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是从小就擅长打猎,在小的时候,甚至有些害怕这样的事情,因为他曾亲眼看见一只小白兔在父亲的陷阱中,流下很多鲜血,最后一动不动。
直到后来,在一次又一次的尝试中,他学会了活捉猎物,有时候是一只小兔子,他还会将它带回家抚养,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长大了。
他明白了很多道理,其中就有,猎人捕捉猎物,不只是圈养,还有可能是为了饱腹之欲。
江淮洲那点微不足道的善心,已经养不起一家人了。
今天晚上,借着朦胧的月色,他遇见了一只小狐狸。
有点像小时候遇见的那只,在月光下,小狐狸浑身通白,发光一般,整个都是白色的一团,看起来,不是小时候那只,比那只还要漂亮好几倍。
记得父亲叮嘱过,狐狸是狡猾的,如果抓不到,放弃就好了,这大山上树林茂密,一定还有别的猎物。
可是江淮洲现在却不想放弃,他现在一看见这只小狐狸,他就决定了,他这一生,就只要这只小狐狸。
“我在看书。”江淮洲举起手上的书,看着那边还在傻笑的秦胭胭,过去,坐在床上:“我最近有些忙,都没时间看书,所以现在要开始补补课了。”
秦胭胭直接挪过来,然后扒拉到江淮洲的腿上,躺下:“嗯,孺子可教!”
带着调戏的意味,秦胭胭直接就把江淮洲手上的书拿过来:“来,秦老师考考你。”
“好。”江淮洲由着她闹,“秦老师说了算。”
江淮洲伸手,将秦胭胭耳鬓的碎发理到耳后,也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秦胭胭感觉到了耳廓传来摩挲的感觉,她不争气,红了脸。
“我要问你,这论点是什么?”秦胭胭直接抓过江淮洲的手,不给江淮洲再乱动的机会。
江淮洲略加思索,就说出来了答案。
秦胭胭听了连连点头,虽然做不到逐字逐句都是正确的,却也差不多,按照
第210章 江淮洲,这是奖励。
秦胭胭还觉得心有余悸,这样的土地,虽然没有石头坚硬,摔下去还是很疼的。
她挤出笑容:“我没有注意。”
“还笑?”江淮洲放下书本,“我不看书了,快睡吧。”
见秦胭胭似乎是没有自己陪着就不睡的样子,江淮洲直接将书本放回到桌子上。
又过来,把被子给秦胭胭改好,然后才掀开被子一角,上床躺下。
“过来。”江淮洲伸手将人揽进怀里,“好了,赶紧睡觉吧。”
“好。”
随着煤油灯被关上,房间里陷入了黑暗。
黑暗中,秦胭胭睁开双眼,眨巴眨巴,没一会儿就感觉视力恢复了一些。
“江淮洲,你睡着了没有?”秦胭胭的声音很小,明显带着试探。
江淮洲靠近一些,凑到她的耳边:“胭胭,哪有人刚闭上眼睛就能睡着的?”
很明显,江淮洲这是在模仿她的语气。
秦胭胭只觉得好笑,没忍住笑出了声:“我问你,你只管回答就是,还要学我?”
“胭胭说得对,当然要学。”
“油嘴滑舌。”秦胭胭抬手,戳了一下男人的胸膛。
江淮洲摇头,他可不是油嘴滑舌,而是很认真的说一件事情而已。
随后又意识都黑暗中伸手不见五指,秦胭胭肯定看不见他的动作,便出声解释。
秦胭胭哪里在意,本就是句玩笑话。
直接凑上去,和男人在一个水平线上。
“怎么了?”江淮洲还有些担心。
然后唇瓣被人堵住,再说不出话来。
一个浅浅的吻,只是在唇瓣上停留了一些儿,就离开了。
“江淮洲,这是奖励。”说完,秦胭胭直接翻身,跑到角落里去了。
江淮洲哭笑不得,他的胭胭,小狐狸一样的狡猾,还带着小兔子的胆小,当真是可爱的很。
次日,秦胭胭还算是起得早了。
洗漱过后,吃过早饭,秦胭胭就要开始今天的任务了。
她之前就已经观察过了,院子里有很多应季的蔬菜。
这些蔬菜啊,基本上在江渔村是家家户户都会种植的。
院子前面只是种了几棵茄子和瓜、豆,虽然结得是密密麻麻的,但是数量不多,看起来也还好。
但是院子后面,王西梅似乎是不担心会被人发现一般,又或者一开始就猜测产量不好,特意多种了一些。
在秦胭胭的‘照顾’之后,院前院后的蔬菜都长得非常好。
这一批蔬菜,秦胭胭就打算先送去厂里试试水。
这一批蔬菜,比起别人家里施肥过的,还要好,以后空间里出来的,只能是更好的。
不过那也只是一个处理办法,实在是太多了。
就只能成为衍生物了。
秦胭胭想了好几天,才想到了可以用来加工。
辣椒的处理方式还好,因为最开始的青辣椒,最后会变成红色,采摘后放在簸箕里经过太阳暴晒,最后就会成为干辣椒。
用途就会多很多。
而且王西梅还会用来切碎了,做成酸辣口味的糟辣椒。
到时候啊,炒什么菜都会变得很好吃,还能算是风味菜呢!
至于豆类。
四季豆的用途稍微局限了些,除了夏季可以吃之外,就之能等到成熟之后,煮豆米汤来吃。
加上点腊肉或者是辣椒都很好吃。
不过豇豆就不一样了,豇豆的做法就很多了。
现在最新鲜脆嫩的时候,就可以摘下来,别把蒂给剪掉了。
清洗干净之后,拿一个坛子出来,就可以腌制成酸爽口味的酸豇豆。
而且还可以摘下来进行晾晒,晒干之后放起来,等到冬天的时候,再拿出来,用热水一泡,切成一小节一小节,放上辣椒炒一盘,吃起来也是很好吃。
南瓜倒是嫩的和老的都挺好吃的,老了的还可以掏出来南瓜子,晒干了之后可以当零嘴了。
冬天围坐火炉旁,一边嗑瓜子一边聊天,简直不要太快乐!
想到这里,秦胭胭干劲十足。
拿起背篓,就开始采摘,手上有见剪刀,加上结得密,采摘起来速度就快乐很多。
弄完之后,秦胭胭把屋檐下的簸箕顺着滚出来,拿了三个小凳子放在下面,把簸箕铺平。
第211章 胭胭,我是为你好。
弄完了之后,秦胭胭才开始准备午饭。
秦胭胭摘青椒豆角的时候,看了一眼万里无云的天空,想着簸箕里的红辣椒在这样的天气下最多晒两天就晒干了。
王西梅种的时候怕是根本就没有想到今年的收成会这样的夸张吧?
秦胭胭甚至都在想象,这要是当作一方良田,岂不是要日进斗米?
笑死!
太夸张了。
秦胭胭摘了小瓜,煮了豆角南瓜的素汤。
看了看院子里的蔬菜,想了想,打算中午又一个豇豆炒腊肉,再炒一个肉沫茄子。
两菜一汤,足够了。
“总算是把证据给销毁了。”秦胭胭看着火堆里的纸盒总算是燃尽了,才松了一口气,不由吐槽两句:“这酒香醇就算了,包装也这样精美,我烧半天!”
“活该你出名!”秦胭胭又抬起一根细柴,戳了几下,刚才还能看出来形状的纸盒瞬间就变成了一堆灰尘,没了形状。
秦胭胭最先煮了素汤,这两天天气热了,她都不怎么吃饭,倒是喜欢这个素豆豆素瓜。
空间里的水浇灌过了,煮出来的素汤不用放糖也是甜甜的。
秦胭胭拿了个大碗先舀一碗出来,再打包起来。
等素汤冷了之后,秦胭胭的另外两个菜都已经弄好了。
秦胭胭摸了摸碗底,温度已经差不多了,她又从冰箱里取了早就已经冻好的冰块取了几块,丢进素汤里。
又拿了水壶过来,开始装。
这个时候的水壶看着小,装的水可不少,一个椭圆形的军绿色铝壶。
王西梅和江雅干活在一处,给两人拿一个水壶就可以了。
刚好家里也就只有两个水壶,怕是以前就是这样安排的。
秦胭胭想着,加快了动作,装好之后,就出发去地里了。
还没有到地里,她就遇上了自己最不想遇见的人之一——任明峰。
要说在这村里,目前来说,秦胭胭最不想遇见的有三个人,一个陈晓兰,一个李艳,一个任明峰。
都是她很不想见的。
“别挡路!”秦胭胭一看见任明峰,就有说不出来的气,她冷冷出声。
去地里的路很窄,平时过两个人就很面前,现在秦胭胭还背着背篓,就更过不去了。
任明峰看着很生气,怒气冲冲的样子看得秦胭胭皱紧了眉头。
“胭胭,我不允许你再这样作贱你自己了!”任明峰说着,就要过来牵秦胭胭的手。
秦胭胭虽然背着背篓,但好在是背篓不重,直接后退好几步:“你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