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七零:被禁欲糙汉宠上天了_一块小饼干【完结】(314)

  江雅也反思,从秦家两个哥哥来,再到两个哥哥走,家里的一切,有秦胭胭的功劳。

  自然也就有江淮洲的功劳。

  秦胭胭平日里就和自己说过,江淮洲很努力,也很有实力。

  江雅从来都相信,也是自己相互图了,居然怀疑江淮洲的能力?

  这要是被她哥知道了,肯定是逃不掉要好好被说教一顿的。

  想到这里,江雅不由得摇摇头,将刚才胡思乱想的情绪给丢出脑袋。

  这才笑着和秦胭胭回去,经过来去一趟,江雅对路径也有了认识。

  两人说说笑笑朝着林婉如家里的方向走去,完全没有主意到身后的一个身影,已经站在那里看了半天了。

  秦胭胭和江雅回去,秦胭胭擅长做饭,就开始做午饭,让江雅把家里的卫生给打扫了。

  别看林婉如和余婶两人的情况特殊,但这垃圾站旁边的房子可没有人愿意住。

  虽然还离着一段距离,要是勤快些,家里也是干净整洁。

  但有些人觉得垃圾站邋里邋遢,完全就是不干净和晦气的代名词。

  这里自然就空下来。

  林婉如和余婶两人负责打理垃圾站,两人一个月下来只有十块钱的工资。

  别的就没有了,这个房子宽敞又大,只要一个月交两块钱的租金就够了。

  两人当即就租了下来,落脚的事情是定下来了,但因为两人的工资低,加上林婉如心情大受打击,加重病情。

  总之,一个月只余下了八块钱的两人,日子过得一团糟。

  要不是遇上了秦胭胭,估计林婉如现在的日子那是生死难料。

  秦胭胭的到来,不仅治好了林婉如的病,而且给了林婉如鼓励,让林婉如看到了希望。

  加上平日里秦胭胭时不时的救助,让林婉如和余婶两人原本一团糟的生活现在也过得多姿多彩。

  江雅把院子打扫了,还将院子木桶里的衣服给清洗了。

  秦胭胭则是从空间里拿出米来,和刚才买的大米混合之后,倒进了厨房的米缸里。

  又拿了五花肉出来,用盐巴花椒白酒腌制后,放到了院子里的墙角晒了起来。

  城里没有农村做腊肉的条件,秦胭胭直接选择风干研制,这样虽没有腊肉的风味,但可以让肉保质期长一些。

  弄完之后,秦胭胭就开始做饭做菜。

  中午她打算在这里吃,晚上要回去的。

  江雅的厨艺一般,她多做一些,晚上让江雅帮忙弄。

  明天江雅就负责煮饭好了,别的交给余婶。

  余婶的一手厨艺那可是一绝,她之前来碰巧遇上,还学习了几招呢!

  秦胭胭弄好之后,看了一眼,发现江雅正在洗衣服,露出了笑容。

  江雅真的被教得很好,就这个动手能力和理解能力,王西梅没什么好担心的。

  秦胭胭想着,也看了看时间,余婶和林婉如也快回来了,加快了动作。

  才想着,院门就被人推开了。

  林婉如还在和余婶说话,聊着今天吃些什么,推门进来,就看见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姑娘在院子里……

  正在清洗衣服。

  两人对视一眼,定睛一看,江雅手里拿着,不正是自己的衣服没?

  这……

  林婉如揉了揉眼睛,确认自己没有眼花。

  “这……这难道是田螺姑娘……”林婉如惊讶出声,小时候听故事的说过,会有田螺姑娘帮忙干活。

  这是故事成真了?

  厨房里还飘来了阵阵香味,忙碌了一上午,两人都饿了!

  现在闻着肉香味和饭香味,只觉得肚子里的馋虫都在作祟了。

  江雅也是一脸懵的状态,她从两人的反应和动作可以判断出来,两人应该就是这座院子的主人。

  但双方并不认识……

  第451章 我喜欢还来不及,怎么可能会嫌弃!

  中间人秦胭胭还不出现,江雅手上还拿着人家的衣服,只觉得脚趾都快要把鞋底给扣穿了。

  江雅也是很久以后才知道,尴尬的从脚底板扣除了三室一厅这个词。

  简直非常适合形容现在的场景。

  秦胭胭刚把菜给盛出来,瞥了一眼窗外,就看见了院子里站着的三人。

  心里咯噔一声,急忙出去。

  三人听见厨房传来的声音,都看了过来。

  就看见秦胭胭围着围裙出来了,三人都露出了喜悦的表情。

  “胭胭,你咋来了!”林婉如最是惊喜,有时候秦胭胭来的时间很不凑巧,偏偏秦胭胭每次来都要拿东西来,叫林婉如很不好意思。

  秦胭胭不着急和林婉如说,而是先将江雅介绍给两人认识。

  “呀!是你小姑子?”林婉如听了秦胭胭说的话,顿时细细打量了江雅好几眼。

  “是啊!就在县城上学,还多亏你之前给我的资料,不然她现在可不一定跟得上!”

  几句寒暄了几句,秦胭胭又让江雅叫过了两人。

  林婉如露出笑容,刚笑了笑,看着江雅过去绳上晾晒衣服,顿时又有些尴尬。

  “这来就来嘛,胭胭,小雅,你俩也真是的,一个做饭做菜,一个洗衣打扫!”

  余婶也是急忙从江雅的手中抢过衣服,江雅不太能应付这样的场面,好在是衣服都已经全部洗干净了。

  江雅也就没有争抢,而是和余婶一起将衣服给晒好。

  秦胭胭大概将事情和两人说了一下,林婉如皱紧了眉头,余婶的脸色也不太好。

  林婉如抿了抿唇:“这样的思想,简直是封建!现在国家讲究恋爱自由,这些人,脑袋里都装些什么!”

  余婶点了点头,直接就说:“小雅想住多久都行,只要是不嫌弃咱们这儿,住多久都行!”

  江雅立刻摇头:“我喜欢还来不及,怎么可能会嫌弃!”

  虽然在城里的边缘,却也是在县城,刚才秦胭胭也和她解释过了,但江雅并不觉得这里不好,相反,江雅很喜欢这里,觉得这个地方很好。

  有厨房、房间,还有个大大的院子,基本上满足了生活最好的需求。

  别人不喜欢不重要,江雅倒是对这个地方喜欢的不得了。

  四人边吃饭,边聊天。

  秦胭胭交代好了江雅住在这里的细节之后,就离开了。

  江雅一开始还有些拘束,不过林婉如和余婶都是好相处的人,和秦胭胭都能做朋友,自然很快就可以和江雅成为朋友。

  江雅也就半天的不自在,后面就和自己家里一样了,关键还是林婉如和余婶两人是很好相处的。

  秦胭胭出来之后,趁着箱子里没人,直接往背篓里装满了东西。

  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经常背东西,还是因为自己体制改变了,秦胭胭之前背着半背篓都觉得太重,现在可以轻轻松松背起满满当当一背篓的东西。

  和往常一样,秦胭胭先去了一趟国营大饭店。

  现在的季节,蔬菜肉都不缺,所以秦胭胭每次去,也就带些水果,这些才是紧缺的。

  而且,这个时候,正是农忙,拿出些应急的蔬菜,没人会怀疑,但要是依旧大鱼大肉的好东西拿出来。

  别说姚大雄这个阅历无数的饭店采购,就是厨房里的学徒看见,都会产生怀疑。

  秦胭胭又去了黑市,黑市现在扩大了一些,尤其是医院那边。

  秦胭胭现在已经换了新的装扮,避免因为之前的招摇引起不满。

  而且时不时秦胭胭就会换个装扮,以此来打消别人的疑虑。

  等到将背篓里的鸡蛋买完的时候,天都黑了,秦胭胭不得不加快了速度。

  回去的路,秦胭胭走了很多次了,早就熟悉得不得了了。

  就是大晚上的,骑着自行车,尽管江淮洲贴心在车头上安装了一个可以放手电筒的地方。

  秦胭胭听着耳畔传来的呼呼声,还是觉得有些怂。

  脚上用力,提升速度,回去的速度比来时不知快了多少。

  一边骑车,秦胭胭的脑袋里思维也在发散,不知不觉,想到了江雅。

  这个时候,也没个手机,电话也不太方便。

  现在也就公社哪里有一个电话,很不方便,秦胭胭想,等村里通电了,看能不能安装一个电话,这样也方便一些。

  也不知道江雅习不习惯,现在待在林婉如那边有没有尴尬。

  江雅一开始还很有点尴尬,毕竟刚来,陌生人家里,好在是很快就熟悉了。

  城里的环境,江雅第一次相处,也很喜欢,她在电灯下写作业,心里也在暗暗告诫自己,要努力一些。

  家里每一个人都在努力,她也要努力,给她们的大家庭里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秦胭胭有些担忧江雅,想着想着,没有注意路面。

  速度本来就很快,路面吐出的一块石头,导致自行车的龙头失去了控制。

  秦胭胭尽可能的控制住自行车的速度,却还是没有控制好,直接就摔在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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