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完了,沈禾搁了笔别过头去,故作无事道:“就这样吧。”
季松笑着垂眼望。
他这个角度看不分明,只能看到心口处一株嫣红的禾。因着他出着薄汗,禾苗边缘有些模糊。禾苗不算大,但盘踞在他心口,随着他呼吸而不住起伏,仿若有生命一般伸张翕动。
他肤色又深,是耀眼的蜜色,越发显得像是黄土上一株活色生香的禾。
沈禾见他低头看图案,一时越发恼了:“你快穿上衣裳!”
季松却不从:“我出着汗呢,现在穿上,模糊了画事小,污了衣裳事大……晾一晾,汗干了我就穿。”
沈禾不再多谈。
是夜一夜无话,两人忐忑地躺在一处,也都没有睡觉;等到雄鸡叫过来一遍、天色也渐渐亮了起来,季松终于起身。他披着衣裳就往外走:“今天有些事情去做……我先走了,你好生歇着。”
言罢也套上了袖子,一面系带子一面往外走,沈禾便抬头望着他背影,心头越发忐忑了。
季松直到繁星满天时才回来。他额上满是晶莹的汗,呼吸也有些急。进了屋他便直奔桌案处,果然见桌案上灯火璀璨,沈禾正凑在灯火下看书。
听见声响,沈禾抬头。见是他,沈禾笑了:“你回来啦。”
“是,回来了,”季松也笑:“天晚了,该安歇了。”
沈禾说好。她合上书,掀开灯罩,拿簪子摁灭了烛火,又听见季松的催促声:“不必全熄了,免得黑灯瞎火跌了……快来。”
沈禾抿嘴笑,果然留下了一盏灯。她起身,刚刚站直就被季松打横抱起。
季松步履急促,走时带起一阵凉风,将沈禾耳边碎发都吹拂到脸颊上,带来一阵细碎的痒。
沈禾坐在床上,双眼晶亮地仰头望着季松。
在她期待的目光中,季松脱了衣裳搭在衣架上。
照旧是结实的肩背胸膛,只是心口左边愈发丰隆,似乎是有些肿。
还有些脏,像是有什么东西在。
沈禾面上的笑愈发明显:“子劲,你过来,给我看看——”
季松便上前一步。
沈禾凝神去望,细白的手指轻轻抚上他心口——
入手有些烫,是他胸膛肿起,又高又热。
因着外头灯没有完全熄灭,沈禾瞧得见他胸膛上的图案——
是下午她画的禾苗,不过变成了埋进他肌肤里的刺青,墨绿的图案咬在他胸膛前,似乎生生世世都不会磨灭。
沈禾有些想哭。她笑着隔空抚摸刺青:“你真去了啊。”
季松也笑。他声音低沉:“你想要,我自然会给。”
沈禾默然不语。
原先说怕季松变心,只是怕季松生气,故意给自己开脱;后来他说要把她的姓名纹在身上,她隐约有了个念头,自己画下了图案,想着他到底会不会去刺青。
很正常不是吗,季松何等人杰,怎么会看不出她的小心思?
只不过喜欢她、想要讨她欢心、想给她一个承诺,所以不拆穿她,如她所愿地去刺青。
是夜星辉入户,沈禾枕在季松肩头,手指在刺青上逡巡不去。
刺青说简单也简单,只是有些疼——针扎了轮廓,再将颜料喂进去。
季松心口的刺青不大,却因着针扎有些肿。沈禾闭着眼,只用手指描摹刺青的轮廓。
“这么喜欢我?”季松忍不住开玩笑:“早知道你喜欢这个,我就在身上纹上十个八个刺青。”
沈禾不说话,手底下的动作越发轻柔了。
谈不上喜不喜欢季松。她只是……
在他身上,找自己活过的证据。
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她多活一天都是赚,却有一点点不甘心。
不甘心自己注定短命,不甘心自己死得悄无声息。
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她也想做些事情,想让别人知道她。
可惜为身体所累,只能困于方寸的闺阁之间。
季松不同。
他是宁远侯之子,前途锦绣,日后史书工笔,总少不了他的篇幅字句。
私底下,也会有许多的逸闻流传。
千百年后,旁人提起季松,或许会笑谈他有位深爱的原配,为那原配,他以她为笼、以身做囚,给自己判下了黥墨之刑,将她拘在心口。
如此,才有人知道她活过。
沈禾笑:“季松……我还挺喜欢你的。”
第51章
自打季松纹了刺青之后,俩人就腻歪起来了,沈禾也越发害怕季松了。
倒不是季松打她骂她。季松这人强势是真,但强势有强势的好,他觉得欺负女人实在难看,别说打了,重话都不会说几句;就连上回被他怒斥的两位佳人,也都好声好气地问了,问她们是要拿了银子回家,还是嫁给他手底下的兄弟?
两位姑娘都选了嫁人,季松也大方地包了礼金,要她们好好地过日子。
沈禾害怕就害怕在,季松整天逼她吃东西。
也不是什么难吃的东西,菜色都很好吃,不是老师傅做的,就是外头酒楼食肆里带回来的,味道绝对不差;可季松整天逼着她吃肉吃米面,还说她身体弱就是饿的。
沈禾当然反驳,反驳着反驳着反倒让季松发现她每顿只吃七分饱,东西也大多是汤羹,气得季松大呼沈家人不会养生,从小就这么饿孩子;骂完了发现沈禾神色不对,又坐下来塞了块肉给她,要她好好吃东西。
肉吃多了,沈禾肚子不舒服,季松就给她揉肚子,一边揉一边低低地哀求,求她一定要好好吃肉吃饭,说是吃上两三个月,她要是再不舒服,他就再也不逼她。
沈禾没办法,只得乖乖地吃了;季松也知道她不乐意,便另辟蹊径,整天找人做首饰,还说不是送给她的,是送给穗儿的成婚礼物。
说完了,又特意强调他对穗儿没有意思,看得沈禾忍不住笑。
沈禾便将做好的首饰分门别类,这个给穗儿、那个给田田,还有身边的其余人……因着首饰多,这事倒也十分地费时间;何况沈禾还特意让田田来挑,正好把她喜欢的都装在一处。
如今沈禾正和田田一起收拾首饰,又忍不住问李敏的现状——原先她让穗儿说她掉了簪子,后来就和季松生气,一直没机会管这件事;如今正好问了,才知道李敏说要把整个李家翻过来给她找簪子,却被她父亲拦住,说只在沈禾走动过的地方找就是了,李家没有手脚不干净的人,肯定能找到。李敏又要说,却被父亲一巴掌扇在脸上,这事便按着李父的说法去做,最后在花坛一角找到了簪子。
沈禾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滋味。季松待她这样好,李父对他的新夫人好也很正常,但是对李敏这样……正想着,外头忽然一阵嘈杂。
沈禾与田田对视了一眼,忽然笑了:“我去看看是不是李润……这人整天过来,真该让子劲罚一罚他,田田你说是吧?”
“不准!”田田没好气地背过身去:“他过来也是有事,毕竟公子喜欢夫人,整天让人来照看夫人……哎呀不说了,咱们出去看看。”
沈禾失笑,眼见田田跑开了,方才慢悠悠走了出去;没想到过来的不是李润,而是七八个成年人,清一色的大红飞鱼服。
沈禾一下子就皱起眉头来——
虽说世间常有锦衣卫穿飞鱼服、佩绣春刀的说法,但沈禾知道,飞鱼服是赐服,除非是锦衣卫里的高级堂官,或者重大典礼、特许穿上飞鱼服,其余人轻易不能穿飞鱼服。
且不说锦衣卫里有没有那么多能穿飞鱼服的堂官,只看那一水的飞鱼服,便知道出了大事。
再细看,为首的那个背上负着一人,那人垂着胳膊趴在旁人背上,脑袋无力地搁在身前之人的肩膀上;他衣袖的颜色比旁人深些,蜜色的手掌手指上满是红褐色的干涸血迹,瞧着触目惊心。
晚风送爽,血腥味愈发浓厚。
沈禾连忙走下台阶。
那七八人也朝她快步走着,口中称她为嫂夫人,却有人不着痕迹地拦住她:“嫂夫人,五哥出了些事……你莫要慌。”
这倒猜得出来。若不是季松受伤,如何能送到宁远侯府来?
“请过大夫没有?”沈禾皱眉问:“他伤势如何?怎么受的伤?有没有说别的话?”
“五哥说……”那人迟疑许久才道:“说他这回的伤吓人,让你别过去看。”
看来确实伤得挺重的。沈禾心头又酸又涨,望着那人道:“公子如何称呼?”
“嫂夫人叫我周二就好,”周二并不敢逾矩,说话间离沈禾又远了些,如今两人相距半丈有余,他才将原委一一说出。
原来前几日穆飏随军去了西南,皇帝心中总是有些担忧,索性弄了一场演武,也算是给自己找点安慰。
这事倒也常见,锦衣卫中许多人都准备周全在演武场中待命,直到皇帝出来让人赛马,说赢了重重有赏。
锦衣卫里多的是勋贵子弟,哪里在乎那几两银子、几匹绸缎的赏赐?不过是发觉皇帝担忧,想要在皇帝面前好好表现自己、以此换取皇帝欢心罢了,因此个个都卯足劲头去赛马。