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那边有些远,下次你别去了,危险。”江淮洲点头,伸手过去,轻轻摸了摸秦胭胭的肩膀,“今天挑水疼不疼?”
秦胭胭哪里会疼?
水都是从空间里来的,她都没有贡献一丝力量。
“我不是挑水,我是用小水桶过去拎回来的,不重。”秦胭胭没发现自己语气里的娇嗔和骄傲。
活像是一个做了好事等着家长夸奖的小朋友。
不过江淮洲没有夸她,反而是换了方向,给她揉手臂:“拎也不行,挑也不行,下次,你都不许去了。”
秦胭胭依稀可以看见江淮洲的轮廓,听着江淮洲带着担心的关心,她点头,“好,我以后不去了,挑水的活让给你。”
秦胭胭在黑暗里摸索着过去,碰到了江淮洲的脸颊。
啵。
她亲了江淮洲一下。
鬼使神差的。
就当作是天黑容易冲动吧。
江淮洲还在揉捏的手顿住,完全失神。
没有想到,秦胭胭会主动亲他!
脸颊上似乎还残留着女人唇瓣的娇软触感,带着一点温度。
鼻翼间是她刚才靠过来的时候留下的淡淡香味。
他的脸开始发烫,情不自禁的心跳加速,要不是这是晚上,一定可以看见他窘迫羞射的表情。
“那什么,我先睡了哈!”秦胭胭说着,挣脱了江淮洲的手臂,然后翻了个身。
假装睡觉。
这个时候,只能装睡。
江淮洲看着秦胭胭翻过去的后背,不由得勾了勾唇。
他家胭胭,真的很可爱。
江淮洲说到做到,第二天一早,他早起了半个小时,去挑水。
秦胭胭起床看见厨房里的水缸水满的时候,也露出了笑容。
这大概就是事事有回应吧?
秦胭胭快速准备起早餐来。
最近的活都是一些重活苦活,秦胭胭要做一些顶饱的早餐。
家里有去年留下来的南瓜,就放在厨房堆柴火的地方,因为有温度,所以南瓜都没有坏。
在农村,南瓜切开以后,要把里面的籽抠出来洗干净,晒干以后啊,还可以当零嘴。
秦胭胭弄好之后,拿了空间的削皮刀给南瓜削皮,然后把南瓜给切成片放在锅上蒸。
秦胭胭看着灶孔里的火焰,顿时高兴,她还是很有天赋的嘛。
昨天江雅简单和她说了一下要领,她就学会了。
柴火弄吃的就是很快,秦胭胭把蒸熟的南瓜捣成泥,从空间里拿了糯米粉出来,揉成光滑的面团,之后再分成从不打大小的面团,轻轻一摁,就变成了形状差不多大小的南瓜饼。
从空间里拿了油出来。
她那些东西都在箱子里,江淮洲也没有翻看,所以她里面有什么江淮洲根本就不知道,拿出来也不会被怀疑。
秦胭胭直接拿出来,把家里有的油壶都装满了。
好在是原主的红木箱子很大一个,江淮洲只觉得重,应该是不会怀疑什么的。
秦胭胭倒上菜油,慢慢煎熟,南瓜饼逐渐变色,金灿灿油滋滋的小团团,香味开始飘散。
然后用剩下的南瓜,加上一点苞米和大米,煮成南瓜苞米粥,吃粗粮也是对身体好的。
这是苞米饭的吃法中,秦胭胭唯一一个可以接受的了。
江淮洲三人一进院子,就闻到香味了。
不出意外,这一顿早餐,再次活得了三人的好评。
“嫂嫂,有你真好!”江雅现在懂了,为什么村里人总说娶了媳妇日子就好过了。
她真后悔,应该早一点让自己哥哥娶嫂嫂的。
早一点娶了秦知青,她早就过上这样的日子了。
简直太幸福了。
秦胭胭失笑,江雅也太单纯了吧?
也是,这个年代的人,能吃上一顿饱饭就是满足,能吃上一顿好吃美味的饱饭,就是幸福。
江淮洲没有说什么,但是看着秦胭胭的眼神,让秦胭胭怎么也忽略不了。
她不敢去看男人的感觉,只能是低下头认真喝粥。
吃过了早饭,王西梅打算做一点吃的中午在那边吃,秦胭胭就不要去地里了。
第14章 有八卦的地方就永远不缺女人
“妈,我去送吧。”秦胭胭拦着王西梅,她现在能做的,就这点小事情了,还不让她行动起来。
看着一大家子都在忙东忙西的,就她一个人闲着,怪不好意思的。
王西梅拗不过秦胭胭,只好答应下来。
三人去上工了,秦胭胭一个人在家里,家里也没有肉,昨天陈晓兰送的肉一顿就吃光了。
这年头有肉吃的机会是真的少。
秦胭胭想半天,从空间里拿了腊肉。
新鲜的肉放不了,说自己有腊肉放在箱子里应该有说服力吧?
应该吧?
秦胭胭挠了挠头,这下苦力的没点油水怎么过?
她咬了咬牙,就算是怀疑也要做成吃的。
秦胭胭还不忘看看前院后院的蔬菜长什么样了。
看见辣椒上的小白花,秦胭胭陷入了沉思。
这花儿?
是昨天有的吗?
看起来,怎么就觉得事情的走向有一丝丝不对劲呢?
后院的小茄子也变成大茄子了。
秦胭胭的嘴巴张大,震惊,完全可以塞进一个鸡蛋。
秦胭胭心想,好在是平日里大家都没有对这几棵苗苗有想法,单纯是种下,不管收成,碰运气的。
秦胭胭瞬间就懂了,空间里的水有奇妙的效果。
秦胭胭把茄子摘下来,做一个红烧茄子,非常下饭,吃起来的口感也很好。
再用腊肉做一个青椒炒腊肉。
她拿筷子夹了尝了一块,辣椒有些辣。
现在的辣椒,好像没有什么甜椒那些品种,就是一些简单的炒菜调味用的。
秦胭胭做了两个菜,又用早上剩下的小半南瓜煮了一个南瓜汤。
打包两个菜用的是平日里江淮洲家里的饭盒,汤没办法,只能从空间里拿一个打包盒,好在颜色是黑色的,也看不出来有什么特别的。
最后打上煮的大米和苞米混煮的饭。
放进小背篓里,装着去地里了。
江渔村的大部分田地都是连在一起的,很少的是分开的。
所以秦胭胭只需要去集中的地方,就可以找到江淮洲三人了。
基本上都是大家都是在地里吃饭,早上吃过早饭之后就会把午饭带走。
一家人都是在地里的,能多挣点工分就多挣点。
地里,有不少人都停下了手里的活,把自己带来的餐盒拿了出来。
这时候,还没有那么多的娱乐环节,所以,大家只要是一闲下来,就会开始八卦。
干活也是要分开的,王西梅今天,就是和一群差不多妇女在一起,干的一些除草的活。
余大妮坐了下来,看见王西梅还在拔草,顿时就来了劲:“西梅啊,这都到饭点了,你还不停下来啊?”
昨天中午是回家去吃饭的,就是今天中午,没看见要回家的样子。
“我看你昨天还是回家去吃饭,脸上笑得都可以看见一朵花儿了,怎么今天蔫了?”余大妮继续煽风点火。
有八卦的地方就永远不缺女人。
秦胭胭远远看着,脚上的步伐也快了一些。
这样的场景,典型的狗都不敢从他们面前过。
“是啊,西梅,你那城里来的媳妇还真会给你们做饭啊?”一旁的杨晓芬疑惑。
“这城里来的知青,娇贵着呢!”家里女儿嫁给知青的王婶子叹气。
王西梅没吭声,她不敢说别的,胭胭绝对不是他们口中说的那样。
“王西梅,和你说话怎么不答应啊?”余大妮还以为王西梅是被说中心事,顿时就更来劲了,“要我说啊,我娘家哥哥那个女儿嫁给你家小洲啊,就刚刚好,这都是亲戚,亲上加亲,你还不听!”
去年的时候,余大妮就说过这件事情,当时王西梅不同意,两家就闹了一些不愉快。
余大妮还逢人就说王西梅心声高,眼睛都长到天上去了,还说就看以后江淮洲能找到什么样的老婆。
现在看见江淮洲娶了个娇滴滴的城里知青,顿时,余大妮心里就来气了。
前两天整个人看着都蔫了,要不是今天看见王西梅这样,她还得郁闷好几天呢!
“就你娘家那个姑娘,你觉得好,怎么不介绍给王二狗?”王西梅开口,王二狗是余大妮婆家的侄子。
她翻了个白眼,就余大妮娘家那个女儿?
150不到的身高,160斤!
不过这些,并不是王西梅拒绝的理由,胖胖的女生现在是很受欢迎的,好生养。
主要是那个姑娘的暴脾气,可是在他们村里都出了名的,被家里养得刁蛮任性,不知天高地厚。
那样的儿媳,王西梅自认是没有降得住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