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被禁欲糙汉宠上天了_一块小饼干【完结】(225)

  江雅露出了更甚的笑容,吹了几下,然后就一口咬进了嘴里。

  “嗯!”江雅一边咀嚼,一边发出嗯嗯的声音。

  看表情就知道,是非常赞叹的。

  “好吃吧?”秦胭胭巴巴看着江雅。

  江雅点头,然后又说:“嫂子,太好吃了!你真的太厉害了!”

  秦胭胭笑了笑,又搅拌了一下锅里的红烧肉。

  “妈快回来了,你帮嫂子从坛子里那一些泡菜出来。”秦胭胭示意江雅从碗柜里拿碗出来。

  江雅点头,她嫂子真的太厉害了。

  要说啊,这么长的时间,江雅真的对她嫂子的赞许就没有少过。

  实在是想不出来,这个世界上,到底有什么事情是秦胭胭不会的?

  江雅直接把碗拿着,又拿了干净的筷子,从坛子里夹了菜出来。

  “嫂子,我真的觉得你好厉害啊,什么事情都会。”江雅夹菜的时候,都在感叹。

  泡菜坛里,有不少的泡菜,除了最开始放进去豇豆,后面又加了很多东西进去。

  已经红透了的辣椒,这个辣椒,解腻又下饭,还有秦胭胭放进去的蒜瓣、葱头、姜……

  江雅都夹了一些出来,家里以前也弄过泡菜,不过就是一些酸豇豆。

  但光是酸豇豆,每次都是光炒酸豇豆,和秦胭胭现在弄的酸豇豆炒肉沫,根本就没有办法相比。

  更不知道,这泡菜坛里,还能放进葱姜蒜和辣椒。

  “嫂子,弄好了。”江雅端着盘子出去,已经把桌子凳子都摆好了。

  秦胭胭应声,又让江雅把泡的李子也拿一些出来。

  “好!”江雅积极去拿盘子装李子。

  之前去学校的一次,秦胭胭就给江雅拿了玻璃罐子装了一些泡李子。

  拿到学校去之后,在宿舍里还分给了室友,大家都说好吃,羡慕她有个能干又心暖的好嫂子。

  这个李子,江雅一个人就能吃下一大罐,酸酸辣辣的,吃了就觉得停不下来了。

  秦胭胭把弄好了红烧肉土豆给盛了出来,满满的一大碗。

  色泽红润,肉香和土豆的香味融合,闻起来就让人忍不住吞咽口水。

  肉香而不腻,土豆粉糯入味,还有汤汁,汤汁浓郁,用来拌米饭的话,可以吃上好几碗呢!

  桌上就摆了三个菜,两个都是泡菜,只有一个中间那个大盆,还是平时装菜的盆。

  这一盆红烧肉土豆,能够让一家人吃上一日三餐了。

  “快吃饭了,妈,我刚做好你就回来了。”秦胭胭打了水给王西梅洗手。

  王西梅也闻到了,一边笑着,一边说:“老远就闻到香味儿了。”

  一家人坐在桌前吃饭,王西梅这也是好多天没有吃到荤腥了。

  这年头,谁家不是到了年底才能吃上肉,这次她回娘家那边去,吃的都是粗茶淡饭。

  不过她也不挑,王西梅心里有笔账的,哪能有了大鱼大肉,就忘了以前的日子?

  她也是经历了半辈子的人,什么苦没有吃过?

  好的她也能吃,坏的也能笑呵呵的吃,能吃饱就不错了。

  “妈,多吃点,这段时间你不在家,我都想你了。”秦胭胭给王西梅夹了肉。

  王西梅笑呵呵吃下一块五花肉,三肥两瘦,是最好的五花。

  加上秦胭胭这样好的厨艺,一口下去,看似肥腻的五花肉,却一点不腻。

  反而一口下去,汤汁就整个口腔里散开来,那叫一个香!

  王西梅急忙扒拉了两口饭,这五花肉好吃又下饭。

  因为吃的全是肉,秦胭胭也担心会影响,所以直接没做别的菜,就让江雅拿了泡菜出来。

  泡菜的时间已经可以了,尝起来全然入味,别看这大蒜和葱头都是生的,经过在坛子里浸泡了之后。

  意外的好吃,加上放了辣椒进去,酸酸辣辣的。

  光是吃泡菜都很下饭了,大家吃饱之后,又就着红烧肉里面的汤汁拌了小半碗米饭吃了下去。

  吃饱喝足以后,大家就午休去了。

  另一边,陈晓兰和任明峰一起去了县城。

  “明峰,你买这个做什么?”陈晓兰看着任明峰在看布料。

  任明峰微楞,他看着面前这块淡粉色的布料,想到了秦胭胭,秦胭胭皮肤白皙,这块布料穿在她的身上,一定很好看。

  “没什么,我就觉得这块料子颜色不错。”任明峰淡淡开口。

  陈晓兰皱了下眉头,她心思一向敏锐,她总觉得,任明峰好像是有事情瞒着她一样。

  但两人几乎每天都会见面,为了让任明峰早点知道自己的心意。

  陈晓兰想要维持自己矜持的一面,又担心时间久了任明峰也没发现,就总是在任明峰的面前刷存在感。

  “你是想买这个吗?”陈晓兰急忙开口,这段时间。她体会到了任明峰和周逸诚之间的区别。

  周逸诚那人忒不要脸了,两人现在都没什么瓜葛了,还有脸来找她要钱?

  反观任明峰,不愧是京市的有钱人,两人出来都好几次了,每一次都任明峰开钱,出手大方,人又长得帅。

  越发让她觉得,任明峰就是她这辈子一定要得到的男人。

  这一次,可不能再像上一世那样了,错拿真心喂了狗!

  第336章 怎么可能?江家这么穷!

  任明峰摇头,他刚才差点就暴露了。

  他何尝不想光明正大的对秦胭胭好?

  可是现在还不行,现在有陈晓兰在,之前他嘲笑江淮洲黑的像个煤炭一样。

  可是过了秋收,自己也晒成了黑炭,相比起江淮洲一直是麦色的皮肤,自己暗沉的脸,看起来更…丑一些。

  任明峰很清楚,要不是有陈晓兰和陈爱国说了,自己的情况肯定更糟糕一些。

  所以现在,还不是摆脱陈晓兰的时候。

  不过,让任明峰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拖延,就已经彻底摆脱不掉陈晓兰了!

  第二天,江淮洲就去把李胜利叫来了,这直到是把地基给挖完,李胜利都天天在江淮洲家里挖地基。

  中午和晚上,秦胭胭直接就把卢争春给叫到家里来一起吃饭。

  一家人商量过后,直接就没去上工了。

  刚巧,秦胭胭负责做饭,卢争春和王西梅两人都忙着做衣服,李胜利和江淮洲挖地基。

  干脆,秦胭胭就让卢争春和李胜利平时都在这边好了。

  卢争春和王西梅两人一起还有个伴儿。

  时间一天天过去,地基已经基本上弄好。

  天气也转凉了,王西梅和卢争春手里的衣服也完成了好几件。

  秦胭胭看着王西梅做出来的衣服,不由得感叹,这个时候的手艺人是真的很厉害。

  “妈,您这手也太巧了吧?”秦胭胭看着手中这一件墨绿色的夹克,赞叹不已。

  王西梅也高兴,之前看着就觉得难,没有想到,做出来能这么好看:“哎,妈也是第一次做,能穿就行。”

  这件墨绿色的夹克,是双层的,算是秦胭胭画出来的这些衣服当中,较难的一件了。

  因为秦胭胭想那么多布料,能做出来四个人的衣服差不多。

  秦胭胭选择的是四件衬衣和四件夹克,衬衣早就已经做出来了。

  一家四口都已经穿上了王西梅做出来的衬衣,现在夹克也做出来了。

  “胭胭,你也太厉害了吧?”卢争春也惊讶,要知道,村里做衣服,大家的衣服都是差不多的。

  像秦胭胭画出来的图纸,看起来都是衬衣,但实际上都有区别。

  要不然就是有一点补丁,或者是哪里又多了一个兜,总之,每一件衬衣和夹克之间,都是不一样的。

  秦胭胭也夸赞了卢争春的能力,这些能力,都是秦胭胭没有拥有的,“还说呢,李婶,就您这手艺啊,我是这辈子都赶不上了。”

  卢争春露出笑容,难怪大家在相处过后,都很喜欢秦胭胭。

  谁会讨厌一个不断真诚夸奖自己呢?

  地基好了之后,就要开始修房了。

  卢争春和王西梅在外面说着话,秦胭胭在厨房里做饭。

  “西梅啊,要我说啊,你现在的日子才是好了。”卢争春看了看厨房的秦胭胭,不由有些感动。

  王西梅也知道,他家的情况,幸亏是遇上了秦胭胭,日子才开始一点点好起来。

  秦胭胭在后面听着两人的话,不由叹气,她们家哪里是因为遇上了她?

  就算没有她,有江淮洲的头脑和胆识,江淮洲家里的情况也会因为他的努力而逐渐改变的。

  “哎,现在都不知道我家胜利以后该怎么办才好。”卢争春看着李胜利和周逸诚两人,只觉得心忧。

  王西梅看了一眼李胜利,宽慰卢争春:“小春,你别担心了,你的身体现在才好了一些,就别操心了,儿孙自有儿孙福。”

  “好,听你的。”卢争春点头,觉得王西梅说的有几分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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