是全无可能。
“老三,去山上挖个笋子回来,让小霍尝尝咱山里的滋味儿。”取下挂在房梁上的腊肉,王冬梅招呼着程老三道。
程穗用围裙擦了擦手上的水,“还是我去吧。”
“我陪你吧,”霍文康跟着说道,“我平常很少来山里,正好能看看咱们村附近的山景。”
程穗也没有同他客气:“行。”
霍文康嘴上说是要看景,不过见他主动背起了竹筐拿着锄头,程老三和王冬梅便懂了他的意思。
上山好啊,家里有长辈们在他们聊天难免拘谨,让两个年轻人单独相处一番,或许还能找到更多的共同话题呢。
这边程穗和霍文康前脚刚出门,院子里正在打瞌睡的团团后脚就要跟上去。
“你站住。”
程老三立马挡在了它面前,“你个小胖娃儿跟去干啥子?好好在家呆着,别耽误了他们俩。”
“嗯!嗯!”
团团哼了两声,才不听他说什么呢,快步就跟了上去。
她可是我娘,我得跟着去保护她!
上山的这一路,程穗和霍文康聊了不少关于大熊猫的事。
从程穗领养团团到后来从死神手里救回圆梦,听得霍文康一愣一愣的,看她的眼神也逐渐从一开始的欣赏变成了崇拜,在看着她说话时,眸子里似乎都闪烁着淡淡的光。
“程穗同志,不得不说,你绝对是我见过最有本事的女同志!真的,好多男人都不如你,你将来一定会大有所为!”
程穗被他夸得都不好意思了,“没有没有,你可别夸我了,我就是做了我该做的而已。”
瞧着程穗脸上堆满了被夸赞的笑意,团团倒是一点都高兴不起来,表情反而更阴沉了几分。
找到一棵快要冒芽的竹笋,程穗举起锄头就要动手。
“还是我来吧,”霍文康连忙抢过她手里的锄头,“这种体力活就不劳女同志动手了。”
程穗试探地问:“你真的会吗?”
“挖竹笋而已,没什么难的。”霍文康冲她笑笑,说着,就将锄头朝着那处竹笋砸了下去。
咚!
他劈下去的那一下力气很大,尖锐的头部深深地插进了土壤里。
可当他想要把土掘开时,才意识到那一下砸得太深,根本掘不动。
完蛋……
但他话都放出去了,又怎么能放弃?
“嗯……嗯!!!”
霍文康憋得脸都快红了,不止是掘不开土,这下连拔都拔不出来了。
瞧他那傻愣愣的笨蛋样子,团团嫌弃地哼了一声。
随后默默走上前,用爪子扒拉着附近的土,很快就将嵌在土块之中的锄头拔了出来,然后又继续向下挖着,紧接着那颗竹笋也跟着露了出来。
周围的土都清理得差不多,团团不需要怎么用力,用嘴咬住轻轻一掰就将竹笋拔了出来。
程穗呼噜着团团的脑袋瓜,夸奖它道:“团团真棒!”
霍文康难为情地笑笑,跟着为它鼓掌:“是啊,还是团团更厉害。”
团团慢悠悠将挖出来的竹笋放在程穗的脚边,不屑地斜睨了他一眼。
哼,连挖笋都不会,凭什么把我妈抢走?
第91章
程穗跟那个大学生相亲的事,很快就传到了动物园。
一听说是老霍家的那孩子,婶子们赶忙到各处打听霍文康的人品。
在哪个大学念书,成绩咋样,有没有处过对象,甚至小时候穿什么颜色的开裆裤都打听得一清二楚,就怕碰上个表里不一的,让程穗受蒙骗。
还好,打听了一圈下来,这霍文康身上并没有什么乌糟事。
别看他现在还在上学,挣不到什么钱,但是用现在比较时髦的词就是“潜力股”,等到毕业以后肯定能不少赚呢。
“这孩子他家二叔我熟得很,他二叔都说了,文康有出息,是他家第一个大学生呢!”
“模样好,学历好,又是独生子女,我瞧着是没什么问题。”
“要我说,这个小霍要比徐队长好点,起码年龄跟咱们小穗儿差不多,也更有共同话题。”
“确实,咱们小穗儿有本事,那个霍文康也有学历,这叫啥?这叫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啊~”
婶子们还是希望程穗能早点嫁人的,毕竟程穗今年都二十四了,放在乡下,像她这么大的姑娘家孩子都能上街打酱油了。
婶子们虽然不会替她张罗,可碰到个这么合适的,也希望她别错过。
当然,合不适合是一回事儿,更重要的还是程穗的心意,要是她相不中人家,那大家再怎么热心也是白搭。
“见几次面了?感觉咋样?”李婶子碰了碰程穗的手臂问道。
程穗摇摇头,“两次,感觉就那样吧,谈不上什么喜欢不喜欢的,我就是把他当普通朋友。”
霍文康是个很出色的相亲对象,就像婶子们调查的那样,长得好、人品好、家世好、学历好、前途好,像这样的“五好青年”打着灯笼都难找。
第一次他是来家里吃饭,后来他又邀请她去城里看了一次电影。
两次接触下来,程穗对他并没有很心动的感觉,只是觉得和他相处起来很舒服而已。
况且,霍文康也说目前自己是以学业为主,所以她觉得两人就这么当个普通朋友就行。
“她婶儿她婶儿?!”
她们这边正聊着呢,张婶子忙不迭地从外面跑过来,拉着李婶子往员工通道走,指着看台那边的方向问道:“那个是不是霍家那孩子?”
顺着张婶子指的方向看去,人群中,那个高高大大的身影很是显眼,引得周围不少目光偷偷瞧望,就连趴在妈妈肩头的小娃娃,也忍不住忽闪着眼睛多看他两眼。
他好像是第一次来人这么多的地方,表现得有些局促,就这么跟随着人流走来走去,如同池塘里被游鱼推动的一朵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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