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另一个字是什么啊,”赵姓侍卫忍不住问了一句,却被李姓侍卫捅了一手肘:“不该问的你别问——那字很明显是夫人的名讳,你听了,当心五哥收拾你。”
“也是,”赵姓侍卫回过神来。他忍不住又问了一句:“老王,夫人让你弄什么啊?”
王师傅笑笑:“一对刀剑而已,再让我刻俩字——二位爷可要看一看?”
“要——要看什么啊,那是给五哥的礼物,我们就不看了。”赵姓侍卫刚想说要,又被李姓侍卫捅了一下,立刻苦了脸,又听王师傅道:“夫人写的是鸟虫篆。旁的,倒也没什么可说的。”
两人听了眼睛一亮,和王师傅又说了几句话,方才兴冲冲地回去了。
俩人比沈禾回去得早些——沈禾还陪陆信说了好长时间的话呢,俩人直接和客栈外的兄弟打了个招呼,当即骑着快马回去了,又把听到的话全都告诉了李斌。
李斌便忍不住地笑,笑完了,让两人拿着赏钱喝酒去了;等沈禾满心欢喜地回了家,李斌忍不住问了一句:“夫人,您今天这么开心,是捡着银子了?”
沈禾面上的笑顿了顿。她回过神来道:“见了位朋友,比较开心……我还有点事情,先进去了,你自己忙啊。”
李斌说好,又不住地望着门口等着季松回来,没一会儿就看了门口七八次。
等第十九次看门口的时候,季松终于回来了;一见到人,李斌就把人拉到了耳房里:“五哥,我跟你说个事——关于夫人的事。”
季松原本兴趣缺缺,抬手就要拨开李斌的胳膊,闻言他照样拨开了李斌的手,人却站在了耳房里:“夫人怎么了?”
“夫人见男人去了。”李斌笑得见牙不见眼,想也不想地说出了这句话。
季松微微扬起了眉。
见男人?难道是盛羽?他倒是确实还留在京城里。
不对。沈禾知趣,绝对不会给自己惹麻烦;何况沈禾倘若真的见了男人、那男人又和她有什么关系,李斌应该如临大敌,最起码也要对沈禾有很深的敌意,绝对不会是现在这样嬉皮笑脸的模样。
如是想着,季松轻轻打着衣袖上的灰尘——那是方才李斌握过的地方。打完了灰尘,季松一声低笑:“是么?”
“放任夫人去见男人,李斌,你很好啊——既然看不住人,那你就养马去吧。”
李斌面上的笑一下子就消失了。
养马可累了,不仅要照顾它们吃喝,还要打扫马厩、给马儿洗澡,能把人给生生累死。
“咳五哥你别误会夫人啊,”李斌立刻服软:“那男人是夫人的朋友不假,但夫人出去不是为了见他,而是为了给五哥打造礼物——五哥,你想不想知道夫人要送五哥什么东西啊?”
季松一听就明白沈禾要送他兵器了——打造么,后头跟的不是武器、就是首饰。他一个男人,又素来不在乎穿戴,沈禾一定是要送他兵器。想着季松微微笑了——他夫人确实冰雪聪明,知道他喜欢什么,送的礼物也合他的心意。
至于送他什么兵器……季松懒洋洋道:“不想知道。”
“下回再搞这些咋咋呼呼的东西——李斌,那你就养马去。”
礼物礼物,最重要的就是惊喜。既然他夫人瞒着他,那他只当不知道就是了。
第30章
给季松准备的礼物敲定了,沈禾便卸下了心里的大石头——
总算把季松送她的耳环给还过去了;虽说这对刀剑比不过季松送的耳环贵重,但是——但谁让她出身商户呢,她穷啊,没必要打肿脸充胖子,反正她送的东西,季松要是喜欢她,她就算送张白纸季松都会开心;季松要是不喜欢她,就算她把全部身家都当了、给他送礼物,季松照样看不过眼。
想着沈禾懒洋洋地坐在桌案后看书。她姿势随意,两腿盘膝坐着,一只手肘搁在桌案上、手掌撑着脸,斜斜握着书看着;她这个姿势,季松进来时就只看见了她的侧脸。
沈禾是鹅蛋脸,一侧就显得脸小了一圈,也越发显得眉眼修长漆黑,映着她雪白细腻的肌肤分外出彩。季松一看,走路的动作就慢了下来,越发觉得看不够了。
这丫头……不看身段的时候,还真是能把他给迷住;至于身段……再给她找几个厨子吧,这丫头总是不爱吃饭,真够让他头疼的。
从门口到桌案不过几步远的路程,季松硬生生走了好久。他走到沈禾面前,隔着桌案坐在了沈禾面前,也学着她的姿势用手肘撑着脸;他也不说话,就这么静静地望着沈禾,所以沈禾好久后才发现他,看见他的时候吓了一跳:“你什么时候进来的?”
“没多久,”季松勾唇笑了:“苗儿怎么不戴耳坠儿?”
这丫头人好看,可是不爱打扮,平常送了她好多首饰,可她不常穿用,季松总觉得有些可惜,可惜她那样的姿容,打扮起来肯定光彩照人。
“耳坠儿啊,”沈禾笑了笑:“太贵重了,等什么时候需要见人了再戴吧。”
“哪儿贵重啊,”季松不高兴了:“送给你就是给你戴的,你要是觉得需要见人,那再弄点不就好了?”
“别别别,”沈禾一迭声地拒绝。她慢慢放下了书,颇有些不好意思:“那个,耳坠儿太重了,我戴着耳朵疼。”
她这么一说,季松就凝神去看她的耳朵,果然瞧见她耳朵有些红肿;看了一眼,季松伸手上去摸了摸,察觉到她耳朵依旧柔软,方才放下心来:“这样啊,下回弄点轻巧的耳坠儿。”
沈禾想说不必破费了,又听见季松问她:“你不喜欢戴首饰,不是因为懒,而是因为首饰太重?”
沈禾望他一眼,忽然泄了气趴在桌案上,脸蛋儿紧紧压在手臂上:“是啊。”
“你整天说我懒,我哪儿那么懒啊,这不是身体就这样、我怎么可能像你那样风风火火的啊?”
“那些首饰不是金的、就是银的,一个比一个沉;上头又镶嵌着珍珠、宝石什么的,那一个挑心就一两多的金子,一整副头面下来要好几斤呢,我戴起来脑袋疼。”
沈禾侧着脸不看季松,季松忍不住笑了,笑着笑着又抬手给她捏了捏脖子。
她脖子又细又长,瞧着好看,但确实顶不住那么重一副头面;想了想,季松又道:“听说点翠漂亮又轻巧,你要是不喜欢金银做的首饰,要不,我给你——”
“别,”季松话还没有说完,就被沈禾给打断了;她一个激灵挺直了肩背,蹙着细长的眉头看他:“你千万别,我不要那个——”
“点翠啊,好看是好看,可点翠是从活着的翠鸟身上取下来羽毛贴在首饰上头,一只翠鸟身上只有一点*点羽毛能用,这个太伤天和,我不要。”
季松眼珠子转了转:“你喜欢。”
女孩子喜欢首饰本就正常,何况要是没有了解过,她怎么那么清楚点翠该怎么做?
她要是喜欢,那他就给她弄来——天生万物,本就应该为人所用;区区几只鸟儿就能换她开心,还能免除了她的痛苦、让她舒舒服服地打扮给他看,实在是很值。
“你不准给我弄,”沈禾眉头皱的更紧,她两手抓住了季松的手:“子劲,我不喜欢——那东西太造孽了,你要是给我弄过来了,我看到的不是华光璀璨的首饰,而是一只只枉死的鸟儿,我看了会不舒服。”
见季松没有说话的意思,沈禾抿了抿嘴:“你要是想看我盛装的样子,我可以打扮给你看,但是你不要弄那些点翠首饰给我,好不好?”
季松掀了掀眼皮看她,忍不住捏了捏她的脸蛋儿——
她这会儿慌张着,眉头都皱了起来,可越发显得她眉峰如蹙、眼波如水;再衬着肉肉的脸蛋儿与小小的嘴……她这副样子实在好看,像一只撒娇的狸奴,沾得他整座房间都软乎乎、懒洋洋的,害得他也想窝在屋子里,管它外头是雪虐风饕还是风和日丽,他都不想出门,只想抱着她逗她、亲她,看她嬉笑怒骂的样子。
可季松不说话,沈禾越发害怕了。她抓住了季松的手:“子劲,我说的话,你到底有没有听见啊?”
“听见了,”季松拖长了声音回她,拇指轻轻抿着她的嘴——
她嘴有些小,脸上也有些肉;这无损她的美貌,反倒给她增添了几分亲和与娇嗔。季松最爱她的嘴,小且红润,亲起来柔软极了。想着季松忍不住逗她:“苗儿,咱们养一只猫吧?”
“啊?”沈禾不明白季松的意思,她想了想道:“好啊,养猫就养猫,但是你不要想着再弄那些点翠的首饰了,好吧?”
“好,”季松心头越发痒了,他拇指轻轻抚摸着她的嘴:“我就知道苗儿喜欢——那猫咪喵喵地叫,干脆就叫喵喵吧?这样咱家就有两只苗苗了。”
“……”沈禾望他一眼,忽地一把打落了他的手:“不准养!”
季松大笑起来。想了想,他点了点头:“好,养对兔子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